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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波三折 ...

  •   豆大的眼泪顷刻爬满了我整个脸,我是一个绝对完美的人,皮肤、容貌、身材,总之我身上的每处都是我爱护的不得了的地方。现在这样恶梦般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那就等于活剐了我。记得有一次我因游泳而造成脸上皮肤过敏,起了些小疹子,让我整整郁闷了一个多星期。那段时候自己就像是炸药桶一样,一碰就炸,周围的朋友无不小心谨慎,生怕我的情绪波及池鱼。我时时刻刻把镜子拿在手里,三分钟照一次,真希望出现奇迹,让老天爷看不下去把我立刻变美丽了。现在的情况可能比当时差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妇人看我大哭,坐到我身边,好像知道我在担心害怕什么似的,帮我掩了掩被子,摸着我的头问:
      “小姐哪又不舒服了,是不是疼的厉害?”
      我没理她,但听她这样问,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哭的更加的厉害。妇人也慌了起来,急忙走了出去,估计是请帮手去了。不一会她又折了回来,身后多了一男一女。女的很年轻,手里还提着一个大包,男的四十多岁的样子,戴了副金丝边的眼镜,看起来很有学问的样子。男人站在我身边,接过女子手中的包,打开后取出听诊器。我这才知道他的身份是医生。男人仔细的帮我做了检查,松了口气对妇人说:
      “这位小姐没事,不能说话可能是脑震荡留下的后遗症,不过这是暂时的,等过几天这样的症状就会消失。真可谓是奇迹,她这样被撞居然一点骨折的迹象都没有,伤势也颇为乐观。”
      这段时间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迹太多了,莫名的买到一面来历不明的破镜子、莫名的穿越时空来到这个时代,莫名的在大街上被车撞,奇迹发生太多就不神奇了。
      我听了医生的话止住了哭,稍稍松了口气。我拉拉医生的袖子又指指自己的脸,示意他这里的伤势会怎么样。
      医生会意的对我笑了笑,说:
      “脸上的伤势并不重,除了额头由于撞击的冲力磕到东西有道口子,左边的脸颊有些摩擦伤外,基本没什么破相。昨天已经给你上过药了,明天我会再来给你换药,等下我开些消炎止疼的药,每天口服一片就可以了。”
      我点点头,这算不幸中的万幸吗?虽然很怀疑这个时期的医术,也对医生的判断产生质疑,但无论怎么样先走一步看一步吧。看这里的条件很不错,先安心把伤养好,其他以后再做打算吧。
      妇人送走了他们回到房间,看我的情绪平静下来,好像放心很多。坐在我身边说:
      “小姐你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了,但现在没事了,刚才张医生说的很清楚了,我想过些天你就能痊愈了。他可是去留过洋回来的博士,水平很高的。对了,看我光顾说话还没问你饿不饿呢?”
      她不问倒也不觉的,她这么一提醒我倒真感觉很饿。从我到这里的第一天起就没吃什么东西,现在居然昏迷了三天,饿了三天了。我拼命点头,表示我饿到了极点。
      妇人笑了笑,端起边上托盘里的粥,一口一口喂起我来。她边重复着手上的动作,边告诉我说:
      “小姐你不用害怕,这里是向公馆,我是这里的老妈子姓王,你以后可以叫我王妈。二少爷不在家,但他吩咐我们要好好伺候你。还有你也别怪我们家二少爷,那天小白开车鲁莽了些,把小姐给撞了。”
      我心里道,只是鲁莽了些,开着车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的那可是要出人命的啊!她居然说的那么轻描淡写,难道在旧上海有钱就可以草菅人命了吗?难道在这时候就有地方保护主义了?官商勾结保护伞一开,万事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妈的(怒极,请允许我在这中情况下用脏字),什么世道啊!随即我又一想,她嘴里的二少爷应该是这里的主人,既然把我留在了这里那也说明不算太坏,看这里的布置因该也算个有钱人。恩!等以后见到他之后我要和他谈谈这个赔偿问题。至少要赔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惊吓费、伤残补助费等等。(好像现在的赔偿中也没惊吓费吧,而且我也没残废啊)唉,先这样想这吧。
      这些天耳朵依然有轻微的耳鸣,有时还伴有些恶心,我知道那是脑震荡造成的。我还是不能下地,四肢的活动也不怎么灵敏,虽然没骨折但大面积的淤青和挫伤让我行动不便。而且加上失语让我饱受折磨,体会到了不能正常的和人交流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我只能用肢体语言来和王妈交流着。肚子饿想吃东西还比较好比划,只要摸摸肚子张张口就能知道。但内急想去厕所就比较不容表达了,折腾来折腾去才让王妈恍然大悟,我已经急出了一身的冷汗。我深刻理解残疾人了,下定决心今后要积极参加自愿者支持残运会,如果还有这机会的话。
      张医生今天过来帮我拆头上的纱布,我心里很紧张,因为终于可以看到我这脸到底愈合的怎么样了,有没有留下疤痕。张医生小心翼翼,轻手轻脚的拆下纱布,拨开我的头发看了看额头的伤口,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又用镊子蘸了些碘酒擦在我的伤口上。我还是感觉很疼,本能的偏了偏头。张医生很耐心,一只手扶着我的头,不让我再乱动,一只手已经处理完了伤口。他让身边的助理小姐帮我用纱布固定好,怕伤口受到感染。等他们做完这一切,我迫不及待的比划着让王妈拿来镜子。捧着镜子我看到自己的脸,左脸颊的伤已经基本愈合,开始结痂,感觉还有些痒。刚想用手去挠,被张医生阻止了。
      “别去抓,让它们自动脱落,不然会留疤的。”
      听到留疤我就立即停止了动作,我努力的向张医生挤眉弄眼,手还时不时指指脸想问他到底会不会留疤。他很聪明,马上领会了我的意思,笑着说:
      “女子都注重自己的容貌,放心这点伤不会对你的脸有破坏作用的,而且我帮你换的药中加了些VE和VC这样容易淡疤,促使伤口尽快愈合。至于你额头的伤可能会深些,或许会留点痕迹,但这也因人而异,有些人皮肤修复能力好,自然不会留下什么疤痕。”
      他的话把我说的一惊一乍的,虽然我开不了口问什么,但张医生已经把我想问的都回答了。我捧着镜子左看右看,心中在念:天灵灵,地灵灵,保佑我美丽依旧,漂亮不打折啊。
      两个星期后我便可以下床了,扶着墙壁慢慢的可以自己走路了。虽然可以说话,但还是没有以前说的那么流利,短时间里能恢复成这样我已经很知足了,至少我不用依赖别人帮我做生活起居了。脸上的痂开始脱落,开始的时候红红的一片,但我用张医生留给我的VE涂了之后,效果一天比一天明显,这两天就基本消除了。额头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拨去了痂里面是刚刚长全的新肉,我不知道会不会有疤痕,但我想这个部位有头发遮挡应该也不会很明显,终于毁容的警报可以解除。
      房子很大但人却少的可怜,平时就我和王妈两个人,因为这里的主人喜欢清静。原本还有管家李叔,就是那个开车撞我的小白他爸,现在正陪着二少爷去南京处理那边的生意了。大少爷不住在向公馆,听说在外面置了更大的房子。我心里暗自嘀咕,有钱人真拿钱折腾,这么大的房子放着不住还要在外面买房子。我最讨厌这样的人了,估计在我们那时代这些人就是可恶的“抄房团”。
      我常常一个人无聊的时候老杞人忧天的想,如果现在有强盗进来打劫,我们可都是老弱妇孺没还手之力的啊。但从王妈的嘴里得知我的所有担心都是没必要的,主人来头不小,听说生意遍布整个上海滩,黑白两道都熟了去了,兄弟两个跺跺脚,上海也要震三震。我想这也未免太夸张了点吧,难道国民政府就没有法律法规了吗?但仔细想想或许还真有这样的可能性,咋们算是文明新社会了吧,还不是有很多‘一言堂’,就比如前不久刚刚被省查的CLY(只可意会,不可明言)。在这动荡的社会就更不用说了,有钱能使鬼退没,有钱就有权,有权就有势,有钱有权有势不就能只手遮天了。还有句话就是:乱世造英雄嘛!虽然我不知道王妈口中的二少爷是不是英雄,但从她尊敬和自豪的语气中可以知道此人非同一般。
      早上起来,似乎觉的这里比以往热闹。平日里只有我和王妈两个人,今天多了一些人,其中一个就是王妈嘴里说的管家李叔。李叔五十开外,看上去比实际的年龄还要沧桑点,人还挺和蔼的,但身上却有种让我说不味道的江湖气息,尤其是他那双深邃的眼睛更给人一种威慑力。
      他看到我也颇有些尴尬,毕竟撞伤我的是他儿子。询问了我的伤势,见我没大碍终于放下心来。随后他吩咐身后的几个年轻人把房子里外打扫一下,吩咐王妈张罗点好菜,说是二少爷晚上便要回来了。我心情有些激动,多日来只闻其名不见其身的向川向二少爷要出现了。这人会是什么样的呢?以前我倒没仔细想过,但今天我却极力的在想象他是高是矮,是肥是瘦,是老是少。其实他长成什么样和我又没多大的关系,但女人的好奇心重,对未知的事情都喜欢主观的去做些判断和猜测,而且在这些主观定义中会把事情想象的异常的完美。这就是为什么女人容易陷入网恋比男人多的原因。
      下午,我洗了个澡,因为伤口的缘故好多天都没碰水了,整个人差点没臭掉。王妈把我的衣服拿了过来了,这些天有点不好意思,我穿的都是王妈的肥大衣服,因为这里只有她一个女人嘛!衣服都被洗干净了,我估计那件三千八百八十八的全毛大衣算是完了。这样的衣服只能送出去干洗,如果是过水洗的话就全走样了。心疼啊,对了这置装费也可以和向川谈一谈。我穿上自己的衣服,大衣比预期当中的好,都被熨烫过了,样子还行。但我还是忍不住和王妈说这大衣一定要送到干洗店干洗才行,不然全废了。王妈瞪着眼睛问我,衣服干的怎么洗,难道太阳底下晒晒就干净了。我一时语塞,也不知道怎么和她解释,因为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干洗是怎么个洗法,只知道肯定是不用水的。
      见我不说话,王妈有自顾自的说起我的靴子来,她边帮我擦边说:
      “这么细这么高的跟您走路不会拐脚摔跤吗?还有这么尖的头穿着足够踢死一头牛,您穿着就不疼?”
      我听了忍不住大笑,没有回答她,接过她手中的靴子穿上,稳稳的走了几步,用实际行动告诉她穿这鞋走路是安全的,穿着是舒服的。有道是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穿着不舒服我还相亲的时候穿着去,那不是自我折磨嘛。
      我简单的把头发绑了个马尾,用留海遮住了额头的伤口,轻轻拍了几下脸便下楼了。我走了一半站在楼梯上犹豫着见面后第一句话说些什么,王妈见我楞在那里,跑上来轻声的催促我下去,二少爷正等着我呢。
      我走向大厅中间那气派的大沙发,终于看见了这位如雷惯耳的大人物。他低着头手里拿了份报纸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我站在一米开外的地方看着他,我脑海里的第一个反应,好帅。我很少用这两个字去评价男人,我觉的帅包含了很多,不单是指外表长相还应该配上内在的气质。眼前的男人有着一张俊美英挺、镇静优游的脸,五官虽称不上绝美,但配在一起却特别的完美,与生俱来的儒雅气质中带着些不容质疑的王者风范。身上穿了件简单随便却显然并不便宜的米白麻布西装,头发剪得短短的,显得清爽干净但并不失他的风头。我呆呆得站在旁边欣赏着30年代的帅哥,心想他如果去参加“加油好男儿”我一定会成为他的忠实粉丝的。
      他抬起头看到我,放下手中的报纸,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我回过神来,马上调整了自己的状态走了过去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近距离的发现他脸上的皮肤特别的好,没豆没粉刺,毛孔也很细致,小麦色的皮肤看上去更显健康。我心里顿时又给他加了几分,女孩子总有些特殊的癖好,比如林诺她就喜欢男孩子鼻子要挺,叶云清喜欢男孩子的手要长的漂亮,细细长长的那种。我呢比较变态,喜欢男孩子的皮肤要好,最好能像女子一般细致光洁,我最不能忍受的是脸上坑坑洼洼的粉刺后遗症,还有就是满脸长豆的恶心样。眼前的男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皮肤都是我所喜欢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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