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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和陌生人同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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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肚白色的微光透过窗户仿若圣光般照在需要救赎的女孩脸上!那脸上布满疲惫挂着两个黑眼圈的女孩就是万分期待下班的我。北京时间8:00整,迅速的与对班的小男孩交完班!说是小男孩,却也有18岁了!不过与我20岁高龄,心里年龄却高达35岁的人来说,真心觉得他还是个小孩子!唉!惨了,又少了50元!习惯性的补进去,抱着瘪了的钱包,拖着劳累的身躯回到了家。虽然称之为家,其实也就是在A市极偏僻的一隅租的一间才20平米的单间罢了。条件差的就像监狱,没有热水器,没有空调,甚至于租的方式都是合租的。而在此间蜗居的除了我之外,还有林云!我们俩同居在这个逼仄、狭小而又潮湿的小屋里!千万别误会,林云此人,性别女,爱好男。说起我们巧合似的相遇倒真是我单方面因为天时地利人和下强制的偶遇!
那是一个夏天,将晚又未晚的时间段。我因为唯二的两种原因瞒着老妈辍了学。只怀揣了700元现金,便自己独自一人租了间房子。但对于连工作都没找到的还身为职场菜鸟的我来说,真的急需用钱。我是个顶好面子的女子,不到饿死的那一刻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极少向人求助。可事实证明,我曾多次濒临灭绝,也曾多次伸手向我那些依然在校园里深造耿直而又率真的朋友们借钱。朋友们,也很仗义的借给了我。而有的朋友自己没有钱,甚至为了我向同学借。在这现实的社会中,能有这么一群不因为你的利用价值而单纯只是因为‘你是我朋友’而仗义相助的人,真的很少!真的少,少的可怜,和恐龙蛋化石一样稀少。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真心的朋友。不要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那样的代价实在太痛苦,是你我承受不起的。转回正题吧!
借着昏黄的路灯,余光瞄见在水泥路的下坡中段有着一个正在行走中的身着红裙,长发飘飘,身量苗条的女孩。我努力使自己显得斯文而友好,踏着小碎步迈了过去。对于初见我之人,无一不被我表面的礼貌、气质所折服。而她也只会是其中之一罢了。我在她面前挡住了她去路,先声夺人:"Hellow!美女,你也是住这附近的吗?"她有些惊愕的望着我,似是没曾想一个陌生人向她搭讪,而且还是一个女孩子。她下意识的点点头道:‘是的。"我扯出一抹平易近人的笑容,再接再厉的问道:"那你也是一个人住吗?你先别误会,我是今天刚搬到这里的。是这样的,我觉得我们都是在外面打工的,省点钱,总是好的。所以,你如果是一个人住的话,不如和我合租啊!你觉得呢?"接着按耐住内心的期待,假装淡定的抬眸看她。她略微偏头思考了下,也就点头同意了。再之后,我们互相分享了对方的手机号码。此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只是,我却不明白,最后我俩竟是以那种决绝的方式分开。大概,认识一个人很简单:但是又能与之长期相处融洽,彼此互相磨合理解,却又是很难的一件事!我们都是自私,骄傲而又自卑的人儿,谁又会为了谁而放下通身的脾气呢?然而无独有偶,比如,你之于我,我之于你。就这样我们暂时相安无事的居住在这间逼仄的,狭小的而又潮湿的单间里。
只待导火线点燃的那一刹那,或许那时我们终将成为对方眼前视而不见的烟尘。熟悉的陌生人,林云,我们是这样结束了我们的"同居",那之后也是我悲惨人生的伊始!在很久很久的一个黄昏,我真心的感谢林云!感谢那一段时光,是这个女孩曾陪我度过!错错对对,恩恩怨怨,终究抵不过日月无声,水过无痕!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可曾让你在我不在你的身旁时,可否可能可会有那么一秒钟,想起我?陈小渺,你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