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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主角出场 ...

  •   这是中国北方的一个不大的城市,约摸五十多万人口。在距离城区大约一公里的地方,有一所初级中学,学校规模不大,全校师生加起来估摸有一千人。
      城区的学生住家,农村的学生住校。然而城区的学生所占比例不到百分之八,大多数都是农村的学生。
      程小琳就是这所学校初三(2)班的一名农村学生,由于离家很近,所以就破格住家了。在程小琳九岁那年,爸爸去世了,家里只有妈妈和一个年过七十岁的奶奶。
      程小琳从小就养成了孤僻的性格,她不善言词。可是,她学习很好,尤其对文字、词语很敏感,几乎达到了过目成诵的本领。她很懂事,学习和生活上都从不让妈妈操心,成绩一直都保持在年级前几名。
      然而,上初三之后,程小琳发现,自己的数学课学起来与之前相比,感觉比较吃力了。
      林刚和程小琳是同班同学,而且,他们两家是邻居,两家也就相隔不到三百米的距离。
      这是刚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天,程小琳早早地就起床了。
      她帮妈妈准备好出摊的东西,妈妈走后。程小琳刚要坐下来写作业,林刚来了。
      林刚对程小琳说:“小琳,班主任李老师让你在下周升国旗时,作为学生代表发言,主题是“努力学习,做社会主义接班人”,刚才,她打电话给我说的,老师说她打你家电话没打通。”
      程小琳说:“谢谢你,我家电话欠费了。”
      “刚子,你坐吧。”程小琳刚想让林刚坐下。
      “刚子,刚子!这兔崽子跑哪去了?刚子!死哪去了!”王婶扯着嗓子喊道。
      程小琳朝声音的方向呶呶嘴说:“你妈叫你呢。”林刚别过小琳,就朝自家的方向跑去。
      林刚一进院子大门,就听见妈妈在嘟囔:“成天就知道跑,也不知道给我帮帮忙,都想把我累死。”
      王贵花这个四十岁出头的精明的女人,银盘似的脸上点缀了几颗麻子,铁塔似的身材真是一把好力气。
      几年前,她和丈夫林成业开了一个家具店,丈夫头脑灵活,生意做得顺风顺水,很快就盖起了三层小洋楼,日子过得还算红火。
      今天丈夫出去进货了,她一个人正在整理家具。
      王贵花看林刚回来了,就说:“刚子,快帮我把这些沙发抬进去。”林刚默不做声,只是帮她抬沙发。
      “你刚才去哪儿了?”王贵花边忙边问。
      “ 哪也没去。”林刚回答。
      “哎,你这个死东西,没去哪,刚才怎么没见你人啊?”王贵花追问。
      林刚又默不做声了。“跟你爸一样没出息,半天问不出个屁来。”王贵花嘟囔着。
      抬完沙发,林刚说:“还有事吗?如果没有,我要写作业了”。
      “去吧,去吧!”王贵花连连摆手。
      林刚进了自己的房间,随手关上了门。
      却说程小琳在林刚走后就写作业了。
      作业写完,她拿出作文书看了一会。她想看看发言稿怎样写,虽然说自己学习成绩不错,可毕竟在全校师生面前发言,还是第一次,真的有点紧张。
      她写好稿子,读了几遍,确信比较熟了才放下稿子。
      时间过得真快,一会儿,就到了下午。于是她开始生火做饭。做好米饭之后,她又炒了两个素菜,一个炒青菜,一个炒鸡蛋。
      她觉得妈妈太辛苦了,一个人忙里忙外。今天自己有时间,就应该好好犒劳妈妈一下。
      在程小琳的记忆里,爸爸和妈妈的感情很好,爸爸总是一副慈祥的模样,妈妈性情温和。
      爸爸和妈妈从来没有吵过架,一家人生活的很温馨。她记得爸爸常常带着自己和妈妈去爬山,爸爸总是说,爬山是免费的旅行,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可以使人心旷神怡。
      爸爸很爱小琳,喜欢亲她红红的脸蛋,可是程小琳不喜欢爸爸亲她,因为爸爸的胡子太扎了......
      程小琳正想得出神,一阵熟悉的三轮车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妈妈回来了,程小琳反应过来了,赶忙出去迎接。她熟练的从车上拿下灶具。并扶奶奶下了车。
      张慧娟生着一张白皙的鹅卵型的脸,上身穿着一件黑白相间格子衫,下身穿着一件浅灰色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胶鞋。身材高挑纤瘦,留着齐耳短发。
      “小琳,快照顾奶奶吃饭。”张慧娟朝小琳轻声的喊道。
      “哦,你也快来吃呀妈妈!”小琳说。
      “我身体还硬朗,吃饭自己能行。娟,你也快来吃吧!”奶奶笑着说。
      “妈,你和小琳先吃,我一会就来。”张慧娟说。
      张慧娟说完,就倒了点水,洗了洗脸和手。刷了一下鞋帮上的泥巴。然后坐到饭桌上吃饭。
      张慧娟边给婆婆往碗里夹菜边说:“妈,你多吃点,这么多天来,你也辛苦了。”
      “我就光管收收钱,谈不上辛苦。要说辛苦的人,还应该是你最辛苦。“婆婆常玉秀笑着说。
      常玉秀关切地看看张慧娟又说:“我儿媳妇,人长得俊,又能干,落在我老程家,哎,都怪妈没本事,这些年真是亏了你了,老程家对不起你啊!。”
      “说啥呢,妈,这些是我心甘情愿的。”张慧娟边夹菜边说。
      吃完饭,小琳对妈妈说:“妈,咱们家电话好像欠费了。”
      张慧娟说:“前几天我就知道了,没顾得上交,一会儿你去交一下。”说着掏出来五十块钱递给小琳。
      程小琳拿好钱到村口电信营业厅交了电话费。
      其实,程小琳在交话费的来回的路上,林刚都站在自家二楼的窗户前默默地注视着她。可这一切,程小琳并不知道。林刚看着程小琳的身影,内心深处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他感到只要能看到程小琳就是一种幸福,但他也不清楚这种感觉是从何时开始有的。
      转眼间之间,星期一就到了。
      林刚吃过早餐就赶向学校,经过程小琳的家时,他下意识的朝程小琳家的方向望了望。没有看见程小琳,林刚心里掠过一丝失望。
      程小琳早早就到了学校,读了一会儿英语单词,就拿出发言稿又看了看。
      早读铃响了,全校一千多名学生齐刷刷地站好了队。李贤、林刚和李开元,三个男生在国歌的伴奏声中,升好了国旗,程小琳也开始了自己的演讲。
      刚开始时,程小琳显得很紧张,她感到一阵慌乱,一下说错了好几个字,而且声音比较小。
      这下,台下就有学生起哄。
      “老班就是偏心,以为成绩好就什么都好,看看吧,选的什么人,连话都说不好。”外号“大喇叭”的周爽在台下小声地叽咕。
      班长林刚用眼瞪了周爽一眼,周爽立即安静了,但仍一脸的不服气。
      程小琳发言完,感觉很失落。心里只恨自己平日没好好练习说话能力,一时丢了脸,非常自责。
      第一节课一下,“大喇叭”就又叽叽喳喳地说:“老班不知是怎么选的人,放着优秀的不选偏选不会说的。看,给咱班丢脸了吧!”
      几个平日和程小琳要好的女生都帮着程小琳说话,七嘴八舌地说道:“你如果去演讲,还不如程小琳呢?你有什么资格说小琳啊!还有谁的文采能比小琳还好呢?”
      周爽大声地说:“张馨月啊!她可不比程小琳差呢。”这时大家的眼光一齐向张馨月看去。
      张馨月,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白嫩的瓜子脸上镶嵌了一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高挑的身材比程小琳稍胖了一点,其实她一点都不胖,只是程小琳太瘦了,才显得她有点胖。而且,张馨月平时在班上人缘极好,几乎是全班同学都很喜欢她。并且,她有着银铃般的嗓音,唱歌很是好听,是校园的广播主持。她简直就是男生们心目中的女神。
      此时,只见她轻轻地走到程小琳座位边,对几个女生说:“我只是声音比较好听,论文采我是在小琳之下的。大家还记得小琳的作文多次在市级大赛上获奖吧。”
      众女生一下子就安静了下了,都心悦诚服地点点头,连周爽都恨命地点头。这件事情就这样被张馨月平静了下去。程小琳向张馨月投去感激的目光,张馨月也向小琳做一加油的手势。
      上课铃响了,班主任李玉萍走了进来。
      李玉萍说:“同学们,今天要告诉大家一个不好的消息。王群的病又犯了,这次很严重,她父母要带她去省城医院看病,可能会永远离开我们学校。”
      班主任的话音刚落,四十七双眼睛齐刷刷地聚焦在王群的座位上,这时大家才发现王群没在。王群的座位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似乎早就被大家遗忘了。
      王群从小就患有精神性癫痫病,她有时清醒有时犯病。
      程小琳的脑海里立即呈现出以前的情景:上初一时,王群就和自己在同一班。那时的王群就因为服用激素类药物,身体变得极为臃肿,大家都嘲笑她是“丑小鸭”。只有程小琳没有嘲笑她,两个人关系也比较好。王群很是自卑,但她很坚强,坚持学习,从不迟到。
      程小琳自言自语地说:“可怜的王群,终于要离开大家了,希望你快点好起来。不知道班主任和其他任课老师此时的心情怎么样呢?是庆幸一个傻子一样的差生终于离开了呢,还是对她有一些同情呢?”
      又一节课下了,校园中有三五成群的老师聚在一起议论,一个老师说:“听说没,初三(2)班那个神经病女孩退学了。”又有一个老师说:“这对初三(2)班的老师们来说可是好事啊,每科都少一个不合格的啊!成绩都会提高几个点呢!”
      “哈哈哈......”一群哄笑声,是那么的刺耳。李贤刚好路过,听到了老师们的议论,他投去了鄙视的一撇。
      班主任又重新调整了班级的座位,这一次把程小琳从第三排调到了第一排,并且几乎都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搭配坐。而程小琳这次的同桌就是永坐年级第一交椅的李贤。
      程小琳感到压力好大。李贤以前总是只和男生坐,这一次调了个女生,而且是班级最漂亮学习最好的女生,他也充满了好奇。坐同桌的第一天,两人除了客气的相互问候了一下,再没说过一句话。
      当天晚上,下晚自习后,初三(2)班男生宿舍里就像炸了锅一样。
      同学们议论纷纷。一个男生说:“这次咱班调位,可是郎才女貌呢。年级第一和校花同桌。”
      另一个男生说:“不对,不对,应该是郎才郎貌,女才女貌,天下绝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还有一个男生说:“你们说说,程小琳会喜欢李贤吗?”
      不知谁说了一句:“反正人家是不会喜欢我们吧!这到便宜了李贤那小子!”大家都哄笑了起来。
      叶子青,大家都叫他“痞子青”,他高高的个子,瘦瘦清清,佩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稍长。学习倒不咋样,只是作文尚可,他的作文,每每能在班上被当作范文阅读。他自诩为“文学青年”,于是乎,大家给他起了个别号“痞子青”。
      李贤听到大家的议论,他什么也没有说,他一直都在沉默中。对于女生,李贤是没有什么研究,总之,他从来都不主动搭讪女生,他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哪个女生。
      叶子青凑到李贤耳边说:“哥们艳福不浅啊!古人说修罗刀下死,做鬼也风流,你是校花做同桌,不学也风流啊!”
      李贤厌恶地对他说:“去你的,谁像你那样恶心啊!”李贤也不去管他们胡说八道,他出去洗了一下脸,独自一个人睡觉去了。
      却说初三(2)班女生宿舍这边,大家也没有闲着。
      “大家说说咱们班哪个男生最帅?”不知道谁起了个头,
      “当然是李贤啊!你看那脸型和眼睛,简直就是第二个黄晓明嘛!”梁小侠说道。她个头不高,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只要一提到李贤,她就特来精神。
      “切,李贤算什么,光有帅的脸,身高却是男生中的倒三。还是林刚帅,五官端正,棱角分明,身高也不错!”陈燕争辩道。
      “不对,不对。最帅的应该是李开元,他高大、阳光、有魅力。”几个平时都不爱说话的女生,突然冒出来说。
      “大家猜猜李贤会喜欢谁啊?”不知道谁又冒出一句。
      “我想肯定是程小琳或张馨月吧!”这时候班级里平时最胆小的,什么事都打马虎眼的王晶晶说。
      “你们还睡不?宿舍管理员来了!”张馨月说道。真的,不知怎么的,大家的确听到宿舍管理员那熟悉的高跟鞋“哒、哒、嗒”的上楼声。于是,大家立即安静了下来。
      管理员推开门问:“你们班女生齐了吗?”
      “齐了!”舍长李雯答道。
      管理员刚走一会儿,熄灯铃就响了。
      此时,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终于寂静了下来。
      林刚回到家,写了一会作业,又预习了一下第二天的课,就上床睡了。可是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不知怎么地,他的脑海里老是浮现出程小琳的影子,程小琳的一颦一笑都令他难以忘怀。
      “老师怎么就不把我和小琳调到一起呢?”林刚心里想。
      他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不管怎样只要小琳高兴就好。”他又想。然而,不知不觉之中,林刚就睡着了。
      程小琳回到家,发现只有奶奶一个人在家,她就问:“奶奶,我妈还没回来吗?”
      “你妈啊,去城里培训烙果子的新配方去了。饭在锅里还热呼着,你快吃饭去吧!”
      程小琳打开锅盖,端出饭菜,竟然是自己最爱吃的香菇炒肉,她迫不及待地吃起来。
      好久都没有吃过肉了,这对正长身体的初中生来说,是个极大的诱惑。
      吃完饭,程小琳就拿出了数学书,复习了一下当天所学的知识,做了一会儿作业。又看了一会儿语文书,背了一会儿英语单词。
      她抬头看了看自己房间的钟表,已经十一点多了,妈妈还是没有回来,她就先上床睡觉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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