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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失的戒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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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珠宝果然是全国第一,不但种类齐全、品种繁多,而且购物环境更是一流呢!
“哇,这里可真够大的!而且这么多耀眼的钻石,看得我眼都花了呢!”不用说,这赞叹声必是出自女性之口,而这个声音的主人正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拥有风的智慧的、自称风的使者的姐弟神探二人组之一的姐姐叮当。
“姐姐,我真不明白,你干嘛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不觉得刺眼吗?” 叮咚不耐烦地问道。姐姐突然喜欢上钻石一定是受暑假鬼屋事件的影响,他们去鬼屋探险,无意中却发现了价值几百万的钻石,并由此解开了三年前的一桩离奇杀人案件。可是凭什么让他堂堂一个小男子汉陪这等无聊女孩闲逛于此――珠宝店?哼,叮咚不屑地摇摇头,真不知那些亮晶晶的石头与金属有何养眼之处?反正在叮咚眼里,那些东西和普通的石子与家里用的不锈钢器皿也没啥两样。
“喜欢钻石是女人的天性。咚咚,我看你这辈子是不会懂的啦。”叮当白了一眼毫无想象力的弟弟,“不过总有一天你会心甘情愿地把钱送给那些珠宝商的。”
“为什么?”叮咚不解地问。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钻石、白金、巧克力与鲜花,你若想结婚就一样也不能少。”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叮咚咕哝道。
“到时候你就会明白了。”叮当微笑着抚抚弟弟的头。
“既然这样,姐姐,你为什么不找个人结婚呢?这样你就不用自己掏钱买这些亮晶晶却没什么用处的东西了嘛。”看来他根本就是装糊涂。
“我并不打算结婚,而且现在我就想拥有广告上的那条项链,你说怎么办?难不成要我为了省这几个钱就随随便便把自己嫁掉?”这个叮咚一点也不像自己,太精打细算了。
“哎,我看那个徐凡就不错,而且难得有人会对你有意思,我看姐,你就将就一下吧。”叮咚用胳膊肘小小地撞了一下姐姐。
“什么嘛?那个傻帽……”叮当含糊不清地咕哝道,“再说我可是不婚主义者耶!”
“那好,我跟你同一联盟,我也要成为不婚主义者。这样我就可以不用给女孩子买钻石了,嘿嘿……”叮咚打着如意小算盘说。
“不行!”叮当大叫。
“为什么?”
“我是女孩,所以结不结婚都没什么关系;可你却不行,你是家里唯一的男孩,我们家传宗接代的任务全落在你一个人身上,你怎能说出不结婚这种话?想气得老爸老妈吐血而亡吗?”叮当双手叉腰,辣劲十足地叫道。
叮咚摇摇头,这种冒牌淑女(长相如天使般温柔,脾气却像沙漠般火爆),有人喜欢倒真是怪了!真不知那个徐凡到底看上她哪一点?
“啊,就是这条项链,和电视上的一模一样耶!真是太棒了!”前一秒钟还在教训人,下一秒钟又立刻赞叹起柜台里的项链了。注意力转移过于迅速,常常令人无所适从,这也是姐姐的一大特点。不过一定要说的话,这倒也不算是缺点,至少她这种什么事都持续不了多久的性格,使他即使挨骂也不会觉得难以忍受,往往责怪才刚刚开始,就已经走向结束了。叮当爱唠叨,却决不长久,这也许该算是优点吧。
“咦,怎么没有人招呼?”叮当四下望了望,原来正值午休时间,若大的一个柜台里只有一个服务生,此时她正招呼一位比他们先来的女士。叮当摇摇头,这可不大符合亚洲第一金店的形象。不过,反正她有的是时间,不如先四处看看再说吧。不过对于一个侦探来说,最令她感兴趣的莫过于观察形形色色的不同的人群了,所以没多会儿,她的注意力便被那个正在挑选戒指的女人吸引了。反正柜台前有旋转座椅,干脆坐下来仔细观察一番吧。而叮咚也拉过一把坐椅坐下,然后趴在柜台上打起瞌睡来。女人的钻石,让女人自己麻烦去吧。
那是个打扮非常前卫的女人,长发及肩,被削得很薄,额前的几撮挑染成淡金色;头上架着墨镜,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她很瘦,所以即使穿着弹力很强的黑色紧身衣也不见小腹有凸出的迹象;她的鼻梁很高,眼睛很大,睫毛很长(当然很可能是假的),上面涂着厚厚的睫毛膏,唇膏也很浓重,是冷色调的重金属色;耳朵上悬着手镯般的耳环,脖子上挂着一条比铁链还粗的金属项链。
哇,好一个骨感美人!叮当暗自叹道。
她正仔细打量一枚设计精巧的钻戒,不过虽然精巧,那上面的钻石可不小,最少在一克拉以上。
真奇怪,一个这样品位的另类女人怎么会喜欢这种精巧、细致的饰品呢?也许是帮朋友选的吧?叮当暗想,也不对呀?戒指应该和男朋友一起来选,哪有女人送女人戒指的?同性恋吗?
“我想试一下,可以吗?”那女人问道。
“当然可以。”女服务生笑容可掬地说。
那女人的声音好粗,而且含混不清,因为在嚼口香糖。
咦,会不会是男扮女妆?叮当又在异想天开了。这个文雅的地方,嚼口香糖好像不太合宜吧?仔细想想,她的穿着也不太合宜呢!不过管它的,人不可貌相嘛,反正现在只要有钱,乞丐出现在这种地方也不奇怪。
“小姐,请不要把标牌拿下来。”女店员轻声劝道。
“可是这样戴会不舒服嘛。”那女人并未听从劝阻,而是手脚麻利地拆下了用细绳系在戒指上的标签。
她将戒指套在中指,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近看远看,突然间她一低头,头上的墨镜掉了下来,先落在柜台上,然后又滑向了柜台内侧的地面。
“啊,我的眼镜!”那女人叫道。
“没关系,我帮您捡。”女店员立刻弯腰替她拾起眼镜。
“谢谢。”那女人一边道谢一边将标牌系回戒指,“这枚戒指我很喜欢。”
“那么……”
“我明天带我男朋友过来买,可以吗?”
原来是这样啊!自己先来打个样,然后……叮当恍然大悟。
“当然可以。谢谢光临!”服务生自始至终保持着微笑,一边将那枚戒指收入柜台。
“啊……”叮当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终于可以轮到我了!”
“咦,不对呀?对不起,小姐,请等一下!”女店员突然叫住正欲离开的女人。
“什么事?”那女人漫不经心地问。
“对不起……这枚戒指好像……”
“好像什么?”
“好像不是我刚刚拿给您看的那一枚,呈色不对。”女店员吞吞吐吐地说。
珠宝店的店员一般都接受过珠宝鉴定的基本训练,会发现破绽也不奇怪。至于在营业中是不是足够地小心谨慎,则是由各人的性格所决定的。
“哦?你确定吗?”那女人不慌不忙地问。
“这个……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这颗钻石的呈色与别的相比……”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毕竟无凭无据,怎能一口咬定别人做了坏事?
嗯,有意思!叮当立刻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凑过去好看个仔细。叮咚不知何时也醒了过来,紧随姐姐凑了过去。
果然,那颗硕大的钻石在柜台内聚光灯的强烈照射下显得黯然无光。
什么嘛?连叮当这个外行人都看得出那是假货,路边5元、10元就能买到的小孩子饰品。
“小严,怎么了?”一个穿着与店员同样制服的中年女子走了过来,神情严肃地问。
“啊,领班,您来的正好!事情是这样的……”终于遇到了救兵,小严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的经过像倒水一样全倒了出来,一滴不剩。
“原来是这样,小严,你把戒指给我。”领班吩咐道,接着转身对那女人说:“小姐,请先不要离开,我马上回来。”
“好吧,快一点,我赶时间。”那女人在耐烦地用鞋跟敲击着大理石地面,看上去倒一点没有做贼心虚的样子,当然前提是如果她是贼。
店里本来就不多的顾客,此时已三三两两地聚拢过来,并纷纷发表议论。
那女人倒也不慌不窘,仍是一派闲适与不耐。
看她如此自信,似乎不像做过亏心事的样子。
叮当仔细审视着、研究着,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不一会儿,那位领班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经理模样的人。
“对不起,小姐,我是本店的经理,请你随我们上楼一趟,我们要对您进行必要的搜查。”那位经理礼貌而不容拒绝地说。
“必要的搜查?是搜身吗?”那女人立刻警觉起来。
“如果有必要的话。”
哇,太直接了吧!最近媒体不是一直在抨击某大型超市对顾客的搜身行为,这可是侵犯人权耶!叮当想。
“这可是侵犯人权的!”果然,那女人叫道。
“对不起,小姐,我们知道这么做可能会侵犯到您的权力,所以我们已经报了警,我们会在警方到达之后让警方对您进行必要的盘问与搜查。我想做为一个好公民应该有义务配合与协助警方调查此次事件吧。”不愧是经理,这么冠免堂皇的请求,拒绝了就不是好公民了吧。
这么说,那颗钻石果然是假的了?可她是如何调包的呢?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钟,不过对于一个高明的小偷来说,十秒钟应该绰绰有余了。
叮当的沉默令叮咚有些不安。
“姐姐……”他小声叫道。
“嘘――别说话,看那女人作何反应。”
“好吧。”那女人无所谓地耸耸肩,“你现在认定我是小偷才会提出搜身,如果你们什么也搜不到,我也有权告你们侵犯人权与诬陷罪。”那女人沉着地说。
“这个……”经理犹豫着,她说得一点也没错,公民当然有公民的权力。
“这样吧,我也不为难你们。如果你们在我身上搜到钻戒,我自当完璧归赵,并且任由警方处置;可是如果搜不出,我要求你们公开向我道歉,并赠送我另一枚价值一万元以上的戒指作为补偿。不然的话,咱们法庭上见,如何?”好个‘法庭上见’,如此义正言辞,好像是别人偷了她的钻戒似的。真是个务实的女人,不但偷得价值不菲的钻戒,还能从中捞到一笔好处,真是赚翻了!当然前提是如果她是小偷,这一点在叮当心里是确认无疑的了,除了她,还会有谁?女店员监守自盗?不可能!
“其实这已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亚一金店的声誉问题了。如果搜到了便罢;万一搜不到可就惨了。”叮当在一旁大声说道。喂,你到底是哪一国的?
“对啊!随便把顾客当成小偷,这事如果曝了光、上了法庭,以后谁还敢上这儿来买东西呀?”叮咚虽不知姐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谁叫他们是亲密好姐弟,所以不管姐姐说什么,他只管尽力配合就对了。
“……好吧。”那位经理思索了半天,最后终于下定决心,事情总得弄个清楚,若真是冤枉了好人,责任也是要承担的。“这位小姐,请随我们上楼去吧,等警察一来,我们就可以开始了。”
“对不起,请让一下,我是警察。”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徐凡?怎么又是你?为什么不管大案小案,每次都是你出现?”叮当略带抱怨地问。不知是心疼他工作太辛劳,还是根本就不想见到这个傻帽,这是叮咚在想。
“嘿嘿……可能是因为我太闲吧,嘿嘿……”真巧,总是能在案发现场遇到心上人,他除了傻笑还能干什么?不过他傻笑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只要有这对自称风的使者的姐弟在场,破案一定没问题。
“徐凡大哥,你这样笑好恶心哦!”叮咚不客气地指出,虽然他的牙齿还算洁白整齐,可是这副花痴模样,谁见了谁讨厌。他偷偷瞄了瞄姐姐,可姐姐的注意力全在那个疑是小偷的女人身上,丝毫没在意徐凡那副垂涎三尺的白痴样儿。
“啊,咚咚,你也在呀?待会去吃肯德基,如何?我请客!”喂,你可是在执勤耶,怎么贿赂起小朋友来了?
“我要吃必胜客!”叮咚才不会客气,难得碰上冤大头当然要好好痛宰一记,何况想要追姐姐还得先过他这一关呢!
“没问题!”徐凡一口答应,然后挤进人群,向那位经理出示了证件,经理点点头,几个人便离开了上楼去了。
看热闹的人也一路跟了去,刹时,若大的一个空间就只剩下叮当和叮咚两个人。
“姐姐――”叮咚去牵姐姐的手,想拉她一起去看热闹,谁知却见叮当趴到地上,四处寻找起来。
“姐姐,你丢了什么东西吗?我帮你一起找吧!”叮咚也趴了下来,虽然他觉得姐姐这么做很不淑女,可有什么办法呢?第一,姐姐向来就不是什么大家闺秀;第二,他们是亲密好姐弟,当然有福要同享,有难要同当,有案要同破,有洋相要同出,有东西也要同找嘛!
“我没丢东西,可是我在找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叮当答道。
“什么东西?该不会是那枚钻戒吧?”
“不,不是钻戒,而是口香糖。”
“口香糖?”叮咚越发糊涂了。
“我记得那女人口里一直嚼着口香糖,可后来却没了。她一直没离开我的视线,没见她到垃圾桶那儿去过,那一定是吐在地上了?”
“姐,你什么时候发现她嘴里的口香糖不见的?”叮咚似乎有些明白了。
“这个……我发现的时候也许并不是口香糖被吐掉的时候,可是我觉得应该是在她对店员说‘我明天带男朋友来买,可以吗?’之前,因为含着口香糖说话口齿总会有些含混,可她的这句话却特别清晰。”叮当回忆道。
“那她说‘啊,我的眼镜’时,嘴里还有口香糖吗?”叮咚问道。
“咦,咚咚,我以为你睡着了呢!”叮当不由对弟弟刮目相看了。
“我只是闭目养神,耳朵还是在工作的嘛!喂,姐姐,到底有没有?请不要岔开话题嘛。”叮咚用明亮的大眼睛瞪了姐姐一眼。
“既然你的耳朵在工作,你应该听得出来的,不是吗?”这个节骨眼上,叮当倒卖起关子了。
“她的声音好像是不太清楚。”叮咚有些犹疑。
“不是好像,而是肯定!因为我当时还听到她叭嗒了一下嘴巴,嚼口香糖特有的声音。”
“你确定?”
“当然确定!我的记忆一向超群,难道不是吗?”
喂,姐姐,现在可不是夸赞自己的时候!叮咚白了她一眼。
“这正是关键所在,我想戒指就是在那个时候被调包的。”叮咚说道。
“所以当务之急是找到那团失踪的口香糖。”
“为什么?我不明白,口香糖与戒指有什么关系呢?”叮咚不解问道。
“我也只是猜测,不过我们快找,最好能赶在他们回来之前,不然这些店员损失可就大罗。”叮当咕哝道。
“怎么损失大了?”叮咚问。
“丢失的与赔偿的,恐怕得员工自己掏腰包吧。奇怪,她活动的范围并不大,为什么我们找了这么久都找不着?难道她吐出后又放回皮包了?不太可能吧?”叮当一边在地上转圈,一边喃喃自语。哇,不行了,头都快转晕了。
“姐姐,我看过一部电影,是说火星人的,他们嚼一种可以使自己变成地球人的口香糖,上面有一个特别爱嚼口香糖的女记者。”
“好棒的口香糖!如果我想变成火星人呢?”喂,叮当,你跑题了!
“就吃红色的那一颗罗。”叮咚也跟着跑题了。
“那,那个爱嚼口香糖的女记者如何处理她的口香糖?”嗯,这才像话嘛。
“吐出来,然后往桌子底下一扣,就粘住了。”叮咚做了一个扣底的动作。
说到这儿,两人的眼光同时飘向离他们头部不远的从柜台中部伸出的宽边的底部。
灰黑色的口香糖包裹成戒指的形状牢牢地粘在那凸出的宽边底部,隐隐约约还能看见钻石闪耀的刺眼的光芒。
“姐姐,她居然用这种方法论!”叮咚伸手想取下口香糖。
“别动!咚咚,这可是重要证据,等徐凡来了让他处理吧。那上面有指纹和唾液,我们不要破坏。”
“姐姐,你怎么会想到?”叮咚好奇地问,并不因为自己没有想到而懊恼。
“很简单,那女人那么自信,连搜身也不怕,还事先提好条件,要求赔偿,这说明除非她不是小偷,如果是,东西也一定不在她的身上,所以她才会如此笃定;可是这么贵重的东西,再笨的小偷也不会随便将之扔到地上,回头再来找,这种漫无目的找法刚刚我们也试过了,不但费时费力,还很惹人注意,所以除非她是白痴,不然是决不会这样做的。再来就是口香糖消失的时间正是戒指消失的时间,所以我想她一定是把戒指包裹在口香糖里,然后将口香糖置于某个特殊的地方,好方便她再回来取,可我还是犯了一个错误,想当然地从地上找起。不过多亏了你的提醒,我想咱们俩真是最佳拍挡组合呢!”叮当用额头抵住弟弟的额头,眼中尽显爱意。
“那当然,我们可是拥有风的智慧的风的使者的姐弟神探二人组?不过也多亏那部电影。”叮咚露齿微笑。
“嗯,我也想看看那部电影。”
“这有何难?好电影我都有拷贝呢!”
“太好了,我也想看!”
“徐凡?”姐弟俩同时叫道。原来徐凡不知何时也跪在他们的身旁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叮当问。
“你的推理实在是太精彩了!”所答非所问,还瞪着花痴样的眼光白痴般地拍手。他说推理很精彩,看来已经来了好久。
“这么说果然没有搜到戒指?”叮当斜着眼看他,真不知这个男人为何如此爱笑,男人不都该酷酷的吗?即使不酷不也要非常努力地扮酷吗?
“对,她是下来挑戒指的。”徐凡仍在傻笑。
“那你快把证据取下,然后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叮当白了他一眼,既然全都偷听到了就不必再多交代什么了,警察份内的事她可不懂。站起身,拍拍手上的灰尘,“咚咚,我们走吧。”
“哎,咚咚,不是说好去吃必胜客的吗?”徐凡一边取证一边在他们身后大叫。
“姐姐,你不买项链了吗?”叮咚迂回地问。
“钻石会给女人带来噩运吧?”叮当沉吟道,“我决定从今天开始不再喜欢钻石,我要喜欢……”
“喜欢什么?”
“嗯――洁白的、坚硬的、光滑的、美丽的、有质感的,比如说――象牙。”
“哇,姐姐,你的品味也太――”叮咚差点没昏倒。
“太什么?”
“太与众不同了。”
“我天生与众不同嘛!”
“哎,等等我!”徐凡将剩下的工作交给同伴处理,自己则追了过来,可是他只来得及抓住走得比较慢的叮咚。
“咚咚,那位经理说为了感谢你们破案要送一件首饰给你们,快叫你姐姐进来挑,我一个大男人也不知该挑什么样的才好。”他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也不知是为什么。
“不必了,姐姐现在不喜欢钻石了,她现在喜欢象牙了。”
“什么?象牙?”徐凡的嘴张得老大,久久也没有合上,看来他是准备永远把下巴遗忘在那儿了。
“哎哟!”门外传来叮当的尖叫声。
“叮当!”徐凡终于决定收回下巴。
“姐姐!”两个一大一小男人互相对看一眼,立刻向门外冲去。
天空不知何时下起了雨,而穿着白裙的叮当则跌坐地。
“姐姐,你怎么了?”叮咚一下子冲过去,想要扶起姐姐。
“天下雨,路滑滑,我把腿儿摔断断。”什么跟什么嘛?什么时候了,还念儿歌?
“叮当,你没事吧?”徐凡快要急哭了,去又不敢伸手碰她。
“两位好心的先生,请立刻送我去医院,我想我的腿骨骨折了。”叮当平静地说。真服了她,都这个时候了,还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徐凡二话不说,抱起她就冲向雨中,幸好他有开警车来。
“姐姐,怎么会摔成这样?地震吗?还是脚下生轮子了?”叮咚半是责怪半是不解地问。
“不是啦。我只是看到对面那幅广告――”叮当抬头望了望对面二层楼上的广告。
那是一幅巨型广告宣传画,画面的主题是一套精美闪亮的钻饰……
“好美!”叮当惊叹道。
唉,女人啊!总是无法逃脱钻石的魅惑,殊不知它带来的只有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