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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2) ...

  •   美人当然不是个美女,不但不是,而且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大男人。

      虽然以他那副白净斯文的清秀长相,真要拿他与美人这个词挂钩倒也没什么太大不妥。

      美人姓迟,单名一个暮字。

      美人迟暮,所以我们当初一票好兄弟,都爱这么恶趣味地唤他。

      我叹了口气:“小球,你今天就是来跟我作对的是吗?”

      “兄弟,你咋了?”他显然很无辜,“你和美人不是最好的哥们吗?那时候成天看你们小俩口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的。”

      没错,只可惜这些不过是,还在青葱岁月的那个时候。

      每个人总会有一个或者几个,不打不相识的朋友。

      我和迟暮,就是这样产生的交集。

      那会儿他不太爱和人拉帮结派地打交道,也没有女朋友,具体地说是,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顶着全校第一的招牌外加有钱人家子弟的他,总见他身边出现形形色色的女生,但从没见哪个女生能在他身边停留太久。

      他常年就穿那么一种格子衬衫,我想他换女朋友的速度一定远远超过了他换衣服的速度。

      虽说人家的感情私生活也不关我的事,可那会儿,我对这个小白脸似的文静小子是的确没有丝毫好感。

      可后来偏偏,他招惹到了我邻家的小姑娘。

      当那个我看着长大的小姑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跟我诉说,她本以为迟暮对她有什么不一样,可却被告知她只是自作多情的时候,我打抱不平的心理,开始噌噌地上升。

      然后我去找他打了一架。

      再然后……虽然他高瘦且文弱,我还是没能占到太大便宜,当然他也挂了彩。

      男生之间的感情说来有时也就这么奇怪,我直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傍晚,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架之后,我俩很狼狈地躺到草地上,最后忍不住看着对方身上自己斑斓的杰作相视而笑。

      从那之后,我们反而成了好哥们,我与他同进同出的频率也开始增高,以至于曾受到过小球等一票兄弟的多次调侃。

      只是他不知道我的性向,而他那种类型,也实在不合我的口味。

      这些都是小球知道的事情。

      而小球不知道的是——

      迟暮和我同时考进了A大,同一个系,同一个宿舍,睡在我上铺。

      大一一年,我们之间没有产生任何不愉快,没有红脸,没有争吵,也没有分歧。

      他依旧顶着他那系里第一的头衔风风光光地打碎那些贴上门来的小丫头们的玻璃心,而我则在学生会里忙忙碌碌。

      直到大二开学报名的那日,我在宿舍等了一天,他的床铺却始终空空荡荡,打他的手机也是不通。

      我傻乎乎地担心了一夜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却在第二天顶着熊猫眼去上课时听班导说起,他已经出了国。

      他没有跟任何人联系,包括我。

      再之后,我发现,他删除了所有我可以联系到他的方式。

      莫名其妙毫无预兆丢了一个一直在身边的好兄弟,生活都一下子变得寂寞失落。

      然后我辞了学生会的职务,去做了家教。然后遇上了林远。

      这些事我不曾和小球提起,小球也一直不知,自是认为,我与他,还一如当初地毫无隔阂。他现在回国,我还会拍手称庆欢呼雀跃。

      只是这个阴影于我,却那么难以消退,如同梗在喉咙里的刺。

      不致命,可是想到却依然难受。

      我曾经与林远谈到过这件事,满是不解与疑惑。

      林远却只是优雅地敲着桌子,温文尔雅地分析:“岸哥,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做。”

      “我也会想丢开这里的一切,尤其愈是亲密,就愈是负担。”

      “如果多年后,我们在同样层次。重见时,我们还会是兄弟。因为我们都明白,利益最大化的道理。”

      “如果不是,与其将来两相为难不欢而散,不如现在提早扼杀。”

      “无论怎么样,岸哥,你们已经注定,不可能再是当年学生时代单纯的兄弟。”

      我被林远说得浑身发毛,从那时起,我才下定决心,辞了手头清闲的工作,去打拼自己的事业,好与他相配。

      我已经失去了最好的兄弟,我不想再失去最重要的爱人。

      可现在回头想想,大概那时候,林远就早已看到了,我们的未来。

      “喂!你又咋了?”小球在我眼前晃了晃酒瓶,“听说你的老相好回来了,激动得都傻掉了?”

      “是啊。”我嗤笑一声,“他要是这辈子都别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更加激动。”

      “哎呦,瞧你这副死鸭子嘴硬的德行。”不知就里的小球不以为意喝了口酒,“不过你这个梦想,恐怕是实现不了咯。”

      我突然有极其不好的预感升起:“你什么意思?”

      “到了!”小球看着开始闪烁的手机屏幕,兴奋地叫了声,随即转过身,冲着一个在人群中不急不缓向我们走来的瘦高身影招手,“美人!这里!我们在这里!”

      当那张熟悉却陌生的脸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视线时,我突然觉得眼前有些眩晕,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心理的缘故。

      样子和记忆中几乎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一身随意的格子衬衫,温文尔雅,唇薄如刻,一度被很多小姑娘称为电死人不偿命的眼神,被完美地遮盖在平光眼镜下。

      只是他终究还是显得成熟了些,不再是曾经的文弱少年。明显结实了的体魄,不似当年一般白皙得吓人的皮肤,还有眼底的沉稳从容波澜不惊,依旧可以看出被岁月赋予了的痕迹。

      看到我他停住,眼里瞬间闪过尴尬,不难想象我的存在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冲击。

      愣怔只是一瞬,他随即向我走来,坦荡地伸出手,嘴角勾起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当年见过无数次的、他专门用来应付那些追求者们的敷衍弧度:“许岸?是你?好久不见。”

      “呵呵,是啊。”我也挤出个假模假样的笑容,放下酒瓶,自然地握了握他的手,“终于回国了?”

      “嗯。”他点头肯定,扬起手优雅地向服务生要了瓶酒,斯斯文文地抿了口,“落叶归根啊。”

      “你还落叶呢,”我笑笑,重新拿起吧台上的酒瓶和他碰了碰,“回来感觉怎么样?还是祖国好吧?”

      “是啊。”他感慨,“还是熟悉的文化有感觉。你呢?最近如何?”

      “还行吧。”我耸耸肩,看他“嗯”了一声。

      然后我们陷入沉默,无言以对。

      林远当初的预言果然成了现实。

      隔了十年的时光,我们都戴上了完美的面具,用最虚假的一面,应付着曾经真心以对无话不谈的朋友。

      虽然想想也不免悲哀,一度那么亲密的交情,就这么被时间、地域、经历给轻松地划开,然后轻而易举地一笔勾销。

      就像我和他。

      就像我和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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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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