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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呆毛35 吉原篇 ...
被打飞而躺倒在屋檐上的凤仙全身的皮肤都因阳光而乾裂剥落着,他睁着一只眼,看着多年不见的烈日。
「我的天敌啊......这麽久不见还是什麽都没改变啊......」
「从遥远的高处俯视身为夜王的我,真的是——何等的可恶啊!」
「但是,确实美丽至极......」
※ ※ ※
『喂,妳在做什麽?』
『包扎,不然,会死。』
『这点伤而已,不需要,我可是未来要成为夜王的男人,才不会就这样死了的。』
『叶王?会通灵的?』
『笨蛋!是黑夜的夜!』
『为什麽要是黑夜?阳光不好吗?』
『因为夜王听起来比较酷——不对!这不是重点!我是指成为夜兔族的王,成为夜兔中最强的人!』
『唔,所以?』
『妳反应难道就不能热烈点吗?要知道夜兔可是宇宙中最强的战斗种族,所以只要我成为夜王那就代表我是宇宙中最强的人了!』
『那,之後呢?』
『......什麽意思?』
『除了变强以外,总有些什麽想要抓住的吧?』
『妳到底想表达什麽?』
『我呀,有个抛弃一切也要保护的人。』
『......那关我什麽事?还有我只知道战斗,没有什麽需要抓住,也没有什麽要保护的。』
『没有吗?明明说着讨厌,为什麽总是撑伞注视西下太阳?』
『没有吗?明明如此憎恶,为什麽总在屋内仰望外头烈日?』
『没有吗——』
『住口!妳又知道些什麽?!』
『知道哦,从五年前救你的那天就一直跟着了吧。』
他脸倏地红了起来,尴尬的撇向一边。
『呐丶如果不想抓住,为什麽一直跟着?』
『呐丶如果不想保护,为什麽一直战斗?』
『妳在说什——』
『这次的伤也是吧?为了解决其他想伤害我的人。』
『......那又怎样?我就是想跟不行吗!况且对一个五年来外貌完全没变的人难道我不能好奇一下吗!』
『可以哟,我们一族的生命周期跟你们不同,照你们的算法我现在已经三十一罗。』
『——骗人!』
『真的,这可是为了奖励你才告诉你的哟。』
※ ※ ※
『这是什麽?』
『成为夜王。黄色缎带,祝福。』
『那也不用在我头上绑成蝴蝶结吧!』
『这样,可爱,况且......圣诞节快到了。』
『把我当圣诞树吗妳个浑蛋!』
『我要离开了。』
『什——』
『说过吧,有个抛弃所有,也要守护的人。』
『那麽我呢?』
『什麽?』
『这些年妳到底都把我当做什麽了?!』
『......好人?』
『......』
『欸?为何,攻击我?』
『我也说过吧?我只会战斗,不管是喜欢的或讨厌的。』
『所以,是喜欢,所以杀我?还是,讨厌,所以杀我?虽然不管哪个都无所谓。』
『……呵呵,还以为妳是弱的需要保护的那种人,没想到反倒是我闹了个笑话……』
『别打了,你,打不过,会死的。』
『......那就死吧,反正这就是我们夜兔最终的归宿。』
『可,那人不准我,随意杀人。』
『听妳这样说反而更希望被妳杀掉呢。』
『我希望那人开心,所以听从那人的一切指示,可那人却不要我这样,要我去找寻真正的喜欢,不要被诅咒摆弄,要与之对抗,可是这麽久了,我还是不明白要找的喜欢是什麽?』
『呐丶你喜欢我吗?可以告诉我你眼中的喜欢是什麽样子吗?』
『呵,这问题可真问倒我了,真要说的话……喜欢,就像太阳吧?想要,却又得不到。』
『所以,你觉得我,像太阳?』
『像,也不像。』
『是吗?就这样吧,希望下次再见时,你已经追求到你要的了。』
......
「呵......我要的啊......早在妳转身之时,就已经没了吧。」
-------------
兔子很乖的周更啦~
有木有超开心~
老实说当初写这章时写的还蛮顺手的XD
我果然比较擅长只有纯对话的回忆杀(炸
PS:这回忆中,此文设定上,凤仙也才16岁呢~
鳳仙也曾年輕過得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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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呆毛35 吉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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