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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惹祸的纸条 ...


  •   项晓锋刚坐下,后门便进来一个男生,直接坐在后面墙角处的一张单桌上,拿起桌上的矿泉水咕咚咕咚喝光,坐下轻吁一口气,完全没有理会教室里那些或惊异或厌恶的目光。
      这一举动并没有影响讲台上讲课的物理老师。这也不足为奇,开学两个月来这个男生一直都是以这种旁若无人的方式进出这个教室,所有老师习以为常,连校长主任都拿他没什么办法。像这样可以在学校里无法无天的学生通常会有不一般的背景和关系,能与这样的学生做同学或者做这样学生的老师,只能自认倒霉。
      没错,他就是吴绡,据说他父亲是当地水利部门的领导,母亲经商,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和该校领导老师关系颇为密切,据说是破格把他招进来。
      “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竟惩罚我这辈子和这种人做同学。”程法在本子上写下这句话给项晓锋看。
      “人不可貌相,其实他挺有才华的,是音乐特长生,你看他那桌子上全是有关音乐的书。”项晓锋写道。
      程法撇撇嘴,写下:“不就是会弹吉他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还会吹笛子呢。”
      趁老师不注意,她回头看了一眼吴绡,他正在仔细阅读一本厚厚的书,心里好奇他这种人也会在书本上用功夫。
      忽然有个奇怪的想法,她从项晓锋草纸本子上撕下一张,在上面写下一行字。
      下课后趁着吴绡出门的功夫,程法悄悄走到他的书桌旁,把字条夹在他看的那本厚厚的书里。合上书后看了一眼书名,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奇地翻开第一页,看到一行漂亮的钢笔字:有钱就寻一醉,无钱就寻一睡,与过无争,随遇而安。
      程法没有看过《平凡的世界》,此刻浅淡单纯的人生还不能让她完全理解这段话。其实即使是喜欢这段话的吴绡也没有能够体会其中内涵,更没有想到,这段话会成为十几年后他真实人生的写照。
      她正旁若无人地思虑着这句话的涵义,吴绡突然冒出来,一把抢过他的书。
      “干嘛啊,小姑娘?趁别人不在翻别人东西,这习惯不好哦!”
      他一脸无赖相,绕过她坐在自己位子上,看上去不像要惹她麻烦的样子。
      “你写的字很好看。”程法灵机一动,想到这句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话,然后灰溜溜地跑开了。
      吴绡的顽劣叛逆是众所周知的,除了和班长郑宇柯宁宁还有另外几个男生打过交道以外,基本和别的同学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而程法这样长相一般成绩一般各方面又都不突出的学生自然也很难让人牢记。程法也不指望能与他有任何交集,往他书里放纸条一事完全是头脑一热。她没想到这“一热”成了一个导火线,竟为他们后来的恩怨纠葛埋下一个意外的伏笔。
      市二高是F市的普通高中,管理并不十分严格。高一的走读学生下午课结束如不愿留校自习便可以直接回家,而住校学生除了周末以外必须每天上早晚自习,李淼、柯宁宁便在其中。
      程法是走读学生,相对来讲课余时间较为充裕,所以每天放学都是自己晃晃悠悠走回家。偶尔会陪李淼去学校的附近的“美丽饰界”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虽然她一直是短发,也没有耳洞,但这种闲逛带来的乐趣让这个年纪的她乐此不疲。
      同样让她乐此不疲的是每天路过篮球场看到的那个一个人玩球的高个子男生。虽然除了他的长相以外对他的一切一无所知,但每天路过只要看到他还在挥汗如雨地玩球就觉得比较完满,一旦哪天没有看到竟会觉得缺少点什么。
      他就像一道风景,不会带来太多喜悦,但如果习惯了,一旦消失就会莫名地有些失落。
      同样是个平常的下午,程法和李淼一边吃着炸串一边向“美丽饰界”走去。路过篮球场时,她习惯性看了一眼那个方向。
      奇怪!那个男生今天没来!而是另一个男生在那玩球。
      定睛一看,这个人并不陌生,正是班上那个不招人待见的吴绡。
      程法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吴绡也会打篮球,貌似还不错,刚刚那个三分挺漂亮。连她这种篮球盲都看得出来。
      正看得入神,平日看到的那个高个子男生忽然出现在视线里。
      他拿着自己的球缓缓走过来,看样子并不想和吴绡一起玩,而吴绡的高傲姿态似乎也没有要把位置让回给他的意思。
      只见他们拿着自己的篮球,面对面站了许久,像是在说些什么,隔得太远,程法什么也听不见。
      “程法。”
      身边的李淼的一声“吼”忽然打断她的注意力,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愣神半天了。
      再看前面那两个拿球的男生正在同时朝自己的方向看过来。发觉不对劲,赶紧拉着李淼逃一般走开。
      那个男生一定和吴绡认识,好像也不是什么好朋友,倒像是有什么江湖恩怨的仇敌。
      那天晚上,程法一直辗转反侧想着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奇怪,本来这与她也没什么关系,可为什么老是想着这事放不下呢?就这样不知道折腾到几点才睡着,反正第二天醒来感觉浑身上下不舒服。强撑着吃一口早餐,拖着疲惫的身子出门了。
      程法家离学校不太远,走路不到半小时,坐公车的话也就不到十分钟,但是等公车却可能要等二十分钟,所以平时她尽可能都会走着上学,还可以顺便锻炼身体。
      迷迷糊糊地不知胡思乱想些什么,竟然按照公交路线走去,错过了去学校的最佳捷径。当意识到的时候再折回已经来不及,干脆顺着这条路走吧。
      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刚巧碰到了那个打篮球的高个子男生。他单肩背包,双手插兜,带着耳机低头走着,尽管离得很近,仍然没有注意到她。
      原来他们住得这么近,竟然从来没发现。他的背影,高高瘦瘦,在早上的阳光照耀下显得格外清爽。
      她此时还不能完全确认自己对这个男孩的好感,单单是比较欣赏这种孤立高傲的风格而已,更谈不上喜欢不喜欢,那些沉重的感情还是留到二十岁以后再说吧。不过她此时的确是有奢望的,若是能和他一个班就好了,单是和他并肩同行就会满足她微不足道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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