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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啦啦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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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乐躺在床上,顶着天花板发呆。
阮浩晖将他送到楼下就走了。
苏明的人是一个人住的。房子不大,五六十个平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厕所卫生间饭厅都有,屋子里那张床居然还是King Size的。只是让陆乐奇怪的是,这间房子里找不到任何其他人生活的痕迹,手机里也没有其他人的号码,就好似苏明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一样。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来看了看,随手扔在了床上。昨天卡里面还有三四百,去掉医疗费一百五十八,现在里面仅剩一百。早知道原主人这么穷,打死他也不去医院了。难道他堂堂有名的陆大作家要面临一穿过来就被饿死的困境吗?
那他穿过来有个鸟用,为了对以后的穿越者们以示警醒?
呵呵。
陆乐呆着呆着,突然想起今天中午的小黄焖鸡米饭。将食物放在微波炉里面遛了一圈,他苦着脸,盯着小鸡块不由闷闷地想,不如让阮浩晖来包养自己吧,反正对方一脸乐意得不得了的样子。
回过神,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陆乐整个人都不好了。
作为一个笔直笔直的大老爷们,这么掉节操真的没问题吗?果然是因为这个世界智商需充费,才导致自己受了影响吧?
对对,一定是这样。
陆乐住在一平民小区。
晚饭过后,小区隔壁公园里有人遛狗,百无聊赖的他就蹲在公园门口逗来来往往的狗儿,过路的各位主人们都将他当做了神经病。
正当他叼着一支狗尾巴草正要猥琐地调戏第32只狗狗无果时,面前出现了第33只。
不不不,不能用只,因为那是一只狗型人类,有七彩的狗毛,淡紫色的瞳孔,这是名为女猪的伟大生物,而这只生物旁边,有一只一模一样的缩小版的七彩小柴犬。
根据文中所述,这是一只天生就有七彩色的柴犬。
陆乐默默捂了捂脸,在下真为作者的常识感到心碎。
看着那女主牵着那只狗狗欢快地如同“天仙”般一遍跳着舞一遍走过来,他觉得自己应该退避三舍。
女猪,你不觉得在平民公园遛狗有失你身份吗?难道有钱人不应该都在自家的后花园遛吗?
运气很不错,他听到女猪脚“银铃”般的笑声慢慢地远去。她并没有看到他。
就在他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了那只七彩小柴犬。
“汪汪!”缩小版冲他叫唤。
“……”
兄弟,高抬贵手。
“啊,你就是那个暗恋我用卑劣手段妄图吸引我注意力的人!”女猪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明明并不大,却莫名其妙地震耳欲聋。
这下好了,周围的路人全都看了过来,他们面上带着惊讶、鄙视、好奇的神情。
陆乐嘴角一抽。
造了孽的,劳资心情不好逛公园居然都能遇到女猪脚。说好的男女猪脚必相遇定律呢,怎么到劳资身上就变成了炮灰作死定律?
陆乐觉得这一定是他今天早上起床的方式不对。
问:路上遇变态怎么办?
答:喊救命。
问:路上被人当做变态怎么办?
苦思半响无果,陆乐决定当做自己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施主你认错人了,在下只是一个无辜的逗狗人而已。
然而,不知是女猪脚主角光环的原因还是什么,围观的路人变得凶神恶煞,仿佛各个想要将他生吞活剥一样,还有几个居然走上前来,想要提女猪脚出气。
陆乐当机立断,脚底抹油就跑。
这可悲可泣可赞可叹的公德心啊,可惜你们用错了地方啊,在下只是一介良民,女猪就算躺在在下面前,在下都不会多看一眼的那种,真的。
他已经跑了七八条巷子,但身后的人一直紧追不舍。偏僻的角落里有扇门,眼见着那些人已经追了上来,他顾不得了什么私闯民宅,直接就冲了进去。
脚步声逐渐远去。
陆乐松了口气,一转头,阴暗的房间内,一双眼睛正直直地盯着他,昏黄的灯光在后面一闪一闪,照射到那个人脸上,显得阴森可怖,地面许多黑乎乎的东西,看起来竟像是人类的头发。
难道他不小心闯进了凶杀人现场?
陆乐深吸了一口气,中气十足地大喊了一声:“救命!”
……
“这边,就是这边,我刚才听到声音了。”
一群人冲进了门里,只见一个蓬头垢面的人窝在角落,他抬起头来,面容狰狞可怖,伴随着幽暗的灯光,仿佛地狱中的恶鬼站。
在最前面的人不禁往后退了一步。
“干什么?”低沉沙哑的声音从那人嘴里发出。
处于公德心和拥护玛丽苏的职业操守,为首那人壮了壮胆,挺着胸膛向前了一步,道:“刚刚又没有一个年轻人进来这里?”
那人幽幽地看了他一眼,从桌上抱起一个球状的物体,慢慢地梳理着物体上黑乎乎的东西,那东西竟像是头发,而在那个球状物体下,居然还有浓稠的鲜红色液体不住地往下淌。
“我的天,是人头!”不知谁喊了一句。
于是,一串脑补在众人脑海中成型,再联想到刚刚的尖叫声,他们觉得自己已经抓住了那闪亮亮的真相。
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结果不管多么令人不可置信,它就是真相!
顿时,人群中骚乱起来,推推嚷嚷中,为首那人摔在了地上,不少人从他身上踩过去,等其他人走光了,他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一溜烟跑了。
“出来吧。”“恶鬼”说着将灯打开,只见他手中拿着个理发店的脑袋模特,红色的液体染料正从桌上慢慢地往下滴。
陆乐从桌子下面爬出来,刚想说些感谢的话,就听那人幽幽地道:“你那头发看着真不顺眼,是将女鬼当做了自己的发展目标了吗?”
陆乐噎了一下,别说女鬼了,大叔您难道不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向恶鬼晋级了吗……
“快过来,我给你一剪刀咔嚓了。”大叔手中的剪刀一挥,自来熟地说道。
陆乐默默地顿了两秒,觉得自己恐怕得自求多福了。
咔咔……
咔咔咔……
“怎么样,比你那个鬼发型好看多了。”大叔放下理发剪,得意地看了看自己的成果,却见陆乐警惕地看着他,幽幽地来了一句:“我没钱。”
大叔气急:“老子只是看着不爽给你给你剪了而已,是你运气好,你知道别人找我做发型,一个发型都要好几千么?”他刚说完,就见陆乐眼中的怀疑更深了,顿时气得差点要挥手打人:“死小子,快给我滚,下次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陆乐沉默的一下:“外边人还没走远。”
大叔一巴掌扇上来:“别想在我这儿骗吃骗喝。”
这都被发现了,怎么看出来的?明明说得很委婉好吗?想了想,陆乐问道:“大叔你招人么?”
“大叔什么大叔,我叫尚季,我比你小子一轮都大不了好吗?”尚季拔下脚下的鞋子,就朝他扔过来。
果然是猥琐怪蜀黍。
陆乐往旁边一闪,默默地叨念:“招人吗?招人吗?”再不招人劳资就要饿死街头了,晚饭回去吃泡面吧,可是感觉好肉疼怎么办?
“不招……”尚季刚说完,不知是想到什么,摸了摸胡渣,很是勉强地开口道:“算你死小子走运,要不这样吧,正好我有一个朋友开咖啡店,你去他那儿吧。”
陆乐自然是很欢快地答应了。
于是,他被顺利介绍到了一家看起来很高档的咖啡厅。
就在学院旁边,店主看起来不到三十,衣着昂贵而低调,一脸的高贵冷艳,经常坐在二楼角的藤椅上,手里一本书,一杯咖啡,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作为第一天上班的员工,陆乐需要向老板汇报工作,以判断他是否有资格被录用。
轻轻巧巧地将今天一天的日程一笔带过,陆乐就站在旁边等着老板答复。
老板抬头却没有先看他,而是将目光落到了他身后:“那是什么?”
陆乐一转身,就看到女猪脚七彩的爱宠正一颠一颠地跟在他身后。
“不知道。”陆乐如实回答。
“可它一直跟着你。”
陆乐默默转头看了一眼,那狗崽子也抬头看他,一双湿润润的大眼睛看着怪可怜。陆乐顿时觉得一头两个大。
昨天他刚从巷子里出来,就撞上这只狗了,当时吓得他直哆嗦,真怕这女猪脚就跟过来了,哪知看了半天,谁知道连别说女猪脚了,连个人影都没有,搞毛线。
更奇葩的是,这狗跟着他就不肯走了。女猪脚的狗,他可不敢欺负,回头那彩虹女找他算账可得了?
于是陆乐明智地选择了无视。
老板并没有追问下去,而是挑了挑好看的眉,开口道:“下次来记得将这身衣服换了,丢人。”
这简直是侮辱苏明的品味!
不过,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
陆乐刚要说自己穷得叮当儿响了,就听老板道:“先支你一个月工资。”
料事如神啊,陆乐差点扑通就给跪了。
“不过咱俩并不熟,你也就干了一两天,总得抵点东西在这,万一跑了我上哪找人?”老板慢悠悠的地道。
陆乐想了想,转身将跟在自己身后的那只女猪脚缩小版放在了桌上,那狗竟也乖乖不动,任凭他摆布,倒是老板挑了挑眉:“难道你还想包食宿?”
陆乐呆了呆,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