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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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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关卡布奇诺和提拉米苏的故事
你说卡布奇诺代表爱,那提拉米苏给我的便是无尽的期待。
——写给阿灯
1
透过布满灰尘的窗,望去楼下,是车水马龙的城市,陌生的空气陌生地漂浮着,仅留下与这空气格格不入的自己。窗台上的仙人球,沾染着意犹未尽的尘世的尘,背着一身的刺,仿佛在诉说着每一次的伤痛。鱼缸里的几条与她无关的鱼,摇着尾巴窃窃私语,讲述着一个不为人称道的故事。
如果不是阿灯的离开,沧蓝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两道意式的咖啡和甜点其间的含义。阿灯眼中的沧蓝,是个没有意境的工科男,在沧蓝的世界里,咖啡就只是咖啡,没有说不完的故事,甜点就只是甜点,没有道不尽的沧凉。就像他形而上的人生一样,直率有余,矫情不足。沧蓝不懂阿灯的矫情,因为他从来就没想懂过。每个爱笑的女生都是天使,把笑容送给别人,把悲伤留给自己。沧蓝不懂阿灯的笑,不懂阿灯的悲伤,不觉得阿灯是一个天使。在沧蓝的世界里,阿灯只是一盏再普通不过的灯。一盏照亮过后便会消失的灯,就像从来也没出现过一样,不会被在意,不会被记起。
阿灯本不叫阿灯,她像所有中文系的女生一样,有与生俱来的父母赐予的好听的名字,可是她喜欢“阿灯”这个名字,这个与她初恋有关的名字。阿灯说离开初恋后,自己就像一盏离开了阿拉丁的神灯,不再相信自己有魔法,可以改变一切。直到在老乡会上遇到了沧蓝,才渐渐向人打开了那扇心门。
其实沧蓝也不叫沧蓝,只是单纯的因为他姓曾,而她曾经开过玩笑说假若她嫁到曾家,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难”是湖北人经常读成“蓝”的音,这样叫,在她文科生抽象的思维里觉得好听,倒也是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呢。沧蓝是医学院大四的学生,比阿灯大五岁。这是阿灯后来才知道的事。当时她有一个远在天津的爱自己的男朋友,对于同乡的学长,也只是好感而已,她喜欢那种一眼看上去很舒服的男生,但从来都不会去喜欢一个自己一无所知的人,更不会去喜欢一个比自己大那么多的男生。在她的世界观里,自己不了解的老男人就等于是坏人,她的世界里不需要坏人。
可是有些东西的到来,向来都是始料未及的。人生的路很长,不按常理出现的,除去车辆、风景,还有路人。沧蓝就这样不明就里的闯入了阿灯的生活,定格在了阿灯的心海里。
十月末的通辽,已可以嗅到冬的味道,哲理木大街上的枫叶自顾自的凋零,完成生命最后的炫舞之后,孤寂地碎了一地。阿灯独自一人走在从未走过的马路上,听着周杰伦的《枫》,一种落寞的感觉油然而生。她不知道眼前的枫叶为什么要做这般的垂死挣扎,就像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继续一段自己并不走心的异地恋一样。终究是要碎成一地的,还不如早了断了好,还他一个自由,求得自己良心安稳。其实所有的都只是借口,只有阿灯自己知道,离开初恋后,就再也没敢认真地去喜欢一个人,她拒绝爱情并逃避爱情,她早已害怕了伤害与被伤害,她的心还在三年前的那个人身上,从未离开过,她害怕被身边的人发现,自己的梦里一直都是三年前的那张脸和昔日的画面。可是自从遇到了沧蓝,梦里竟满满的都是沧蓝了,是因为最近与他接触太多了吗,总共算来也不过就那三面而已,但是为什么,有太多的说不清楚。那天午后,阿灯一个人在陌生的马路上走了好久,处在不明就里的城市,想着不明就里的故事。听说自己是喜欢上了这个不太了解的大男孩,学姐这样说,下铺妹子这样说,就连闺蜜也这样说,真奇怪。这次是心动了吗,她也不知道,只是好久没有这种见到一个人会激动好久的感觉了。玩笑这东西,就像谎言一样,说久了,自己也会当真的,阿灯喜欢沧蓝,并觉得这是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存在,在哲学里面,不可改变的事实存在便是真理,阿灯喜欢沧蓝是个真理,真理不能被改变,只能超越,只能信奉。
如果当初没有去沧蓝也在的那个辅导班,如果当初没有帮沧蓝班里的那个学长替课,如果当初没有在阿姨家跟学姐开那么无厘头的玩笑,如果当初没有在老乡会上遇到沧蓝,如果……那么,是不是就不会有后面那么多复杂的事?可是“如果,那么”的句式只出现在小学的造句题目上,相信一切可以重来的思维也只能停留在幼儿园里,阿灯已没有了阿拉丁,没有了帮她做梦帮她圆梦的那个人。她只能望着自己越走越远的弯道儿,暗自神伤。
那天回去,阿灯做了两件事:买盆仙人球,甩了男朋友。
2
阿灯是个简单的丫头,没有太多的心眼或太多的爱好。和大多数中文系的女生一样,抛去天马行空的想法和满脑子的罗曼蒂克之外,她一无所有。她着实是个穷光蛋,穷得连爱情也不配拥有。
一个人的时候,她喜欢去看电影,去看别人的故事,去流自己的眼泪。在那段有阿拉丁的日子,她从没有想过,电影原来是可以一个人看的,一个人看电影怎么可以拿得下两份饮料,怎么可以抱着爆米花去检票,怎么可以看到无聊的时候睡觉?渐渐地,她也是习惯了,习惯了身边空荡荡的感觉,习惯了独自吞泪的感觉。
一个人的时候,她喜欢去喝咖啡,喝不加糖的卡布奇诺,喝自己的伤悲。她喜欢看阿拉丁跟老板很热情的打招呼的样子,喜欢听那间叫“老地方”的咖啡馆里永远放不厌的陈奕迅的歌,喜欢和他面对面坐一个靠窗的位子,喜欢撑着头看他往杯子里你一勺我一勺的加糖。
可是通辽没有老地方。阿灯常去一个叫“黑铁行动”的咖啡屋,那里没有陈奕迅的歌,没有给她咖啡加糖的人。去“黑铁”只是因为它楼上一间DIY蛋糕房,可以吃到新鲜的提拉米苏。卡布奇诺和提拉米苏,两道意式的甜点放在一起,才算没有辜负她所崇尚的罗曼蒂克。阿拉丁曾给她看过这两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他们也曾一起无数次这样搭配着吃喝过。
“老地方”在沿河大道上,节假日,他们总是各自乘车,相约“老地方”,吃着、喝着、聊着,两人之间,总有那么多说不完的话,聊最近月考,聊身边人事,聊新看的书,甚至还聊经济走势和国际形势。沿河大道的那边是白云湖和白云公园,大道的两旁种满了柳树,柳枝垂下来,他们刚好可以在柳荫下散步。出来后他的话总是很少的,并秉承着他一贯的君子作风:走在阿灯左边,离她一尺远。九月末的天气已逐见凉意,他桀骜的脸却会在一句句话后越变越红。
感情这玩意儿其实就是巫婆给人下的咒,待到你越陷越深的时候,她把所有的故事打个结,塞到你手里,让你困惑,让你头疼,让你心碎,让你欲罢不能。中了咒语的人,终会由于无法摆脱心中的困扰而选择放弃,放弃是人的本能,是绝不亚于求生的一种本能。 阿灯只是个平凡的人,在面对俗事的时候,只能做出俗人常做的抉择。
在那个雪花轻绕过发梢的日子,阿灯看到了阿拉丁的眼泪,看到了她曾以为放荡不羁的、桀骜不驯的、没心没肺的那个人的眼泪。阿拉丁的满脸无辜,满脸困惑,像一个一直乖乖的孩子被突然间没收了玩具。她的心倏地就软了。可是她更没有办法去接受那些解释不清楚的事实,就这样离开吧。离开,放过他,更放过自己。
那一晚,阿灯失眠了。失眠还真是除了月考过后,少有的事。她开始害怕感情,害怕男生,害怕一切主动对她好的人。真爱贵如黄金,而她一贫如洗。在男男女女的世界里,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跳梁小丑,只能带给别人欢笑,不能给别人幸福,自己也不配拥有幸福。
3
喜欢上沧蓝,是她自己也没想到的事。只是那种感觉,太熟悉,来得太让自己措不及防。她曾认真地告诫过自己:下次若是真心喜欢上了一个人,一定不要跟他在一起。给不了他幸福,就请不要去打扰他。年轻的时候,总有人会相信,幸福就是两厢情愿,牵牵手就是一辈子。然后有良辰美景、花前月下作为幸福的陪衬,一切只因你在就好。阿灯不相信一辈子,尤其不相信男生嘴里的一辈子。阿拉丁是阿灯心里的一块伤口,伤好了,结下了疤,一碰就疼。或许,她还并不知道什么叫疼,那时她还没遇到沧蓝。
在沧蓝的世界里,她只想远远地、静静地、悄无声息的,她不愿去打扰他,不愿去伤害他。她所理解的爱,就是伤害。两个人,无论之前怎样,只要在一起了,就会出问题的。人是一种感性的动物,他的感情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如果在一起的两个人不是为了一个共同而长远的目的在一起,终会有分开的那一天,到头来,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只留下伤害与相互伤害。
阿灯喜欢沧蓝,阿灯不想跟沧蓝在一起。阿灯担不起爱的责任,阿灯不想再伤害自己。
第一次和沧蓝拥抱,是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北方的夜里,阿灯使出了自己这辈子最厚的脸皮,耍了一次这辈子从未耍过的赖皮,在沧蓝怀里,流下了在通辽的第一滴眼泪。她知道,沧蓝对她没有感觉。她明白太多的事,心里明亮的跟块儿镜子似的,可她会假装,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活得太明白的姑娘得不到幸福,道理跟“知道太多会死人的”差不多。
阿灯永远也不会忘记,沧蓝让她回宿舍睡觉的时候,像哄小孩似的拍着她的背,对她说:“乖,听话,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起来把这事就忘了,咱就当今天啥事也没发生,成吗?”说这话时,他温柔得像个大哥哥。可总有那么些自以为成熟的人,总爱说着些幼稚的话。有些事,并不是说忘就能忘的,发生了的,就只能让它客观的存在着。阿灯拽着沧蓝的手久久不忍放开,她知道,一觉醒来,沧蓝又变回了沧蓝,阿灯还是阿灯,阿灯不会再死皮赖脸,沧蓝不会再任由阿灯撒娇,沧蓝不会帮阿灯暖手,沧蓝也暖不了阿灯的心。
回去之后,阿灯想来好多,又一次不争气地哭了,阿灯决定把对沧蓝的那份感情就随同着这眼泪一起流出来,天亮后,就好好跟沧蓝当朋友。
4
人真的是种特别自以为是的生物,总爱在太阳落下之后,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然后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之时一切照旧。阿灯在星期六晚上睡着的时候还在坚持着说自己和沧蓝只是好朋友,可是在星期天收到沧蓝说去看电影的消息是时,却高兴地不成人样。
沧蓝带阿灯看了一部特别难看的电影,以至于后来阿灯告诉朋友自己出去看电影了,却迟迟说不上来名字。阿灯发誓,如果不是因为沧蓝的话,她可能瞅都不会瞅那电影一眼。可是,一个小女生,跟喜欢的人出门,总愿意遂了他的意。阿灯突然发现,狠心决定遗忘了三天之后,自己还是喜欢眼前这个人的。喜欢眼前这双深邃的眸子,眼前这个深深的小酒窝,眼前这颗可爱的小虎牙,和眼前这朵暖暖的笑。
5.
有些故事,总是理所当然的按照该有的故事情节发展着,看官总是带着自以为的结局去读这个故事。可生活毕竟不是小说,那些该发展的情节,甚至比小说还要狗血,我们并不是写小说的人,一眼望不到岁月的结局。
阿灯以为,日子可以就这样静静的流淌,在温暖的春风中,在五月仍飞的柳絮下,守着一个说不会给自己希望的人,简单的做朋友,总有一天能感动到他的。即使是远远地看着,也会觉得幸福,至于为什么这么死心塌地,自己也说不清楚。
依旧是在五月,绿叶堆满枝头的时候,有和风,有暖阳,有阿灯的短发和失眠的夜。她喜欢在夕阳西下之后去遛操场,一个人听陈奕迅的歌。那些事,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有在记起来之后,发现都是为阿拉丁保留下来的习惯,便会满满的嫌弃自己。一个人忘记另一个人需要多久?这是阿拉丁曾问他的一个问题,她的回答是:“一个转身。”她说了,转身了,以为是忘掉了。你的电话号码能多久不换?这是她曾问阿拉丁的问题,他的回答是:“放下你之前。”两人在三月的柳絮下,相对无言。站在操场一角的阿灯,手贱的拨出了那串熟悉的数字,熟悉的铃声过后,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夜色下的操场上打电话,总是那样有代入感,往昔,也是如此。连语气都没有变,依旧是那句每次都能戳中任性的她的软肋的那句话:“乖,听话。”““回去上课,乖,听话。”“好好吃饭,乖,听话。”“赶紧睡觉,乖,听话。”“多穿点衣服,乖,听话。”回忆像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从心头落下,敲得心口生疼,泪水像珠子串了线,不断地从眼眶涌出。
任性是刀,刺伤了别人,划到了自己。如果不是因为阿拉丁喜欢南方,阿灯不会喜欢北方;如果不是因为阿拉丁提出一块儿去上武汉的那所学校,阿灯不会选择通辽;如果不是因为好多好多事,他们也许就没必要这样。可他们终究不是写小说的人,没办法决定自己的结局。
六月刚过,通辽才刚刚进入夏天。火红的太阳照在高大的白杨树上,树叶的绿得耀眼。从五楼的窗户下望过去,日子依旧是那样静静地流淌,阿灯依旧是每天去图书馆,守着沧蓝,看那个似曾相识的轮廓。快考研了吧,所有人都将离他远去,所有人都将继续活在阿灯的回忆里。
他写信来说:放假不回家吧?我去内蒙找你。那个夏天,她拿着两张转往南宁的车票,给他发了条短信:可是,我想去游桂林。她终于坐上了南下的火车,闷热的车厢里,夹杂着咸腻的汗水的味道,在靠窗的座位上,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午自修的时候,她趴在桌上睡觉,他给她扇扇子;她梦到他在教室窗外递给她一杯卡布奇诺用唇语说“我爱你”;她还梦到放假的时候他们一起坐大巴回家,她靠在他肩上,做了一个美美的梦。那天,恰好窗外有阳光,阳光从他硬朗的发梢间洒下来,照在他浅浅的小酒窝上,阿灯仰起头偷偷地看他,他咧开红唇,露出洁白的小虎牙,给她一个深深浅浅暖暖的笑,恰好是阿灯喜欢的那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