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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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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怂恿你成长,视野亦逐渐开阔。似乎长大的一群孩子叽叽喳喳,争先抢后的开始触碰喧嚣的世界,不可避免的有了向往,再然后有了偶像。这种偶像不是童话书中的王子公主,是真实存在的,虽然可能距离自己很遥远,但至少是在同一个时空之中,同一片土地之上。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或许就是她实现了自己的一部分理想化人格。没有勇气将向往变成实践,那么,至少保留一丝清醒,一点热血,也不失为对心灵的一点补偿。
尽管如今于异国他乡浪荡行走,故乡的小城,青山绿水环绕的寂地,心中永远的港湾,在黎明梦醒之时不灭的回旋在心头。这个名字带竹的小镇,在历史的进程中慢慢由羞涩的村间少女,成长为充满风韵的少妇,演变成结构化的一座城。然而无论如何变化,,这一方仅靠一条条公路与外世打交道的净土都散发着美好纯真的气息,一如沈从文笔下的边城。
竹笋一节节拔高,昔年的矮女孩也是在长,不同的是,那些华丽辞藻也无法带给敏感心灵以震撼了,相反,宁静恬淡的字句更如午夜梦回,耳旁的浅吟低唱,无比引人入境。语文课本中的故事性文章总是更能吸引人,每当拿到新书时,自己总是迫不及待的翻开语文书,大致的浏览一遍,等寻找到记叙文,便细细的一字一句看起来,有时生怕看完了没有了,等到年纪增高时这种感觉就越是强烈。年轻英俊,毫无心机却又勇敢无畏的小伙子傩送让当时的我大大地花痴了一次,恨不能生在那样的淳朴宁静的边城里,和他来一次没有结果的邂也是极值得的。喧嚣的环境人心也渐渐浮躁,我眼中,周围众多的男同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的成了陪衬,偶尔闲下来的一刻看看这个男生太吵闹,一点不够傩送那般做好事不多言,在看那个,遇点事就咋咋呼呼,丝毫不见一点沉稳的气度。
其实,现在想起来,那时的自己又何尝不是幼稚的,被自己注意到的那些个男生,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可取之处,又恰恰是如今的自己所欣赏的,也许就是被其所吸引才会注意的吧。青春啊总是在这样的自我逃避和自我辩解中错过许许多多,当时不以为然的,毫不在意的,不屑于顾的,在历经岁月之后都被一一肯定,当初的感觉是对的,这或许是女子的直觉,兜兜转转回到起点。我可以以一个很现实的例子来表达我的意思。在小时候,父母是给我买的钢笔,灌上墨水一用就是好久,然而看到其他同学五颜六色的中性笔,不由得羡慕起来,就想尽了注意甩开钢笔,然后长大终成所愿;如今的我说不清什么历程,仍旧用上了钢笔,没有父母的限制,没有老师的要求,自己不知何时放弃了其他形式的,随身只剩了两只钢笔,一直自己买的,合心意,另一只则是朋友送的,不慎欢喜。不得不说手握钢笔,似乎回到童年时期,但总有些不同了,比如说,消失的自己总会因手脚笨拙吧墨水撒到衣衫上,让母亲费心费力,无法洗去,现在无论如何也不会了,当然衣服也换成是自己洗。
时光荏苒,什么都在改变,但留在书中的文字不会变,留在文字中的故事不会变,留在故事中的边城不会变,留在边城上的记忆也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