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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我要我们一辈子
      我叫阎晓爱,在十八岁之前,我一直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任性,自私这样的小毛病也经常会出现。可是这并不妨碍我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那种人。我会用我的沾了蜜糖的小嘴哄着大人们,他们开心,我就会很有成就感。我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下去。只是我的克星出现了。不知为什么,爸爸妈妈经常背着我争吵,用我听不懂的话小声议论。
      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天,我们家隔壁好久没有住人的房子里就新搬来了一户人家。据说是从旧主人手里买回来的房子。我很奇怪,在农村还有人会买别人的旧房吗?即使买的话,也应该去买镇上的商品房,而且我也看不出这房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总之我就是觉得会买这房子的人一定是很奇怪的一家人。
      有一天终于看见那家人长什么样,帅哥爸爸利仰之,漂亮妈妈盛琼,还有一个冷冷的他利小天。我也终于知道爸爸妈妈原来都是感情的失败者。他们心里都藏着年轻时的情感。我很不服气,也许是带着一股偏见,为什么平凡人就得不到他们理想中的爱情,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呢。是否注定了普通人对爱情就不能有追求呢?所以我立志将来的自己一定要喜欢一个人的话,那他一定会是非常优秀的,是我所仰慕的,而且一定是要我追他,我一定要追到的人才行。
      利小天来了以后,俨然成了村里各个家长教育孩子的典范。“人家小天多斯文,一点也不调皮,你多大的人了,还这么不懂事。”“人家小天成绩多好呀,才初中就得了数奥一等奖。”“人家小天多能帮助人呀,他本来今年上高三了,就是因为考试那天送一个孕妇去医院,耽误了考试,虽然学校允许他继续升学,可人家坚持再读一年。”从众多邻居的口中我知道了利小天的许多先进事迹,而最郁闷的是高二一开学,老师就领着他到我们班来,“同学们,我们班转来了一位新同学,他叫利小天。”然后对他说:“ 你跟阎晓爱是邻居那你就跟她做同桌吧。”利小天听话地走到我旁边。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坐,因为不管老师给我什么位置,我都会让给其他同学,自告奋勇地坐最后靠窗的位子,因为这个举动,老师也夸我舍己为人,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内心很难与人接近,不喜欢和谁走的特别近,坐在一起也不习惯。我只是擅长掩饰自己而已。他对我说了声抱歉,坐在了我旁边的桌子上,我没有了任何借口。可是利小天好像知道我的习惯似的,不管这样坐都离我有一段距离,我当时想他可能和我一样吧,也就释然了。
      同桌是更容易被人拿来比较的,而我竟不知道自己是这样一个争强好胜的人。从第一次期中考试,我看到自己的名次是班级第十名,而利小天的成绩是第一名,而且总分比我多五十分的时候,我就躲在屋后的竹园里偷偷哭了,我以前从不以为自己是这样追求分数的人,我经常因为自己不是倒数沾沾自喜,因为自己没用多少功而成绩不错而心满意足,可是现在……我原来以为的清高只是假的,我仍然是在乎的。所以我从此以后拼了命的学习,爸妈还暗自高兴,说我懂事了。只是不管我怎么学,我仍旧只是在前十名周围转,永远也赶不上他。在学习中遇到什么问题,我从不问同桌,宁愿问坐我前面的孙荇,他的成绩也不错,只是也是一直没考过第一名。只是奇怪的是,经常我做不出来的题目的答案会出现在我的草稿上,我一直不知道是谁的。
      我明白了自己的目标,因此更加发奋地学习,因为以后想配得上那个心中的理想对象,我努力着。然后我的性格就发生了改变。以前的我会跟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寒暄,他们都很喜欢我,以前的我喜欢在衣服上装扮自己,现在一切都没有时间了,我要学习。不知为什么,我不习惯跟不熟的人聊天了,我想知道我的会明白我想的是什么,不知道的也没必要在聊,知己只要有一两个就够了。所以我的好朋友一直一直就是两个。我也不喜欢在衣服上花时间了,因为我也明白评价一个人不是光看外表,内在也很重要的。说来也奇怪,以前别人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可是我却并不是这样,我越长大越来越丑了,一方面是自己不在注意,另一方面也是真的如此。妈妈说刚出生时太好看了,长大了就会这样。以前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有内在美,那外在不管如何也不重要,而我喜欢的人,怎么能是一个专注于外表的家伙呢。只是现在想来,那是自己太天真了,现在能有几个不注重外表的人呢,最起码要内外兼修的呀。
      我也不知道自己十八岁的脑袋里怎么会去想这样深奥的问题,原来自己早熟得厉害。对于利小天,我不去惹他,他也不跟我说话,倒也相安无事。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高二的枯燥总是让人觉得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去。只是白天一直上着课,晚上也是需要补课,这样的小高考让人有说不出的厌烦。当时的唯一乐趣就是晚上放学的路上,和好朋友宁在一起飞快地在如同蜘蛛网样的路上高速驾车——当然是自行车。有一天刚刚下过雨,被雨水冲刷的砖头路面上滑溜溜的,我不以为异,继续用一百二的马力向前骑,到了要拐弯的地方,因为速度太快,车轮打滑,我冲到了稻田边的水沟里,溅起了很大的水花,本来已经睡着了的青蛙也被我吵醒,咕哇咕哇地叫起来。车子带着我沉了下去,水沟不深,我想自己站起来,可是一只脚怎么也使不上劲,又坐了下去。宁吓坏了,她停下车想过来扶我还有车。可是车子和我加起来的重量也不轻,她一个人也拉不动。这时利小天过来了,他仍然是满满地把车停在路边岩上。然后看了我一眼,说不上来冷也说不上来热的眼神,就走下水,先把我抱了起来,放在路边的干净地方,然后下去帮我把车捞了上来。后面又有几个同学赶到了,我还在心里暗想,我的速度真地蛮快地,他们现在才到这。利小天让我们班的苍蝇强一边骑自己的车,一边把我的车带走了,这是我们上学时常见的风景,只是我们去学校的路太窄了,晚上很难施展这样的技术。然后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让宁扶着他的车,把我抱到他车的后座上,那时班上流行赛车,是那种后面车轮上没有杠,不能坐人的那种,我们班那时除了利小天,其余人都把后杠卸了。不知他还留着做什么。总算今天派上点用处,我还以为要打电话让爸爸来接我呢。反正不指望我妈,小时候把我载得摔断手臂以后,妈妈车子上再也没有带过人了。利小天半天只对我说了一句“坐好了”就回头骑车去了。他骑车不像我猛张飞似的,而是很慢很稳的那种。他不跟我说话,宁在后面小心翼翼的跟着,我忍不住,跟宁讲笑话,那个天堂和地狱的笑话,宁笑我说我有多动症,坐不住,我扭头要打她。利小天突然停了下来,他说:“要不让你们说完了再回去。”哼哼,我心里想自己笑神经不发达,还不让别人笑。但是当时也不知怎的,我竟然没敢吭声,瞪了他一眼就坐好了,可是没几分钟我又坐不住了,看他骑得很稳,我想动一动,我用力一晃,车子猛烈地一摇,我以为车子要倒了,可他用力地把这车龙头,双脚撑在地上,然后又转过头来看看我,无奈地摇摇头,我想他肯定很后悔载我吧,要不然他肯定早回去了。这样一路无岩得到家了,爸爸送我去医院挂急诊,也不管我说并不是很疼,应该没断骨头 。到医院一检查,原来是脚扭伤了又一个星期不能骑车了,家离学校还挺远的,爸爸说每天送我上学,晚上去接我,中午就在学校里随便吃点。可是第二天一早利小天就到我家门口了,跟我家里人说他顺便带我上下学,爸爸一想也好,就谢谢他了。我很不想坐他的车,手也没地方放。但没有办法,爸爸妈妈笑咪咪的看着我们。为了减少麻烦,我中午不坐他的车回家吃饭,就在学校吃,可是屋漏偏逢下雨,学校的饭菜跟我作对一样,我吃了两天,两天都拉肚子,脚又不方便,那两天简直成了全班的笑柄了。第三天,我想我要吃方便面了。利小天要带我回家吃饭,我没愿意,他就让我等他,不到二十分钟他回来了,帮我带来了家里的饭菜,他的也没来得及吃,也是带来吃的。我觉得很奇怪,我平时骑车也需要三十分钟,男生跟女生在体力上真有真么大的不同吗?
      繁重的学习让我没有办法想太多事情,高二期末时终于分文理科了,我当然是选文科,理科那些东西总是搞得我头昏脑胀。那时宁问我学文还是学理时,我是这样回答她的,我说:“我学文科,以后我要找个学理科的结婚,综合一下,自己的小孩肯定聪明。”宁笑我说:“你真会想。”我笑笑。高三的课业很重,学校又重新分班,我跟利小天不在一个班了,我也没关心他到底在哪个班,所以虽然是邻居,但高三一年我基本上没看见他。只是宁还是对我一样好,经常把她整理的历史,政治资料给我。我这人记忆力很好就是不擅整理,归根到底就是一个懒字。看着宁整理得清清楚楚的笔记,我自叹不如。高考分数下来了,我考的分数刚刚好够到本二线,宁考得也不错,提前录取外语系。没有什么例外,我报了宁他们学校的中文系,我也就记忆力好点背背古诗词还行,英语就头疼了。呵呵,真好,又跟宁一个学校了,以后由她罩着,我怕什么?高三了,班主任极力打压说不要谈恋爱,影响学习,可是班上仍然成了好几对,可能是因为空虚吧,也许是因为反抗吧,这几个成绩都还不错。宁问我想不想在毕业的时候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时,我笑了。在高中生眼里,恋爱还是禁忌吧,没有人光明正大的谈。我说不要,有我也不现在找,现在的感情稳定性太小,不知以后会怎样,我如果要谈,就要是一辈子,我可不想浪费时间。而且你也知道我不想找学文的。理科里学化学的,核物理的,学医里放射的,我都不要,当时的自己就是这么倔,固执地认为这些对身体不好,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去涉猎,也怕他因为这走在我前,像居里夫妇那么恩爱可是还是走的那么早。我不希望我喜欢的人先我而去。宁说你订了这么多的条条框框,符合的人会很少,你以后如果找不到要怎么办。我说我也不知道,也许以后的想法会改变也不一定,只是现在的我是这样想的。
      利小天高考考得不错,他读了北方的一所重点大学的工商管理这个在当时很热门的专业。我们一年里也就寒暑假见面,平时节假日我也不会回家,总是打打工,然后去旅游,有一次走在丽江的一条小街上,却遇上了他。“好巧好巧”我说,因为遇到他时,他的身边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我暧昧地朝他们笑笑,利小天看着我,没有说话。我想,这真是郎才女貌,很配的。大学里谈恋爱已经很不稀奇,宁也找了一个体育系的帅哥,还一直要给我介绍一个,我固执的认为体育系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不敢去尝试。本系的我又觉得酸腐,家里有一个我这样的就够了,两个就酸气太重了。开始还有热心的同学要给我介绍,后来知道我要求高,就没人再提了。
      临近毕业,考了个教师资格证,回家糊弄小孩子了,这也是我的兴趣,我可不敢想象自己去公司做职业女性是什么样子,宁提前出国做翻译了,她男朋友倒是死心塌地说要等她。毕业时,学校哀鸿一片,为了这可能是永别了,情侣们更是如此,抓紧最后的机会缠绵,以后就要各奔东西了。我还是老样子,收拾收拾准备最后离校的日子。我哪天离校,谁也没说,当初是我自己来报到的,走我也要自己走。我也乘剩下的几天跟好友相聚,跟同学道别,买了一些小礼物送给他们。值得高兴的是,老师们还记得我,本以为大学里老师记不住学生和学生记不住老师的现象会很严重,但是我的老师记得我,还说我是最喜欢问问题的学生,哦,原来我这么用功过。
      当我拖着行李,走出宿舍时——我是我们宿舍最后一个走的,我家离学校比较近,两小时车程,所以我先送他们离开。你也知道,送别的肯定是眼睛肿肿的,很不好看。利小天站在门口,他说:“丫头,我来接你回家。”我很惊讶,不过也很自然的把东西交给他,原来我并没有自己以为的坚强。
      我成了一名祸害学生的老师,他成了一名审计师,我们结婚有了三年了,宝宝很漂亮,想他,两岁了,我们给他取名叫利爱。我承认,我在某些方面很固执。可是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爱情。
      番外
      一
      我是利小天,阎晓爱的亲亲老公。今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的日子。想给我们家笨老婆一个惊喜。我从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她了。那个瞪着我,对我有敌意,噘着嘴的小女孩。觉得她好可爱。虽然我们的上一辈之间有着故事,但并不影响我们。那一次,她摔跤,我很心疼,可是笨丫头不知道,坐在我后面仍然捣乱,我的心都快停摆了。高三分班时,她那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打动了我,我去学了理科,为自己,也为他。知道她很渴望爱情,直到她很害怕爱情,所以不敢太主动,在她能接受的范围内活动。大三那年去丽江,其实我是为她去的,宁有事没能去,我很不放心。可是我的一个女同学也要一起去,我没好拒绝。如我所愿,我遇到了她,也让她误会了我,我这是何苦。毕业了,知道这丫头嘴硬心软,怕她分别时受不了,丫头真让人心疼,明明很难过,还装出很坚强的样子。毕业了,迫不及待地表白,怕被人抢走我珍藏的瑰宝。我爱她,不管是她的小脾气还是她的顽皮,统统都爱,甘之如饴。今天我把感受写下来,连同以前的日记送给她,老婆会很感动吧,她很容易感动,也很爱哭。不过我可不希望她今天哭。
      二
      我是利小天的亲亲老婆,爱了他八年了,我也是结婚后才发现的,一直没告诉他,今天我要把这作为礼物告诉他,他肯定会乐坏了吧。以前不了解他时,以为他很酷,不爱说话,可是现在才知道他是个话痨,不过只跟熟悉的人贫就是了。呵呵,捡到宝勒,很开心,宝宝饿了,我要做饭去了。
      后记
      每个人一生中总有自己向往的那份感情,我向往过,我拥有过,我失去过,我懂得了珍惜,我会好好生活,为了爱我和我爱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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