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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可是那个让 ...

  •   Chapter 2.

      不知什么时候起,网上开始流行这样一句话,大意是:人世是一场旅途,遇见的人都是过客,相逢离开,最后只能孤身一人走向终点。——呵,这种套着哲理的外衣,好似参透人生的大道理,大部分时候不过是脆弱的人情感受挫时苍白又无力的自我安慰。
      宋妤从来都不相信的,哪怕是最难过的时候。大道理听多了,只会假洒脱。
      所有在生命里遇见过的光和热还有爱,她都想抓住,一路相陪。

      目前为止,除了父母之外,丁小璐一人承包了宋妤的光、热和爱。

      两人是在初中相识的。
      当时,丁小璐在一群乳臭未干的小毛孩里极尽风头——成绩好,每次甩开第二名至少十几分;文笔佳,发个呆都能洋洋洒洒写下一篇拿满分的范文;为人冷漠又高傲,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就见毒舌;最重要的是她还有一堆暗恋者,下至丑男上至校草都曾被她拒过——这么帅气的女孩子本来该独来独往,一路酷到毕业的。不过,遇见了宋妤这种相貌普通、成绩平平、同学录上赠语永远都是“乐于助人,亲切善良”的傻女孩之后,丁小璐身上自带的冷气团开始消散了。

      而两人相熟源于一碗小馄饨的情谊。
      还记得那天放学后,宋妤照常拐进学校后边的点心店,点了碗馄饨准备打包带回家吃。突然肩上被人拍了下,回头,竟然是丁小璐。只见她尴尬地咧了下嘴说:“那啥,我钱包好像没带,你能不能借我钱,我明天就还你。”
      一直都记得,当时丁小璐一脸坦荡荡,完全没借钱的局促。宋妤丝毫不怀疑,如果当时她说没有,丁小璐也会无所谓地坐回去等着下一个熟人进来。毕竟这学校边上,想送她钱的都大有人在。
      稍一思索,其实也没怎么思索,宋妤就掏钱给她了。
      第二天,丁小璐来还钱的时候,正有一个女孩借口自己有事央求宋妤替她做值日,宋妤一脸为难,憋红了脸磨磨蹭蹭地不肯应但也没敢直白地说不要——害怕自己因为这声“不要”在班上又少了个朋友,本来,喜欢自己的人就没几个总不能因为这种小事多个讨厌自己的吧。
      结果,丁大侠就那么一脸厌恶地跟那个女生说:“她有事,不想帮你做。你去找别人吧。”

      当下,宋妤就决定要和丁小璐好一辈子——她是第一个为她出头的人。

      “叮——”咖啡馆的门开了。
      丁小璐身着一件长至小腿肚的黑色毛呢外套,斜挎着一个皮质小包就那么目不斜视地走了进来,稳稳当当地在宋妤对面的位置上落座,帅气利落一如当年。
      宋妤盯着面前大半年不见的人,露出一脸崇拜又调笑的傻样。丁小璐最受不了她这种小动物般湿漉漉的眼神,冷酷的气场一秒钟破功:“看什么看,姐姐漂亮地你不认识啦!”
      “对啊对啊,谈了恋爱的女人就是不一样了。”依旧笑盈盈。
      “滚,不谈恋爱姐照样是万人迷好吗!”丁小璐最烦别人拿这件事情来调侃,只因她现任男友也即初恋男友是佟球球——真名叫佟磊,是初中就拜倒在丁小璐的石榴裙下的一员猛将。当年的佟磊在学校里是出了名地壮实,浑身上下散发出如同东北糙汉般的气质,唯一不相称的是他那洁白无瑕的肤色,于是有了“球球”这个过分可爱的外号。球球除了体型之外几乎没任何存在感,唯一的标签就是“丁小璐头号追求者”,越挫越勇,永不言败。整个中学时代以及两年异地大学时光,球球都从未放弃过他拙劣幼稚但温柔猛烈的追求攻势,终得善终。两人终于在几天前——丁小璐生日那天——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
      据丁女王说,她就是腻烦了球球那一脸谄媚的狗腿相,结果给了个名分之后,变成了一脸正经的狗腿相……不过,宋妤知道她在口是心非,毕竟那嫌恶里的自豪和甜蜜藏不了。

      “好啦,要我不说也行,那今天的咖啡钱你付!”软肋什么的最好用了。
      嗤笑一声,女王道:“你个小破孩就那么点出息。”

      宋妤捧着丁小璐给买的热拿铁,小口小口嘬着,两人各自望着窗外的人流发呆,虽然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但是感知到彼此的气息在身边,也觉得满满当当的都是幸福,就连空气都甜腻地让人暖心暖肺。
      “啊,对了,小璐你看看我,觉得我这身怎么样?”别扭了会,宋妤还是问出了口。
      “什么怎么样,就那样呗。你那么突然问我这个做什么……难道也要去见汉子啦?”丁女王顶着一张八卦脸问道。
      “哪有什么汉子啊……就是以前那个邻居家的哥哥,成绩很好的那个许瑞。”
      “邻居家的哥哥,你慌什么慌,又不是暗恋人家。”

      噗,口中咖啡差点喷出来。
      “胡说什么呢,这不是好多年不见了嘛总得打扮漂亮点,不能像以前那样一身邋遢地去见人吧。这是面子问题啊,丢了面子老宋都要骂人的!”
      丁小璐挑了挑眉毛:“你这身打扮见他再适合不过了。”
      哎,宋妤有些受宠若惊,羞羞答答地问:“为什么这么说?”
      “清汤挂面的,跟三年前没两样,他一见你准保能认出来。”
      ……
      就知道没什么好话。

      *******************************************************************************

      傍晚到家的时候,屋子里一片欢声笑语。老宋和许老坐在沙发上谈天说笑,好不热闹。宋妈妈在厨房忙得不可开交,光凭空气里漂着的葱段、料酒和鱼香味,宋妤就知道一定是妈妈最拿手的“葱烤鲫鱼”。
      “囡囡,你快点去摆碗筷,马上就能开饭了,去叫你老爸和许伯伯他们来吃饭。还有去隔壁喊下你小瑞哥哥!”妈妈一边“哗啦——哗啦——”地翻着鱼,一边有条不紊地吩咐道。

      听罢,宋妤转身去了对门。
      推开虚掩的大门,客厅并没有开灯,有些暗,只有书房透出些光亮来。走近书房门口,里面传来轻轻的键盘声,这时宋妤才后知后觉地慌张起来——等下开口第一句话要说什么,喊什么称呼合适——
      小瑞哥哥?太肉麻了,又不是小时候了,根本就喊不出口啊。
      许瑞?会不会不太礼貌,毕竟也是大了三年的哥哥。
      学长?不行,太生疏了……听到要被爸爸妈妈打的。

      踌躇了许久,推开书房的门,看见许瑞穿着一件纯黑色的圆领毛衣,戴着一副金色细边框的眼镜正对着电脑屏幕专心致志地忙着,听见推门声抬头望向她,宋小妤愣了一秒——
      “呃……妈妈说叫你去我们家吃饭。”说完不自觉地深深呼了一口气。
      许瑞望着面前突然间涨红了脸的姑娘,不禁失笑。在国外呆了那么些年,碰上的都是热情如火、外向奔放的女人,恐怕就算是被调戏被嘲笑都不会露半分怯。只有眼前的宋妤,几年来好像没长大似的,还是一紧张就脸红,讲话开始“呃……”,还是那副涉世未深的乖乖女模样。
      瞥见许瑞嘴角微微的笑,宋妤十分懊恼。
      刚刚脸上腾地一下升起的热气和后脑勺上一阵过电般的麻,她就知道自己一定是脸红了,而且肯定是很红!什么嘛,本来想好要叫“许大哥”的,结果开口竟然是“呃”,好没礼貌好丢脸,实在是……太怂了。

      不过,他倒确实像妈妈说的“体格变好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弱不禁风了。
      还记得以前他经常骑着自行车上下学,风灌进他的白衬衫里,从背后鼓起一个温柔的弧度——那样青涩、充满书卷气的他大概是今日重逢前停留在宋妤记忆里最深刻的印象。而现在眼前的许瑞,举手投足间充满了某种成熟男人的魅力,具体说不上来,只觉他的气场里带着些让人难以忽略的侵略性。

      直至很多年以后,两人谈及婚嫁之时,宋妤望着她的徐先生回想起这一幕,才知道当时的面红心跳不是因为紧张,而是一种少女心的复苏。跟丁小璐说“不暗恋”其实也没那么理直气壮,毕竟许瑞是个几近完美的人,小时候被问到希望将来的丈夫是怎么样的时候,总会想起他的轮廓来;可是确实也谈不上“暗恋”,还同在Z市的时候,两人就不是玩得好的青梅竹马,而是局促又客气的邻居兄妹,之后又遥远到连望着他幻想他的机会都没有。可是那个让她懊恼的笑,却像是应答,又像是和解——
      其实也没那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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