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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换钱 眼光瞄到手 ...

  •   这些人吃饱了饭没事做吗?就知道看热闹!妈的!锐利的眼神瞪着看热闹的人,人群立刻做散,在陌生的世界里走在陌生的街道上,没心情去理会那些还在对自己手指指的家伙们,湿漉漉的头发湿漉漉的皮靴湿漉漉的全身,让人心情烦躁.

      真的离开那个令人疲惫的世界了吗?这里的大街一样喧闹,只是少了刺耳的汽车喇叭声,这种感觉真舒服,抛开了一切的责任和仇恨,心情是那么的平静,祥和,甚至有些不真实,好象前一秒那场血腥的自相残杀只是一个梦境,是上苍给我的眷顾吗?让我如获重生。走着走着…天色开始渐渐变黑,欣赏够了周围的环境,苍兰发现自己面临的第一个难题是自己今后住哪?想着想着,看见几米外的一间店铺门口挂着 “当”字旗帜,摸了摸的口袋,空荡荡的,身上原本有的东西都被大水冲走了!眼光瞄到手腕上价值不匪的“Tiffany”钻表,这是某年情人节,溟送过的唯一一件礼物,只是逢场作戏罢了,它早已没有价值了。

      跨过枣红色的门槛,皮靴的脚印清晰的印在地上,跑堂的伙计鄙夷的瞄了瞄这为邋遢的客人,懒懒的问道:“当东西还是赎物?”苍兰不去理会那跑堂的无礼,走到高出一个头的柜台前,直接把手按在正拨弄算盘的掌柜的面前,直到掌柜的眼光落在她的手背上,才缓缓地移开,露出那支镶满了钻石闪闪发光的手表。掌柜的眼光只是微微一闪,很快的恢复平静,这才抬头打量眼前位客人,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狼狈不堪,像是外邦过来的,衣着怪异,浑身黑色,料子像是皮革的,且是非常稀有的动物皮子,看得出制作手工十分精细,再低头看了眼靴子,猛的吓了一跳,视线被吸引住,这……这是…居然能捕杀到这种凶猛暴戾的凶畜,还用其皮子来制成靴子,眼前的人绝非普通之人。苍兰见掌柜的紧盯着自己的鳄鱼皮靴子,便想,难道他是看中这双靴子了,不行,当了这双靴子难道要自己光着脚走路吗?

      “掌柜的,值多少?”苍兰开口说道,

      “这位客人是要死当还是活当?”

      “死当……”

      “……200两纹银…….”

      “放屁……就上面的宝石,一颗就不止这个数,你要是不识货,我就去别家当”说完便拿起手表,转身欲走。在龙家的产业里,也有开当铺,自是知道这其中的手段。

      “呵呵~~~姑娘留步,福子上茶。”掌柜的连忙挽留。“请容老夫再看看……”过了一会,掌柜的摸着胡须说道:“老夫一生鉴宝无数,今日真是大开眼界啊!这腕带非但手工精细,连上面的宝石都是百年难遇的,更不说这光滑透明的盖子下面根那会动的短针,真是鬼斧神工,有趣…有趣…一口价3000两……黄金,这已是本店数十年以来接的最大一笔买卖啦!”

      “好…..” 刚听到他说3000两时本想立马走人,后来加上黄金两个字才作罢。看了看手中的银票,大煜皇朝?没听过,怎么回事,这是穿到哪儿来了,走出当铺,往回走记得来时的路上有间客栈,今晚就住那吧!身上这身衣服是不能再穿了,经过成衣店时,顺便进去看了看,懒得理会那位用跟当铺跑堂的一样,鄙视自己的老板,直接丢出一张银票,老板立马换上一副狗腿的笑脸二话不说,立刻搬出店里最好的衣服任君挑选,苍兰嫌太麻烦,像从前到LV,YSL,
      DIOR的精品店里一样,直接叫老板包起来,老板一时没反映过来,大概第一次见到有人买衣服连选都不选的,还把店里最好的衣服都要了,老板包好衣服,还亲自送她到全城最好的客栈“云瑞客栈”。

      苍兰躺在天字一号房里的红木雕花床上,来到这已有一个月了,每天除了逛街,吃饭,睡觉,就是游山玩水,小日子过得挺舒服,还从当地的居民那儿打听一点点这儿的情形,自己所在的国家国号“煜丰皇朝”,国姓“牧”,所在的这座城市靠海,叫“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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