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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狗眼看人低 那时候,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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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上火车来到B市已经是一天后的事了。
李默蹲在车站干啃馒头,等季枭的表哥派人来接自己。实际上李默没有必要这样委屈自己,虽然退伍了,可队里发了一笔很客观的抚恤金。就算李默什么都不干,也够他吃几年了。
但这远远不够。
从未来年代活过来,李默深刻的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国内经济越是发达,贫富现象越是明显。物价涨得跟要吃人一样,现在他十块钱能吃一天,有肉有菜有白饭,二十年后揣十块钱出去,可能连顿像样的早饭都吃不起。有时候李默真的觉得,花出去的并不是钱,而是纸,厚厚一叠毫无价值的纸。
前世,李默身无所长,被哥嫂坑了不少家产,名声还传遍十里八村不好听,日子过得实在太清苦。那时候,不管是笑贫不笑娼,还是笑娼不笑贫的,都可以笑他。生病了,连病都看不起。一是没钱,二就算有钱,医生也不一定愿意给你看,因为嫌弃。
李默干瘪瘪咽下一整个馒头,想发财过好日子的决心很坚定。
“李默?”
听见有人叫自己,李默转过头看向声源处。
一个穿西装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眼带疑惑,待看清了李默的脸,表情彻底肯定下来。男人长什么样李默没记住,但李默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那个梳得油光锃亮的油头。
“你就是季少介绍来的人?”挑眉,男人走过来不动声色将李默打量了个遍。年轻人鞋帮子都磨破了,看起来不像有钱有势的少爷。长得很精神,队里统一剔出的寸板头,看着干净爽气,但没有一点时尚感。默默在心里打了个及格,男人很匆促,语速很快:“我叫许强,老板很忙,让我来接你,跟我来。”
李默背着自己硕大的包袱跟在他身后。
一辆造型老旧的轿车等候在火车站门口。
许强嫌弃看了眼李默的行李,从车里拿出报纸垫在后备箱,才让李默把包袱放进去。
几十年来,李默尝遍酸甜苦辣,自然体味得出许强不见待自己。不管是哪个时代,城里人虽然嘴上说没有,可心里和眼里都会流露出一种优越感。他无力去改变对方的态度,他只是个普通的农民,唯一的依仗是预知了未来的一些路线,以及失而复得的年轻。
“你跟季少很熟?”汽车上路,许强虽然在老板身边不得宠,可他认为自己还是比较重要。老板这么重视季少介绍来的年轻人,让他亲自来接,他肯定有什么过人之处。
“还好。”
“平时都在做什么工作?”
“当兵。”
皱了皱眉,李默比许强想象中更沉默寡言:“我知道,当兵之前呢?读过书吗?家里是做什么的?”
“我是个农民。”李默转过头来,直勾勾盯着许强。
吓了他一跳,眉头忍不住紧紧皱起,心里对李默十分不满意,连带着也有些埋怨介绍他过来的季少。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塞过来,公司现在需要的是能分忧解难的人才,丢个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小子过来是打算派到工地上去搬砖吗?
加速把车开到公司停车场。
“你等等,我打个电话。”许强顿了顿,面带得意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大家伙,炫耀的在李默眼前掂了掂:“没见过手机吧?我听说部队上都是用坐式电话。这玩意儿可以移动携带,比放在家里的电话方便多了!”
说完,许强用眼角的余光期待的看着李默,脸上的表情似乎是在鼓励他赶紧表达自己的惊叹,像个土包子一样大吼‘这一定要花很多钱’,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李默冷冷看一眼许强手中的大哥大,这个年代,智能手机的确很落后。一个乡或者一个镇,拥有一部手机是很了不起的事,不怪许强爱显摆。只是李默从更文明的年代重生过来,他心知这种老式手机即将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更轻巧灵便的小灵通、诺基亚等手机。在未来的二十年里,国内科技的发展超乎世界的想象。
李默也为祖国自豪。
等了半天,许强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应,悻悻冲李默犯了个白眼儿,觉得他是故作镇定。一边拨通老板秘书的电话,一边小声道:“装什么装!”
电话很快接通了,许强大哥大的声音很大,但他贴着耳朵察觉不了。李默常年训练,感知比平常人敏锐,自然听得到电话里虽然细微却清晰的声音。
“管秘书?”捧着电话,许强的声音和神态很谄媚。
“有事快说!老板一会儿要开会了!”
“好叻,好叻!老板让我接的人我接到了,现在我们在公司呢。这人我要怎么安排啊?”
“戚,你安排什么?把他送到老板家去,这事儿我会处理。”电话那边的人没给许强机会开口说话,直接挂了电话。
许强的脸不自在抽搐下,恨恨瞪了李默一眼,如果不是他,他怎么会被管秘书甩脸子?赶紧把这个瘟神送掉才好,一会儿再去车行把车洗了,开张□□好报账。
李默没有参观一眼未来要工作的地方,就被许强拖到季枭表哥家。
他感觉莫名其妙,虽然说是被季队推荐来上班,可他根本不认识季枭表哥。
许强把李默丢在季枭表哥家门口就走了,洋房花园,李默站在铁栅栏门外,看着这个年代才有的复古建筑。犹豫片刻,按响了门铃。
不一会儿,门铃里响起了保姆的声音:“谁啊?”
“你好,我是季枭季队长推荐来的朋友。”
“等等!”
少顷,门开了。
漂亮年轻的小保姆从里面跑出来,见只有李默一个人,放心的把门打开了:“老爷和夫人请你进去。”
李默沉默着进去。
红色的屋顶,白色有花纹的墙。花园里盛开着漂亮的彩色鲜花,一看就知道经常有人打理,否则这些娇花会被杂草抢夺养分,失去生命。
李默是个粗人,一进入这种地方,看着白皙的墙壁和房子里干净整洁的摆设,就觉得浑身不舒服,格格不入。
穿戴贵气的贵妇和身着唐装的中年男子坐在客厅正中间,旁边站了一个人伺候,二楼楼梯上趴着一大一小两个少女,大的十八岁左右,小的六岁的个头。小保姆引着李默到贵妇和中年男子的面前,想必这就是小保姆口中的老爷和夫人了。
“你就是季枭推荐来的人?”中年男子锐利的目光打量了李默一遍。
李默是个当过兵的人,心性坚定异常,否则前世那么痛苦的日子,不会咬牙生生挺了过去,而是早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会儿,中年男子想在气势上试探李默,无疑用错了方法。像李默这种人,吃软不吃硬。
如白杨般站姿挺拔,李默目光不退不闪与中年男子对视,眼里充斥着军人的坚强不屈。
“好!”中年男子眼前一亮,最是欣赏这种有气节的年轻人,忍不住赞叹一声。
“好端端,吓人家孩子干嘛?”贵妇撞了中年男子一下,笑眯眯冲李默招招手:“孩子,你过来。”
“我什么时候吓他了?我就是看看季家小子给臭小子挑的人!”中年男子摸了摸鼻子,被老婆埋怨了很无辜。
“行了,行了。好孩子,多大了?叫什么名字?”贵妇看起来是老板的妈妈,保养得非常好,岁月却并未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皮肤细腻紧致,只是眼角笑起露出的鱼尾纹,不小心透露了她的年纪。
“我叫李默,今年十九!”
“年纪比咱家老二还小一岁。”贵妇点点头,又问:“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啊?怎么想到来B市?”
“家里还有妈和哥哥,嫂子今年生二胎。乡下日子穷,我想趁着年轻,出来闯闯。”李默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老实交代了。首先,他并不觉得自己的目的有什么不光彩。其次,这中年男子一看就是经历过风雨,见识过大场面的人。他想隐瞒,依照他不常说谎的性格,说不定一下就被看穿了。
“好!年轻人,就要有冲劲!想当初,我出来闯的时候,也是十几岁!那时是为了填饱肚子,为了活命!必须出去干!”中年男子哈哈一笑,越发觉得这年轻人顺眼,季家那小子眼光比他爸爸好。至于背景方面,稍稍调查一下就清楚了。季家的小子,他还是比较放心。
“是挺能干,比起咱家老二,这孩子真懂事。”一说自家那个一天到晚就知道追求艺术的老二,贵妇就忍不住愁。
“哼!别跟我替那个不孝子!”许是觉得有客人在,中年男子不好多说,和蔼道:“今天留下来吃饭,别走了,跟我讲讲部队上的事。听说那是个锻炼人的好地方,如果看着合适,我倒是想让老二去参军锻炼锻炼。省得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光知道闯祸惹麻烦!”
“老爷,大少爷回来了!”
小保姆不紧不慢上来汇报消息。
李默下意识看向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