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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仙童横行遭 ...

  •   这天,姚崇拿着委任名单给李隆基。
      “陛下,这里有一份关于中下级官员的委任名单,我给您汇报一下。”姚崇说道。
      连喊了三遍,李隆基依旧没有理他,还是看着屋顶。
      姚崇退下后,高力士按耐不住了,轻声说道:“陛下,您最近才亲自处理国家大事,自然应该当场给大臣们做出指示。刚才姚崇向您请示,您却不说话,这恐怕不是虚心纳谏的做派。”
      李隆基动了动嘴,说道:“我任用姚崇当宰相,国家大事他自然应该跟我商量,但任命中下级官员这样的小事就不用再麻烦我了吧,他身为宰相,全权处理就可以了!”
      “原来陛下是这个意思啊!”高力士顿时茅塞顿开。
      后来,高力士告诉了姚崇,姚崇连忙向高力士道谢,心里更是感激。
      几个月后,李业的舅舅王仙童,依仗自己的权势,横行乡里,欺压凌辱百姓。而薛王李业是李隆基的弟弟。
      御史对王仙童进行了弹劾,有司对王仙童进行了审理,认定他有罪,要对他进行治罪。
      薛王李业为给舅舅开脱罪行,要求紫薇、黄门对王仙童的事,重新进行审理。
      姚崇等上书说:“王仙童的罪状十分明显,御史的弹劾也没有任何差错,有司的审理也十分公平,不需要再对王仙童进行审理了,也不要对他姑息养奸了。”
      李隆基听从了姚崇等人的建议,对王仙童按照有司的审理进行了处理。处理了王仙童,皇戚贵族议论纷纷,这一时成为了饭后闲谈之事。
      他们都很震惊,不敢为所欲为了。
      开元二年七月,李隆基认为当时唐朝官员们的生活过于侈糜腐化,他特意下了一道旨意:要求将官员们乘坐的车子上的装饰品,官员们玩耍的金银器具,全部进行销毁,用来供给国家和军队的使用。命令后妃以下,不得配戴珠玉,不准穿锦绣衣服。
      民间流传着皇帝要在民间采集民女的事,搞得人心惶惶,李隆基让人在崇武门前摆放下牛车,亲自将宫中多余的宫女挑选出来,让她们上了牛车,把她们送回家中。并下发告示说,皇宫中多余的宫女皇上都送回家了,更不会采集民女,谣言破灭了,百姓们安心了。
      开元三年(七一五),卢怀慎与姚崇同相。怀慎清谨俭素,不善于经营资产,妻子不免饥寒,所居遮不住风和雨。自己认为才能比不上姚崇,每件事都让别人去处理,人们都说他是“伴食宰相”。
      姚崇曾因为儿子丧请假,十余天政事委积,怀慎不能决定,很害怕,于是他去见李隆基。
      李隆基说:“朕以天下事委姚崇,爱卿坐在那而不管事。”
      姚崇回来了,一下子全部解决,颇有得色,问紫微舍人齐浣:“我为宰相,可以比哪些人”
      齐浣没有回答,姚崇说:“像管、晏”
      齐浣说“管晏之法,虽不能实行于后代,但能及其身;你的方法,随时更改,似不及管晏。”
      姚崇说:“究竟怎么样”
      齐浣说:“公可谓救时之丞相呀。”
      姚崇喜,扔下笔说:“救时之相,也难得啊!”
      开元三年(七一五)春夏,山东(指太行山以东)蝗灾泛滥。
      百姓只知设祭膜拜,却不敢捕杀蝗虫,任由蝗虫嚼食禾苗。
      姚崇上奏道:“《诗经》道:‘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帝也曾下诏道:‘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这些都足以证明灭除蝗虫是应该的。蝗虫怕人,容易驱除。田地都有主人,让他们救护自己的庄稼,一定会很卖力。夜间焚火,在旁挖坑,边烧边埋,蝗虫才能灭尽。古代有除蝗而没能灭尽的,只是因为没有尽力。”
      唐玄宗虽被说服,但百官仍疑惧不安。黄门监卢怀慎道:“蝗虫乃是天灾,岂是人力所能除。况且杀虫太多,有伤天和。”
      姚崇进言道:“庸儒拘泥不化,不知变通。事物的发展常有违反经典而切合潮流的,也有违反潮流而合乎权宜的。古时曾有蝗灾,只因不肯捕杀,以致发生饥荒,百姓相食。如今飞蝗遍地,反复繁殖,河南河北家无宿粮,若无收获则百姓流离,关乎国家安危。灭蝗即使不能尽灭,也比留下来形成灾患为好!”
      姚崇道:“楚惠王吞蛭治好痼疾,孙叔敖斩蛇得到福报。如今蝗虫可以驱除,若任其成灾,粮食将被食尽,到时百姓怎么办?灭蝗救人,如果天降灾殃,有我姚崇承担,绝不会推诿给您。”卢怀慎无言以对。
      汴州刺史倪若水进言道:“只有修德才能消除天灾,前赵刘聪除蝗不成反而招致更大的危害。”他拒绝御史的指挥,不肯灭蝗。姚崇写信责备道:“刘聪篡逆之君,德不胜妖,陛下圣明之主,妖不胜德。古时州有良守,蝗虫不敢入境,如果说修德可以免除蝗灾,发生蝗灾就是无德造成的么?”倪若水不敢抗拒,只得配合捕杀蝗虫。在姚崇的坚持下,蝗灾的危害被减小到最低限度,虽然连年蝗灾,也没造成大面积的饥荒。
      公元716年(开元四年)十二月,姚崇因儿子受人馈赠,加上他的中书主书赵诲因受外族人贿赂被李隆基定为死罪,姚崇设法减轻其罪责,招致李隆基不满,他感到自己再居相位不妥,遂主动申请回避。同时,举荐比他小13岁的宋璟取代宰相职务。
      开元七年(七一九)十一月,玄宗因岐山令(六品)王仁琛是藩邸故吏,所以墨敕(皇帝亲自手书)令宰相与五品官。
      宋璟奏曰:“仁琛由于旧恩,已经越级提拔;现在如果再升,就显得过分突出。何况他又是后族(仁琛是王仁皎族弟,仁皎是皇后父),要顾及舆论。请将仁琛履历交付吏部,如果不违常格,才能予以照顾。”李隆基只好同意。
      一次,宁王宪奏请给予候选人薛嗣先一个小官,玄宗批交中书门下办理。宋璟奏称“嗣先已经两选斋郎(斋郎是吏不是官。须经六选才取得授(最低)官资格),虽无明显授官资格,但因系懿亲(宁王亲戚),可以稍微从宽。请转交吏部处理,中书门下不能出面。”
      另有候选人宋元超向吏部声称自己是宰相宋璟的叔父,希望优先照顾。
      宋璟闻之,立即通知吏部:“元超确是璟的同高祖叔父,常住洛阳,不能参见。璟既不应因官高而隐瞒叔侄关系,又不愿因私而害公。如果他不曾说出这层关系,自可按候选常规处理;但既然打出宋璟的旗号,那就必须矫枉,不怕过正。请注销他的候选资格。”
      开元三年(715)授突骑施苏禄为左羽林大将军,兼金方道经略大使苏禄阴持两端,既与大食、吐蕃联盟结好,共攻唐四镇,又于唐职贡不绝。六年,唐封之为顺国公。七年(七一九)十月,又册立为忠顺可汗。自后每年遣使朝献。
      公元720年(开元八年),李隆基授姚祟太师、太保(正一品)最高虚街,他以年老多病辞而不受。公元721年(开元九年)九月丁未(初三)日(9月28日)姚崇病逝,终年72岁。姚崇死后,葬汝州梁县,墓冢在今汝阳县境内。
      姚崇死后,唐玄宗追赠他为扬州大都督,谥号文献,开元十七年,追赠为太子太保。葬汝州梁县。墓冢在今汝阳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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