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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出奇制胜 ...

  •   鼓声再一次响起,卡德摩斯和伊娥已经回到“主席台”上,想到刚才卡德摩斯气得脸色发白,咬牙切齿的神情,我仍禁不住好笑。一个老头从主席台上站了起来,头带金冠,手持权杖,这应该就是国王了。他举起权杖,喧闹的人群立刻安静下来。

      国王庄重的说:“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伟大的克洛诺斯神听到了我们的祷告,降下神谕,愿意从我们中间挑选一位信徒做他的仆人,我的臣民们,你们谁想获得这个荣誉?”

      台下立刻一片欢呼声,众人都挥舞着手,回答着“愿意!!愿意!!”

      国王抬了抬手:“我们每个人都愿意去侍奉神祗,可是只有最忠诚、最勇敢的战士才能获得这个殊荣。现在,让我们的勇士为了这个荣誉战斗吧,拿出你们全部的本领,去争夺、去博杀,神祗的祝福将与你们同在。”

      在众人的呐喊声中,那九位参赛者上场了,场上的欢呼声更加热烈。我随手拨了拨头发,向场中走去。

      “喂,你说了要回来的,你的霹雳无敌,宇宙震惊的高科技我还帮你留着呢。”身后传来涅普顿的叫声。

      “无论成功与否,活着,等我们。”朱庇特低沉的声音跟着响起。

      我停了停,没有回头,只举起右手做了个“V”的手势,大步向前走去。

      我走到场中央,那九个参赛者都是重装上阵,相比之下,老子这一身打扮简直是鹤立鸡群、超凡脱俗得厉害。国王望着我问:“年轻人,你为什么不穿战甲?”

      我还来不及说话,卡德摩斯抢着说道:“父亲,他是我的仆人普路同。他跟我打赌,这次竞技他不用穿铠甲也能取得胜利。”这句话一说,下面立刻一片哗然,那九个参赛者的目光跟刀子似的插在我身上。

      国王吃了一惊:“这是真的吗?”

      GRD卡德摩斯,挖个坑给老子跳!!我心里暗骂。脸上却一派轻松:“没错。我相信我有这个能力。”

      国王大喜:“好好!!果然是位勇士”。

      我微笑着欠了欠身,抬头撞见卡德摩斯得意的目光,瞪了他一眼,这小样真欠抽。

      “现在开始选择对手。”发令官在一边说,侍卫抬上来十个罐子。

      “这十个罐子里装着今天的祭礼,有水、稻谷、果实、牛肉和羊肉。你们各选一个罐子,抽到相同物品的人成一组竞技,胜利的人进入下一关。”

      我们依次上前挑选,我随手拿了一个罐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块牛肉。发令官大声宣布:“普路同的祭品是牛肉,他的对手是和他选择了同样祭品的厄喀翁!!!”

      这句话一说,下面顿时炸了锅,人们狂热的喊着:“英雄厄喀翁、勇士厄喀翁!!!”我抬头,看到伊娥担忧的目光,还有卡德摩斯恶意的笑容。

      “我亲爱的普路同,看样子你的运气不太好。要知道,厄喀翁是我们最勇猛的战士,他徒手就能制服一头疯牛。”卡德摩斯幸灾乐祸的说。

      我瞟了他一眼:“卡德摩斯殿下,你难道不知道?人跟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有脑子,而动物没有。”成功的看到卡德摩斯瞬间黑了脸。

      十人分组完毕,发令官宣布:“这次竞技时间不限,双方可以使用武器,攻击到对方认输为止。下面,请第一组的勇士上前。”

      两个人站到场中央,一身铠甲从头武装到脚,都是左手持盾右手持矛。战斗的鼓声响起,两人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吼,向对方攻去。

      人们狂叫着,挥舞着手臂,为场中二人呐喊助威。这场竞技绝对货真价实,场中两人每一次攻击都拼尽全力,狠不得将对手挑在矛下,虽然有盔甲护体却也挂了彩。见到血人们更加疯狂,此起彼伏的欢呼声、惊叫声、呐喊声震耳欲聋。我的目光却不自觉的移到观战的选手中。

      厄喀翁--我的对手,正专注的看着场中。他比我略高一点,身材魁梧,相貌平凡,和别人穿着一样的铠甲,站在人群中却是气势逼人,格外显眼。他转头望向我,目光沉稳,不露锋芒。我微微一笑转开视线,心里却是一沉,这家伙不好对付。

      很快,第一局结束,战败者最后认输被抬了下去,赢的那一个全身鲜血淋漓,却绕场一圈,志得意满享受着全场的欢呼,有不少少女抢着上前用衣帕替他擦拭血迹,一个个捧着染血的衣帕眉开眼笑,这种疯狂劲直看的我目瞪口呆。

      第二局却让我感受到了比赛的残酷,失败者不肯主动认输,一直坚持作战,最后被一刀砍在咽喉上。他的尸体被人抬了下去,没有人表现出悲伤,所有人都在为胜利者欢呼,好像本该如此,这种对生命的漠视让我的心里发凉,一股怒气却冲了上来。

      “请战士普路同、厄喀翁上场。”

      我站在场中,目无表情的看着厄喀翁向我走来,他左手持盾,右手拿刀,步伐沉稳,迫力十足。场外一片沸腾,有不少人高叫着厄喀翁的名字,其中更有不少女姓“粉丝”,完全是一边倒的局势。

      “准备好了吗?”发令官问。

      我拨出匕首,点了点头。

      “等等。”厄喀翁突然说。他放下刀和盾,脱掉盔甲,身上只穿一件简单的短袍,他拿起刀,将盔甲扫到一边:“现在好了。”

      我挑了挑眉,这人有点意思。

      鼓声响起,竞技开始。

      厄喀翁紧紧的盯着我,手上轻挽几个刀花,却不急着出手,似乎是在估量我的实力。至于我,我用的是匕首,只能近攻,他不出手,我当然不会抢攻。我们二人都稳着不动,默默打量对方。

      终于厄喀翁忍不住了,他吼了一声,向我冲来,一刀直直劈下。

      我不躲不避,持着匕首迎了上去。四周立刻响起一阵惊呼。在众人看来,我这种打法无疑是自寻死路。

      “当啷”一声响,厄喀翁的刀断成两截掉在地上,面我的匕首正抵在他的喉咙上。

      四周一片死寂,没有人想到我只一招就制住了厄喀翁。其实我心里也虚得很,刚才那一手能奏效全凭我手中的匕首。那是我十八岁时我老头送的生日礼物,拍卖会上得来的,价格高的离谱,其锋利程度足以削铁断石。刚才厄喀翁那一刀,看似气势十足,其实只是为了试探我的实力,并没使全力。而我的不躲反攻,也令他吃了一惊,后劲弱了。这样我才能一招断了他的刀,出奇制胜。

      “我输了。”厄喀翁将半截断刀扔下,平静的注视着我。

      我摇了摇头,收回刀。这人是个真汉子,为了不占我便宜,宁愿弃盾赤膊上阵。而我却凭武器锋利赢了他,实在胜之不武。

      人们这才反应过来,瞬间响起的吵闹声不绝于耳。

      “不,这不公平。”卡德摩斯几乎是跳了起来:“父亲陛下,厄喀翁只是一时大意,他的实力当然不在普路同之下,我认为这场比赛不能算数。”

      看样子卡德摩斯认为我的胜利只是一时好运,他没有想到我的匕首有问题,估计这里谁都想不到,对他们来说这样锋利的武器无异于天书奇谭。不过老子虽然赢的不太光彩,好歹还是挂着“卡德摩斯忠仆”这个称号,这小崽子为了赌约什么都不顾了。

      国王的脸色也不大好看,他沉吟了一下,问道:“厄喀翁,你自己认为呢?”

      厄喀翁抬起头,平静的说:“输了就是输了,我无话可说。”

      “你没输。”我朗声说道:“国王陛下,我肯请您判定刚才的比赛无效,我刚才能赢的确是趁厄喀翁不备,我愿意和他重新比过。”

      “你.........”厄喀翁吃惊的望着我。我则抱歉的对他笑了笑,这老实人是真心认输,从他的眼神就可以看出来,他对我刚才一招断刀的力量还挺佩服的。

      国王和众人商议了一下,他站起来:“我的臣民们,还有谁是和卡德摩斯一样,认为厄喀翁是输在一时大意的?”

      众人议论纷纷,好几处声音在赞同卡德摩斯的意见。

      国王继续问:“那大家认为凭厄喀翁的力量能不能进入决赛?”这次的答案则是无容置疑的。

      国王点了点头:“如果是这样,那能够抓住机会一招制胜,击败厄喀翁的普路同,他的机智和勇气同样应该赢得我们的尊重。所以我认为,二个人都是勇士,都有资格进入决赛。”

      这个决定有些出乎意料,却获得了大多数人的赞同。卡德摩斯心满意足的坐了下来,还不时得意洋洋瞟我一眼。我懒得搭理他,将目光投向人群寻找我那两个结义兄弟。他们两个挤在前排,灰斗篷遮住了他们耀眼的头发,却遮不住他们明亮的笑容,那是他们在为我而骄傲。

      后面二场比赛很快结束,稍事休整。发令官便请参加决赛的战士上前。我和厄喀翁加上另四场比赛的胜利者一共六人,站在了场上。

      发令官说道:“现在,将有六位勇士参加最后的竞技,这次的竞技是六人同时进行,没有时间限制,选手之间可以任意攻击,最后留下的人就是这次竞技的胜利者,同时也将获得侍奉神祗的资格。”

      哦?这样看来就是群P了,最后能活下来的人就是胜利者。我向上吹了吹搭下来的头发,看样子我的处境不太妙。

      果然不出所料,当战斗的鼓声响起,除了厄喀翁,在场的四个人对望一眼,持起武器,不约而同的向我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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