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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Vol.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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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演唱会,又是一片银海。
还记得俊绵哥说,第一次看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银海时,他特不争气地哭了。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在这方面,他从来没争气过。
这个内心有些少女心的哥哥,直到现在,每次看到银海,都还是热泪盈眶的。
唱《That\'s my sky》的时候,大家满场飞奔,努力地和粉丝互动着,这是我们能为他们所做的、为数不多的事情了。
我蹲在舞台边沿,台下的粉丝们尖叫不已,我轻轻地挥挥手,听着兴兴哥开口唱歌。
有粉丝喊了什么,我没听清,但是我听到了“金钟大”,中文。
说起来,对于这门“世界上最难学习的语言”,我好像有时敏感得过头。
【我说我向往向往星星的闪亮
你挥着荧光棒说我和星星一样】
兴哥一直站在舞台边对着那一大片“Lay”、“兴”组成的灯牌海挥手,视线却经常向着一个地方飘,那个地方,站着那个叫任怡恬的小姑娘。
【季节更迭中你依然如旧时模样
黑暗漫长你说黑夜过去天就会亮
于是将手里的荧光棒挥舞成海洋
还说这是你给予我的微薄力量】
鹿哥挥着粉丝送的玩偶,世勋在他旁边傻笑着盯着勋鹿的灯牌。
说起来,世勋这家伙对中文的领悟力几乎是零,但是“鹿”这个字,他从来就没认错过。自己的名字这么多年了都没能讲清楚过,可是鹿哥的名字他说的分外标准,当然,这不排除他自己名字的咬字发音比鹿哥的要难些。
【可这力量支撑我飞过了绝望
我看到最美的星光
你笑着说真好本就该这样】
非鱼说,觉得重要就继续,觉得可有可无就放弃。
我并不想放弃,即使被她那样告知。
这个女孩子,我喜欢她。也许没有喜欢到非她不可,但是她在我心里留下了痕迹,我不想让那些痕迹就这样轻易地淡化。
好像沉浸在悲伤里的人都很喜欢回忆,回忆那些美好的过往,可是这只会使得他们更悲伤。
这两天我也一直在回忆,所以,我也算是悲伤的吧。
我想起初见她,那次相遇,我想,她大概不是很开心吧,至少,我并不满意自己的表现。而事后回想,又懊恼自己的草率。难怪当时她急着想逃离,果然是因为我。
可是,即使不满意、懊恼,我依然很喜欢那一天,因为,我在那一天遇见了她,这个理由足够我一辈子记得那一天。
就像她告诉我不要再联系,我难过,却仍旧不能去讨厌她或是忘掉她。
我这样的,其实算是暗恋吧?
都说暗恋最保险,因为永远不会失恋。可是,暗恋却很烧心。
我所有的情绪起伏都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她,我敢打赌,她根本就没有一丁点意识到。
【也许你不知道
My sky in your eyes
一生最美的景象是你眼中的光芒
没什么能做那就让我珍藏珍藏你用爱凝聚的海洋】
恍惚间,我好像看到一双熟悉的眼睛,可是当我转身再去追寻,却再也不见。
大概是我因为想她看差了吧。
“以后不要给我发邮件了,我们也没有很熟。”
只要不发邮件就可以了是吧?
那我去找鹿哥叫我其他聊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