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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7.11.21 ...

  •   我又去书店了,还拿上悬在墙上那盆种了很久的繁缕。
      虽然听起来,鲜活的盆栽与晦暗的书店不甚匹配,但花朵本身的美丽入乡随俗,比如腐尸之上的青苔以及红艳艳的山茶花,不仅将生机带去,同时也根植一种与众不同的浪漫在那些人们带有偏见的事物之上。
      我本来还很犹豫,繁缕毕竟是杂草,用来送人,总归会显得不太好。
      赵云牙却说,这世上没有杂草,任何一花一草,都不是随意开放的。
      我立刻就不犹豫了。
      秦香把繁缕花放在了他店里,一扇贴着张国荣海报的雕花窗棂前面。
      “我也总觉得书店里缺少一些清新和生命力,现在好了。它叫什么名字?”
      我同秦香一起盘腿蜷坐,背靠书墙。他的右侧堆着一摞韩国现代诗歌,而我的左侧堆的全是日本战后派文学,几缕苍黄的光从顶上漏下来。
      “繁缕。”我用随身携带的中性笔在他手心写下这两个字,“一种杂草。”
      “它的名字听起来倒很华贵,不像杂草。繁缕,一缕繁华。”
      “大概是逞强吧,属于植物的那种倔强。不光繁缕,其实银莲和满天星也是这样的,名字听起来轰轰烈烈,甚至耀眼夺目不可企及,但它们就像空中的浮尘和溪边的碎石头一样,都只是不起眼的小花。万丈阳光下,它们冷清而寂寞地开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渺小而卑微。”
      “浮尘和碎石头,你为什么这么比喻它们?你不觉得,越是不起眼的小花,当你某日忽然想起它们来,或者无意间看到了它们,就越会为它们的生长所感动么?我倒觉得,它们应该被比喻为——秋日花海。这束繁缕,你拿着它来,当我注视它的时候,这四个字就浮现在我脑海里了。”
      “秋日花海。”
      我喃喃着,看向那一捧拥簇在深灰色的盆口,亭亭玉立的白色繁缕花。忽然,它青翠的枝叶四处弥漫,纯白与嫩黄缀满花田,绵延到秋日的万丈阳光下,俏丽而清新地盛开。
      “如果内心是寂寞的,再好看的花朵也开不出颜色。”他说。
      以前,我种花,做菜,学画,看书,写东西,我做过那么多事情,可我还是觉得寂寞,原来只是因为,我的心是寂寞的。
      “那你说,如何才能走出内心的阴霾呢?”
      秦香却没有答我,只是起身,“我想去画会儿画。”
      “嗯,我帮你看店。”
      他走后,我越过身子,去翻了翻他那一侧的书,有一首诗非常浪漫:
      我们相依在晚秋多风的河畔,
      瞩望着流动的水色之影时,
      我不喜欢冲蚀岩石洗刷河滩的漫流,
      只喜欢水鸭群栖息生活的平静流域,
      只想我们将要携手度过的漫长人生之河,
      是一条芦苇荡连接遥远天际,从容入海的长河。
      ——《我爱恋的你》
      这些美丽而充满爱意的文字,把我身旁那些残酷隐忍、惶恐不安的文字都挤到了悬崖边缘,底下是万丈深渊,它们惴惴不安。
      “还是有一间书店的好。”
      一小时后,他还没有出来,我把里屋的门推开一条缝,里面比外面还要杂乱。
      东南角,我看见,秦香戴着耳机,蹲在画架面前作画。身旁的小桌和周围的地面上,全都堆满了他用过以后没有及时清洗的调色盘和画笔,以及他已经完成的画作、钟表、木制的小摆件,风格迥异。
      我喜欢他的房间是杂乱的,如同爬山虎爬满了墙垣。
      我不想打扰他,只是默默回到了柜台后面,继续看那本诗集。

      夜色深深时,他才从里屋出来,满身都是颜料,神情也很疲惫。
      “我靠一会儿好么?”
      他在我身边坐下,脑袋靠上了我的肩膀。
      我的肩膀很宽很厚,简直可以被称之为港湾,而且,赵云牙不是说过么,我的肉,什么枕头都比不过,令鹅绒失色,叫白云蒙羞。我想,此刻他长在我的肩头上,一定也很轻松。
      “我给你挠挠头吧,你看起来很累。”
      我卷过左臂,用五根手指的指甲尖轻触他的头皮,泛黄的纸张穿过他浓郁的黑发,他立即从疲惫中清醒过来。
      “好舒服啊,你用的什么?”
      我把十个指头凑到他眼前——之前看书的时候,我用稿纸折了十个指甲套戴在指头上。
      “这是我小时候玩的。”
      “我从没见过。”他摘下一个套在他的尾指上。
      “你看,像这样带九个就是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我又把左手上的指甲套摘下一个,“带三个是少林龙爪手。”
      “那带一个是什么?”
      “一般都是一指禅的,但是你这样就不是了,是太后。哈哈。”
      他大概不知道我在笑什么。
      “你的小时候,听起来很快乐呢。”
      他抓住我的手腕,去遮住他的眼睛,看不到光后,他紧张的唇角放松了下来。
      我想他一定也曾经活得很累,才会连我这种人都说快乐。
      “可能也只是听起来吧。”
      他把我拉了起来,“你跟我来。”
      他把我领去里屋,给我看他刚刚画好的画。
      是一只鹿,一只橘灰色的小鹿,从原野间奔跑而过,在月色下一跃而起,头顶是幽暗的夜,脚下是炼狱炎炎。
      “我刚刚画画的时候,想的是你。”
      他的大拇指摩挲着我的手掌,他被颜料侵染过的指纹仿佛在阅读着我,一遍又一遍。
      “小鹿,你觉得我像小鹿么?”
      此际,我的手心又柔软又潮湿,像是干旱已久,又被过早收获的白萝卜,发出独有的辛辣味儿。
      “嗯,你的眼睛像小鹿一样。”
      这是我听过最美的话,对号入座也不显得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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