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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想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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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芳菲浑浑噩噩的走回座位,本来褐色的眼珠失去了色彩,有如一颗明珠黯淡下来,那是一种,浓浓的、窒息的,哀伤。
“何芳菲,你!”原本强烈的口气渐渐的软下来,带着疑惑,问道:“你怎么了?”
“我忽然想起四月了,他长着一张比女孩还要精致的脸,大大的眼睛,睫毛很长,我记得最深的就是他的眼睛,很漂亮很漂亮,我还记得,我坐在他后桌时,他脖子上的那颗痣,我曾经告诉他在这里是苦情痣,让他做手术去除掉,他笑笑说我骗他。”何芳菲的眼神很淡很淡,目光一直看着远方,好似远方有什么东西似的,揪着她不放……
“那不是很好吗,你想起来了和他的过往。”荣桑桑有些好奇。
“你还记得我们当时最喜欢的那首诗吗?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那首诗,便是仓央嘉措的《十诫诗》,是何芳菲和荣桑桑学生时代最喜欢的诗,因为那首诗代表两个人的过往,还代表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注定一场空欢。
“那又能怎么样呢,不见就不见,见了面顶多一声好久不见,爱神维纳斯不偏爱的人多了去了,像我,像你,都是没了爱没了缘,难道还要错过世间万千芳华吗?”荣桑桑的言语中有些许恼怒,她实在受不了何芳菲这样的表情,好像被遗弃了一样,一个人守在岁月的尘埃里,一遍遍回忆过去。
“你何尝不是谈及他,就错过了芳华?”
何芳菲一句话使两人都沉默下来。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但总有一天,你会久病成医,即使时间不是一剂良药,但也能敛去表面上的伤疤。
她们互相谁也不说话,低头吃着早已索然无味的饭食。
荣桑桑抬起头,看着埋头数米粒的何芳菲,叹口气,叫来服务员:“Waiter,来一瓶Vodka。”
“这么烈的酒?你明天还要上班呐!”何芳菲皱着眉。
“随你,你不喝算了。”荣桑桑嘟了嘟嘴,满不在乎道。
“有便宜傻子才不占呢!”何芳菲马上接回去。
两人对视一笑。
何芳菲也知道,荣桑桑这是对自己好,让自己痛痛快快喝个酒,一切都会是浮云。
可如果真的可以这样,深入骨髓的情毒又怎能使人万劫不复?
何芳菲很羡慕那些豁达的高人,爱恨情仇抿抿嘴、皱皱眉就过去了,死磕在上面于事无补,倒不如放开了干净。
可我们终究是凡人,再豁达也忘不了那段让你时而欢喜、时而蹙眉、时而踌躇、时而义无反顾的时光,因为它或许是我们脆弱的生命里,最可爱的挣扎。
何芳菲到底是女汉子,烈酒一杯一杯下肚,荣桑桑亦然。
两人都喝了酒了,趴在桌上,荣桑桑哭着,何芳菲手支着脑袋看着她,嫣红的嘴角勾起:“桑桑,这场景你记得的吧,咱高中那年的相遇,像极了吧?”
荣桑桑抬起头,明亮的眼睛蓄满泪水,湿漉漉的,我见犹怜,“记得啊,芳菲。可你为什么从来不哭?”
“我又不像你,那么炙热,那年我算是浮世清欢,一人喧嚣。走吧,我千杯不醉,能开车。”
何芳菲揽着荣桑桑上了车,把死猪一样的荣桑桑扔在副驾,再绕到另一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芳菲,去你家。”荣桑桑的声音有些闷闷的,带着抽泣。
何芳菲漂亮的唇抿成直线,看了看荣桑桑,转过头发动车。
到了家,何芳菲摇摇头看着荣桑桑,美眸中满是无奈。
她看见对面的房子灯还亮着,心下好奇,都凌晨一点了,怎么还灯火通明。转过头,又撅了撅嘴,反正和自己没关系,桑桑这次来自己家,有一部分原因,怕是因为屋里这位。
她轻轻拍了拍荣桑桑的脸颊,却见荣桑桑还是睡得跟猪一样,便走向对门的房子,敲了敲门。
然而她却不知,在她走之后,荣桑桑猛然睁开清冷的双眼。
那屋主马上开了门,他穿着一件单薄的男士居家服,脸色森冷的问:“什么事?”
何芳菲撇了撇嘴,心道:这丫脾气还挺差。
“能不能麻烦您帮我把我朋友抬进我房里?我一个人搬不动。”
“呵,这大晚上月黑风高,请我进你们房子,是想发生些什么吗?”男子冷笑。
“我不怕你,我可是黑带呢!”何芳菲回以甜美无懈可击的笑脸。
男子没再继续说什么,目光越过何芳菲,看向车里的那位。
半晌才声音嘶哑地答道,“好”。
次日一早,荣桑桑是在何芳菲的吼叫声醒来的。
“啊!何芳菲你烦死了!我不去上班了,要睡觉要睡觉!”荣桑桑闭着眼扭着身子,两条腿胡乱在空气中蹬着。没半晌又睡死过去。
虽然昨晚她故意想看看那位男子长什么样就假装醉了,其实,她事先喝了些葛根煮的水,何况酒也不多,所以没有醉过去。
只是,她是真的累了,睁着眼,一夜无眠。直到早上才睡过去。
然而,何芳菲淡定一句:“我拍下来了,你继续。”把荣桑桑气得从床上蹦达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