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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六岁,我心里住了一个人。 ...
今天是我念高中的第一天。
学校在城南,我家在城北。为了方便出行,老爸给我配备了电摩托,我只练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雄赳赳气昂昂骑去学校。
这不骑不知道,一骑才真心觉着学校好远啊。就像隔着山川,隔着银河。我出门很早却依然几乎擦着时间到,这直接培育了我一个坏习惯,后来也就干脆不赶时间了,每天厚着脸皮在打铃前一秒钻进教室,为此,班主任大叔在几次批评劝说无望后果断无视。
在班里要说谁最笨手笨脚,慌里慌张,不到最后一分钟绝对不行动的拖延症患者,我自当夺得桂冠。要说班里谁最好说话,我又实至名归,班里邻班里谁一旦有事,我就顺理成章成为首要麻烦目标,我还是老样子,不懂拒绝。
这样的老好人模样持续了一年后。
高二。
某个风和日丽,阳光美好的清晨(在丽江一定最适合艳遇的日子)。
一个清秀高大的身影映入眼帘。
“大家好,我叫乐晨曦。乐,是快乐的乐,晨曦,就是清晨的阳光。我是新来的借读生,第一天报道,大家多关照。”
这清脆的嗓音落幕后,是女同学们热情的目光和掌声,接着老班的浑厚男中音出现:“好啦,欢迎新同学,那有一个空位,去那儿坐好吧”,说着,手指了指我身后。
我和众多女生们一样,傻了呆了。心想都怪小时候在家里韩剧看多了,看到长腿帅哥就跟狗狗看到热狗一样。
他在我身后坐下后,老班开始上课,对于无聊的数学课来说,借读生无疑是一道风景,秀色可餐。大家都无心听课,女的们专注欣赏,男的们专注羡慕加嫉妒。老班也无奈,心想又一个麻烦降临了,在这压力爆棚竞争激烈的高中,分心可是大忌 。
乐晨曦很快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帅哥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还是一个十六七岁风华正茂小鲜肉,白白嫩嫩,性格开朗顽皮,爱打篮球 ,总是酷酷地戴着一副大耳机,潇洒来去。来班里面打探他的女生络绎不绝。
可是不起眼的我,却连话都不敢和他说。
我第一次和他讲上话,还得归功于我的同桌茵莫莫。那天,他没戴眼镜,他的同桌黄篱笆也没戴,莫莫也没戴,于是他敲敲我的背,“心儿,借我一下你的眼镜”,我很讶异,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我一手拿过眼镜递给他,“我度数二百五十,不知道你戴合不合适”。
“二百五,哈哈哈哈...这数字也太....”,我看到晨曦他在笑,笑脸正像初升的太阳般温暖。这时同桌莫莫也插了一句,“她就是个二百五,哈哈”。我假装用力地拍了一下莫莫的肩膀。“嘿嘿,二百五同学,我抄完黑板上的东西再还给你”。我轻轻点头,转向黑板坐好,心里无限喜悦,这是他第一次和我讲话,原来他早知道我的名字。
后来莫莫告诉我她是假装没戴,她有意识藏起来了,因为她看到,我第一次见到晨曦时两眼放着光彩,那是一种她没见过的喜悦。那时她就清楚,这个寡言少语的女孩,终于遇到了能让她笑的小太阳。忘了介绍,莫莫是我的超级死党,我们一起上学放学吃饭上厕所,我的喜怒,她全明白。
那天之后,乐晨曦和我们逐渐熟络,话也渐渐变多,他和黄篱笆很爱和我们开小玩笑,总爱捉弄我和莫莫。忘了说说黄篱笆,他可是一枚放荡不羁的主,打架抽烟喝酒样样精通,不爱学习,和社会上的人有些来往,脾气横冲直撞。他和晨曦很快成为朋友,虽然偶尔会担心晨曦会不会被他带偏,不过我倒觉得这个篱笆不是真的坏,他的浪子形象只是一种掩饰,真太出格的事情他不会去做,有时觉得他为朋友两肋插刀,充满义气,是条汉子。
晨曦的捉弄每天都充满新奇。他会把水洒在凳子上,看到我走近悄悄数着:“一二三,坐!” 然后我的屁股就完蛋了,看到我抓狂的样子他噗嗤地笑着 ;他会在我和莫莫背上沾上字条,一个写着傻瓜,一个写着笨蛋,悲剧的是等我们去操场做操时听到后面传来笑声才发现 ;他会抢我们的文具盒,抢我的眼镜布,在上面乱涂乱画后还给我;他会在我站起来的时候撤我凳子,还好当我坐到一半发现没凳子时抓住了桌子;他和我借小说看但是在那之后小说就没了踪迹;他会在我睡眼朦胧的时候拍下我的照片然后威逼利诱让我给他去小卖部买吃的否则就要传到网上去;他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做土贼,每天各种讽刺加打击,说我已经土到了月球表面;他会骗我说有男生找我在门口等我,然后当我出去才发现又上当了;他会吃榴莲糖,然后站起来轻拍我肩膀,我转过来时猛向我吹气,哇塞,我最害怕榴莲味儿了一溜烟跑了;他和篱笆上晚自习偷偷抽烟,让我和莫莫掩护,那时我们俩会心一笑,把身子侧向桌子外,并且轻轻发出响动声,他们倆准就暴露无遗。
对于晨曦的捉弄我表面上无奈加抓狂,实则偷偷开心,晨曦让我每天的生活多了微笑,在没遇到他以前,我是沉默无趣的,总是林黛玉的模样,表面乖乖的实则怕学校怕上学,遇到他之后,我开始期待上学,话也多了,顽皮多了,莫莫常常问我,你是不是吃了开心果呀。我甚至希望,他能永远坐在我身后。
直至后来才发现,原来晨曦的境遇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走近他的人才会发觉,他的开朗后面透露着淡淡伤感,有时就像被乌云笼罩的太阳。
在我看来,他是一枚典型富二代。电视剧中的富二代家庭一般都会写说父亲在外拼搏事业,很少归家;而母亲在家穿金戴银,沉迷麻将——他们只是提供他充足的money。果不其然,晨曦也不例外。更何况,那还不是他生父。晨曦来自另外一个小县城,爸妈在他儿时就已离异,母亲带着他改嫁给当地一个富商,那个富商还有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儿子叫暖戈——对于他,富商倾其所有,可以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这样看来,在家里晨曦如同隐形般,没人注视他,就连他母亲,这些年来不知道是否是对他生父怀恨在心,看他的眼神不再带有慈爱,倒有几分生厌。在这样的家庭十多年,晨曦没有感受过温暖,多的是忽视和绝望,不过那个小男孩暖戈,倒是给他送去了几分阳光——他十分爱哥哥,爸妈批评他的时候站在他前面保护他,有好吃好玩的总是先给哥哥,他也总是紧紧跟在晨曦身后,不管晨曦怎么忽视屏蔽凶他——晨曦渐渐被感动接纳了他,甚至后来像亲弟弟一样保护。
想想我的家庭,我挺心疼他。虽然父母有时过于严格--但至少--他们都是爱我的。
我知道,晨曦表面的开朗性格,并不代表他的内心。我相信幼小的他在心底一定受到了毁灭性地伤害。从没得到过爱的他,一定及其缺乏安全感。我知道这份安全感,一定会有一个女孩给予他,在某一天,虽然那不可能是我。
十六岁,我偷偷告诉妈妈,我心里住了一个人。
十六岁,我幸运的遇到了初恋,不幸的是,我没抓住。 不,是压根没敢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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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六岁,我心里住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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