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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据说 就本姑娘这 ...

  •   据说……本姑娘沈晗我,是十里八乡远近闻名,一夜之间突然就暴富起来,腰缠万贯的大财主。

      大财主理应是什么样子的?

      锦衣,华服,玉带,美靴——这才是能够被人们所认可接受的财主形象。

      遗憾的是,似乎我却,并非如此。

      纵然的确有钱,纵然也从来不曾在物质上委屈了自己,但是其实我并不喜奢华。

      身上衣饰尽管要价不菲,充其量不过是用料考究些花纹繁复些,却始终是一些个,朴素无华的色泽。

      因而不懂行不识货只认得出金光灿灿的那些个芸芸众生的“旁人”,便是不大看得出来的。

      再据说……就本姑娘这么个腰缠万贯的大财主,居然还偏偏身有隐疾。

      稀奇哉?不稀奇也。

      旁人们都道否则既然都已经那么有钱了,合该志得意满美人在怀。

      不说常年出门在外谈生意时身边一个陪侍左右的男人都没有,就连自己的整座家宅里,也是半个活的雄性生物都不曾出现过。

      想来但凡是个身体健康脑筋正常的女人,又有哪个能如我这个“隐疾”这般坐怀不乱清心寡欲的?

      隐疾,呵呵,此话倒当真是说得隐晦而又微妙,想必定是出自于某位上过学堂的读书人之口。

      否则若是换作个粗人,那可能便是直接拉开嗓子扯出来一句,说本姑娘不能人道了吧。

      对此,我只能尴尬地摸摸鼻子不胜唏嘘,尔后再来一曲,无语凝咽讪讪败走。

      一朝莫名穿越到贵地十二载,现如今,我也只尚且不过是个将将双十年华的姑娘。

      在我们原来的那个世界,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就是个大学里试着谈谈恋爱,和男朋友牵牵小手的主儿。

      哪怕最最超前的,也不过是堪堪合乎了结婚的法定年龄。

      在这里怎么就赶不上潮流,还被人当作是得了什么见不得人的隐私毛病,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被暗地里偷偷谤讥了不知有多少回呢?

      想姑娘我诚然在这里都已经安分守己谨小慎微地生活了十二个春秋冬夏,每每听到这些个闲言碎语,面上倒是还能勉强维持着不动声色一派祥和,心下,却还是做不来微微一笑淡然以对。

      奇闻轶事固然是好,但是这个声名远播的主角既是不才在下本姑娘我,实在是,好得很,好得很啊。

      须知“人言可畏”,既然堵不了这悠悠众口,那我也便只能万分无奈地恨恨磨牙作罢。

      然而对于宅中连个把“雄性生物”都没有这个说法,我总是忍不住耿耿于怀郁塞于心的。

      心中思忖着等什么时候得了空,届时再不能如过去那般只贪图性子温顺,定要往宅中马圈添置几匹公马充数。

      如此虚张声势权作别扭斗气的下下之策都能够被我脑补得出来,是以见得对于这些个每天都挥之不去撇也撇不清的“生活琐碎”,我始终习惯不了也适应不能。

      着实令人辗转反侧,寤寐思服,真真是惆怅得一塌糊涂。

      想来这定然是自己的罪过,尚且还是个小女子心性,哪里练得来那些个什么“泰山崩于自己面前仍然不变颜色”的盖世神功。

      ——唔,不过对于“患有隐疾”这么个颇当得起“人身攻击”的不堪入耳的说法……其实这倒也的确算是本姑娘的错。

      记性不好的我总是一不留神便忘了自己已是身处古代这一茬,甚至更加忘了,而且这里还是女尊。

      是了,这里是在女尊。

      ……我原本满心欢喜,以为可以让自己一展身手,实则却活得憋屈至极的,坑爹的女尊。

      这个社会盛行早婚,女子一旦到了双九年华,行过成年礼,便可娶夫。

      若是女方年逾二十还迟迟没有婚娶的,大抵只能归结于两层原因——要么就是家道中落给不起聘礼,要么就是身有隐疾碰不得男人,二者之中无论哪条均会被周遭所轻视嘲笑。

      如此一来,便真是可怜了本姑娘不过双十的岁数,只因为小有家财却至今还没有娶夫的缘故,便成为了众人眼中活生生的一个“隐疾”典型。

      再则,女子在这个社会中有着比男子高出许多的地位,毕竟她们是辛苦挣钱养家的主要一方,因而也便能够享受除了正夫以外再拥有旁的男人的权利,称作纳侍。

      然而这虽说也勉强算是半个正经婚娶,延续至今却渐渐变了味道,单纯沦为富裕女人圈子里面的纵欲享乐。

      说得直白点不客气点,大多数纳小侍的女人们不过是闲着没事豢养些美貌的男宠们来玩玩,一时贪图个新鲜劲儿,等时间长了倦了旧貌,也就厌弃在一旁换了新颜。

      通常就一般而言,夫的地位,自然要比侍来得要高,毕竟他是律法上最受官府承认的身份。

      唔,可是作什么他要顺着自家妻主,忍让她去玩弄别的小侍?

      道理其实很简单,妻主妻主,以妻为主,这一声“妻主”完全不是白叫的。

      这男人啊,无论为夫为侍,但凡是认下了妻主,一纸婚约,实际上便是类似于卖身协议或者主仆契约的文书,一朝签下,便是即刻将自己全部的身家性命绑作一堆,通通都交付给了那个女人。

      我也曾经听闻到过一些个八卦,哪家的夫郎善妒,不愿让自家妻主纳小的回来宠着,结果当天就受了一顿好打,之后又被隔手转卖了出去。

      而这一卖,便好端端地从地位稍高的正夫,沦落变成了低人一等的陪侍,下场何其悲催,因而那些个正牌夫郎们,大多也都活得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根本不敢显露微词。

      于是这么一来,女人们的地位确实是更加稳固了,只是那些亲情啊爱情啊之类的东西,却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浮云了。

      可叹本姑娘作为新世纪的现代女性,虽然无法接受这种徒增可笑的冰冷婚姻,却又生怕被当作是“异类”而排斥,只能力求显得泯然众人,清醒地麻木着看那些男人们在尘世中苦痛挣扎。

      不得不说,我确实是,有心无力的。

      这全是实话,含不来一丝半点儿的虚情假意。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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