昨天我干了一件蠢事,我居然把章节号写错了,今天才把它改回来……
啊~我整齐的更新日期啊~QAQ
昨天撸完一部电影,本打算认真码字,结果手欠上网瞎逛,不当心看到一条好几年前挺火的新闻。
我对这种新闻向来不感兴趣,因此当时只随便瞄了一眼就不再关注了,但昨天才发现它居然还有后续。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其中有个人的名字居然和我的一个同班同学一模一样!
好吧,这或许只是巧合呢?我抱着一种无聊的心态点开看了。
但新闻里的照片却让我心里猛地一沉。
很像,虽然自从毕业就再没见过面,但真的太像了。
我这时已经没了那种轻松玩笑的心态,而是搜索了相关新闻仔细浏览了一遍。
网络上的一些八卦人士将她的照片放大特写,她脸上一些特征我都还记得,姓名,对上,出生地,对上,甚至一些性格爱好方面的资料也差不离,一些不太浓妆艳抹的比较青涩的照片更让我确信了她就是我认识的那个人。
说实话,这时候的心情完全没有什么八卦在身边之类的可笑心理,有的只是沉重。
还在念书的时候,我跟她关系挺不错,她甚至来我家玩过好几次,也一起去别的小姐妹家玩过。
就如她资料里写的那样她是个爽朗爱笑的女生,虽说不上多优秀,但绝对是个善良亲切的好女孩。她总有说不完的笑话,跟她聊天会非常开心。
但不过十年而已,当年坐在一起聊天大笑的小姐妹已经走上了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真真应了一句“物是人非”,似乎直到此刻我才深刻体味到这句话的含义。
我不禁想,每当网上爆出那种桃色新闻,人们总是用一种或下流或鄙夷的眼神去看待新闻中的女主角,并且不啻于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她们。但你们可曾想过,或许就在几年前,她和你和我一样,坐在教室里听着老师无聊的课程,讨论女生之间的小秘密,和朋友分享零食,或者偷偷谈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
她就是我们中的一员,她就在我们身边,她和我们从来没有分别。
在这场看似香艳的逸闻趣事里,人们一边用他人的隐私取悦自己,一边把这个无辜的女孩推进了无底深渊。
我想说你们也不是什么好货。
她不杀人放火,她不违法犯罪,她不是炒作自己,也没有成为别人的小三,她的行为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她不过是一场舆论丑闻的牺牲品,她在这场事故中是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
你们不去惩治那些虐猫虐狗虐孩子的恶棍,你们用所谓的道德给一个无害的女孩“判刑”!
她何罪之有?她何其无辜!
想到那句话,叫“很傻很天真”,总被拿来嘲讽别人,但这次我真的笑不出来。
年轻,无知,心无防备;利用,加害,恶形恶状。
真正该被谴责的是拿他人痛苦当娱乐还不忘自我标榜的芸芸大众。
还有那个发照片的人渣摄影师,我日你大爷^_^
发生这种事,我心里很不好受,但我相信当时她只会比我难过一万倍。
我没有和她联系,哪怕当时我看到了这条新闻也不会。她想要的不是我们这些局外人干巴巴的慰问关心,不过徒惹尴尬罢了。她想要的或许只是关在自己的世界里静一静,远离那些流言蜚语,远离那些语言刺刀,最后涤荡心境,来个远走高飞吧。
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祝福她,以后请一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