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第四章 ...
-
“好吧,那我就跟叔叔一起去吃饭吧。我们可以给干妈带回来,干妈肯定也饿了。”童童小大人般说着。
“那童童想吃什么?”夜莫伽自动的牵起童童的手往外走,回头看了眼急诊室,灯还亮着,家属在外面煎熬的等待着,医生的工作真的不轻松。
程夏她,肯定很累了吧。
“叔叔,”童童停下脚步,乌黑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夜莫伽。
“怎么了?”夜莫伽蹲下身,难得如此耐心的对待一个小朋友,应该说,除了程夏,他第一次耐心的对待另一个人。
“可以去吃肯德基吗?”瞳瞳微笑着征询他的意见,两个深深的酒窝如两个漩涡,让人深深沉迷,仿佛不管童童说什么,夜莫伽都会答应。
果然,“可以!”
斩钉截铁的声音令童童欢呼了一声,看着急诊室外等待的亲属投来略微恼怒的视线,夜莫伽抱起童童就往外走,童童也好像知道做的不对,趴在夜莫伽怀里不出声了。
“好了,别躲着了。”医院外面,本该耀眼的阳光被乌云遮挡,阴暗的天空仿佛昭示着一场暴雨的即将来临,夜莫伽用手戳了戳童童的手臂,示意她可以解放了。
“嘿嘿,”童童滑下夜莫伽的怀抱,将自己小小的手掌放置于夜莫伽宽大的手中,充满期待的看着他,她好想吃肯德基奥,可是妈咪和两个干妈都不让她吃。
“童童,你告诉叔叔,为什么愿意跟叔叔出来,你不怕叔叔是坏人把你卖掉吗?”夜莫伽恶作剧般做着鬼脸。
“不怕呀,叔叔不是坏人。喜欢干妈的都不是坏人。”童童才不去看夜莫伽因为听了她说的话,突然变的震惊的脸色,忍不住拽了拽他的衣袖,她好饿,她想去吃饭饭啊。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你干妈。”不是吧,她看起来不过三岁的样子,如此早熟?
“这个嘛,因为叔叔看干妈的眼神,和钟叔叔看干妈的眼神一样呀。妈咪说钟叔叔喜欢干妈,那叔叔一定也喜欢干妈了。”真是小瞧了她,她可是个神通哎。
可是她真的好饿,叔叔为什么就站在这不走了呢?
“钟叔叔是谁?”童童如果抬头看他,就可以看到夜莫伽眼中闪现的怒火,带着一股熊熊燃烧之势。
“不告诉你,不过如果你带我去吃肯德基,我就考虑告诉你了。”切,谁让你不带我去吃肯德基的。
“小丫头片子。”夜莫伽抱起童童,朝着医院对面的肯德基走去。
外面车水马龙的,他不能放任童童走着,出了点差池,程夏非毙了他不可。
不过钟叔叔,他以前怎么不知道程夏身边有姓钟的,难道是这四年间出现的?莫非,夜莫伽灵光一闪,难道是那天和程夏一同出席婚礼的男人?
怀着异样的心思,夜莫伽看着坐在对面啃着鸡腿,吃的不亦乐乎的童童,忍不住想,他为什么错过了这么多年。
其实在程夏正式来医院报道的前一天,在一场婚礼上,他见到了已然在他生命中缺席了四年的程夏。
学姐黎敏的婚礼早就通知了夜莫伽要出席,而这种场合一般情况下他是不怎么参加的,因为婚礼上的柔情蜜意会在无形之中提醒他,他是如此的形单影只。
但是黎敏例外。
黎敏是洛城大学商学院的学生,比夜莫伽大一级,因为同处于学生会中而熟识,黎敏很欣赏夜莫伽,认为他是那种可以独当一面的领袖人物,有远见有领导才能却不高冷给人疏离,而是非常幽默。而黎敏的性格也是很泼辣的那种,可以和男生打成一片,所以在学生会混得久了,两个人关系变得很融洽,并且从大学一直到毕业,两个人关系一直都不错。
夜莫伽毕业之后颓废了半年多时间,然后和好友顾铭远合作,一路摸爬滚打创立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投资公司,经过跌跌撞撞、各种吃亏,到现在在业界小有名气,凭借的都是两个人的执着以及夜莫伽广布的人脉,当然还有不服输的勇气。
黎敏毕业后考取了本校的研究生,今年博士毕业,她的目标就是留在学校当老师。这也被夜莫伽狠狠取笑了一番,按照夜莫伽的说法,黎敏就该在商场上和男人一起比拼,那才过瘾。
毕业后的几年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时不时插科打诨一下,关系一如既往的好。
黎敏的老公,在还处于男朋友阶段的时候和夜莫伽吃过几次饭,也算熟识,知道他在孤儿院长大,一路辛苦凭借自己的努力取得一家跨国公司高层的职位。他老公给夜莫伽的感觉就是很稳重,与黎敏的性格也算是互补,偶然相识之后两人很快确立关系并且开始筹备婚礼,这就是所谓的相见恨晚吧。
黎敏的婚礼夜莫伽不得不出席,然后就在黎敏的婚礼上,他看到了程夏。
他记得当时和大学学生会里熟识的几个学长在一起聊天,然后坐在对面的人惊呼了一声女神,他只是下意识的朝门口的方向看去,然后那个占据他整个思维的人,鲜活的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那袭天蓝色束腰长裙至今依旧在他眼前闪现,高贵典雅的盘发更加衬得她肤如凝脂,他知道酒店里看醉了的人很多,因为那样的她,光华夺目,美艳不可方物。尤其是不苟言笑的冷漠和淡淡疏离,更让人为之疯狂。
那一刻,他突然理解了先前黎敏给他打电话时的紧张兮兮,她说如果自己不参加,定然会后悔。
可是他竟不知黎敏何以邀请到程夏。还是因为,那个陪伴在程夏身旁寸步不离的男人?
他不知道当时是如何走完婚礼全程,只是将视线牢牢的锁定在隔壁桌的她身上。
后来她不知为何提前离席,待他追出去,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他当时懊恼不已,谁知隔天便在医院又见到了她。他确信,这是缘分,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去珍惜。
后来问黎敏,为什么会邀请到程夏?
才得知,黎敏的老公和陪伴在程夏身旁的男人同在孤儿院长大,关系很好,邀请他来理所应当。当时黎敏的老公说要带个女伴,估计他也是认识程夏的,于是便出现了两人一同出席婚礼的场景。
只是当时夜莫伽沉浸在重遇程夏的喜悦中,对这些细节并未深究,现在看来,那个男人或许不容小觑。
或者,他便是童童口中,喜欢程夏的钟叔叔。
“嘿嘿,嘿嘿,”童童看着陷入沉思的夜莫伽,忍不住开心的接着吃,这要是干妈陪着,别说吃这么多,就是连肯德基的门都不会让进的,呜呜,她好可怜。
“喂,你吃了很多了,别以为我看不见。”夜莫伽瞥了一眼堆满骨头的餐桌,以及满手油污的童童,忍不住抚额,自己是不是不该带她来这地方?
看她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不对,她本就是“小人”!
“叔叔,我还想吃冰淇淋。”童童用满手油污的小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肚子,表示她还没吃饱。
“哎呀,脏死了。”夜莫伽看着她的动作再次忍不住抚了抚眉心,看来一会要带他去买衣服了。
“你吃这么多会吃坏肚子的。”夜莫伽看她吃了这么多,不知道该不该让她继续吃下去。
“就一个,叔叔,就一个。”童童兴奋的比划着1的手势,“我要菠萝的,谢谢叔叔。”
好吧,小丫头果真聪明的紧,这下让他无话可说了。
夜莫伽猜测童童就是吃准了自己不会不让她吃。
“吃吧吃吧,吃完了叔叔带你去见个人,然后我们去买衣服,再然后买了饭回医院,正好你干妈就能吃了。”
想着还在手术室的程夏,夜莫伽忍不住心疼,大学实习的时候她就一直很辛苦,现在更甚从前。
如果自己当初一直陪在她身边,那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