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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失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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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时分,俩人酒足饭饱,晃晃悠悠地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闲逛。
李佳说:“看见前面那个小子了吗?我同事……”
“看不出来,和社会青年穿着打扮一样,谁也想不到他会是警察。”这些便衣警察打扮的极其普通,不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可能富根想歪了,把好人当成了坏人,不能以貌取人。也许是富根的思想比较传统,看不习惯比较前卫的人。时代在变化,人的思想也应该跟上时代的发展潮流。看人还是要通过一个人的行为,来判断其品质。
“嗨,快看前面的美女,你磨脸的机会来了。冲过去,扭着头看人家,要不错神地看,直到把人家吓跑。”李佳兴奋地说,“你还愣着干什么,快骑过去啊!”
前面真有一美女在人行道上走着,长筒靴、紧身裤、长发披肩、黑色带裙边的羽绒服……夜壮色狼胆,酒壮熊人胆,富根骑到她前面,很潇洒地一甩头,摸了摸分头,含情脉脉地回眸一笑......接着跳下自行车,蹲在路边吐了起来。
李佳拍着富根的背,说:“不能喝就别逞能,把晚饭都糟蹋啦。”
富根吐完,皱着眉头说:“哎呦,不是,那什么美女啊。以后再也不看美女了,丢不起那人,四五十岁的大妈打扮的像二十来岁的小姑娘。”
……
回到家,富根才发现手机上有条短信:“我们不合适,祝你幸福!”
富根心说:“不会吧,怎么说分手就分手啦,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女人的心思真难猜。也许是考验我?”
赶紧回短信:“对不起,刚看到你的信息。是不是发错了?我什么地方做错啦?惹你不就开心?”
“你挺好的,只是我觉得咱俩不合适。再见,祝你幸福!”
“什么地方不合适?你一定要告诉我个理由,我会改的,我觉得咱俩挺合适的!”
“你有点胖。”
“我可以减肥呀!”
等了一会儿,对方没再回短信,打过去电话也没人接,就这样两人分手啦,富根莫名其妙地失恋啦。
富根心里不痛快,一夜迷迷糊糊地,想了很多。
早上起来直奔药店,上磅一称140多斤了。25年没有突破130斤的大关,真怀疑这称有问题,是不是想让人们买他们药店的减肥药啊。
回到办公室,往椅子上一坐,感觉发福了,又多长了几斤赘肉。男人腹围不超过二尺七的;女人腹围不超过二尺四的,这样的人比较长寿。富根心情郁闷,得写点东西发泄一下,让论坛的大神们都跟跟帖,帖子题目就叫《因肥胖而失恋》:
说到“减肥”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当下既时髦又文雅的称呼应该叫“瘦身”。在中国,90年代前提到“减肥”的话,不论古代人、现代人,还是当代人,可能会说你疯了。现今生活好了,于是营养过剩,肠胃吸收能力强的人就成为了肥胖者,也就被扣上的“胖子”的称呼。我与胖人经常打交道,作为一个旁观者、非专业医学人士,抛开前人总结的那些造成肥胖的原因,用最通俗的思维,归纳了下面三条瘦身要领。
一是有“固定胃”的胖人。假设某人不锻炼的话,一顿饭吃一个馒头;锻炼的话,一顿饭也吃一个馒头,从理论上来说这个人的胃基本是固定大小的,伸缩性不好,那么通过加强锻炼就能达到减肥的效果。假使此人不运动的话,吃下去的这一个馒头就转换成了脂肪,但一运动就燃烧脂肪,这一个馒头所转换成的脂肪就可以被消耗掉。加大运动强度的话,身体里堆积的其余脂肪就会转换成动能,从而达到减肥、强身的目的。这种类型的人是最容易减肥的。我就是此类人,饭量大小几乎固定,活动量大,也吃不多,吃多了撑的难受啊。
二是有“松紧胃”的胖人。还是举某人一顿饭吃一个馒头的例子,不同与“固定胃”的是,如果锻炼的话,一顿饭要吃两个馒头,这中人的胃就像弹簧,可松可紧,在加强锻炼的前提下,减少进食量来达到减肥的目的。运动后一顿饭要吃两个馒头,如果只吃一个,那么从理论上说吃的这一个馒头的热量就会被消耗掉,就等于你没吃。运动量大,而吃的少,即消耗的热量>摄取的热量时,就开始减肥了。这种类型的人减肥不易,不好控制胃的大小,不好掌握饭量的多少,最头疼的是活动量大的话,吃得少,肯定饿的难受啊。
三是因病引起肥胖的人。经过长期刻苦锻炼而没有达到减肥效果或者因病吃药而产生了副作用,去看医生吧。
还有一条,你在大街上注意下或者留心你周边的亲朋好友,夫妻俩一个很瘦一个很胖的,那个胖子要想减肥可就难上加难了,为什么呢?不告诉你!!!
看帖的不少,跟帖的就一位,回复道:“‘影视娱乐’的斑竹,你好像进错地方了,这里是‘谈婚论嫁’,不是‘说笑风生’。”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论坛的老大,整个论坛都归我管。屏蔽了你,把你剔除论坛。”富根气不打一处来,但只是想想而已,叫花子咬牙——穷发狠。
算啦,去“谈婚论嫁”的版块再发个帖子——《如何面对失恋》: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失恋和分手是两码事。我个人的观点是:失恋是你爱对方,而对方却不再爱你,或者是对方爱你,而你不再爱对方了;分手则是因为一方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或天各一方不能相聚等原因,导致有情人不能成眷属,但双方还是爱着对方的。
我在此还有强调一点,就象我的座右铭:宽容之心包容天下!记住无论分手是谁的错,即使有一方做的十万分不对,但还是要做到大肚能容天下难容之事,毕竟你们有过爱情,只有这样才可以解脱,你才是位积极、快乐、健康、对社会有用的人。
为什么要谈这样一个话题呐,最近一个很要好的哥们失恋了,心情十分沮丧,找我聊天。他和一位谈了一年多的女友分手了,都追了节(按我们本地风俗,春节是要“追节”的,就是买一大堆东西去未来的丈母娘家看望。)马上要定亲了,但还是分手了。原因很简单,女方忘不了初恋情人,在一些特点的环境、场合,男方所做的、所说的,都会让她想起过去。他伤心透了、心如刀绞,总之好像把世界上的所有痛苦都尝遍了。我当时没什么太大的感觉,也没心里准备,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是淡然一笑,大体意思是说:强扭的瓜不甜,顺其自然吧;你失去的是不爱你的人,而她失去的是爱她的人;你不离开她就找不到更优秀的;这就是你的命,但不要信命,要与命运抗衡。命运让你很惨,你越要过的好好的!
其中有一条是我个人的观点,分手了不能做朋友因为她伤害过你,但也不能恨她因为你曾经爱过她,就当是陌路人。当时想起来觉得还挺对,但回过头来想想,还是能做朋友的,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就像好莱坞大片演的,前夫和现任丈夫能做铁哥们。
我自己对爱情接触的不够早,可能是不成熟吧,大学时好像都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和他聊完以后似乎开窍了,感觉人也成熟了许多。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以前认为爱情应该是很单纯的事,没想到这么复杂,这事摊到谁的身上都不好受。虽然我安慰了他半天,只是暂时的缓解了下他难过的心情,但他心里肯定还是痛不欲生。试想啊,接触了一年多了,甜言蜜语、花好月圆,即使压根不喜欢,也会有感情啊,至少还有友情,如果没感觉也不会谈这么久了。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一切都会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
跟帖的网友们嘘声一片,有的甚至咋呼着:“影视娱乐”的斑竹到处卖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