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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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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雨浠浠沥沥的下了整整一天,现在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好象还没有要停的意思,今年夏天的雨水太勤了,这种日子来泡吧的人自然是少的可怜。
坐在小舞台上,台下那寥寥数十位的客人让樊晨有些郁闷。
“各位,今天好象是个失恋的好天气啊……樊晨我依然只唱我想唱的歌,不喜欢听的人,请尽快离开,不胜感激。”他不是个善于讨人欢心的驻唱,但EROS里的老顾客并不在乎,他们喜欢的也正是樊晨这种从不趋炎附势的个性。
“阿晨,不要罗嗦了,快唱吧!”已经有人在下面大喊了。
“好啊,那么,先唱一首老歌吧。这首Don`t you ever go away送给准备或者正在为爱痛苦的你!”坐在麦克前樊晨开始了演唱。
樊晨在这家叫做EROS的酒吧做驻唱已经有四年的时间了,他喜欢在这儿做驻唱有很多原因,首先,这儿有一群没有世俗观念的听众;然后,也是最重要的,他在这儿认识了阿康。虽然阿康已经去世近两年的时间,可他的双胞胎哥哥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兼调酒师,看着他那跟阿康极为相似的脸庞,可以让他心里多少有些安慰。
一曲终了,轻轻的拨动着怀中的吉它,樊晨暗暗的思考着下一曲该唱什么,当再次抬起头时,不期然看到了一双充满了困惑的熟悉的大眼睛。
又是他?眼睛的主人是樊晨所在的捷诚快递公司的合作伙伴,荣鑫贸易公司的年轻老板唐家杰。
他怎么又来EROS了?看着那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年轻男子,樊晨觉得有点儿奇怪——他那种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应该不会来这种小酒吧才是,可是最近这一周以来,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来EROS,风雨无阻。
“阿晨!你的歌好听,但我还是更喜欢你的人!”正当樊晨带着疑惑收回视线准备接着唱下一段时,台下那个叫常亮的北京男孩叫喊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臭小子,没人教你要尊敬长辈吗?叫我大哥!”抛开疑惑,樊晨没声好气的对常亮说,心里奇怪这小子怎么这么早回Q市,不是说暑假里要回北京老家住一个月的吗?
这个叫做常亮的男孩儿是北京某高官的独生子,小樊晨整整七岁,三年前樊晨陪阿康去北京治病时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认识的,后来,他说自己爱上了樊晨,之后更是为了他考了Q市这边的大学。
“为什么,难道你那时候都叫阿康大哥吗?不~~会~~吧?”常亮拖着长腔不知死活的说着,明知道阿康是樊晨的痛脚却还鸡猫子般的鬼叫着,若是换别人,早就被跆拳道黑带二段的他长腿招呼上身了,但这个家伙好歹也是高干子弟,樊晨不由的收敛了自己的性子,算了,给他个面子吧。
“不要让我做出摧残民族未来栋梁的行为,那罪过很重,我可担不起!”樊晨虎着脸有点儿不太高兴的说着,这小子的脸皮真的是有够厚的了,回北京也没受他那政府官员的父母什么影响。
他记得这小子的父母好象都是非常正直而且严肃的人啊,为什么生出的儿子却是这种顽劣性格?基因突变吗?人类真是一种神奇生物啊!
“阿晨,年龄不是问题,我……”在他下一句话还未讲完前,樊晨从吧台上抄起一只桔子看也
不看的向他丢去,并且准确无误的命中目标——常亮的面门,这已经是樊晨的拿手功夫了,练了近两年的时间了,想不准都难。
“啊呀呀!你想谋杀亲夫呀!呃……是未来式,未来式!”常亮夸张的大声叫着,在看到樊晨那张已经可以比美雷公的黑脸之后,他马上不情愿的小声在后面又加了解释。
樊晨也不是故意给常亮脸色看,只是个崇拜自己功夫的小孩子而已,他把这种情感当做了爱,樊晨不想让他有什么误会,结果却是越来越麻烦,看来小孩子是不能太惯的。
在坐的客人对两人这种交流方式已经见怪不怪了,台下传来阵阵善意的笑声。
两年的时间了,这种三流的闹剧他们这些人居然还没看够,简直是一群莫明其妙的家伙!樊尘在心里暗忖着,若不是看在健哥的份上,他真想破口大骂。
“阿晨,小亮子追你追了两年多的时间,就算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吧?你就应了他吧,看人家多辛苦啊!”三号桌的老客阿雄大声为常亮鸣不平。
“是啊,虽然你的个性实在不怎么样,不过有常亮这种粗神经的孩子在身边,应该不会成问题的吧?”同桌的另一位客人,阿雄的恋人斯文优雅的周哲在一边做着和事佬。
“这二位大哥,您们一看就是好人,真的,谢~您啦!”常亮立刻跳到那桌客人面前躬身哈腰,漾着一脸谄媚的笑容,用他好听的带有北京腔调的普通话道着谢,语气里更多的是属于男孩子的顽皮。
“应了他我才会辛苦呢!”当事人之一的樊晨冷哼一声,对于每天都会上演的戏码,他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只是最近因为常亮回北京老家这出戏才断演了一个月而已。
不再理会那个小子制造的混乱,樊晨继续着自己的演唱。当唱完最第九首歌,视线再次扫过离舞台最远的角落时,他有些吃惊的看到唐家杰依然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坐着,桌上的酒也没见少。相对的,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已经隐入阴影里,让人看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
怎么还没走?那种生活在太阳下的人,应该不会喜欢呆在这种属于黑夜的酒吧里的吧?那一身笔挺的西装还真的刺眼啊!扫过那双隐在阴影里的漂亮眸子,樊晨有些心烦的将削的层次分明的短发向后扒了扒。
EROS这个名字本身就是“情欲”的意思,酒吧的顾客圈子是什么层的人,看名字就知道了,这群没有什么世俗观念的家伙凑在一起就算是再正常的人也会被他们的惊世骇俗吓到,更何况樊晨自己也是这群人中的一个。想当年他当众向阿康以歌求爱时可真是轰动一时呢。
八成是唐家杰看上了这里自己的哪个漂亮女歌迷了吧,每天会来报到。以他那种朝三暮四的个性,真的很难为他了啊!樊晨摇摇头,不是他自夸,EROS上半场的老顾客里至少有八成是因为他的歌才来的,在EROS里总是一身宽大的衬衫外加牛仔裤打扮的他,歌迷大部分是女孩子,而其中有不少是听说了他跟阿康的故事而来的。客人中也不乏对他心存爱恋的漂亮女孩跟男孩。
“今天给大家一个惊喜,最后一首歌由你们点吧,我会唱你们点的任何歌。”走下舞台休息前,樊晨扔下了这句话。他实在受不了一直都被唐家杰那种专注的研究目光盯着的感觉,那目光让他有些心浮气躁。
放低了视线,樊晨拢了拢老是被“老友”雅南那个凶女人骂做是没品的一头半长不短的齐肩发,坐到没有人的吧台边,轻松的跟健哥聊天。自寻烦恼的事樊晨可做不来,于是他干脆放弃继续猜测唐家杰的来意。
“阿晨!给我们唱恋恋红尘吧!”台下因为樊晨的话而热闹了起来,好几个女孩子都尖叫着“我们一直都好想听哦!”
“是啊,阿晨,我也要听恋恋红尘!”那个北京小屁孩又开始瞎搅和了。
看到他们那么热烈的点歌,坐在吧台外喝着健哥调的Kiss of fire——阿□□前最爱喝的酒,樊晨后悔了,自己是不是哪根神经搭错了?没事自己给自己找什么麻烦啊?尤其在瞥到台下角落里唐家杰带着好奇的眼光后,后悔的感觉更加强烈。
“阿晨,要不要我出面?”EROS的老板兼调酒师是阿康的双胞胎大哥,正值男人黄金般的三十五岁,英俊而冷漠,跟他那总是一脸温和笑容的弟弟不同,阿健从不对任何客人笑,除了樊晨。
因为阿康的关系,他对樊晨一直象对自己的小弟一般,那时阿晨明知道自己的小弟已经是胃癌晚期,却丝毫不在意,一心一意的付出自己的感情。
他记得当时就在EROS建店两周年的店庆活动上,樊晨当着众多的客人向小弟求爱时唱起这首《恋恋红尘》,自己的那一向平淡的几乎没有什么情绪波动的小弟居然听到一半时就泪流满面了,然后两个人相互凝视共唱的情景至今都被EROS里的老顾客所津津乐道。
但那之后樊晨便不在人前唱这首歌了。直到现在阿健都没有再碰到第二个跟阿晨一样有勇气的人。他清楚的还记得,在小弟即将离开人世的那天晚上,阿晨一直都陪在他身边,不停的唱着这首“恋恋红尘”,直到小弟的呼吸停止。那种场面相信任何一个有情感的人都会为之落泪。
不过,令他欣慰的是,那两个人虽然没有能够天长地久,但小弟在世的最后一年里却因为有了阿晨而非常开心,他走的满足而安详。被一个人留下来的阿晨没有找到新的恋人,却一直活的很轻松自在。但他知道这只是表象,樊晨不是个能轻易忘却的人,只是他把一切都掩饰的很好而已。
“健哥,没事。”对阿健笑了笑,樊晨放下饮料杯再次走上小舞台。
“好啦,好啦,都别念了,你们烦不烦啊!我唱总成了吧!”樊晨的决定让台下的嘈杂一下子平静了下来,可能他们没想到自己会答应吧?平时不管他们怎么喊,都不会唱的歌现在却一呼即应。樊晨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也许是唐家杰那双直直看向自己的眼睛让他有些心慌吧?
“我爱……你是一粒红尘,风起的时候,落入我的眼,眼泪是对你的回应。不愿抹去……也不愿清洗……只因今世的尘缘未尽。我爱……你已常驻我的眼,欢乐的泪和痛苦的泪,只因……恋上一粒红尘……”
这是一首很短的歌,却是樊晨对阿康所有感情的描绘,歌唱了一半,常亮突然站起来,直直向台上走过来,就在樊晨的大脑还没反馈任何信息时,常亮突然将他搂在怀里猛的吻住了他的唇。
台下一片叫好声,让樊晨马上清醒过来,看来那小子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了,大概是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心里一直都只有另一个男人而不平衡吧?那就让他吻吧,反正吻完了他就会放弃的。
樊晨就这么任常亮那小子放肆的在唇上吻着,见没有任何回应,常亮加深了自己的吻,火热的吻不停的纠缠着樊晨开始躲闪的双唇。
就在常亮因为自己的吻得不到任何回应而发狠般的用力搂住樊晨的腰的时候,加在他身上的钳制突然消失。樊晨迷惑的抬头看向对面,是唐家杰!他一脸怒气拎着常亮那小子的衣领将他扔下了舞台。
坐在舞台上的樊晨看的一愣一愣的,这个唐家杰居然那么有劲!看不出来嘛!平常以为他只不过是个有点儿高有点儿壮而已,现在看来,那真的只是自己的错觉了。
“喂!你还发什么呆!快走啦!”他拉起正在发呆的樊晨,大步走出ER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