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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身侵权 拍个照片也 ...

  •   “ 宝贝,你好了没?怎么那么久?”

      男人不耐烦的敲浴室的门,里头的宋雨睫吓了一跳,因为她正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隔着门,宋雨睫向外面的男人吼道:“ 马上就好了。”

      早知道这个男人那么的难缠她就不答应孙燕妮来演这一场闹剧。

      把莲蓬头的水关上,她把挂在一边的浴袍披在身上。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转变为苍白。微微颤抖的手,摸上了门把,一转,就把门打开了。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把她拐了出了浴室。跌跌撞撞的被男人拥入怀中,宋雨睫本能的挣扎。男人已经把身上的衣物给褪去,只剩下一条内裤。

      “ 宝贝,知道我等你很久了吗?”

      待宋雨睫反应过来,她已经被甩到了宽阔的大床上,本想要下去,可是男人却欺身上来。这一次他可没那么笨了,让这个女人再耍什么花招。

      一只手低着挣扎的宋雨睫,另一只手伸过去解开她浴袍上的腰带。还未得逞,门外的感应器‘滴滴’了两声,接着门就开了。

      看到熟悉的面孔,宋雨睫感恩老天对她的眷顾,让她在最危险的时候获救。看到眼前的情景,孙燕妮赶紧的翻包包找相机,刘欢畏惧的躲在她的身后,何仲翔则站在门口围观。

      “ 你们这是干什么?”

      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让男人有些怨恨的停下动作,转过身,看到这三个人,他的脸顿时绿了。当他看到何燕妮举起相机时,他的脸色顿时从绿色转为白色。正想要跳下床从孙燕妮的手中抢过相机,可是被身后的宋雨睫踢一下,他又再次的倒在床上。

      “ 亲爱的,你要去哪呢?”

      宋雨睫假意的说,接着用尽所有的力气把男人给困住,但是这姿势看起来十分的暧昧,就像是她从后面把他给抱住似的。

      “ 你在干什么,快放开我!”

      孙燕妮就抓紧这个机会,猛地的把这个男人的照片拍下。待任务完成后,宋雨睫果断的把男人放开。男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往孙燕妮的相机冲去。

      手脚快的她,马上就把相机收回了包包,然后理直气壮的站出来

      “ 孙燕妮,你最好把记忆卡交出来!”

      男人凶狠的指着孙燕妮道,但泼辣的她似乎没有畏惧的意思,一步一步的逼近他,她为朋友打抱不平的怒骂着。

      “曾豪健!你放着漂亮的老婆在家里,老是在外面搞女人!”

      这个男人是刘欢的丈夫,总是在外面偷吃,刘欢对他的恐惧让他更加得瑟的欺负她。

      但身为她的好朋友的两人,忍不住看到好朋友一再而再的遭受背叛与伤害。

      宋雨睫也才会冒着危险的参与了这个计划。

      “ 男人嘛,做生意偶尔要逢场作戏,何必要那么认真呢?”

      曾豪健带着狂妄的笑意走到了窗前,孙燕妮有些尴尬的把头别去一边,接着指着他道。

      “ 你害不害臊呀!”

      孙燕妮那么一提,曾豪健立刻往自己的身下一看,他都忘记自己现在只穿着一条内裤。赶紧的从床上抓来一个枕头,立刻的挡在他最重要的部位。

      “ 快说,你要怎么样才会把记忆卡交出来?!”

      眼见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宋雨睫轻声的爬下床,捡起掉在地上的包包,边往出口溜去。离开的时候不小心的撞到站在门口的孙海翔。

      眼神交汇的一刹那,时间仿佛停顿了几秒,待孙海翔反应过来,宋雨睫已经离开了视线。相信姐姐能够把房间里的事情处理的妥当,孙海翔便退出了房间,随着宋雨睫脚步跟去。

      “ 借过!”

      从洗手间走出来,宋雨睫见到孙海翔挡在面前,便毫不客气的道。眼前的男人一动也不动的站在原地,宋雨睫只好绕过他走到了门口。

      “ 三小姐!”

      被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知呼为小三的宋雨睫,顿时停下了脚步,转过身面对刚刚喊她的孙海翔。一步一步的走向他,宋雨睫的脸色是越来越不好,每一步的就好像在警告前面的人,她的心情不好,不要惹她。可是,孙海翔却做了让她跳脚的事。

      ‘咔嚓’孙海翔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一举起来就把她的照片拍下。今天的她,心情是极度的不好。先是差点被那个真好贱(曾豪健)误了清白,再来就是遇到这个神经病。

      她是有多倒霉,一天要让她遇上他两次!

      “ 你干嘛拍我照片!快把照片删了!”

      宋雨睫凑了上去,想要从孙海翔的手中抢过手机。但是孙海翔本来就长得比她高两个头,而且他还把手机举得高高的,不论宋雨睫怎么跳,都是碰不到手机。

      宋雨睫意识到了,一直绕在他身边乱跳只会显得自己像个猴子一样被耍,于是她停下了举动,双手交叉在胸前的看着眼前的男人。这突然的转变,孙海翔不疑有他的。

      “ 负先生,根据新加坡的人身侵权的执法,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今天是他第二次听到有关法律的东西,他真怀疑自己到底是招谁惹谁了,怎么会遇到这种人,就拍个照片也犯了法是吧?

      人身侵权是吧?来吧,他没在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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