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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如为我唱情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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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小千是个极端音痴,偏偏又是个麦霸。每每在KTV把他的朋友们折磨的耳膜发痛,自己却浑然不觉。
我和我的朋友们后来也难逃被魔音洗脑的宿命,不过,我比其他人都幸运一点,因为我的耳朵比较有容忍的能力。
之前的麦小千,曾经参加过一次歌手比赛。老实说那场比赛的赞助拉的不错,冠军的奖品是一张温泉旅行的门票,麦小千认为自己势在必得,果断的报了名。
可是在第一轮海选的时候,他就惨遭淘汰,甚至被评委和观众狠狠的嘲笑了。
令我惊讶的是,遭受过如此打击的麦小千,并没有出现什么“从此再也不想唱歌”的症状,反而出乎意料的,变成了一个麦霸。
今天来KTV,主要是为了拯救失恋了的大壮,刚出院的我没能推辞,反而被他和他的室友强硬的拉了过来,嘛,本来嗓子痛导致感冒之后住院这种事情,对男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所以也算不上什么拒绝的理由。
“就算不唱歌你听着也好。”
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就是说什么也拒绝不了了。
这种活动我一直是不参加的,老实说我对音乐毫无兴趣,那些所谓“直达心底”的歌声或是乐声,对我来说都是无稽之谈。
在我长达二十三年的人生中,从来没有带来过一点影响。过去学校关于音乐的教育也少的可怜,音乐课经常被数理化强占,对我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
说实话,比起歌声我更看中歌手的长相,好像其他方面也是这样,比起身材更重要的是长相,比起能力更重要的是长相,而关系最好的朋友,刚好有一张我百看不厌的脸。
好像说跑题了,还是继续说麦小千吧。
麦小千在半个小时之前进入了我们的包厢,根据他虚浮的脚步,身上的酒气和异味来看,他应该刚吐过一遍。
那异味好像是消毒水,管他呢。
他打开门的时候,大壮正在声嘶力竭嚎《分手快乐》,一米八的汉子痛哭流涕的像个小孩。
听大壮说,他暗恋了十年的清纯少女终于被证明是顶级的肉食系女子,昨晚上把他睡了之后就干净利落的跟他分了手,大壮美好的青春梦直接化为了泡影。
摇摇晃晃的麦小千,不知从其他哪个包间过来的麦小千,以他和大壮相比十分瘦弱的身躯夺下了麦克风,刚一开口就把这儿变成了人间地狱。
“嗨大家好我是麦小千!”
嘛,虽然我是对音乐无感,但是好坏还是听的出来的。而且,让我直接承认他唱歌难听的障碍也根本没有,我是说,这家伙虽然唱的很卖力,可是长相完全不吸引人,甚至连筋肉系的大壮都不如。
麦小千把分手这件事情唱的如此喜庆,导致大壮直接爆发了。只听得一声怒吼,麦小千就被大壮拽着领子摔到了我旁边的沙发上。
“你带来的你倒是看好了啊,别光顾着自己作。”
大壮冲着我挥了挥拳头,我完全不明所以,我又不认识这家伙,不如说连见都没见过。
麦小千倒是挺能自得其乐的,麦克被抢走了就拿着个铃鼓乱敲,拿着面前我刚喝过的啤酒,一仰头把剩下的都灌了进去。
我想着他没呛到真的是个奇迹,下一秒这家伙已经伸出胳膊环着我的脖子了。
麦小千是个太过热情的陌生人,搞的我一身鸡皮疙瘩。他喷着酒气跟我讲他的人生故事,讲他怎么在被狠狠的打击了之后成为了一朵歌坛奇葩。
“他们说‘怎么能唱的这么难听’,‘你一点天赋都没有’之类的,甚至还有让我去搞笑节目中表演的。”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些人真的太过分了。
也许是他的脸实在是太悲伤了,我甚至都忘了,刚刚领教过他惨绝人寰的歌声的我,理当是觉得他死有余辜的。
那时候,麦小千一只手握着铃鼓,一只手捏着早就空掉的啤酒罐子,衬衫半开不开的,仰面躺在我的大腿上。
其实他本来是趴着的,不过这姿势太过龌龊,在我们达成共识之后我就把他翻了过来。
我们头顶的灯光不停的变着色,落在麦小千脸上的光点也在不停的晃动,周围比麦小千进来之前还要闹腾。
我伸手拨着他的头发,喉咙难以控制的干渴,我感觉我说不出话来,即便能说出话,也微弱的会被这群魔乱舞的歌声淹没。
可是麦小千的话语我却听的如此清晰,甚至他捏着罐子的声音,我也能清晰的分辨出来。
好像喧嚣当中忽然安静下来的一刻,本就是那么短暂。
我还没反应过来,感觉他的脑袋还搁在我的大腿上。可是麦小千已经兴致勃勃又一次加入了麦克风争夺战,并且奇迹般的和大壮他们打成了一片,最后居然演变成了一群大老爷们一起唱情歌的诡异画面。
再后来,就是互相灌酒了,已经决定要在这通宵,大家都喝的迷迷糊糊的。半梦半醒之间我听到大壮接了个电话,一直在给对面道歉,说会早点回家。
我想了半天他在跟谁说话,全宿舍的人不都已经来了吗,大壮也不是本地人,他还能回哪个家。
实在是太困了,我放弃了思考,隐约听见了汽车的鸣笛声。
第二天早上一睁眼,我看到的竟然不是一片狼藉的KTV,而是床上的麦小千。好在他是清醒的坐在我旁边的,我除了头有点晕,别的地方也完全没有什么诡异的不适感。
但是说实话,喝醉酒在陌生的地方醒来,做了什么倒是正常现象,如果什么都没做,反而……会有种人格被侮辱了的感觉。
尤其是现在这种状况。
我穿的严严实实,而麦小千还是昨晚上被打了鸡血的状态,浑身上下就穿了个内裤,脖子上挂着条白毛巾。
“我在哪里?”
不像是宾馆,所以我猜这是他家。麦小千好像很喜欢黑色,墙纸是黑色的,床单和被罩也都是黑色的。
居然跟我喜欢的颜色一样,我十分惊讶,对这家伙也有些感兴趣了。
“这是我家。大壮说你们宿舍装修,他们几个去租了旅馆,就把你交给我了。”
麦小千说话的时候,两只手攥着脖子上的毛巾,活脱脱一个刚从地里回来的农民形象。
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牙齿很白,笑的很灿烂。
尽管到现在的观察都告诉我,麦小千不是个坏人,但我仍旧很不理解明明只见过一面,就已经让大壮他们信任他了?还是那几个人都喝糊涂了?
“饿了吧,我去做早饭。”麦小千捡起地上的牛仔裤穿上,离开了卧室。
他那一句话说的无比自然,而且我确实也饿了。
但是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事情,是洗漱。
我上了个厕所洗了个脸,顺手借用了挂着的黑毛巾。
浴室里摆着两个人的牙刷,一黑一蓝,所以我猜测他可能跟女朋友一起住,并且是非常爷们的女朋友。
角落里的消毒水盖子没盖,我说味道怎么会这么大。我把盖子盖上,那味道也还没有散。
我坐上桌的时候麦小千已经吃上了,他对面的盘子里摆着个煎蛋,还是溏心的。
完了,我又想说,合我口味。
即使煎鸡蛋根本就考验不出人做饭的手艺。
而且,现在我对麦小千已经从有点儿感兴趣,变成很感兴趣了。
我掏出兜里的手机,美丽的早晨9点半,没有未接来电也没有未读短信,然后又回到锁屏,把它揣回了兜里。
“谢谢。”
我感觉自己的声音是如此的干涩,似乎是上次感冒的后遗症。
我坐在沙发上看麦小千洗盘子,不知道为什么,跟他在一起我丝毫不觉得拘束,甚至舒服的有些得意忘形了。
比如,至今我都没提醒他把上衣穿上,而我也刚把坐改成了躺。
“不用。对了,反正你今天没课,就别走了。”
麦小千转过身,拿了两杯白开水走了过来。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没课?”
“哦,那个,你昨天晚上告诉我的。”
麦小千就是白痴一个。撒谎也不会,刚才那么慌乱的表情,我可是一点儿都没漏看。
可是我不想揭穿他。
他站在我旁边,示意我让个地方给他,我坐起身子,等他坐下之后又躺了回去。
膝枕什么的,感觉实在太好。
“看电影吧。”
我不置可否,麦小千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换到电影频道。
他点播了《泰坦尼克号》,这电影我已经看了很多遍,麦小千似乎看的津津有味,但我在播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睡着了。
我醒过来的时候,麦小千已经握着遥控器睡着了。不得不说,他靠在沙发上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我换了新闻台,感觉发生的事情好像都差不多。某地发生了自然灾害,某地发生了持刀抢劫事件,某个作家吸毒,某个歌星自杀未遂之类的。
等等,那个歌星的名字居然和我一样,这还真是巧啊。
拥有相同名字的两个人,命运却截然不同,一个成了歌星,另一个却对音乐完全无感。
“下面为您带来详细报道……”
“唔,腿麻了。”
我脑袋下面的腿动了动。抬头一看,麦小千已经睡醒了,他把电视声音调小,把我扶起来面对着他。
“怎么办林屿,我好想吻你。”
然后他的嘴唇就贴了上来,和麦小千阳光又白痴的外表不同,他的舌头极尽挑逗之能事,至少,让我短暂的忘记了我要听新闻这件事。
“日前,著名歌星林屿被发现昏迷于其住所内,身边散落了大量的安眠药。”
“知情者称,林屿先生在出柜之后便人气大跌,也因为嗓子受损可能无法继续唱歌而数度入院诊疗。”
“这次过量服药很有可能是因为林屿先生精神上的不稳定……”
“林屿先生还没有从昏迷中恢复过来。”
麦小千搂着我,我也搂着麦小千的脖子。我忽然意识到,比起坐在沙发上,我更想坐在他的大腿上。
而我也也确实这么做了。
“麦小千,你跟大壮早就认识吧。昨天他说‘你带来的你看好‘,实际是对着你说的吧。”
麦小千点点头,承认的十分坦然。
“是我计划好的。”
“哈,我就知道你暗恋我。”
我的魅力果然没有任何问题,而且,知道麦小千喜欢我,好像让我特别的高兴。
“你果然是个自恋狂。这种情况下,应该说我们两情相悦了。”
“哦。”
麦小千不想让我离开,而我也不想这么离开,我们慵懒的生活着,白天不停的看电影,晚上互相亲吻互相抚慰。
我经常问他,“麦小千,你能陪着我多久?”
他也一直这样回我,“你想要多久,我就可以陪你多久。”
麦小千完全接纳了我,而我也完全接纳了麦小千。
从身体到心灵。
这么过了几天之后,就算是享乐主义的我,也不禁开始考虑起未来了,毕竟我们不能永远躲在这间房子里。
而且,我越来越难以忍受,这间屋子里的消毒水味儿了。
“我该回去上课了,你也该工作了。”
大壮居然一直都没有打电话来叫我,难道最近老师们都不热衷点名了?麦小千的电话也一直没有响起来过,我们好像生活在城市中的孤岛。
“你要离开我了?”麦小千拉着我的胳膊,“不要管其他人了,留下来陪我吧。”
“我喜欢你,可是,我们不能每分每秒都腻在一起。所以我决定先回一趟学校。”
说这话的时候我正站在门口穿鞋,沙发上的麦小千侧过头来看我,又露出之前那样悲伤的表情。
“林屿,你会后悔的。”
我有什么可后悔,我又不是不回来。
我打开了麦小千家的门,便看见马路和车站还有高楼大厦,他竟然住在喧闹的市中心。
街上空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我回头一看,刚才刚刚关上的麦小千的家门,已经不见了。
我在哪里?我的学校在哪里?我竟然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是我失忆了吗?麦小千又为什么要留下我?
脑子里一瞬间充满了疑问,我感觉自己的头都快要炸开了。周围的世界破碎成了一片一片,忽然刮起了一阵风,把那些碎片都吹走了。
只剩下我和无尽的黑暗。
……
居然全都,是我的妄想。
我在黑暗中瑟瑟发抖,另一个林屿的人生却像走马灯一样,在我的脑子里转个不停。
我,是和现在完全相反的人。
音乐对我来说并不是平行世界的幻影,而是和我的生命都密不可分的东西。
十二岁我作为少年歌手出道,居然成了名,十六岁安然渡过变声期之后人气也没有下降,反而被称为“天才的音乐宠儿”。
就从那时候起我变得自负无比。虽然外表上还是一副谦和像,但私下里,我对难听的歌声已经无法容忍,恨不得把它从这个世界消灭。
某一年,因为老师的拜托,我被邀请去中学当歌手大赛的评委。我对麦小千的歌声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攻击,甚至让他去搞笑节目里表演。
我忘不了他失望的眼神,感觉他整个人都死掉了一样,可我当时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错,没有天赋的人,本来就不该再挣扎了。
麦小千当然没有成为一个麦霸,他再也没有开口唱过歌,即使是每周一早晨都要唱的国歌。
再见到麦小千,已经是八年后了。歌坛新人辈出,我仍旧算是个歌星,只是没有几年前红了,而他成了高薪的上班族。
我偶尔会去KTV,一个人喝酒一个人唱歌。那天我们压力都很大,我喝醉酒走错了包间,刚好看见被起哄唱歌的麦小千。
我认出了他,夺过麦克唱完了那首歌。人群中也有认出我来的,我没怎么在意,只是看着楞在一旁的麦小千。
麦小千的歌声比几年前要好的多,至少可以入耳。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错了,他并没有那么糟糕。
麦小千把我甩到了沙发上。
那一个漫长的晚上让我们知道,我俩互相给对方做了八年的阴影。
歌手的生活是随性的,并不代表歌手的性生活是随意的。总之,我跟麦小千坠入了爱河。
跟他在一起带给了我全新的创作灵感,没错,我又红了。
然后我出了柜,人气一落千丈,全国的巡回演唱会因为被砸场闹事也在半途被迫取消。
仿佛这打击还不够似的,我在喝了一杯水之后,莫名其妙的失了声。
万念俱灰的我,便服下了过量的安眠药。
……
周围还是那么黑那么冷。
我全都想起来了,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濒死体验?怪不得我一直闻到消散不去的消毒水味儿,大概是人还在医院被抢救吧。
既然我已经意识到自己快要死了,我想我也活不了几分钟了。
可是麦小千怎么办。
“林屿你个傻逼,给我醒过来啊!”
是麦小千的声音。
你说谁是傻逼啊。
为什么会有他的声音?
难道我还,没有死?
我花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我还在自己的身体里,可就是没有力气控制自己,我努力的睁开眼睛,感觉又过去了很久。
……
终于我从昏迷中醒来。
医院里还真的一直都是消毒水味儿。
睁开眼睛,就看见激动的快哭了的麦小千。
他比梦里成熟了许多。
“麦小千,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如同梦里一样干涩。
麦小千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我觉得我快被那双紧紧盯着我的眼睛给吸进去了,“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我和之前,是完全相反的人。我对音乐没有任何感觉,我……我遇见了你,你给我讲你被打击了却变成了一个麦霸的故事,我觉得打击你的那些人很过分,还发生了好多好多事情……咳。”
“不要着急,我有一辈子的时间听你说。”
我回握麦小千,重新拥有生命的感觉竟然如此美妙,尽管我现在还没有什么力气。
“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你果然都暗恋我。”
“自恋狂。”
不,麦小千,其实我想告诉你的是,就算我变成了和原来完全相反的人,我也依旧会选择你。
因为我,爱你啊。
……
出院以后,我把这段梦中的经历写了下来,没想到反响不错。
于是我转行当了作家,现在每天写写blog。当然,也给后辈们写歌,只是我的嗓子已经不再像原来那么好了,唱歌这件事情,更多的成为了我的业余爱好。
“今天写的还好?”麦小千刚下班,从背后搂着我,下巴搁在我肩膀上,“林大作家。”
“还好,比原来轻松的多。对了,你有没有看到最后的那部分?”
我很想知道他的感想。
“嗯,看到了。”他的下巴在我肩膀上磨蹭,“写出来的话,还不如给我唱情歌。”
“是吗?”
那倒是简单了,之前为他我不知道写了多少情歌。
“嗯,毕竟英俊潇洒又自恋狂的林屿大人,现在只给我一个人唱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