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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楔子 ...

  •   楔子

      有个表妹曾经问我是不是很招女孩子喜欢?
      听了这话,我既受宠若惊又哑然失笑。她是根据什么做出这种让任何男子都会颇感自豪的判断呢?而我又何德何能敢窃此高位而不战战兢兢呢?为此,我一方面暗自庆幸心中窃喜,一方面又忙不迭地矢口否认。对于招女孩子喜欢这一点,我是万万不敢承认的。这不是出于礼貌的谦逊,我是一向不以谦虚为美德的,而是出于不争的事实。
      表妹听了,很不以为然,依然为我力争道:“那你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招女孩子喜欢。”
      年轻的时候啊,那是多大呢,十几、二十岁吗?应该是指谈恋爱的合适与正常年龄吧。虽然我现在三十好几马上就到四十,可是我一点也没觉得自己不年轻,尽管额前的一绺白发白得过于集中像黑骏马额前的白点分外扎眼,但其他方面还算过得去,应该不比二十多岁时差。而那时候接触的女生除了女友和前女友,就是亲戚家的表姐妹,远不如现在接触的多,行为上也过分。因此,可以说那时候还没有现在惹女孩子注目呢。
      这下,表妹不满意了。她认定的事情怎么能不被承认呢?于是,她怨愤地说道:“那是她们不懂得欣赏你的魅力。”
      对此,我不禁有些感动了。出于对我的喜爱、甚至偏爱,她不惜埋怨起别人来了,还带着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恨,不把花花公子这顶帽子扣在我头上,她好像会抱憾终生似的。首先,我得感谢她这番好意与关爱;其次,我得说她似乎鼓动起了我的热情,让我在沾沾自喜之余,反思起“魅力这东西,我有吗?”这样的问题来。魅力是指特别的吸引力、迷惑力。对于女孩子,我有这样的慧根和质地吗?我又吸引、迷惑了谁呢?回顾往事,自己似乎只有被吸引、被迷惑的经历,难道这样的经历也可以算作魅力吗?听了表妹斩钉截铁的断语,我知道有几个表妹还是喜欢我的,但那也是源自于亲情或亲情的迸发,绝对有作弊的嫌疑。但要是刨去了与表妹们的纠葛,我倒也参加过几次战役,却无一胜绩。即使与表妹们的博弈,我也是胜少败多。因此,从小到大,我一般都是被魅力,而不记得魅力过别人,但要说被魅力的过程,倒也和风细雨、温柔旖旎。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这样的经历虽不敢说不胜枚举,却真实有那么几起,而且还是不带亲情、没有作弊的那种。如果一一赘述起来,不独读者会觉得毫无新意,就是我也会不厌其烦,因此,我只把最后一段的经历趁着记忆犹新没有忘却,呈献在读者面前,让各位来品评一下我表妹说的是对是否,我是不是如她所说真的有些魅力,哪怕是一丁点也好,也够我欣喜异常、足慰平生了。

      第一章初见

      那正是一年夏天,我被局里委派到下属单位,帮助开展一个展会的招展布展工作。第一天报到的中午,我就在饭堂里看到了小常。她是另一个下属单位的同事,与我所去的下属单位在同一栋楼办公。好久没有见到她,颇想打个招呼问候一下,但鉴于饭堂人来人往,不能显出我们的熟络来,免得无事生非,自然就没敢造次。她也仅仅在发现我后,同样难以察觉地对我微微颔首示意,便坐在了同事中间。这样的举动好像我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似的,但其实我们不过是年龄相同、谈吐投机的朋友,只是在人前不敢显露而已。因为,我们都是有家室的人,不在同一单位而显得过分亲热,难免会有人揣度,风言风语起来,向自己家人也不好交代。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环境里,男女关系都是要遮遮掩掩的,即便没事儿很纯洁,也要像有事儿很肮脏似的保密,因为,一旦为外人看到,流言蜚语是不胫而走满天飞的。换句话讲,在中国依然传统的封建大环境里,没有直接社会关系的亲密男女关系是不被允许的,那必然会遭到误解、猜忌、怀疑和麻烦。我和小常就是这种关系,仅仅在聊天时畅所欲言,谈得投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当然,有一点在我这里还是必须存在的,那就是她年轻时还是挺漂亮的。
      十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她朝气蓬勃、步履轻盈地来局里办事儿时,她那俊秀清丽的倩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尤其记得她当时穿的七分牛仔裤,显得腰细腿长、青春活泼。然而,时至今日,她的身材虽还算苗条,但脸颊却明显胖了,不再有那种清俊之色、莹透之彩。对此,我真为她觉得伤感,不见面时她的谈锋依健,见面时却已岁月无改,那初见一刻的光彩只能在记忆的印象里摸索了。其实,谁又能逃得过岁月的摧残呢,于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只不过男生不及女生那么可惜可叹罢了。
      如果硬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话,小常也算是我一段没有作弊的经历。毕竟我们只是在公事间的接触中慢慢熟悉,渐渐转为私聊,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心的。原本在美女面前,我一直是相形见绌,不敢吭声的,没想到在她这里一拍即合,大大鼓舞了我的信心。正是由她开始,我渐渐地敢于亲近表妹以外的美女了。虽然此时这种事情于我已在年龄和身份上极不相符,但那颗崇拜美色的男人不腐之心却跳动得愈加强烈了。从小到大,不知道是因为常与表妹们内闱厮混的缘故,还是男子“食色性也”的本来天性,我对女孩子的好感和热度不敢说堪比贾宝玉,但至少是不让金燕西的。不同的是,他们有钱有势遇到美女可以追逐,而我往往只是心神向往,用眼睛追逐。这样的性格举止不知道算不算是好色猥琐,但每次我以目视人,却觉得心胸坦荡,并无苟且,往往还和爱人、同事品评,并美其名曰:“美女生来就是被用来欣赏的,如果不看,岂不是暴殄天物。”
      我已经把瞟美女当作一种终身爱好,习惯成自然了,无论在哪里,都会自然而然地展开搜索,就像一部手机会自动搜寻信号一样。如此大言不惭地言及于此,实在是,我觉得这是一个男子再正常不过的反应了,毫无羞愧可言。现在,我也毫无例外地把目光移到了小常身旁,因为,那里正坐着一个显然更加年轻的姑娘。尽管她坐的较远又背对着我,但我还是一眼发觉,她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当包括小常在内我旧识的下属单位稍有姿色的女子成为明日黄花的时候,她的出现就显得出类拔萃,异常珍贵了。
      我虽然看不清她的面庞,但仅看她肩锁腰直、颈细背挺,显然是个小姑娘家,在那些半老徐娘的同事中间显得娇嫩异常,宛如竹林中新抽出的一株嫩竹。她是谁呢,难道是小常单位新来的职员吗?没听说他们单位招人啊?就在我懵懂思索之时,她们已起身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在我朦朦胧胧的意识里,她的年轻给了我一股清丽的新奇,还有一种仿佛的熟悉,让我觉得她应该是美丽清新的。一位社会学家曾经说过:“第一印象并非总是正确的,但却总是最鲜明、最牢固的,并且决定着以后双方交往的过程。”这句话于我而言完全正确,最终的事实证明,“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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