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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我始终都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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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都忘不了那个灼热的我看不懂的眼神。
好像周围熙熙攘攘的人们都不见了,只剩下那双眼睛和我四目相对。
是震撼,是讶异,是疑问,是心痛还是什么?我揣测了好多年。
数十米的距离隔着行色匆匆的人群我却知道那眼里只有我,只有我。所以,我曾爱那个眼神爱到无法自拨。
已经忘记了当时是什么季节什么时令,在面对靳一临的时候我总是很容易将周围的一切忽视掉,心里眼里只有他,再也看不见其他人。
那时,我们好像为了什么在冷战,明明整天拿着扫帚满世界追着打着闹着无限循环热战的两个人很奇怪的在冷战。那时的我,已经被求着嚷着留了长发。他那么喜欢着长发,不知道剪掉了该是什么表情,一定很有趣,我笑着乐着趁着周末行动起来。
再回到学校便是顶着一头飘逸的短发头套的我四处追寻着他的踪迹,哦,对了,那时我们已经不在一个班,他在一楼,我在二楼。楼上楼下总是每天巧合的碰面,而我,已经习惯了在千山万山中寻找他的痕迹。
于是,一转身,就看到了那样的眼神。直直的望着我,震撼讶异疑问还是心痛。我开始后悔了,我又庆幸了,自己带的头套。从此,我再也没有将长发剪短。
现在,七年之后的我,望着镜子里脖子漂亮眼睛漂亮却依旧平凡的自己,再也不会去想象再见靳一临时的场景。说好了,既然做不成彼此的那个他她,就桥归桥,路归路,再不相往来。
我对着手机拍了几张自拍,脖颈微仰。洗出来,看着照片里笑靥如花的自己,竟读出了一个叫做重生的字眼。
我收拾出来一箱子东西准备寄给还守卫在边疆的托托,大西北风大,飞沙走石的我准备了三幅墨镜圆的方的都是一些很刁钻古怪的东西,确是托托的喜好。我把几张自认为还不错的照片和一封信压在了箱底。
我在信里对她说,托托,我终于忍不住对靳一临表白了,然后我就失恋了。托托,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总喜欢和我四目相对了,因为他喜欢我的眼睛啊。但是,怎么办呢,他只是喜欢我的眼睛,和一个与我有着一模一样眼睛的她。托托,原来啊,七年,我因为一个错觉爱上了他然后小心翼翼将这份爱东躲西藏生怕这见不得光的东西暴露在太阳底下遭人践踏。最后,我竟是一个替代品,托托,我从来没有那么讨厌过自己的眼睛,或者说是害怕,我总觉着自己是一个贼,偷人眼睛的贼,在众目睽睽中无处遁形。
托托,为什么,我剪掉了七年的爱和恨,为什么还会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