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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叫亚瑟韦斯莱。对,没错,就是那个据说很出名的《哈利波特》里的那个亚瑟。
      我是在死后,到了地狱,遇到了不同位面的人才知道原来我是一本书中的人物的。哦,对了,位面这个词也是现在住在我隔壁的那个叫做库洛洛鲁西鲁的家伙教给我的。很怪的名字,不是吗?不过,库洛洛说这在他的世界里是很不错的姓氏,他们那个世界里还有一个杀手家族叫做揍敌客,一个三星猎人叫做富力士的。虽然我不懂的什么是三星猎人,不过对比起来,库洛洛的姓氏的确很不错了。可惜我跑遍了我们的住宅区也找不到这个和某种苹果同姓的家伙,库洛洛说,他应该在天堂。难怪了。
      哦,顺便插一句,我和库洛洛现在住的地方叫做地狱。库洛洛说这里是地狱最深的一层。
      咳咳,好像跑题了,我是想说说我的一生的,结果库洛洛那个家伙出场的次数比我的还多,那么接下来就言归正传了。
      我叫亚瑟韦斯莱,前面已经说过了。虽然库洛洛说那本叫做《哈利波特》的童话已经风靡全球,而我也因此成了里面的明星。不过因为我活着的时候实在是没有当过明星,总觉得自己还是那个默默无名的小人物,所以还是忍不住想要再说一遍我的生平。
      我生在英国的一个普通的家庭,绅士的父亲,慈爱的母亲,守着家里的一点点小小的财产,和千千万万个那时候的英国家庭一模一样。如果硬要说有什么特殊的话,那么就是我的家庭是一个巫师家庭,纯血巫师,还顶着那么一个据说是传承了千年的贵族头衔。
      我的父母为此而骄傲,我则一直都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毕竟,贵族这种东西离我的生活实在是太遥远了,我一直是这么觉得的,最起码,在我遇见那个人之前。
      那个人叫做卢修斯马尔福。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我一直都记得那一天。本来,那样的日子,像卢修斯这样的贵族少爷是不会出门的,或者最起码不会把自己淋湿。
      但那一天我在见到的的确是一个湿漉漉的卢修斯。湿漉漉的衣服,湿漉漉的头发,还有湿漉漉的泛着红的眼睛。(在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是这个小少爷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很狼狈,但是还是很美,我想当时我看着他的样子一定傻透了。因为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狠狠的瞪着我了。但是,
      哦,梅林,他的眼睛还是那样湿漉漉的,我甚至可以透过那凶狠的眼神看到藏在下面的一点点的小委屈。
      真可爱。我傻傻的笑了起来,为了一个可能是我臆想出来的感觉。
      虽然在我的记忆中,每一次和他的见面都是美好的,但事实上我不得不哀怨的承认或许我们的初见真的不是那么令人怀念。
      好吧,这是我的错。
      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是连着后面的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因为那个时候我们都上学了,霍格沃茨,英国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一所巫师学校——在知道它是唯一的一所学校后,我曾经向我的父亲表达过对于这所学校的教学质量的担忧,要知道垄断是不利于发展的,许多麻瓜的书里都有这一点。不过父亲质地坚固,做工精良的手杖让我打消了这点担忧。在一顿痛殴开始之前,我果断的结束了这个话题,父亲很满意,我也很满意。我一向是个实际的人,特别是对于这些和感情信仰有关的东西。幸好巫师只信奉梅林。——不过现在我心甘情愿的承认着的确是英国,不,是全世界最好的一所学校了,因为我和他成了同学。
      亚瑟韦斯莱和卢修斯马尔福。
      我曾经的理想是成为一个赫奇帕奇,他们的宿舍离厨房很近,而食物是我除了生命外最热爱的东西。
      但现在我想成为一个格兰芬多了。因为那个叫做卢修斯马尔福的家伙挤掉了食物,成为了我第二热爱的东西。
      好吧,或许这种感觉不能叫热爱,卢修斯也却是不是和食物一样的东西,他也肯定不会喜欢家伙这个形容词。但,原谅一个刚满11岁,而且还一见钟情的男孩吧,我的词汇量太匮乏了,很难精准的表达我的情感。
      我成功了,成了一个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一起上魔药课,飞行课,历史课,自然课……还有算数占卜和古文学课。卢修斯选的课我都选了。
      这并不难办到,也并不那么引人注目。毕竟,卢修斯的美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看得见,他是大众情人,而我只是那大众中小小的一个。
      我一面窃喜着把自己藏身在其中,一面阴暗的诅咒着和我一样的每一个人,在暗地里,肆无忌惮的。我是个格兰芬多,我阳光而灿烂,阴暗而卑劣,这并不矛盾,不是吗?
      美好的日子结束的总是那么快,我毕业了。没有多余的时间,甚至没有如那六年中我设想了无数次的般最后对着卢修斯疯狂一把。我全身心的投入了找工作的行列,因为我的父亲刚刚告诉我:他把所有的钱都捐给了凤凰社。包括那小小的庄园和仅存的房产,哦,还有据说是我家唯一的、象征着贵族生活的家养小精灵。
      全部的,无偿的捐给了凤凰社,或者说那个叫做邓布利多的人。
      我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怀疑父亲对邓布利多的感情是不是和我对卢修斯一样的。要知道,这个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虽然我的儿子他们见到的邓布利多是个长着长长的白胡子的老头,但在我的学生时代,邓布利多还是以一个中年人的形象出现的,博学、温和还幽默。父亲也总是提到他,所以我才有这样的怀疑。我问了父亲,然后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二顿打,其实如果不是父亲那是已经病的没有力气了,我相信接下来肯定还会有第三顿、第四顿的。
      还好他没有力气了。
      然后筋疲力尽的父亲挥挥手,把我招到了床边。
      我小心翼翼的和床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怕父亲就等着我靠近,然后一把跳起来抓住我,狠狠的揍上一顿,就像小时候那样。他是一个标准的格兰芬多,身体里总有着像我这样的人无法理解的活力。
      不过他的确是没力气了,所以他伸出了一只手,皱巴巴的皮让我想起了那只已经被卖掉的家养小精灵。很丑,如果是平时,我肯定不会让这样一只手靠近我。
      但这是我父亲的手,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变得这么老的手。
      我的喉咙有些痒了,或许这些年,我真的忽略了太多的东西。
      听库洛洛说,在遥远的东方流传着一句话,“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意思是哪怕一个很坏很坏的像是黑魔王那样的人,在他死的时候也是会说一些善意的话的。我父亲不坏,大多数时候他就像他的同学那样冲动、易怒,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但这时候他说的话却都很有道理,我想这应该和前面的那句话是同样的道理,有些事情,有些人,只有死亡才能让他们清醒的认识这个世界。
      当然,那个时候我是不知道父亲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的,因为巫师的寿命是很长很长的,父亲的年纪在这么漫长的生命里还算得上是个孩子。天真而冲动的孩子。
      那一天父亲说了很多,很多。
      他说,从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感觉的出我不是一个格兰芬多,反而更像是那帮毒蛇,冷血、狡猾,擅于伪装。但他依然爱我,深深地,哪怕我和他最厌恶的死对头是如此的相像。
      他说,我永远都不会知道当知道我进入格兰芬多时,他的狂喜和恐慌。
      他说,我快要走了,我的孩子,但在走之前,我想要忏悔,因为我卖掉了家里的一切,贵族的庄园,贵族的勋章,贵族一切的一切。我毁掉了韦斯莱千年的传承,从此我们的家族只是一个顶着贵族头衔的落魄户。我想要忏悔,但我不后悔。为了你,我愿用用尽我的一切。
      他说,你还太小了,孩子,你还不知道当一只狮子狡猾起来的时候,毒蛇的毒液也只能毒死自己。
      他说,忘记吧,孩子,忘记你的那些小聪明,忘记你的小阴谋,它们或许很可爱,但我不再了,没有人会再欣赏它们了。
      在狮子与蛇的战斗中,这些东西会成为你的噩梦。
      他说,记得吧,孩子,记得你从来只是一个格兰芬多,和你父亲一样固执而易怒,冲动而无脑的家伙。
      最好的武器,最忠实的伙伴。
      你的父亲已经为你铺好了路,踩上去吧,我的孩子。
      他说,
      ……
      我很想说我没有听懂,一点都没有,但实际上我是听懂了的。所以当时我羞愧而愤怒。
      凭什么!他凭什么决定我的人生!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看穿我的伪装!
      那只是一只无脑的狮子,那是我仰慕却在暗地里嘲笑过的父亲,我羡慕他和母亲的情感,却鄙视他的智商。
      但最终他看得比我透彻。
      不对!这不对!
      我愤怒着,却羞愧着。
      我矛盾着,纠结着。
      我不知道我无法接受的究竟是我的父亲原来爱我爱得如此深刻,还是其实我自诩的聪明在他人眼里只是一场笑话。
      我冲出了家门。
      留下了背后颤颤巍巍伸出一只手的父亲。
      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

      黑色的棺木,带着露水的白花,灰色的墓碑,无论是麻瓜还是巫师,魔王还是救世主,生命都是这样终止的。

      当我和库洛洛聊起我的生平的时候,他告诉我那应该就是我被判下地狱的第一条罪状:弑亲。
      我辩解过,即使我不离开,我的父亲也会在那时走的。

      但库洛洛说,如果在那时我不曾离开,或许我的父亲不会那么早离开,最起码不会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阴暗的房间里默默的离开。对于我曾生活的那个和平无比的世界来说,这就足够定罪了。
      他的语气诚恳而真挚,就像麻瓜教堂里虔诚的神父,地狱血海折射的光线也为他的脸镀上了一层神圣的光芒。
      好吧,或许他说的是对的。
      凝视着他额头的倒十字架,那时我有些沮丧的承认。
      ……
      我肯定是装白痴装多了,居然连他的话都信!事后我不得不痛苦的捂着脸承认自己又被库洛洛的诱导了。

      那么接下来我继续我的故事。
      父亲说,比起格兰芬多,我更像是斯莱特林。
      事实也确实如此。
      虽然伤心过,痛苦过,挣扎过,反抗过,但当葬礼结束时,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就是一个因为伤心而努力模仿自己的父亲,模仿他的动作,模仿他的言行,模仿他的生活的孩子。
      动作生涩,却笨拙而固执的模仿着。
      让人心里酸酸的。

      这样的男孩总是容易让女人产生一种莫名的情感。
      于是,当我终于能成功的把自己当做一个合格的格兰芬多时,我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女人,贵族家庭的叛逆者之一。
      虽然那时候她的年龄只是一个女孩,但带着那样的决心和毅力的女孩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了。
      懂得家族,懂得自己,有梦想,有追求,却脚踏实地。
      我和她结了婚。
      我并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她,但我想,我需要她。
      我说过的,本质上我还是接近一条毒蛇的,所以我理所当然的接受了这个女孩,哪怕明知我几乎不可能和她一起实现她微小却甜蜜的愿望。
      婚礼举行的很顺利。
      女孩叛逆却很有头脑,那个家族的人没有祝福,却也没有捣乱。其实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看着我最小的儿子常常会产生这样的疑惑:他究竟继承的是谁的头脑呢?或许是隔代遗传?
      如果父亲还在,可能会很喜欢他吧。
      喝一口咖啡,我叹了口气,最近总是这么容易惆怅,果然是因为结了婚的原因吗?
      就像卢修斯。
      最近一次见到他是在魔法部的办公厅,他身边围着一圈的女人。
      美丽的,年轻的,或者是丑陋的,年迈的。
      她们围绕着他,紧紧地。
      如果是在霍格沃茨,这时候,他或许已经不耐烦的露出标准贵族式的假笑,在张开那张粉色的,薄薄的唇,用那洁白而锋利的牙齿吐出足以让这群女人后悔半生的讽刺了,但现在他依然露着贵族式的假笑,却不再说着那些伤人的话语。
      这些女人应该感谢布莱克家的小姐。伟大的纳西莎布莱克小姐成功的使她的新婚丈夫了解到女人那柔软而敏感的自尊心,从而挽救了无数少女。
      哦,让我们为这位伟大的夫人欢呼吧!
      我摩挲着手中的因为长久未洗而带着咖啡残留的杯子,带着嘲讽的胡思乱想着。
      好吧,我真是个混蛋。我承认。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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