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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海盗番外 ...


  •   ——随风追寻的海盗

      在很久很久以前,还住在偏远山落里的时候,我就想学会飞翔。不要青云直上,不要穿越云霄,哪怕是麻雀那样小小的一道滑行就好。我只要每天能逃离开这么一点路程,再也不用回头。

      是的,不再回头。逃离。然后消失。

      消失在自由的尽头。

      很多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再远的路,也越不过海。所以我就成了海盗。梦想偷越海洋的人。

      而当时我并不知道。

      那时最羡慕风,呼啸而来,扬长直去。我每天都在努力练习奔跑,期望有一天能赶上风,抓住它,变成我的翅膀。

      当然我只会失败。虽然很多年以后我是跑得最快的海盗,但我永远都追不上风。

      就连晨风也是。她留给我的永远是背影。

      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她迎面远远走过来,吟吟笑意。在满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呆呆立着,只看得见她比阳光更灿烂的笑容,心里忽然有奇怪的念头,就让我这样跟着她吧;做什么都好,只要跟随她的笑。她是那么爱笑,仿佛世间所有的欢喜都装在她一个人的心里,永远也用不完。而我,好想她能借一点给我。于是那之后,她去凉茶摊上喝了碗凉茶,我也喝了一碗;她去货郎担上买了盒胭脂,我也买了一盒;她去绸缎庄买了条丝帕,我也买了一条;她进了点心铺,我当然也跟着进去了。

      我静静站在她身旁四步远,看着她拈起一小块桂花糕尝了尝,忽然转过脸来对我展颜,开口说道:“你要不要也来尝一点?”

      我愣了一愣,摇摇头:“不用。”看着她弯得像月牙儿的两只眼睛,就知道有多好吃。

      她的笑容一滞,带了几分惋惜的神色看看我,又看看那些糕,又说:“安家的桂花糕最是好吃呵!难道你不爱吃甜?还是你牙疼?”说着她就一脸焦急地望过来,一副“这可怎生是好”的表情。

      我连忙解释:“我没有牙疼。我已经知道这糕很好吃,就不用再尝了。”

      她长眉一轩,问道:“你又没尝过,怎么知道好吃?莫非……你一路跟着我到了这里,到底想干什么!”她盯着我,眼珠子骨碌碌打转,微微翘起的唇角说不清是怒是喜。

      我彻底愣在当地,不知如何作答。忽然间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猎人踩到尾巴的狐狸。想想确实大意了,八月里这样郑重其事袍服加身本就很突兀,奈何我还没来得及买身新衣裳就遇到了她。而后一路近随一名女子、还买下她买过的胭脂丝帕——如何不叫人生疑?

      她见我呐呐无言,竟吃吃笑了。

      我更加不得其解。

      她笑得扶住柜台,一指指着我的耳朵:“我一早就知道你是个姑娘家了!这里不是有扎过的耳洞眼嘛。哈哈哈,逗人果然很好玩。”

      她一径说着一径笑,抽空又拈了块糕丢进口里,抿了一抿,又道:“你是外乡来的吧?所以想要一路跟着我买来买去,对不对?”

      说着笑嘻嘻凑到我面前,手中的糕往我口中一送。我不防得,糕已触唇,只有张口接住。

      她拍两拍手,道“你先含住不要咬它,待它自己化开,这样最是香甜。”

      我依言,看她趴着柜台专心挑拣各色花糕。口中漫漫洇开一团清甜,微一启齿,桂香馥郁。我虽自小不食这些点心,也很喜欢这样香甜。当下看她面前林林总总摆着几样选定的,便摸出块银子递给伙计,叫连之前尝的那些一起会帐。

      那伙计却不接我的银子,躬一躬身自去包她要的糖糕。间帘一掀,一位鬓发斑白的老者从后间走出来,手里拿着两大纸包,煦煦笑着道:“我们姑娘走之前再三交待过,若炎姑娘过来了,只管拣合口味的拿回去就是。只是她不在家,不能亲自给姑娘送去了。”又将纸报递给我,续道:“这是姑娘亲手焙好的上等桂花,要给炎姑娘酿酒的。这位既是炎姑娘朋友,也请笑纳。”

      我大窘,坚决不肯收。她斜刺里伸出只手来接过桂花也抱在怀里,对那老者笑眯眯福了一福,道“如此多谢安伯啦。回头桂花酒酿好了我送一坛过来给您尝。安儿就等她学成归来自己去我那儿喝吧。”说着拉住我辞了行走出铺子。我只好回头连连致谢。

      走到街上,她还拉着我袖角。我顿了顿。她问:“怎么了?”我想了一想,说:“没什么。”

      又走了两步,再想了一想,鼓足勇气去拉她的衣袖。她回过头来看着我,又问:“怎么了?”我不敢看她的眼睛,道:“你拿着东西,我拉着你走吧。我不会掉的。”

      她失笑道:“原来你是为了这个。”就把手里一半的纸包交给我右手提了,一手拎着剩余的纸包,一手拉住我的手,道:“你看,这样不就好了。”

      我赶紧跟了上去,不说一句话。但心里的小欢喜像水底的小鱼吐着泡泡,一串串的冒出来。

      嗯,这样就好了。

      又买了两坛酒。她把糖糕桂花一股脑儿塞给我,抓起坛子就走。我忙赶去要接下。她却腰身一扭,擦着我的手背避开,身形滑溜轻巧,非常人能及。我心头一奇,问道:“原来你是……?”

      她呵呵一笑挡过我余下的话,低声道:“安儿才是正经学过的。不过是备我女孩儿家不时之需,教了我些逃跑救命的本事。”

      我见她不欲再说,也不再多问,便又去接酒坛。

      她滴溜溜一转身又躲开了,看来着救命的本事倒是使得很熟。她一个旋步滑开尺余来,半偏过脸来望着我焕然笑道:“你不用再跟我客气啦!这些都是我日常做惯了的。照这么闹下去,日头落山也走不到家啊。”

      见如此,我也不好再强。一路无话。渐渐脚下多是尘土砂砾,不复是城中的平阔官道,道旁漫漫长着一从从的野草,倒很是劲郁。我见有几株被人践得伏在地上,便俯身去扶起。

      起身看到她在三两步开外站着看我,这时对我略一摇头,依然挂着我已经看熟了的笑,道:“哪怕是给牛羊吃了进肚去,它们也会留着草籽原样儿跟粪便一起排出来。只要有土的地方,每年春天都会长出崭新好看的叶来。哪里还需要你去扶它,它们知道自己的命,绝不会这样随便就死掉。”

      我应了一声,快走两步跟上她。回头又望了一眼那株野草。她的话倏然闪过:它们知道自己的命!

      她忽而停住放下酒坛,转过身来等我走到面前,掏出帕子沿我额际轻轻印过,口里尚半嗔斥道:“你怎么也不知道叫我停下歇歇再走呢?看这一头的汗!”

      我微微合上双眼。任她的手指隔着丝绸贴过我的肌肤。冰凉的丝绸背后是温热的手,一下一下的柔软,从我的额头滑过。汗珠被吸附在她的指尖,很快会消失不见。但那点沁凉的温热,顺着我的背脊缓缓的流下来、流下来,带着沿路的酥麻直抵心底。

      她脆甜的声音猝不及防的此时在我耳边响起,“你看,咱们到家了!”

      顺着她的手,果然有座小小的村落,安静的卧在山脚边。

      村东头种着三棵老树,树后百步,有三间矮矮的木屋,茅檐柴扉,很是简陋。

      她走到屋前放下酒坛,长长伸了个懒腰,道:“到家了。”径直推了一掌,门就应声开了。原来并没有落锁。她一头扎进去,不忘记招呼我“快进来啊。”

      我跟了进去,找地方放手里的花糕。她自我手上拿过一包桂花,放到鼻子底下闻了一闻,满意地笑起来,道:“安儿果然选得好桂花!今晚就做桂花汤圆吃了可好?”

      我一怔忪,摇头道:“把你送到了家,我就该走了。”

      她惊奇得抬起头望着我问:“这么晚了,你去哪里?”

      我又是一怔,想不出怎么答她,只好老老实实回道:“我不知道。”

      她的眼睛立刻弯成了两弯月牙,转身朝外走去,说:“那咱们晚上就吃汤圆啦。”

      我就这样莫名的住了下来。她告诉我她叫炎晨风,两个火堆在一起的炎,清晨有风的晨风。但她没有问我叫什么,也没有问我从哪里来,要去哪里、做什么。她从来不问我什么。就像我也没有问过她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里。每天清早晨风会在我准备辞行的时候先叫我去地里择把青菜或是去鸡舍捡蛋,再或者爬到村口的枣树上看看顶高处还有没有未被摘尽的枣子。我始终找不到开口的时候。

      终于有一天早上我起得比她早很多。等她起床的时候,我端给她一碗桂花汤圆。现在我也会做很好吃的桂花汤圆了。看她一气把汤都喝得一滴不剩,我的心里忽然松了一口气。但立刻又挤得满满的。看到她刚吃过东西的脸上红扑扑的好象一颗熟透的枣子,我就很欢喜;但马上要说的话又让我很难过。我接过空碗,慢慢地说:“晨风,我今天要走啦。”

      她“嗯”了一声,抬头看我,等我说下去。

      我低头看着空空的瓷碗里一壁干干净净的白色,白得那么白,只叫人眼睛发涩。我赶紧说道:“住了好些天,也该走了。”

      好多的话一齐涌到胸口可我不知道要怎么说出来。我想说这每一天我都十分快活,比我从前的所有日子都要好。我想说我想一直看到炎晨风的笑。我想说炎晨风笑起来就像团火,照得我从眼里一直暖到了心里。我很想说我想就这样跟在你身边,一直跟着你就好。可我只是对她说“我该走了。”

      她点点头,重新又缩回被子里去了。

      我以为她又要睡了,就起身往外走。

      忽然她在我背后说,“村头的枣树顶上还有几颗大红枣子熟得正好,你去摘了来吧。旁人都够不着。”

      我“哦”了一声,到厨房放了碗就飞快跑去摘枣子。旁人都够不着呢。

      第二天晨风去城里买回一匹白布。她说天气凉了,要给我做件厚长袍。她说她喜欢看我穿男装的样子。

      袍子做好的那天,她拉着我一起去逛市集,说是捡到我的第一百天,要给我过大满月。我也想去市集很久了。晨风的胭脂快刷完了,连上次我买的那盒都已经全数偷偷倒进她的粉盒里。

      她说送酒给安伯,叫我逛完便在路口等她。

      我偷偷跑去城中最大的胭脂店,把胭脂娘店里的货色看了个遍,选了盒浅得像桂花香的胭脂。我没有告诉过晨风,其实她不搽胭脂,一样是最好看的。只要她一笑起来,这城中没有一个女子及得上那般颜色。

      等我赶到路口的时候,一眼看见了晨风。但她没有看见我。她在跟一个人说话,笑得比我手里的胭脂还要美。

      那是个男人,穿短悍的甲装,蓄奇怪的束发,不结辫子,散乱的由头顶倾泻下来,像一场狂乱的风暴。

      晨风就在他面前,两眼熠熠生辉,红红的脸上有两朵火在烧。

      我悄悄攥紧手里的胭脂盒,攥紧。然后飞快倒退退到他们看不见我的巷角。虽然就算我此刻站到他们眼前,他们也一样看不见我。

      很晚很晚了吧?渐渐有一颗两颗星子爬出来。我先回到路口,他们果然已不在那里了。

      走近老树,我就看到晨风了。她坐在大大的树根上面,背靠着树干,看着天空发呆,但脸上有开心的笑。

      我走过去,喊:“晨风”。

      她看我,对我笑起来,那么好看,恍惚突然间这暗夜里绽开一朵火花。

      你吃过夜饭了么晨风?我问。

      “吃过啦。我们等不到你,他说先去吃饭,女孩儿家不能饿着。呵呵。就带我去鸿宾楼,点了一大桌子菜呢。可我都没心思看清那是些什么菜。你说我傻不傻?”她又吃吃笑起来,像极了第一次捉弄我的时候。可我知道,让她心里想到笑出来的人,已经不是我。

      我走过去,依着她坐下。梨花白的酒香腾然扑来。我知道,她想找人说话。晨风心里藏不住事的,开不开心,很快就要找个人说出来。而每次她要说很多话时,就会喝不少的酒,然后找棵树坐下看星星。陪在她身边的人,以前是安儿,后来是我,以后……不管以后那么多了!眼下她要的只是一个人听她把话说完不是吗?

      晨风在我肩上睡着的时候,我听到鸡舍里的公鸡大宝在清嗓子了。大宝很守时,每到启明星隐现天边的时候它就要高啼了。就像此时。天幕紫蓝一片,与山接处,一线青灰。望不到垠。

      天要亮了。

      我把晨风小心地放在床上,盖好被子。昨夜她喝了酒还说了那么久,一定会睡个好觉。

      出门时,我带走了晨风亲手缝的白袍。

      我也记不清自己来到海上有几年了。他们都不解我总是一袭白袍。做海盗要预备随时博命,其实短甲是最好的装束。当然,对于官兵和常年走海线的商队也是。但没有人敢问。一个总是沉默的首领几乎被认定是莫测而可怕的。

      每当清晨有风,我都会独自站在甲板上,看着远方,一言不发。

      我的手下从来不敢在此时靠近我。他们怕我孤绝的背影更甚于面对我的眼神。

      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只是在回忆我生命中最温暖的日月。

      “他说,他从很远的北方来;他是专门缉拿海盗的官兵,他会天天带着我出海巡查。他就住在海边,你知道什么是海吗?就是一望无际的水,再多的路也越不过去;而海盗,就是想偷越过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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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有话要说:  爬,我一直在思考:我是男人还是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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