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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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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神魔不两立,魔族多为天地浊气衍生出的怪物,或是心术不正之人、妖、仙邪念横生,从此堕入魔道成为魔物,而神族,上古以来便极重面子,连仙都不打拿正眼瞧,更别说魔物。
我也知道,自万年前神魔大战后,神族重伤,所剩上神寥寥无几,近万年来飞升成神的更是屈指可数,听说凤王之子那个叫凤什么归的,衔珠而生都在历神劫之时功亏一篑,被劈的外焦里嫩,还是凤王哭着捡回家去了。至今千年都还未痊愈,可想而知,这神,是多么金贵的物种,一不小心还会丢了老命。
我更知道,我作为上古便存在且在神魔大战中侥幸未灭的神,更是应该端着上神的架子,在六界生灵面前高冷的走过,连个正面都不留,而不是有事没事就下界寻酒作乐,还与魔界声名赫赫的战王碧澜成为挚友。
我琢磨着我现如今委实无聊了些,神魔大战前,有灼华日日陪我,后来更是结识了墨方这个有趣之人,日子过得甚是惬意,神魔大战后,灼华神灭,我好不容易保得他的一魂一魄,至今上万年却依旧毫无音讯,墨方又重伤沉睡,竟是无聊至极,过了这么多年魔界总算出了个对我胃口的碧澜美人,竟在前日难产而死,,幸得魂珠护住魂魄,却是至今都没有醒来。
不知为何,总觉近来几日,魔界有异动,却又不是魔物之气息,似乎有神识在流动,我总归是闲着无事,倒不如去魔界走一遭,这气息隐隐有些熟悉,莫不是墨方醒来了?如此甚好,总算有人陪我说说话了,那些太久远的事,除了我与灼华,便只剩墨方知晓了,万年已过,有好多事我都记不大清了,得叫墨方好好与我说说那些事,他睡了这么久,定是清晰的如昨日才发生过一般。
来了魔界却得知墨方并未苏醒的消息,他还是如往年一样就那样静静的睡在我为他施的结界里,三千青丝散落,脸上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身上还是着那一袭墨色靑衣,在领口处绣了一朵清秀的芍药,我知这件衣服定是墨方喜欢的那个人间女子所做,因为墨方曾提起过,她的名字就唤芍药。
神魔大战时,墨方本该是形神俱灭的,却不知为何魂魄未损,只是陷入了沉睡。
我想,大约是灼华的缘故吧。
如今,墨方喜欢的那个女子已入轮回百世,而灼华,我寻了上万年,却依旧毫无音讯,这万年来,那一魂一魄竟还未入轮回,我只能等,一直一直等。
在墨方那里呆了许久,一个人给墨方讲了好多好多以前的事,还有那个墨方喜欢女子的近况,竟觉有些累了,看来。还是饮酒作乐更适合我啊,看来,得寻个时间去找酒七要祭坛上好的梅花酿了。
反正已来了魔界,看了墨方,我便又去看了看碧澜美人。
苍靖一直守在她身边,跟她絮絮叨叨的说着魔族的近况,孩子的近况。
苍镜事新一任的魔界之主,说来,这苍靖也是一个传奇人物,明明只是深山中的一颗修炼成精的石头,却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被魔界战王碧澜看上,带回了魔界,还让他硬生生的坐稳了魔界之主的位置,想当初,我一直以为这魔界之主定是碧澜美人的。
碧澜美人出生之时,人界发生了百年难遇的洪灾,连龙王都束手无策,还是我出手才将这场洪灾平息了下来,久灾不退,事魔物出生的征兆。
果不其然,碧澜从小就天资聪颖,不过百年就已得魔界战王的称号,战斗力远胜男子千倍,魔族至墨方沉睡之后已渐渐衰落,却在碧澜的带领下逐渐壮大起来,隐隐有当年墨方尚在时的版图,不得不说,这样有趣的女子很是对我胃口啊,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奇女子,竟在前不久难产而死,能让碧澜美人受如此重罪的,不消说,一定是比碧澜美人更强大的魔物,所以至今我尚未得见那个小魔物,本姑姑也着实不大想见。
苍镜爱妻,将魔族至宝魂珠为碧澜服下,才锁住了碧澜的三魂七魄,只是却无法让其醒过来,这是碧澜的劫数,我自是可以逆天而行让碧澜美人早日醒来,只是逆天之行必遭反噬,我还得等灼华,故而只能让碧澜美人先睡下去。
就在我准备转身回神界时,一道清凉的啼哭声从内室传了出来,苍镜连忙转入内室安抚那不知为何突然啼哭不止逇婴儿,这小魔物怎的让我生出一丝熟悉的感觉?
我站在那里思索半天,罢了罢了,既然都在这里了,就去看看那个害的碧澜美人再也不能陪我饮酒作乐的罪魁祸首吧。
我怀着坏笑转入内室,看的抱着婴儿的苍镜一惊,眉头紧皱,思索片刻,脸黑了三分:“辛追,你莫不是想趁着碧澜沉睡,欺负我们孤儿寡妇吗?”说着还特委屈的眨了眨眼,那模样,简直我见犹怜。
我:“。。。。。。。。。。。。”
碧澜美人到底当初是怎么看上这奇葩的?哎,都怪我,当初怎么就不小心伤了碧澜美人的眼睛了呢?害了她终身啊。
我特嫌弃的看了眼苍镜:“就你?啧啧,我又没瞎,你怀里的肉团子都比你好看很多好吧!”
说罢,我一把抢过苍镜怀里的小东西仔细端详了起来,小家伙乍一看见了陌生面孔,不仅没害怕,还睁大了眼睛瞪着我,一边流口水一边咬着自己胖乎乎的小手,另一只小手反复在我脸上摸来摸去,然后自己咯咯的笑个不停。
我挑眉,这破石头果然拉低了我碧澜美人的水平啊,这家伙皱巴巴的,也太丑了吧,还没我喂的那只仙鹤好看好吧,还好灼华是极好看的,日后我与他的孩儿必定比这猴子好看千倍。
我这欲松手把孩子丢还给苍镜,却进孩子额间有什么东西闪烁了一下,那是。。。。。。。
我将孩子报稳,随手拈了个口诀将指腹覆于他的额间,果不其然,竟真的出现了桃花印记,难怪,会要了碧澜美人的命,以魔之躯,孕育上神转世,神魔不容,这是骨子里血液的排斥,天地平衡,上神出世,必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代价便是碧澜的命。
我突然有些感慨,我寻了灼华上万年都未果,如今竟从碧澜美人的肚子里出来了,这这这,不是差辈分了吗?灼华必定是要成为我的夫君的,那这样一来,碧澜美人岂不成了我婆婆,苍镜石头岂不成了我公公?这大约是比神魔大战更为可怕的事情。
我身上一阵恶寒,瞬间便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这孩子,我抢了。且不能让他知道碧澜美人和苍镜的存在,不然到时认祖归宗,我的辈分委实矮了些,童养夫要从娃娃抓起啊,我突然觉得自己使命重大。
我抱着肉团子出了魔界上了祥云,直奔天外天飞去,全然不顾苍镜在后面哭爹喊娘的凄惨叫着:“我的儿啊!”
我知道,神魔不两立,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规矩的神,更何况,怀中的小魔物,是我的夫君,是我等了上万年的夫君,他名,灼华,额间有独一无二的桃花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