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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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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万具云终于要跟她的如意郎君举行婚礼了。这事儿,我前天就知道。
前天早晨,我刚从“青春的坟墓”里爬出来,正迷糊着想要如往常一样追寻饭菜香味的发源地。小正在发源地跟前拦下我,往我手里塞了个请帖。请帖红得暖意十足,使人觉得那“红”在散发温度,而忘记暖和是因为前几日开始供的暖气。这暖得我意图再滚回坟墓里睡个回笼。
睡眼惺忪的我笑着朝小正侧影移动过去,伸胳膊从后面环住小正。“不知道这次又是谁啊又要结婚,咱又得随份子钱了!”我打开请帖准备和小正一起看里面的内容。
小正一定感到了我身体的一颤,在打开请帖那一瞬。
颤抖用冰冷武装自己,挥着拍子赶走我的睡意,像用拍子赶走苍蝇或蚊虫。我瞬间清醒,继而嬉皮笑脸的对小正说:“完了,这朋友以前跟我关系特好,得多包点儿钱啦。”小正点头不语,走进厨房里去端热腾腾的香菇饺子。
我照着往常的样子,出门上班,偷懒耍滑,下班回家。也只平静地过了一天。
第五次了,万具云打到我工作的地方来软磨硬泡我去当她的伴娘。她任性撒泼的功力不减当年,可我也不是原来那个耳根子软趴趴的我了啊。第五次,她说,不当伴娘算了!她说,你都还没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呢!我稍作犹豫,报出了我原先的手机号码,她在那头沉默了好几秒,我猜她在记号码,我知道她同我一样和数字不来电,就报了两遍号码,谁知第二遍的最后一个数字刚从我嘴边溜出来,她那边就“嘟嘟嘟”了。
我如释重负,终于不用当伴娘了,不然小正会如何看我。
Re.
来到A城的第五年,我遇到了万具云。那时候,我刚入大三不久,她刚高中毕业不久。
我俩的初次相遇是在汤姆熊欢乐世界。那天,我一整天没课,闲得连霉都没法发,于是就在学校周边坐公交车玩。我当天真的只想坐坐从没坐过的27路公交车,看看沿途风景来着,谁知一个给孕妇让座的举动扰乱我的行程路线。我尚未进入到观风景的状态中就让了座,之后随着车身摇摆了几站地,直到一大波人极其凶残地涌入车内。跟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僵尸似的,一大波一起上,我与车里的这些棵小植物又怎能抵挡得了。被挤得实在再无雅兴看风景,于是我千推万挤地跳出了27路。
“汤姆熊”是我瞎逛时发现的宝地,其实我原本也仅是想去商场顶层买个章鱼小丸子吃。
投篮正high,万具云就捅我的左胳膊解了我的high。
“你知道洗手间在哪儿吗?”我看见自己左侧站了个跟我一样蘑菇头的女孩子,她矮我一头,因而跟我问话时,下巴微扬,看着我的脸。
“啊?哦!就那边。”我伸右胳膊伸右手胡乱一指,虽然她挺好看,可我还是不怎么耐烦,毕竟我并不认识她,何况她解我的high。
“我路痴!”因为汤姆熊里太吵,她喊话的声音听起来像吼叫,“可不可以带我去?麻烦你了!”
其实很近,只需要直走一段再右拐一段就到了。但我被她略微声嘶力竭的吼所震慑,也或许是她抹了睫毛膏的眼睫毛映在下眼睑的阴影太蛊惑人心,我放下篮球,走在她的前面。
她的要求有些过,她要我等她撒完尿再带她回到刚才她问路的地方,当然,她原话说得可含蓄了,不像我叙述出来这样直白又野蛮。我忘记当时为什么连这都答应她,我猜我当时是念及自己一早给孕妇让座,就那样把一天的好人做满吧。
不得不佩服万具云自来熟的功夫一流,她坚持要我和她一起去必胜客吃饭,话又很多,一直讲着至今我早就记不起的话。期间,她还一直坐不住似的,时而扭捏得像是想去厕所排泄一翻。后来她跑去旁边的星巴克买饮料回来后就好多了。她自作聪明地买两杯冰摇芒果木槿花茶。我没告诉她我并不喜欢,喝了。
我们又回去汤姆熊,这次玩得很high了,两个人的开心加在一起是大于两份单独的快乐的。我夹了个懒洋洋玩偶送给她,她特高兴,开始叫我姐姐。
她说她那时候憋尿很辛苦,想问路人厕所在哪儿的时候,刚好看到跟她一样发型的我。
她说,姐姐你投篮时候比我男朋友还帅,但是你的黑框眼镜好丑。她说,咱俩真有缘。
Mi.
万具云几乎一跟男朋友吵架,就会叫上我出去逛街或吃路边摊或逛街加吃路边摊。她会在吃土豆粉儿或米线的时候加很多辣椒跟麻油,边跟我说她跟男朋友为何吵架,边埋头苦吃,最后埋头在红汤淹没仅剩几根粉儿的塑料碗里流泪。她的眼泪仿佛一条条线,穿入辣椒油和水交织而成的布面。
我起先好奇她的故事,在听故事的同时,还会时不时冒出一些敷衍安慰的语句,虽然我一点都不擅长安慰别人。很多次之后,故事听得差不多也腻了,连他们吵架的原因和套路跟万具云讲述的夸张点,我都能预测个不差毫厘,在应该递上纸巾给她擦掉眼泪的时刻也拿捏得恰到好处。
万具云六岁之前跟着爷爷奶奶在A城生活,六岁时,她被绑去父母身旁,自此南下,在中国南部的各个城市游读。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她小学时,最短时间不到三个月就会转学,最久也不过两年。小学六年,她跟着父母住过一些南方小城的居民楼,呆过一些一线城市的知名大酒店,游玩过不计其数的旅游风景区。这着实让我羡慕的童年岁月却被万具云自己形容成逃犯一般的生活。她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是醉着的,她像小粉猪一样瘫在软垫子的座椅上,哼哼着说着种种“逃犯一般的生活”。
她醉了就喜欢讲一些消极致郁的话,不过她醉了也就省了我那些像提前打好腹稿的敷衍安慰。
令我吃了不小惊的是,她居然也去过Z城读书,在初三时候。Z城是我的故乡,于是我当时听得兴奋,不受控似的傻笑,啊,原来早先我们就同在Z城了,而现在又同在A城,原来真的这么有缘呢。
原来我跟她相似的不仅是发型。我幼时,父母离婚,母亲独自带我来到Z城,我在那个温和的城市花光了童年跟小半个青春期。后来因为户口问题,我不得不到A城上高中,高考。万具云呢,高一时在北京上学,父母本想给她“高考移民”,让她能留在北京高考,结果出了岔子没成功,她妈妈便陪她回了A城读书,她爸爸则仍留在北京。我是高二上学期来到B中,她是高二下学期来到B中。是的,我们在A城的高中母校都是B中,可惜她比我小两届。我想过,假如我迟上学一年而她早上学一年,大有可能我俩会成为同班同学。
她给我讲过,她放假的时候喜欢去爷爷家。爷爷总习惯在楼下跟别的爷爷下围棋或打扑克,她总习惯赖在旁边盯着看。小时候,她这样赖着是为了讨零花钱,她讨来钱就跑去找小伙伴们一起买了小零食再一起跳皮筋。如今,她得了钱也不走。她就呆呆坐在爷爷旁边看他下象棋,很难得的不吭一声。儿时小朋友们也都有了新的朋友,她回到爷爷家之后,遇到过他们,只打了照面,她认得他们,但他们没一个记得她。
至今她也不懂围棋,她只是喜欢看爷爷们边下围棋边聊天,大多都是聊过往的日子。有次,爷爷跟朋友聊着A城这么多年的变化,提到家附近的广场是何时建成的。两位老人各执己见,争论不休,最后连围棋也不下了,拉了一旁围观下棋的人一起讨论究竟是哪年建的广场。大家有各自的回忆,有各自坚定不移的论据。因此,万具云倒是默默看了一出好戏。真的是好戏,因为她看完觉得特别特别温暖,一颗心都被温水浸没,暖流在血液里摩拭她的骨。
她很羡慕爷爷这样的生活,在一个城市在一个地方一直地过,没有流浪漂泊,没有颠沛流离,一辈子只恋一座城,一生只爱一个人。平淡的日子才是最幸福的。
她的这番话让我把小伎俩咽回喉中——作为A城一座标志性的广场,轻轻问下度娘就知道的事情,何必争个面红耳赤。于是我怯怯地改口道:“那你这辈子最爱哪座城?”其实我已猜出她的答案,可我还是想要她亲口回答我。
“当然是A城啦!还用问吗?”
对啊,理所当然的事情,我非得贼心不死地继续下去,“为什么?南方不好吗?你去过那么多城市,都没有一个喜欢的?”
“嗯!全都不喜欢!”还没等我问出第二个为什么,她就紧接着道:“那些地方夏天超热,冬天又冷,也不像A城这样四季分明。我最讨厌梅雨季,雨一直缠缠地下个不停,每年就像旧伤复发一样隐隐的疼,不给人喘息的机会,那期间会感觉特绝望。我喜欢的是,要么狂热要么凛冽都直接来,不要温吞的像是要磨光人所有的耐性跟美好。”
“你,不喜欢温柔的吗?”
“温柔。我总会这样觉得,温柔的本质是一种压抑隐忍。”
那一刻,我突然不想说出第三个“为什么”了。
Fa.
扯回到万具云的高中时代吧,因为正是她高二的转学,使她遇见了如今她爱得水深火热的男子。
当初只因为蓝对她说了一句话,她就像枚图钉一样被蓝掌握的磁铁给吸了过去。我很想知道蓝到底说了什么,可我没问她,我希望自己做一个优秀的聆听者。
她曾说我是天底下最最了解她的人,比她父母跟朋友还要了解,她感谢我聆听她,理解她,也包容她。她说,因为怕父母朋友担心自己,所以一开始才吐出很多负面情绪给我这个“陌生人”,而后情形却无法控制,她不开心就会想起我,她越吐越多,而我变成了她的一名特殊的朋友。
可我,喜欢特别的,不喜欢特殊的。
她跟蓝于高二结尾时候开始恋爱。她终于可以安心谈恋爱,安心地喜欢上一个人。之前她交往过两个男朋友,当然都无疾而终,因为她不断的转学,不断的离别。因为她早知道那些感情的结果是无法结果,她就不愿真正去喜欢谁。小时候,她面对与好朋友分别而哭天抢地,妈妈告诉她以后一定会再见面的,她把这话传给好友,哭得惨兮兮地跟父母坐上离开的车。后来她明白,那是谎言,而她在懵懂无知时,把谎话传给了最好的朋友。
大概,人总是在不谙世事的时候最喜欢说谎,即使那时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谎。所以,当人长大之后,明白了那些应当归类为谎言,就会特别讨厌说谎,却又不得不继续扯着一个接一个的谎。
她不愿去喜欢上谁,那样,她总会说谎。
然而现在不同了,她能够一直在这个城市,只要她愿意。她可以选择一个人去喜欢,只要她愿意。
不过,一年之后,她又一次面临分别的场宴。蓝在家人的胁迫下填报了北京的大学,而不知情的她考到当地一所大专。刚被告知这个消息的她,一时无法接受,跟蓝大闹好久又冷战好久。直到蓝要离开A城飞去北京那天,她发了疯一样打蓝的手机,她要见到蓝,跟蓝好好告别。她也妥协了,准备耐心等蓝回来,回A城。因为她想起奶奶,在她二年级时跟她不辞而别的奶奶。她想起那墓碑,手心贴上去,无法言说的冰冷仿佛是嵌进了她骨髓里面,她怕死了那冷。
十一,她飞去北京看蓝。折磨人的异地恋。她每月都会透支好多话费,拿买零食的钱来堵都堵不上。半年后,蓝回来A城过年过寒假,之后再没回过北京的学校。蓝退学复读去了,他决定要考A城的大学。瞧,蓝多爱她。不过因此,蓝的家人更加讨厌万具云了。在送蓝去北京的候机厅里,他们就见识了她的疯狂——忘乎所以,不顾旁人地抱着蓝大哭。那时,蓝的家人就已经给万具云打了负分,这下她更是直接被拖进了黑名单里。尽管如此,她和蓝的关系依旧十分黏腻。
又半年扑闪飞过,蓝如愿考入A城最好的大学,一面上着学,一面跟万具云双宿双飞。两人在蓝的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一起生活。正如其他千千万对情侣那般,两人的争执跟矛盾也就是在这时候掀开了日子崭新的一页。
这几年,我没少跟着参和万具云跟男友大大小小的吵架事件,没错,我都是在背后推波助澜——推崇“两人在一起有矛盾是在所难免”,助长“如果真的喜欢对方就应当宽容忍让”。我甚至从没当面见过万具云的蓝。有次,她在跟他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了两周就兴冲冲要约我见她的宝贝男友,我用实习很忙的托辞回绝了这场本就没必要的见面。讲真,我因为无意瞥见万具云钱包里蓝的大头照而懊悔不已,我不想认得他的模样,太糟心,若不是这个男的,我的耳朵至于隔段时间就受到一次七级痛的摧残吗!
So.
我大学毕业那年,时逢传说中的“世界末日”。世界末日并没来,但是我因为找工作还有一些其他事情的不遂我愿,特企盼赶紧世界末日。中文系的我于大三下学期开始在某出版社实习了将近一年,结果因为我大学是个二本院校,就把我转正的资格给了一个没经验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当时,人事部的跟我说得超隐晦,可我只记得直白的意思——他们一般都收硕士生,并且还要985院校的硕士生。
至此,我便有些能体会万具云的心情了。她生性从不自卑,却时常跟我念叨着,蓝是重本的大学生,而她只是个大专生。我说,你年轻漂亮,善良孝顺,有什么配不上他的?她就叹口气,还撇撇嘴:“唉!而且我还脾气不好!不温柔!”
或者,一个人真正喜欢上个什么人之后,不论自己多好,也总会觉得自己不够好。
后来,我靠着初中的英语水平找到了一份韩语翻译的工作。那家翻译社的门槛要求就是英语四级,我也不晓得这跟我的工作有什么相干。
初中的我很用功学习英语,于是在大学里考过了英语四级。万具云会说流利的朝鲜语,于是我就自学了韩语。
在我刚被那出版社撵出门外的时候,万具云恰好又跟蓝大吵了一架,约我在一间韩国料理店吃饭。她跟店主很熟的样子,还用朝鲜语交谈,这时我才知道她妈妈是朝鲜族。那天,她跟我约好在“世界末日”之前,一起去她妈妈的故乡图们。约好了,就我们两个人,一起。我们约定的时候还勾了小指的,当然,勾小指的时候我喝醉了,不然不会那么幼稚地配合她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确实拉钩都是没用的。我们没去图们。她在“世界末日”之前,跟蓝跑去民政局领了证,结婚证。我想,他俩的故事就在此填个句号,那该多完美呀。即便情节俗套,但就像万具云说的那样,往往平凡的才最幸福。
是的没错,句号被两人撕得七分八裂。他们又吵架了,就在“世界末日”吵得七荤八素、不可开交,当天就扯了离婚证。
这一切都太闹剧,她尚在琢磨着怎么告知双方父母和各自的亲密好友时,激化的矛盾狠狠地猛推了她,将她推倒在生活这块既冰又硬的水泥地上。她不服输,立马爬起来,她立起来了可她还没清醒,于是她得到了离婚证。
在这次跟男友分手的期间里,她在我租的小屋呆了三天半。我一直觉得是屋子里那股霉味和那墩又窄又潮的床迫使她回到蓝的身边。
那时候我还没有工作,在准备着韩语考级的事项。她住进来的几天,我怕她一个人会闷会更不开心,就整天整天陪着她看电影,给她弹吉他,为她做她喜欢的饭菜。
每次看电影之前,我都会把窗帘拉展,笼住玻璃外面的光亮。阴暗弥漫在狭小的房间内,似乎令人更加有安全感。当再次掀开窗户面前的帘布时,我们并不知道马上所要迎接的是白光还是墨夜。我好像被她失恋的伤霾传染,那几日也变得郁郁寡欢。
但我还是尽力地逗她笑起来。她说我做的菜很可口,比她做的好吃百倍不止。她说我弹吉他很好听,假如真的找不到工作也可以去街头弹唱卖艺。她说她已经看腻了这些爆笑喜剧碟片,想看《What’s Eating Gilbert Grape》。
我在笔记本电脑上搜出了这部电影,跟她并排坐在塑料板凳上,点下播放键。
我没有看过这部电影,刚要沉浸于剧情中,她开始断断续续的念叨着很多她和蓝的事情。她像是在跟我诉说,脸却对着电脑屏幕,便又像是自言自语,没有逻辑,梦呓一般。
“他一直特别宠我。上高中那会儿,总是帮我写作业。我记得,有回语文作业是两张填写古诗词的卷子。每张卷子大约有八十多句诗词,我懒,不愿写,他写完自己那份,又写了我那份。还有次英语小考,我错了十几个单词,他替我写英语单词的罚写,被老师发现,结果老师罚他又写了两百遍。我给他揉了好久的手。别的男生谈恋爱都会有女朋友给洗篮球队服校服什么的,可是他跟我谈恋爱之后,我从没给他洗过衣服,甚至有次我吃饭不小心把油弄到校服上,还是他在自习课偷偷去厕所帮我洗的。我们第一次约会,吃饭,我嫌肯德基的饮品不好喝,想要喝星巴克的冰摇芒果木槿花茶。他二话没说,就跑去马路对面商场里的星巴克。我在肯德基里嚼着薯条,大概十分钟之后,他带回两杯茶来到我面前。你知道吗,那薯条跟那十分钟都是浸了蜜的。之后每次出去约会,不管在哪儿吃饭,他都会去星巴克买来茶饮料到饭馆。高考,我气他不告诉我就填报北京的大学,我不理他,他就每天来我家楼下等我,连我妈都不忍心了。他也不顾家里反对要跟我在一起,和我住在一起。我不会做家务,不会煮饭,他就来整理屋子,学炒菜。”
她突然停顿良久不说话。屏幕里的故事,已经发展到阿尼又一次偷偷攀上塔,甚至攀达到了塔顶,却被警察暂时扣押,母亲终于为了儿子而拖着肥胖躯体走出家门,走上公路,走进街道。一家人坐进车子里,因为母亲的体重而很明显向一边倾斜的车身背影坚定地驶向远处。我看着很快变小的车子,觉得又好笑又想哭。那一刻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纠结很怪异吧。
万具云一下就替我哭了出来,我便微微扯着嘴角笑着轻轻拍她的脊背,抚顺她背上的长发。是什么时候,她的头发已经这样长了?可我依旧是蘑菇头。
“我知道我挑剔任性,我无理取闹,我难相处,我即使很爱很爱也还是要折磨他,在他心里狠戳一针。我要他心里结一枚专属于我的痂,我要他未来里建一座只给我的家。我知道我混蛋可我天性就是不安定。我他妈还追求什么平淡呢,日子都被我折腾得这么不堪了。”
她的爱情,仿佛是被她一手搞出的凌乱糟糕的房间,现在的她没有能力去整理好,我想要帮她,但我没有房间的钥匙,只能隔着窗望着房间里的她,指望着同在这个房间里的蓝会主动清除糟粕,将两人共同的回忆纪念馆中的一件件细节感动陈列整齐。
那天晚上,我躺在向邻居借来的五张椅子拼成的床,椅子太硬而且不够长,我把脸朝向椅背,小腿耷拉在椅子腿边儿舞着棉被。万具云喊我到床上跟她一起睡,我坚持要睡板凳儿。
直到我小腿踢被子都踢得乏了,渐渐有了困意,寂静中万具云忽然拿很软很暖的声音对我说:“当初我很不喜欢他那样的好学生。可是有一天,朋友带我去参加另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他也在。我在朋友家随便翻了张电影的DVD出来看。大家玩闹得很疯,打扑克真心话大冒险,根本没人关心电影演了些什么。我玩累了去厨房找水喝,才路过客厅发现只有他在看电影。他把最后一盒旺仔牛奶递给我,跟我说那部电影中他最喜欢的台词。Because I knew you’d always be there,Because I knew you’d never leave,因为我知道你会一直留在我身边,永远不离开我。他就是这么说的。”
外面的世界静悄悄的,没有往日的狂风鸣奏,所有事物都睡在孤单里,醒在寂寞中。我猜这没风的夜一定是在边下雪,边观赏被黑暗包裹的她在流泪。
大约凌晨三点半醒过来,我发现她站在窗前抽烟,窗帘并没有拉开。她跟我说过,烟的味道比酒好。我没说我不喜欢,陪她一起抽。最后一根烟头的橘色湮灭在黑暗里。她说她出去买烟,我说还是我去买吧。
外面果然下雪了,我踩着雪床,给天亮才醒来的人踩出一条路。又踏雪返回,跑回去的路上,雪愈发大,打湿了我的睫毛,弄得我像哭了一样。我在门口摇晃身体,迅速地抖落一身的雪,我想对那些雪片道歉啊,我真的不是嫌弃它们,我只是太想快点进到家里。
她已经走了。留了字条在枕头上。
“已经旷课好多天啦,该回学校啦。睡个好觉哦,韩语考级加油哦。”
La.
我知道她不是回去学校,是回到她的爱情房子里。
她很久没有联系我,以致于我以为她又跟蓝去领证复婚了。我找到工作,打给她准备请她吃饭,她说她在医院里。我立马打车到了医院。
我以为她是高烧不退到医院打吊瓶。但,她是在医院打掉孩子。
我惊愕到用了好几分钟才回神这一切真的是真的。
万具云很云淡风轻的喊我坐在她病床边,就像在招呼到她家做客的客人。
“也不是第一次了。可是也跟第一次来这儿不同了。”她的嘴唇几近床单一样白,皱皱的略微干裂了些。
她第一次,也是在这家医院,蓝陪着她。她那时候多么惊慌呀,她没想到飞去北京看蓝的结果是蓝飞回A城带她到医院。他俩瞒着所有人放弃了那个孩子。这一次,她很镇定,至少表面很镇定,她一个人瞒着所有人放弃了这个孩子。
她说真疼啊,我说,原来外面那些无痛人流的广告都他妈是假的。
我猜错了,她离开我的小屋之后的确回学校去了。新的一年春节,蓝的前女友从新加坡回来,她忍不住给蓝发过年好的短信,却收到这位“前女友”的代回复,她才知道她的蓝已和“前女友”复合。
她是用那第一次到这间医院的事情吓跑了那位前任。没想到那个女的那么单纯呢,这点事情就被吓跑,书呆子,她说。
她嘲弄般说完又给那个女孩开脱,“其实她也不是被吓到。只是她发现了,原来他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并不是自己记忆里的那样。”她慢慢闭上眼,“我原本没想过用这件事情束缚他,我超讨厌自己会那样。可我终究还是利用这件事情挽留他。其实我这次进这医院之前,只想告别过去,告别他。可直到我流了血,躺在那里疼得一动都不能动像死了一样,我就特别舍不得。舍不得我上一秒才失去的小孩,舍不得他。”
外面又下雪了,雨夹雪,大概下一次降下来的就都是雨了。A城的春季也偶尔会落缠缠的雨,不知她看着细雨扎进土壤是否会隐隐的疼。
她说自己昨晚陷入了一场梦——餐厅被玫瑰色装潢,蓝的手上捧着一杯水向她走来,在“whatever it takes,or how my heart breaks,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的音乐里笑得气喘吁吁。当他走近她,她发现他手中的不是水而是粉色郁金香。她激动的接过郁金香,可花一到她的手上就变成不知名的鸟儿飞走了……
她第一次做彩色的梦,醒来之后莫名其妙很想吃蓝煮的面条。她以前很不喜欢荷包蛋,蓝第一次给她煮面时加了荷包蛋,她任性的命令蓝把荷包蛋全都挑出去,连渣滓都不许留在面里,她才肯吃。而今,她却想吃那种加了荷包蛋的面条,蓝煮的。
Xi.
找到工作之后,我还没来得及搬家,于是把万具云接出医院,安顿在瘦柳条家里养身体。瘦柳条是重点大学的学生,成绩优异有能力,毕业之前就签进了某世界500强公司。
我在他家宽敞明亮的厨房里给万具云炖汤煮面。把她喂饱哄睡着后,我下楼迅速拦了辆出租车,瘦柳条紧跟在我后面,手上拎着我的羽绒服和毛线手套。他把我叫的出租车打发走,自己开车送我去那个地方。
我冲上去让拳头砸在蓝身上的时候,瘦柳条只在一旁看着,蓝没有还手,被我打出鼻血之后,瘦柳条才上前来拉住我。但我已经不受控了,呜咽着揍蓝,像只被逼疯的小狗的反击。
万具云说得对,温柔只是压抑隐忍,这一刻我只想要狂烈地释放,不愿再温柔。
车里,瘦柳条握着我红肿的手说,你应该戴上手套打。他开车带我回B中,说,我都快五年没回咱学校了,你也是吧?
我和他坐在操场边,甬道一旁光秃的树枝湿漉漉的,倘若一直湿漉漉下去,待它们发芽会不会生出一颗颗被淋湿的心啊?
瘦柳条终于说:“我觉得那小子挺眼熟。”
“嗯。当然会眼熟,渣男都长一个样。”
瘦柳条笑起来,他脸上的酒窝得使劲儿看才能发现了。我仔细望着他,望着他变得肿胀一般的身材,原来他已不再如高中时代那么瘦高。可是,他什么时候由瘦柳条变成椭圆叶的呢?
我不知道。
“咱们高三时的运动会,你一个人偷偷跑去单杠上坐,我跟着你也坐在你对面的单杠上。那边人很少,只有我俩还有另一对小情侣。那个男生吻女孩儿的眼睛时,我还让你转头去看呢。可你转过头,女孩儿已经害羞跑掉了。我当时就对你说啊,要是我们俩也像他们那样多好!然后你给了我一腿,我差点脸朝地摔在单杠下毁了容。现在想想,那时候毁容就好了,就可以让你对我负责了!”
我突然想起,高三时学校曾通报评判一对高一的早恋生,那时他们俩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因为两人都是成绩好的学生,但双方的家长却很没素质的在学校大吵起来互相指责,后来一对鸳鸯被棒打分开,据说女生还被家里遣送出国上学。
记忆在我心上狠狠地砸下一锤,因为它从匣子里飞出来帮我理清了这一切的顺序。原来我从B中毕业之后,她才进入B中上学。原来她来到Z城,我已离开Z城。我自以为的缘分,仅仅是她当初戳我胳膊那一下。我比她大一岁,我总是比她先向前一步。
这一锤使我恍惚,于是我沉默很久。久得瘦柳条都等不及又开口说话了。“而且那小子还是我大学的学弟,还跟我一个社团,你说我能不眼熟么!”
“哈!世界好小啊,是不是?”
“对。太小太无聊以致于人要自己去改变,变得面目全非千奇百怪,人生好像只有这样才有活下去的意义。”
“我不觉得。我喜欢的一个歌手说过,人真的是不会变的,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她变了,那只是你不够了解她。仅此而已。”
我知道她也不会变,她还是会喜欢蓝亦或者其他打动她心的男孩子,就是不会喜欢上我。但是我不知道她和蓝的结局会怎样。毕竟不是每一段感情都会像我父母那般,十几年之后也能重聚复合,幸福美满。只不过,他们也不甚完美,我,便是他们两个之间的瑕疵。不知为何,我不能像其他女生一样喜欢男孩子。我因此极其自卑,我的温柔都源于我的自卑。
我绕着操场跑圈,瘦柳条在后面追着我。我想起Z城的小巷子,窄到没办法玩丢手绢,小时候我每次都企盼能有几个小朋友跟我一起走去远一点的公园里玩。但他们都很乖很听妈妈的话,不敢同我结伴远行。
终于,瘦柳条捉住我把我丢进他怀里。我特别用力地哭,把眸子上覆着的隐形眼镜哭到了瘦柳条的外套帽子里。
Do.
小正端出香菇饺子,半透明的白色氤氲在空气中仿佛水墨洇在纸张里。
万具云最讨厌香菇。她住在我小屋里的时候,我曾做了香菇莲藕排骨汤,最后是我吃掉了汤里面所有的香菇。她只给面子似的吃了几块藕,连排骨都不肯吃,她嫌弃汤跟排骨都沾染了香菇的味道。
我在餐桌前坐下,使劲儿地揉眼睛,揉掉了眼屎,这让我很庆幸,没有揉出眼泪。
窗外的光撇下寒冷独自钻进房子里来,在餐桌上摆着的盘子内跳舞。有时候,我觉得阳光很孤单,因为,它没有影子。
“你相信人们会一见钟情吗?”
“当然相信了!我对你就是。”
“我那时在路边修自行车,嘴上还叼着鸡肉卷,那么怂,你都一见钟情?”
“那时候,我刚家教结束,从楼里走出来就看到你在拿拳头打一个男的,手都打肿了。那一刻,我看着你,特别想要去心疼你。”
“小正。”
“嗯?”
“其实我骗了你。”
“啊?”
“我骗你说我很喜欢吃香菇。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一点儿也不。”
候机时,我用以前的手机给万具云和瘦柳条群发了短信。
“十几分钟之后,我在飞往英格兰的飞机上。”
瘦柳条的电话很快打了过来,我接起,说今后你结婚我一定准备一份大红包。与他电话的几分钟内,我听到手机里“滴”的一响。
“细腻的人往往最残忍,比如你。”
“未来或许有太多的不完美和不安定,但并不耽误你去幸福。新婚快乐!”
我左手牵起小正的手,右手将刚发完短信的手机丢弃在尚存我体温的座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