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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21节 ...

  •   时间:早上八点十五分;动作:“唉!”叹气。

      时间:早上八点十八分;动作:“唉!”再叹。

      ······

      时间:下午五点二十五分;动作:“唉!”一天之内的第N(N>50)次叹气。

      “完了!真的完了!”一把推开我面前那叠堆的足足有半米高的各类法典,我的情绪低落到极点!

      以上就是刘利,对,也就是本人在本人年届23周岁后的第一天上班时的工作实况。

      事实上我今天应该兴高彩烈神清气爽神采飞扬眼睛笑成一条线嘴巴笑的合不拢陶醉在爱情的甜蜜当中,因为就在昨天晚上,有一个我垂涎已久密谋多时算计良多的帅哥终于向我表白了,虽然这个帅哥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但是,这是我多年来注重提升个人魅力塑造个人形象注重个人修养的结果,这一事实,充分证明较早前敌对势力对我个人形象的诬蔑和诋毁彻底失败。

      可是······

      以上所言纯属虚构!

      哇,哇,哇,我被人始乱终弃了啦!

      呜,呜,呜,我的初恋呀,我的初吻呀,就这样白白葬送了!为什么爱伤的总是我?!!?!?!

      今天一大早,阳光灿烂,空气清新,刚刚起床的我伸了两个幸福的懒腰。然后我就发现一个严酷的事实摆在我的面前,史仁不在!以前我起床后史仁不在的情况也很多,但是,至少桌上会摆好他为我做的早餐。可今天,我上找下找左找右找上翻下翻左翻右翻就是找不到,最令我伤心的是,正当我饿的敖敖直叫的时候(作者:谁让你昨晚只记得哭不把那碗长寿面吃了的?!活该!),我发现了一个更加严酷的事实:史仁把他的常用的衣服和生活用品都带走了。

      想想,想想,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男人会把自己的新欢爱人扔在孤零零的新房里(作者:我不记得安排你们住在新房里呀?刘利:再啰嗦就把你扔进看守所!作者:呜,我好怕!小声嘀咕:司法腐败呀!),然后带上自己的行李不辞而别呀?答案再明显不过,那就是,我被抛弃啦!

      晴天一道霹雳让我从幸福中惊醒,我终于看清了人心的险恶社会的复杂。但是,关键时刻,我再一次体现了一个法律人的专业水准,我擦干泪,抬起头,挺起胸,直起腰,下定决心:史仁!我一定会吃了你的!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一定不会输的!

      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保证今后上法庭分财产时能多分点钱,我除了积极保护现场,提取有效证据外,回到办公室后,更是把所有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图书都搬了出来,一本一本的翻。结果不翻不知道,一翻我肝肠寸断,恨不得在办公室上演一出现代版的孟姜女哭长城!
      “缺位呀!法律缺位呀!绝对是法律缺位呀!”在我翻遍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后,不禁痛呼我国法律对成年男子的保护已严重滞后跟不上社会进步阻碍了经济发展。

      先看刑法,我一开始以为定个□□罪没问题,结果一翻书,发现男人不能成为□□罪的犯罪对象,而且□□罪的既遂我国采用插入说。而我和他还没有发展到插与被插的地步(作者:就是发展到那一步你好意思举证吗?刘利:为什么不好意思,还指不定是谁插谁呢?);既然这样,我就找个不分男女都能定罪的,那就定个□□幼童吧,结果我已年满16岁,那一刻,我无比痛恨自己为什么早生了7年。

      接着往下看,故意伤害罪,不行!猥亵妇女罪,显然也不行!在我以为自己只能含冤而死(作者:没那么严重!)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大海漂浮的一片木板暗暗黑夜中的一座灯塔寒冷冬夜中一堆火焰,我看到了三个字-------流氓罪。再仔细一看构成要件,哈,史仁呀史仁,这下你没得逃了,这个罪简直就是为你量身订做的,最少判三年最多判无期,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你就老实在监狱里呆着吧,史仁呀史仁,你也有今天,我无比自豪无比骄傲我终于在你面前可以抬头挺胸了!

      多年的严酷的历史事实早已一再的证明,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有好梦总是不常在!这一次,毫不意外的,这一规律再次验证了这一事实。我才兴奋了三分钟,同志们呀,三分钟呀,才三分钟呀!我就又瞄到了书上流氓罪下方的一个注释:根据1997年最新颁布的刑法,流氓罪已被取消。

      “啊!啊!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呀!”一朝美梦瞬间破裂,我在办公室里痛呼不已,惹到处长频频注目。

      天哪!多么严酷的事实呀!□□女人儿童是犯罪,拐骗女人儿童也是犯罪,买卖女人更是重罪!可是□□男人不为罪,拐骗男人不是罪,买卖男人只是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难道身为男人就没有被保护的权利了吗?难道身为男人就不会被人侵犯了吗?啊?!我昨晚不就被一个男人给侵犯了!现在我有冤无处申有冤无处报我清白一夕被毁我还有何面目活下去呀我怎么对得起我未来的那一半呀!

      郁闷!

      太郁闷了!

      铛铛铛!下班的钟声响起来,办公室里五分钟走了个干干净净。极度郁闷的我实在不愿意回到我的初吻遗失地,只好一个人在单位大院里转圈。

      一圈。

      又一圈。

      再一圈。

      虽然我是个同性恋者,虽然我对他垂涎已久,虽然我早就对他心怀不轨,虽然······种种虽然,但我心里就是不安就是觉得不放心,我毕竟做了23年的纯情少年,种种想法只是幻想,未经人事(作者:你现在也未经人事呢,我还在为你人事的问题愁的不得了呢!),我本打算就这样找一个善良的女孩结婚,生儿育女,伺奉二老,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可现在呢,我不得不考虑以后的生活了!我该怎么才能面对史仁呀!我又怎么才能控制住我那已经打开了潘多魔盒的心灵呀,我又怎么面对内心里真实的欲望呀······

      史仁呵,你勾起了我心底深处的那份钟情,你拨开了我初开的情窦,你撩动了我内心的情弦,我该怎么对你呀?!

      走呀走,我终于累了,坐在了检察院大楼前的楼梯上,双手支着下巴,静静的,一个人,眨着眼睛。

      检察院大门守卫的武警直到退伍时还记得这样一个情景:有一天,夕阳西下,一个懵懂的青年,眨着迷茫的双眼,在检察院大楼前的楼梯上,苦苦思索着······

      直到一声呼唤:“怎么了?下班为什么不回家!”

      作者:好象转的很硬,大家凑合看吧,实在拖不下去了!希望下一节会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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