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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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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吕布杀死董卓,抢走貂蝉后率三千铁骑出了长安,一路颠沛流离,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后来走着走着干脆就迷路了。其实说他们迷路有点名不符实,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该走哪条路,如果不是还有日出日落,他们会把自己走了多久也忘记。事实上到最后他们还是忘记了,只知道自己走了很久。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记忆极其的不可靠,但搞清楚时间又是非常重要,于是有人凭感觉说是一百多天,这些人毫无疑问是乐观主义者;有人说是三百多天,他们可以算是悲观主义者;还有人折中了一下,说是两百多天,结果被痛打了一顿,因为吕布最讨厌毫无主见的骑墙派,但是被打的人中又包括了一些的确感觉自己是走了两百多天的兵士,可见冤假错案这个东西古往今来皆有之的。
后来就有聪明人想了个主意,说可以从季节的更换辨别时间。我们从长安出来的时候时近立秋,只穿了一件单衣,现在我们依旧只穿一件单衣,由此可知我们已经走了一年左右。但是很快就有人反驳说从长安出来后我们一直就只穿了一件单衣,难道说我们是昨天才出来的?这句话启发了大家,于是纷纷置疑我们怎么会一直只穿一件单衣?接着便有闻多见广之士解释道这是因为我们一直朝南走的缘故。但又有同样闻多见广之士说不对,明明我前几天还看见了大片大片的玉米棒子,众所周知,南方不可能会有这种农作物……争论到最后众人终于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出了长安后一直往南走,所以感觉不到天气变冷,等到天气转热之后我们又掉过头来往北走,所以前几天会看见玉米棒子。这个结论让大家都很满意,于是一哄而散回各自的营寨去烧火做饭,但是到底走了多久却依旧还是一个未知之数。
我在上面说他们回各自的营寨去烧火做饭,这就是说吕布他们已经找了个地方住下来,短时间内不打算再走了。依我看,那是如此一个所在:四面都是山,脚底下是山,头顶上也是山,在山的上面才是天空。根据我这个描述,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吕布带领着他的三千铁骑住在一个天然的大桶里。事实上,吕布他们住在一座叫着“陷空山”这个古怪名字的山上。这座山凭空的就比周围的山矮了一截,而且它的山顶下凹,形成了一个壮观的盆地,盆地里长满了各种各样吕布叫不上名来的植物。盆地的外围布满了高大的怪树,树上挂满了奇形怪状的藤条:苍白色,墨绿色,有刺,无刺,林林种种,不可尽举,让人看了就要丧失走进去的勇气。往里面一些是一大片密密麻麻的灌木,一根紧紧挨着另一根,中间非但无从入脚,甚至连个脚指头都放不下。阳光猛烈时,这片灌木丛白晃晃就如同一面大镜子。之所以会有这种效果是因为灌木的顶端细且尖,锋利无比,可以用来对蚊子进行外科手术。毫无疑问,这是第二道屏障。第三道屏障是无数嶙峋的怪石,层层叠叠,高不可攀,而且随时有小石砾从最高处滚落下来。小石砾并不可怕,问题在于它滚到三分之一时就会变成大石头,滚到一半时则变成了巨石,彻底落下来时会发出震彻云霄的一声巨响,然后地面上就多了一座小山丘。再有勇气的人在这道屏障面前也要望而生畏。倘若还有人能越过这道屏障,他就会发现一片夹杂着潺潺溪水的绿草地,草地的中央是一片看上去很正常的小树林,那也是这个盆地的中心,而吕布他们就住在其中。
要解释吕布为什么会找到这么一个所在并住了下来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唯一有趣的是这个过程的结果,即吕布他们在此安营扎寨住了下来,这给了我各种可能,前方顿时豁然开朗。因为这里不会有曹操,也不会有刘备孙权,有的只是吕布貂蝉,还有一些我叫不出来名字的人物,或许还会有陈宫。谁知道呢,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讨论自从长安出来后已经过去了多少时间这件事大抵发生在吕布军在陷空山住下后不久。如前所述,吕布他们居住的地方被层层包围,除了这三千零一人外并无其他能直立行走的动物,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不去问问别人,因为根本就是无人可问。吕布率领着他的部队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发现这里很适合居住,同时觉得很累,于是就住了下来。根据我之前对环境的描述大家不难判断出这里的雨水无疑是非常的充沛。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说它好是因为吕布及其部下没有了渴死的危险,说它坏是因为山上并没有现成的屋子,也就是说这三千零一人总是要被雨淋,虽然天气并不冷,但是整天这样浑身湿漉漉的谁也受不了,时间一长还可能得风湿病,或者是长一脸的青苔。理所当然的,他们在想到了风湿病与青苔的同时也想到了要给自己盖房子。于是三千零一人很快就忙碌了起来。打桩,筑墙,建屋,他们做了各种可以做的工作,甚至还把地面给整了一遍。原来是湿淋淋的绿草地,现在已经铺上了石头,整整齐齐,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居然没有忘记在石头下面挖好下水道,总而言之,这里已经具备了建设一座小城市的可能。但是他们并没有把可能变成现实,因为这里只是营寨,居住了三千零一名军人,并不需要一座小城市的出现。当然,日后会有什么发展是谁也说不清的,出于这个考虑,他们还是把小城市的基础给打好了。
确切的说,吕布与他的手下建了一百间房子,然后就停下了手,不想再建了。这并不是因为原料不够的缘故——山上到处都是最好的树木与最好的石头;也不是因为他们开始变的懒惰。如你所知,建房子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这些并无这方面经验的新手来说,盖一间房子既消耗力气又消耗时间。而这两件事情则牵扯出一个极为可怕的事实:干粮快吃完了。
很显然,这个事实立即上升为吕布军所要面对的主要矛盾。所有的兵士在得知这件事后纷纷丢下了自己手里的斧头与铁锤,改而拿起了锄头与布袋,漫山遍野的去挖野果子。任何人都知道,边挖边吃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他们索性把所有的野果子都挖了出来,然后分好类,按照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也就是好吃与否的顺序,如果他们够聪明,那他们会按每千克卡路里含量高低排序)排列好,依次种在不同的园圃里,从此杜绝了挨饿的隐患。这个过程自然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并不比建设一座小城市来得省心,但是明显比它要来得重要。
做完这件事,吕布与他的手下们还没来得及享受战胜自然的喜悦,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由于他们把所有的野果子占为己有,自然就遭到了这些野果子原来的主人的极大痛恨,一场战争于是不可避免。对手的主要成分是松鼠,刺猬,野猪,以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动物。在它们的攻击下,那些井然有序的园圃被糟蹋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被遗弃的粪便。作为一山之主,如此被藐视吕布自然很生气,于是决心要与它们斗争到底,派出了重兵设下包围圈,以求一网打尽。但是松鼠目标小,不好攻击;刺猬擅于钻地,行动隐蔽;野猪动作迅速,而且享有极高的智慧……总之无论哪种动物都是非常难于对付,更重要的是这些敌人都采取了分头出击的战略,偶而有一两只被擒获对大局也无所影响,这就使得吕布的打算落了空,同时让保卫园圃的兵士苦不堪言。另外还不时会有金钱豹,野狼之类与野果子沾不上什么关系的家伙来捣乱。这说明吕布他们的确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引起了众怒,若再不知悔改,甚至连他们带来的战马也要抛弃他们了。在这种情况下,吕布只好妥协,将大部分野果子物归原主,只留下了一部分做种,然后接着去处理战马逃跑的问题。
我们知道,这些战马追随着他们出了长安,然后走了一段既不知道时间也不知道地点多少有点荒诞的长路,最后同他们来到了陷空山。此间的辛苦就不用再提,但即便是来到陷空山后也未能过上好日子。首先它们要终日被雨淋,因为吕布及他们的手下还没有想到要加盖几个马厩,只是简单的将它们栓在树上,甚至连一根正规的马桩都没有,这让它们很痛心——要知道,它们都是从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出来的百里挑一的战马啊;其次是吕布他们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让它们饱受山上其他动物的歧视,吕布最后的妥协则更是让它们倍感羞辱,简直有些抬不起头来。可以这么说,如果我也是它们其中的一员,我也忍不住要哗变了。
营寨的周围是一片小树林,小树林的后面是一大片深不可测的原始丛林,战马们一跑进了里面,连自己都找不着路出来,把它们从里面找出来这个念头根本想都不应该去想,付诸行动就更是蠢不可耐了。毫无疑问,这片原始丛林对吕布而言是一个可怕的噩梦,因为所有的战马都跑进了里面去。而失去了战马,自己手下这三千人也就根本不能被称做铁骑了。这件事简直就要让吕布崩溃,但是在崩溃之前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处理。比如说要从山上找出各种药材储备种植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天气快变冷了,得找出御寒的法子来等等等等。其间吕布还要调解兵士的争斗,管理三千号人的吃喝拉撒。总的说来,吕布已经渐渐的从一个将军变成了一个部落首领。尤为可怕的是,吕布也已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很显然,以这种状态生活下去吕布是成就不了什么丰功伟业的,但是除了这一点,我也说不出这种生活有什么不好。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可谓已是初现有趣的端倪了。如您所见,我让吕布带领着他的部下来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所在,他们在这里建起了房子,放跑了战马,具备了一种全新的姿态,打算过上一种全新的生活。我甚至让吕布变成了一个部落首领,如果有需要,他还可能会变成一个印第安酋长,一个食人生番……毫无疑问,我这么写不可能写出什么深度,讲出什么道理。所幸的是我根本没打算要往“深度”这两个字上靠,在我看来这两个字过于凝重,非我能承当的起。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我根本写不出什么有深度的东西来。对于这一点我有着极大的把握,所以我更下定了决心要让自己写的东西有趣些。我这么说会给大家一个误导,似乎有趣与深度是两个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物体。很显然这不是事实,因为这个世界上深度与有趣都不具备的东西实在太多。我的意思是:既然我做不到有深度,那就索性尽量写的有趣些吧。就如王小波先生所说的那样,我们大家都快忘记有趣是什么了。退一步说,就算我所写并无有趣可言,至少也还是异于寻常。据我所知,敢把吕布写成部落首领的我还是头一个。如果一个作者写的东西既无趣又浅薄,那他就只剩下异于寻常一条路可走了,如果他连异于寻常都做不到,那依我看他还是趁早换个兴趣爱好的好。
倘若吕布是部落首领,那么貂禅就是首领夫人。这是这个故事中为数不多的即定事实。坦白的说,我很想对这个事实做一些修改,但却怎么也下不了手,从这方面来说,我还不是太异于寻常。在这个故事里,貂禅跟着吕布来到陷空山是出于无奈。她实际上爱上的是成功人士董卓,但是很遗憾,在她看上董卓后不久后者就被吕布干掉了。另外,在这个故事里,貂禅并不是吕布干掉董卓的主因--爱情的力量伟大不到这个程度,何况是单方面的。但董卓的死多少也与她有些关系。换言之,如果她看上的是吕布,那董卓会不会死还不得而知。但如果她看上的是吕布,那董卓生死与否对她也就毫无影响。貂禅在董卓府第里过了几天好日子,以为再也不用为未来担心了,岂知造化弄人,眼前的一切说幻灭就幻灭,她一下子变的比以前更加一无所有,甚至连活命都有危险。这个打击对貂禅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这一点我很能理解,就好象我的第一个头头在开掉我前几天许诺给我加工资,这个承诺唯一的效果就是加剧我了我的悲愤。
悲愤归悲愤,但是貂禅还是要跟着吕布走。虽然吕布是造成她的悲愤的罪魁祸首,但是长安城里已经不安全了,除了跟着吕布离开长安外别无他法。至于后来为什么要嫁给吕布,我所知道的事实是这样的:自从出了长安城开始,吕布时刻都把貂禅带在身边,一起吃饭一起赶路,只要看的见貂禅的地方一定就有吕布的存在。据吕布后来自己说这是因为他很爱貂禅的缘故,不过在我看来吕布这么做多少还有其他一些顾虑。要知道在这个队伍里就貂禅这么一个女子,众所周知,貂禅是我们国家的四大美女之一,为她多担一些心显然是并不为过的。在其他人眼里,吕布与貂禅终日同出同进,他们必须是相爱的方能服众,否则吕布就有霸占民女的嫌疑。吕布是他们的头头,根据排头兵原则,如果吕布是错误的,那么他们也决计不会正确。这对谁来说都不会是一件好事,应该避免。所以他们要称呼貂禅为大嫂;开饭的时候总是把貂禅的那一份打到吕布碗里;无论发什么都是双份一并发了--当然,是发到吕布手里;甚至连洗澡的热水都是双份送到吕布帐中,全然不顾吕布没有洗澡这个打算的事实。吕布到是没有什么意见,但是貂禅可不干,作为一个UPTOWN里的公民,她无法在可能被别人偷窥的情况下进行沐浴,所以她要花大力气把热水提到自己帐篷里去。但每次提过去没有多久她又要花大力气把热水提回来,因为她发现与忍受上千人的偷窥相比,忍受一个人的偷窥终究要来得容易些。这件事除了说明吕布的帐篷很安全外也说明了吕布不是个好东西,因为他会偷看别人洗澡,不过在我看来如果他能做到不偷看才能说明他不是一个好东西,某一部分有坏掉了的可能。如你所知,吕布时正值壮年,既不是圣人也不是阉人。
如前所述,行军的过程持续了一年,两年,或者是三年。无论成立的是哪种说法,这都是一段足够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貂禅被人称为嫂子;和吕布在同一个碗里吃饭;同一个帐篷里洗澡。惟有睡觉的时候不在一起,这说明他们还不是一对合法夫妻。可以想见,貂禅在这段足够长的时间里已经习惯了上述这种生活,但却会不时感到心存忐忑,因为他们不是一对合法夫妻,没有权利过上这么一种生活,另外还会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因为她没有义务过上这么一种生活,这就吃了很大的亏。如此一来貂禅就有两个选择:一是不再让别人称呼为她嫂子,同时不和吕布在同一个碗里吃饭同一个帐篷里洗澡;二是嫁给吕布,名正言顺的被别人称呼为嫂子并和吕布在同一个碗里吃饭同一个帐篷里洗澡。就象我说过的那样,貂禅已经习惯了上述这种生活,所以第二个选择要来容易些。也就是说,貂禅终于嫁给了吕布。在这种情况下嫁人难免让人联想到破罐子破摔这句话,但到也算不上最糟的。如果貂禅没被人称为嫂子,也没有经过与吕布在同一个碗里吃饭同一个帐篷里洗澡这个过程,而是从长安出来后直接就嫁给了吕布,那才是糟糕透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