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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叫凯文 ...

  •   “这里没有白天,只有倾盆大雨和恐怖的雪。这是一个现代都市,却奉行着丛林的生存准则。假如你是男的,那么如果没有野兽般的眼睛和随时准备杀人的神经,你不会活得太长;假如是女的,情况就更糟。这里没有道德,善良与邪恶不过是随时变化的东西。罪恶之城为黑暗所拥有,被黑暗所统治,因黑暗而存在。”(网上《罪恶之城》漫画的简介)
      “秋,你在说什么?”哈利波特抱着胳膊打了几个哆嗦,他仅著霍格沃茨的夏季校服,薄薄的衬衫,薄薄的巫师袍,脚下是柏油路,肮脏潮湿。周围没有摄魂怪,脑海里没有妈妈临死的惨叫了,但还是很冷,阴冷,和摄魂怪靠近的感觉很像。
      天空就像十七八世纪饱受工业浸染的伦敦被阴云笼罩,看不出白天黑夜,落下的雨水洗涤不了空气,落下的白雪衬出鲜血和死亡。
      大雨刚过,天空依旧阴霾,尚下着蒙蒙细雨,哈利却感觉不到一丝一毫清新温润,那是属于霍格沃茨的,属于人世的光明世界,这里没有,如丝的细雨只会让人联想到蠕动的病菌。
      “如果你此时乘坐飞天扫帚登天,你会看到这座城市的灯光组成两个巨大的单词——‘sin city’(罪恶之城)。”张秋指向天空,黑头发,黑眼睛,黑衣服,唯面孔是雪白的,白得像漂浮在黑暗中。
      可怜的哈利听不懂她的话:“我没带飞天扫帚,甚至……我们的行李,我们不是在火车上吗?”他开始傻乎乎地叫,“罗恩,赫敏,金妮,你们在那儿?”
      “如果你再这样叫下去只会引来痞子、流氓、杀人狂和性变态者,看。”张秋遥遥指向街灯下蹒跚而行的数个人影,她嗅到了枪械和血液的味道。
      哈利想:惨了,又一个疯姑娘。
      “秋,好吧,我想这是相当厉害的空间魔法,把两个大活人从霍格沃茨特快上转移到这个……”哈利皱起眉,“不知什么的鬼地方,谁会干这种事?伏地魔,食死徒,也可能是摄魂怪,虽然他们是阿兹卡班的守卫,但实在不怎么讨人喜欢……秋!”
      张秋自顾自地朝前走,心道你这么想也不错。
      哈利倒霉在接近一个随时随地都会打开新世界大门的家伙。
      “秋,你刚刚说什么来着,罪恶之城,这地方叫罪恶之城,你怎么知道,你来过?”哈利亦步亦趋,乱糟糟的黑发被细雨濡湿,耷拉下来,他摘下眼镜在袖子上擦了擦,再戴回去,“听起来不像好地方。”
      “我在书上看过这个地方。”漫画书。
      “哪里的?我想不是英国。”
      “不是英国。”张秋犹豫了下,“我想是美国。”
      哈利张开嘴:“啊哈,我就知道。”
      他们步子急促,很快脱离了马路,荒草在脚下蔓延,没有街灯照耀的郊区非常黑暗,哈利掏出魔杖:“秋,我快看不清道路了。”
      “荧光闪烁。”张秋比他更快地点亮了那根9.5英寸长的紫檀木魔杖,据她经验,魔法与道术不会因世界改换而受限制,谢天谢地。
      两道细细的光柱照亮了前路,哈利前些日子才把他的姑妈吹胀,这个时候更不会去管那些条条框框。
      “那些人没有跟上来。”哈利扭头看了眼后面,街灯在遥远的地方闪烁,小巫师逐渐产生了危机感,恐惧在皮下蠢蠢欲动。
      前方出现了零星的灯火,张秋嗅到了浓烈的牲畜味和它们的粪便味,那是一座农场,然而在罪恶之城,住在农场里的不一定是什么善男信女。
      雨停了。
      张秋站在农场外围,突然想到,罪恶之城的雨雪最大的作用也许是洗刷血液和掩盖犯罪痕迹。
      装在农场四周的电灯把周遭照得亮如白昼,哈利眼神渴慕地往农场里眺望:“秋,你是怎么……我是说,一眼就认出这个地方是——罪恶之城?”
      张秋答非所问,有心转移哈利的注意力:“看那里。”
      哈利看到一条“狗”叼着一根血淋淋的骨头,耷着尾巴,它长条的身子分开潮湿的荒草,眼睛发绿,哈利嗅到它身上浓烈的腥臭,一阵作呕,他下意识地举起了魔杖,那不是狗,分明是狼,贪婪的、阴邪的狼。
      它在吃什么,哪个可怜动物的骨头?
      那匹狼叼着骨头站在荒草中,若换了其他人,它会毫不犹豫地发动攻击,但在今天,它野兽的直觉告诉它最好不要贸然接近这两人,它后退几步,调转身子几个跑窜,隐没在农场外的树林深处。
      “我想比起摄魂怪,狼也不算可怕。”哈利把熄了灯的魔杖塞回兜里,故作轻松地笑笑。
      如果我告诉你那匹狼嘴里叼的是人类的大腿骨……
      “秋,我们,要进去吗?”哈利示意,“也许主人会收留我们,或者我们可以留在这里打工。”
      “打工,为什么打工?”张秋一惊。
      哈利拍拍巫师袍的两个兜兜:“你看,我们的行李都不在身边,我身无分文,秋,你身上带钱了吗?没有吧,我们总需要些钱作路费回学校。”
      不愧是THE CHOSEN BOY心态环境适应力都是杠杠的!
      张秋立刻道:“啊,没错,也许我们的失踪已经引起魔法部注意了呢,也许傲罗们已经展开搜救了!”她说着,脚下悄悄用力,把一截人类臂骨碾入松软的泥土,谢天谢地哈利眼神不好。
      想回去,还得看老娘的人品,少则三五天,多则三年五载。
      哈利推开虚掩的篱门,嘴里叮嘱:“秋,把魔杖塞回去,别让人看到。”
      这个地方乍看真是和普通的农场没啥分别,哈利满怀希望地望着紧挨着房子的牲口栏,里头传出沙哑的绵羊叫:“也许我们能谋到一份给牲口喂食草料的活计。”
      张秋想到了《沉默的羔羊》,唉,这里住的那位可比汉尼拔博士变态多了。
      哈利,我绝对不是故意不告诉你的。
      张秋扫了眼屋内毗邻窗户的楼梯,那是《罪恶之城》男主角马弗于夜里目睹凯文去往厨房吃宵夜的路经之处,他的宵夜是什么?你说呢。
      张秋听到他凡人难以察觉的脚步声在房子里移动,他刚沐浴过,浴液的清香暂时掩盖了身上常年食人肉的血腥气,他身手敏捷,落地无声,就像个,就像个,就像个霍比特人!
      “嗤。”张秋没忍住。
      刚敲了一下门的哈利狐疑地转过脸:“秋?”
      “没什么。”她道。
      哈利继续敲门,他早已习惯她的敷衍。
      张秋盯着门板,数着屋内主人的步子。
      在哈利看来门的开启过于突然,他怔怔盯了主人几秒,才露出个拘谨腼腆的微笑:“您好,您是这儿的主人吗?”他拉拉张秋的袖子。
      凯文不说话,点了点头,他中等个子,褐色短发,娃娃脸,镜片后是双足以令诸多姑娘痴迷的、海水般的大眼睛,也许有些还为此丢了命。
      “我,我叫哈利波特,她是我的朋友,秋张,我们迷路了,我们看到你家的灯火……”
      “我们想,借宿。”张秋看着他胸前垂挂的银色十字架,慢吞吞地补充。
      “对,还有,先生,我们能不能留在您这里打工啊?”哈利抬着他淳朴的小脸,绿眼睛盈盈闪亮,“我们想挣回家的路费。”他羞涩地微笑。
      凯文的双手一直背在身后,蔚蓝的眼睛清澈无底,他口唇微张,打量着他们两个,思考收留二人的可能性。
      张秋记得这家伙专对卖笑女下手,按他在原著的说法就是食用她们的肉能令他感受到上帝之爱,虽然他也会因为罪恶感向神父痛哭流涕,但他娘的吃人肉真的好星湖!他吃的不仅是人肉,还有她们的灵魂,他在净化她们。
      说实话在这所城市,比起诸多出卖灵魂的渣滓,一个主教为撒旦工作的国度,出卖□□能算什么罪恶。
      “你们,需要钱?”凯文喉咙一动,发出原著所描述的,“天使般的声音”。
      无需笔墨赘述,去听听伊利亚伍德的声音就是,演《魔戒》弗罗多的那个,他的嗓子确实不错。
      张秋跟着哈利机械地点头,两人都在想:你若直接给我们钱再好不过。
      凯文:“你们可以去抢。”
      哈利怀疑自己耳背:“您说什么,先生?”
      男孩微微一笑,声音悦耳无比:“只是个玩笑,进来吧。”
      这个角色在电影里从未发过任何声音,哪怕是前来为爱人歌蒂报仇的马弗活活锯下他的四肢、□□被他豢养的恶狼啃食、内脏流了一地。马弗锯他的头颅时,他依然活着,湛蓝的眼睛直勾勾看着马弗,未曾发出一声惨叫,一声也没有。
      张秋轻轻刮了刮鼻翼,哪怕是一滴血的气味都会被自己的嗅觉放大千百倍,室内尽管看起来很干净,但她仿如置身屠宰场。
      哈利浑然不觉,和凯文友好地攀谈,当他报上名字时,张秋脑子一时短路,跟了句:“我的表弟也叫凯文。”她顿了顿,微笑,“不过那是上辈子的事了。”
      哈利汗立刻下来了:“秋她就爱开玩笑。”
      张秋闭上嘴巴,视线偷偷摸摸地打探凯文半掩在袖子里的手,尖锐的指甲森森发黑,方便从受害者身上生生抓下血肉取食。
      起居室里挂着钟表,显示下午三点五十,张秋看到哈利眼中重新聚起阴影,一个白日与黑夜无异的地方,本身就意味着不详。
      凯文给他们沏了红茶,独自进了隔壁的另一间房,称是打电话。
      为什么偏偏是红茶,因为它的颜色与血相近么?
      张秋捧起茶杯,雪白的瓷上绘有纤细的蓝色竹叶,清丽优美。
      “青花瓷?”哈利和张秋同窗两年,几个要好的朋友也多次在假期游览伦敦唐人街(张秋就住在那里),或多或少受了些中华文化的熏陶。
      “也许吧,我对瓷器没什么鉴赏能力。”张秋喝了一口,尝出淡淡的血腥气。
      “凯文先生人不错。”哈利感慨。
      张秋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凯文先生似乎是一个人住在这儿。”
      张秋神色微动,压低声音:“这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荒山野岭——”
      哈利嘴巴微张,看起来有点傻。
      “很适合拍恐怖片。”张秋说罢,低头喝茶。
      哈利拼命回忆,她这叫什么来着,故弄,故弄……
      然后凯文回来了。
      “我联系了一个朋友,他可以帮助你们回家。”凯文面上挂着令人难以质疑的美丽微笑,“他说明天过来。”
      张秋并未听到他讲电话的声音,只听到他发短信按键的细微声响。
      “他是前参议员的儿子。”凯文补充,“小洛克,他的父亲从政界退休了,目前在市教堂任职主教。”
      小洛克?张秋在脑子里勾勒出一只通体蜡黄散发恶臭的人形怪物,他……不,应该是它,和它相比,伏地魔简直称得上英俊潇洒。
      黄杂种,它过去也是个英俊的家伙,恋童癖,迷恋稚嫩的小女孩,喜欢先奸后杀,有老爹罩着,没事。有一天绑架了小女孩南茜,被正直的老警察打得千疮百孔,也打坏了脐下三尺的命根子,老爹神通广大,这样也救了回来,只是变成了黄色的怪物,丑得吓人,心性更加扭曲。
      那位老警察估计还在牢里蹲着,作为罪犯,受千夫所指,罪恶之城的法律为权势金钱服务,栽赃嫁祸玩得很拿手。
      “你们今晚住在这儿,我去做晚餐,晚餐后我再安排房间。”凯文柔柔地说着,不知情的听者如沐春风。
      “谢谢你的帮助,有机会我一定报答你,凯文先生。”张秋撕扯出一个笑容。
      “你会有机会的。”凯文道。
      他专吃妓女,但不只吃妓女,原著里的女律师被他逮住后生生砍下一只手,当着她的面吃掉了。
      所以他也不会拒绝一个美貌的东方少女的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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