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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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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饭堂总是吵闹又拥挤的,我端着刚打回来的青椒炒肉在人群中挤出,路中左移右挪地保护我的饭碗不被热情的同学挤掉而不自觉走出了些微舞步的姿态,我想,继续这样下去,等大学结束了,说不定已经无师自通学会了舞蹈,还省了一笔学费呢!
正在我一屁股坐在小柔为我预留出来的位置时,旁边忽然多出了一双筷子,正往我碗里伸,我一把抓过筷子打过去,道,“向阳,怎么哪里都有你呀?总共就三块肉你都要抢,有没有良心呀你?”
“行啊,只要你把今天早上的早餐吐出来,我就在全校人面前承认我良心被狗吃了呗。”
“你恶心不恶心?还要不要吃饭了。”
“吃不下最好,我又不介意帮你吃。”
“我介意!”
“诶诶诶,我可是打听到了,那个新来代课的临床操作老师原来是刚从美国回来的。”敏敏的声音传了过来,我的笑容瞬间僵硬,低下头来,却没有看到了向阳皱起的眉头。
“真的?难怪口音有点西化,不过他好像本身就是医生吧?”
“是呀,听说刚刚读完硕士回来,被人民医院聘了,是……心胸外吧,这次只是应院长要求来帮忙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27岁,还是单身!”
“真的假的?就算没结婚也应该有女朋友吧?”
“这就不知道了,反正还没结婚,有女朋友又怎样?墙角就是用来撬的!”
读硕回来?是呀,他总是这样,好像没什么能难得到他,优秀得让人自惭形愧,这样高高在上的他应该不会记得曾经那个丑小鸭了吧。
“妍妍,碗都被你戳破了。”
转过头,看着向阳眼中的担忧,我努力弯起嘴角,“后门好像新开了一间麻辣烫,我们去吃吧!”
“好。”
春风拂面,缕缕惹相思。
小道两旁的桃花开得正艳,粉红色的花瓣随风飘落,衬着白色的石子道格外好看。
“向阳,你说,他还记得我吗?”犹豫了半响,终于忍不住开口。
“我不知道,”向阳低着头,额边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
“妍妍,你……还喜欢他吗?”
喜欢吗?我不知道,四年的时间是否足以忘记一个曾经用心喜欢过的人,只知道,在看见他的那刻,心,仍在为他悸动。
“你好,我叫方书颜,取自‘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
“方哥哥,为什么你什么都懂?我以后也和你一样学医好不好?”
“方哥哥,你这么好,真的没有女朋友吗?为什么?”
“你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生呢?”
“方舒颜,我喜欢你。”“小丫头,你还小,哪懂什么叫喜欢啊。”“怎么不懂,我就是喜欢你,那你喜欢我吗?”
躺在床上,脑子里不断回放那一幕幕场景,最后停格在他那张微笑的脸上,那年我高三寒假,刚大学毕业的方书颜成为了我的英语家教,顺理成章地,喜欢上了大我四岁的他,犹记得那天心动又忐忑的感觉,而他笑望着我,眼底晶亮,:想知道?你先好好想清楚什么叫喜欢,明天我再告诉你我的答案。
可第二天他却不见了,无声无息地,该不会是我的冲动把他吓跑了吧?
那么,答案是什么呢?是否四年的时光足以让他忘记我的存在?而那个只相处了短短两个星期的女孩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不带一丝痕迹的过客,再次相见,不过就是个陌生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