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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配角“沈知毅”的爸爸是天神生物基因科技公司在枝葚市分公司的总经理,年薪千万。
      他妈妈是天神制药公司的大股东,身价亿万。

      他妈妈年轻的时候喜欢上英俊帅气有上进心能力很强的他爸爸,可是生下他之后觉得他爸爸对她没有吸引力也没有新鲜感了,于是果断过上单身富婆更快乐的生活。

      后来他爸爸娶了一个和他妈妈截然不同的女人——不太漂亮却温柔小意,热衷于打理家庭琐碎,更喜欢烹饪美食,享受和家人在一起的快乐,还给他爸爸生了两对双胞胎。

      配角“沈知毅”在他爸家里像个外人,他爸心里只有四个弟弟妹妹,眼里心里都没有他。每个月给他打10万块钱,别的再没有了。电话一年也就一两次。

      在他妈眼里……不,他在他妈脑里。

      他妈记得他,每个月都记得他。

      记得吩咐秘书——

      “啊,这个月天气好像不太好,给仔仔多打两百万过去吧。”

      “啊,今天我心情好,那这个月给仔仔多打三百万过去吧。”

      ……酱紫。

      他们都不在平昭市。

      平昭市的第一中学是全国有名的学府,“沈知毅”也是拼了老大劲才考上的。他没有住校,在学校不远地铁公交都通达的湖岭青山买了栋别墅。

      三层带地下车库,还带大花园、游泳池、空中楼阁。

      沈知毅回到家里,看着清清冷冷没有一点人气的房间,坐在沙发上整个人在发呆。

      就这么穿书了。

      配角“沈知毅”在遇到邪祟的时候已经死过一次了,他的到来导致这具身体重新活了过来。

      死是配角“沈知毅”的宿命!
      他接手了“沈知毅”的人生,从一个现实世界到了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
      可是,谁去接手他的人生?谁去接手他真正的人生?

      哪怕他在那个世界里孑然一身,可是他依旧存活了二十多年,在那里也有着他微不足道的印记啊,结果就这么失去了一切。

      唉!

      惆怅了一会儿之后他起身,找了一部旧手机,现在的科学技术都不需要电话卡了,直接基因操控,进到一个生活软件进行基因登录,就可以购物、转账、消费等等等等。十万分的方便!

      这个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一下,他打开看了看。

      到账个十百千万……余额个十百千万……亿……

      emmmm……穿就穿嘛,还给这么多钱,真是的,搞得人家都怪不好意思的。

      沈知毅一开始还惆怅着,可看到这么多钱,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世界虽然危险,但是他有外挂,变强是迟早的事情。
      他在原来的世界就算从唐朝开始兢兢业业的工作也不一定能赚到这么多钱,现在这些钱却是他的零花钱。

      沈知毅终于从心,来了一句:“感谢老天,让我获得新的人生。”

      沈知毅兴奋了十来分钟就把手机放在一边了,钱看久了也就是个数字,他物欲不高,够吃够喝就行,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好好修炼,争取成为强者有保命的手段。

      否则再遇到像今天的事情,万一运气没今天好,岂不是死得凄惨。

      人世界最悲痛的事情莫过于人死了钱还没有花完。他才不要做那种苦命人。他得有命去好好花这些钱。

      沈知毅去洗了个澡,洗去身上的污秽和疲惫,打开冰箱,发现冰箱里除了6℃的矿泉水就没有别的。

      沈知毅:“……”
      原主真是个“高冷”的人,还有点青春期男生都有的通病——中二。

      又高冷又中二,跟个土味财阀少爷一样。

      只是——
      爸爸眼里心里看不到他。
      妈妈也只知道给他打钱。
      两个人都只知道打点钱给他。

      这么一想“沈知毅”也不是一般的可怜。
      除了有钱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

      “神佛在上,沈知毅,你要是去了我那个世界,用我的身体活下去的话,我希望你能好好活,自己去打造一个温暖的家。只是我没你有钱,卡里只有五十多万,车贷还完了,房贷还有两年…不过我那个世界很安全,没有你这个世界的灾难。”

      “我也会好好活下去的,也会努力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不过你要是真的被作者写死了,而我阴差阳错接替了你的身体,那也请你安息吧。毕竟身体我也不知道怎么还你,而且就算还给你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活过来,抱歉。”

      有香的话沈知毅还想给对方烧一炷香。
      可惜没有。

      沈知毅躺在床上,渐渐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第二天闹钟响起,沈知毅刷牙洗脸换校服,背上书包刚要走,手机就来电话了。

      许涵洲:“沈知毅,你好点没有?今天去上课吗?”

      沈知毅:“我现在正出门。去上课的。”

      许涵洲声音里透着开心:“那好,学校见。”

      沈知毅在许涵洲要挂电话之前,连忙开口说道:“许涵洲!”

      许涵洲一愣,“怎么了?”

      沈知毅有些尴尬还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他笑着问:“你早餐不会又吃了南瓜粥吧?”

      许涵洲那边传来暴躁的声音:“关你屁事!我就喜欢吃南瓜粥、南瓜粥好吃!健康养胃!哼!挂了!”

      沈知毅闷笑着,不过很认真的说:“谢谢你啊许涵洲。”

      许涵洲别别扭扭,哼哼唧唧:“你谢个屁,你谢我你还笑我穷。”

      沈知毅说:“没笑你穷。”

      许涵洲:“那你嘲笑我吃南瓜粥。”

      沈知毅:“真没嘲笑你吃南瓜粥,我现在在包子摊买早餐,你想不想吃猪肉白菜粉条大包子?我给你带两个,谢谢你昨天救我。”

      许涵洲脸颊有点烫,想是想吃,不过他拒绝道:“你答应我周六周日给我扮女朋友的。现在吃了你的包子你要是赖账怎么办?”

      沈知毅:“……”不提这个我们还能是好朋友。

      沈知毅顿时就没好气的嚷嚷起来:“爱吃不吃,挂了。”沈知毅直接挂掉了,许涵洲看着手机,直接翻了个白眼,这个时候来公交车了,他脚步轻快的直接上了车,刷卡坐下。

      许涵洲心想:“想用包子取代女装?哼,没可能。”救命之恩就想这么糊弄过去?他可想身边领个女朋友秀一秀了。

      沈知毅在包子摊买了十个包子,个个雪白,直径五厘米。还买了四杯豆浆。

      等到公交车来了,沈知毅抬脚上了公交车,下车步行三十米就到校门,进校门的时候,很多人都围观沈知毅。

      隐约可以听到人群里传出来的声音——

      “校草。”

      “好帅啊!”

      “高二一班的诶,成绩也好好。”

      “他脚上的鞋子是A家最新限量款,要三万一双!啊啊,他看过来了、他看过来了!”

      ……

      沈知毅快步去勤学楼,上了四楼,左手边第二间教室是高二一班。他从教室外进来,目光齐刷刷的落在沈知毅身上。

      平时的沈知毅,单肩背书包,一手要插兜,头发往后梳发胶能滑蚊子腿,校服拉链永远在腰胸接口处往下,衬衣扣子永远扣不到脖子。
      进来的时候永远目下无尘,眼神淡漠。
      浑身散发着莫挨老子的气场。
      当然,还有这种气场——老子最叼,在座的都是垃圾!

      今天的沈知毅,双肩背包,衬衣扣到脖子,校服拉链拉到胸中间。
      头发扎了根橡皮筋,他今天放学就去剪,绝不耽误。
      左手提着四杯豆浆,右手提着一大袋雪白的包子。

      来到座位坐下后好多人都反应不过来。

      许涵洲看着这样的沈知毅都懵了,他不敢置信。
      难道说……难道说昨天遇到的邪祟还是给沈知毅造成了伤害?沈知毅得了脑残?

      不然今天怎么跟换了个人一样?

      老师不在,沈知毅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之后,转身就给许涵洲分了两杯豆浆,然后给他分了五个包子。

      许涵洲:“沈知毅,这么多包子怎么吃的完?不过你真的给我带包子啊?我跟你说我只认双休日的账,我不认这一单的。”

      沈知毅:“吃不完再说。”他黑了脸,听到双休日答应过的事情就头大,许涵洲这家伙,身为主角竟然这么BT,他难道不知道女装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吗?

      刚说完话,结果铃声响起来,大家吃早餐的时间到了。
      天大地大干饭最大,很多人都去食堂吃早餐,也有一些人和沈知毅一样带的早餐。

      许涵洲啃两口包子,香得不得了,然后伸手从后面拍拍沈知毅的肩膀,沈知毅转过头来:“干嘛?”

      许涵洲冲沈知毅笑起来,乐呵呵的道:“谢谢你的包子。”

      沈知毅笑着哼一声,喝口豆浆,说道:“明天吃什么?我坐公交车那里还有个蒸粉铺子,要蒜蓉辣椒酱还是要酸辣剁辣椒?”

      许涵洲眼睛发亮:“蒜蓉和酸辣的都要可以吗?”

      沈知毅:“可以啊。”

      不过他话音刚落,许涵洲就皱着眉毛说道:“这样不好吧,显得我占你便宜。”

      沈知毅乐了,“是你说的,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都不为过,我给你买点早餐算什么?”

      许涵洲摇摇头:“不是你这么算的。昨天虽然我拉着你跑了,但是在邪祟追上来的时候你也阻挡住了邪祟。”

      沈知毅辩驳:“可是如果你不拉着我跑我岂不是还站在那里傻乎乎的等死?”

      许涵洲:“……”说的也是。可是也没必要这么占人便宜,“说好了星期六星期天的那事儿办成了,就两不相欠。别给我带早餐了,今天除外!”

      沈知毅没跟他争辩,笑着喝了两口豆浆啃完了一个包子,再拿起一个包子。

      许涵洲看沈知毅吃完了五个这么大的包子,忍不住摇头唏嘘感慨:“你怕不是个饭桶,你要是投胎在我家,我家肯定会被你吃穷,啊不对,我家本来就很穷了,应该说会被你吃垮。”

      沈知毅:“我一米□□,你一米七八,你还不多吃点儿,回头我擎天柱你矮冬瓜。”

      许涵洲急了:“诶我说沈知毅你怎么还人身攻击啊你?”

      “我这叫听老师的话做诚实的孩子。”

      “沈、知、毅!你是忘了我昨天怎么把你压床上、怎么修理你的了吗?啊?!”该死的竟然敢鄙视他矮,鄙视他穷就算了,他的确穷,可在一堆一米七开头的南方人里,他一米七八不矮了好吗?

      吵吵闹闹的教室陡然一片安静,随即爆发出来一片哗然之声。

      “卧槽!”

      “什么?床上!”

      “还压在床上?!”

      “修理?!怎么修理的?快告诉我!”

      “卧槽!这是我们能听的故事吗?”

      “我在哪?我在哪?卧槽谁把车门焊死了?我要下车!我要下车!”

      ……

      许涵洲脸颊通红。
      沈知毅超级不自在转身。

      隔壁桌王天宇冲上来就拐住许涵洲的脖子:“许哥,可以啊,了不起!快说快说,你昨天怎么在床上修理的校草?”

      “啧啧啧,还给带早餐。喂喂,校草,你这是身心都被我们许哥征服了吗?”

      许涵洲急了:“胡说什么?才没有。别乱说。起开起开,我要吃早餐了。”

      众人哈哈大笑。

      许涵洲看着沈知毅的后脑勺,看到他脖子红红的,耳垂红红的,心里忍不住想:沈知毅也未免太好看了些,连脖子和后脑勺都好看。

      脖子很优雅,后脑勺恰到好处的圆润,扎了个小揪揪都爆好看,耳垂莹润耳朵轮廓很美的沈知毅咬了咬豆浆吸管。

      他,的确是喜欢男生。

      可身心都被征服什么的就离谱好吗?真是的!
      他是那么容易被征服的男人?呵,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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