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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1章 ...
林方真的有点累,不是做独立女性包养小白脸被人闲言闲语那种,也不是被金屋藏娇随时被大婆踩上门掴一巴那种,而是谈一场正常恋爱都被管头管脚,没得自由那种。
一直以来,林方都觉得自己至普通不过,电视剧里生离死别妻离子散戏码觉不可能发生自己身上,有也是别人,她一直相信洁身自好必定有功,平淡生活也有值得效仿之处。
所以勤力做工,存钱旅行,钱自己赚自己使,象征性总要给点家用,毕竟还是住在母亲的屋檐下。到了年龄也总会听家人的话去见一些相亲的朋友,但是之后的发展,就无法总尽如人意了。
这么些年也遇见不少人,总没有一个特别提得起兴趣的。林方知道破碎家庭出身别人怎么想,所以并不苛求,一颗心,总是无法有涟漪。
直到遇见沈维和,一贯的谦谦君子,又有点斯文范,但人长得却不瘦弱,原来当过兵的,很吃过一点苦。脾气是没的说的,林方一开始并没有太过上心,渐渐熟稔会开始习惯有他在,每天也渐渐固定联络,慢慢地,林方就断了跟别的异性的联系,独独他了。
其实也说不上来哪里好的,工作还算稳定,但因为家庭条件的限制,文化水平并不太好,有时候说话声音温柔过了头反而听不清。身高相貌都不十分出众,普通的几乎不起眼一块金子罢了,放在金山必定无人发现。但是林方觉得他真实。
林方觉得,总算有点时来运转,这个社会,真心实在太少,拿千金换都难见,所以尤为珍惜。
而且什么是爱情,这个东西世上也没有,只是无聊的世人活的有奔头的一点幻想罢了,你去问原始社会的人们,忙着躲避野兽追赶的时候,有没有见过爱情长什么样?人类还不是照样繁衍成为迄今最强大的物种。
都是因为太懂自欺欺人罢了。
但是一旦公开,身边的人都不乐意了。没经济条件没房没车没父母,各种嫌弃。母亲隔一天变一个样,今天觉得他人老实有担待,明天觉得这样不思进取没前途。一会觉得没家累将来没负担,一会觉得太不保险将来一拍屁股走的影都没无处去寻。常年不出现的父亲知道后也不表态,但眼角眉梢一副不关我事的嘴脸,可想而知也不承认这个未来女婿的。
林方觉得这个家开始格格不入,做什么都是错,火药味渐浓。甚至连各路亲戚都来游说,那些平日里见不到光的七大姑八大姨一下子理直气壮起来,似乎别人的终身大事总该有自己一份似的,林方连答应都懒了,就对表姑妈说了一句,当年表哥要娶那个外来货多少人劝,现在是不是孝顺得很?表姑妈的脸突然涨红了,好一阵子再也没来家。
林方不喜欢理别人家闲事,一家不知一家的苦,外面人见到总是有限,亲戚上头难以不偏颇,做的决定却足够影响别人一生。她一直相信当年父母如果没有两家亲戚撺掇,势必不会离婚收场。但时隔多年真相如何已经不重要,自己却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林方笑着对沈维和说,“常年不谈恋爱还以为自己死了都没人知道,现在才发生多大事就搞得鸡飞狗跳,原来自己还有点生存价值。"
沈维和说,“总是我不够好,他们顾虑也是为你好。”
“这年头,哪儿有万般好千般好的,真的有我还配不上,累不累得慌,我也是普通人一个而已。”
“也许你值得更好的,但我会珍惜。”
“万千般好都是假,有这份真心最重要。”林方看进他的眼里,看到熟悉的那个眼神,放心了。
遇到他之后,林方才知道,原来世上并没有暗恋这一说,真的喜欢一个人,你可以从他眼神里看出来的,有句俗话叫情人眼里出西施,原没有错,你从他眼里看到的你,美得自己都讶异,你就该知道他有多喜欢你。暗恋一说,原是那人喜欢的不够或者另一人装傻的理由罢了。
林方知道自己也是如此,别人说行蜜运的时候嘴角会不自觉上扬,林方每日晨起对牢镜子,发现自己眉目间已然自动自觉舒展开来,原来微笑是最好的化妆品。
但总要回家,总要见人,所谓都会,是那种就算是自闭青年都要有社交的地方,不然饿死算数。
试过许多方法,避而不见总不是长久,母亲言语间开始有埋怨,林方并不算得脾气好,最近尤为一点就爆,几乎粗口都快冒出来。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一差,连工作都开始有纰漏。
老板一向不当林方是下属,总是从朋友的角度关心,自然不是对个个如此,这年头做得老板的谁没有点心机。谈话时候会不经意说道,"女人总要谈恋爱才变漂亮,朝气蓬勃些自己仿佛也变年轻,但是恋爱总归要利用闲暇,也要注意休息。"
呵,林方心想,你也没有那么大方让我请假去谈这场恋爱,不利用闲暇我还有什么时间,你以为我故意不想休息给自己找折腾么。嘴里还是要说,"最近家里有点事,搞得晕头转向的,都快没时间谈恋爱了。"
"哦?什么事,帮得到的话要出声,我倒是可以帮点忙的。"
"不算大事,还好自己解决到,是我最近思虑多,有点失眠,很快调整过来。"
"那就好,年纪轻轻就失眠,很容易白头。"
"我都白发一把把了,也不差那几根。"
"凡事不放宽心来,都会大厦就算越来越高也不够人跳的。"
"那倒是,幸好我们这栋大厦保安物业倒是做的不错的,顶楼常年不让人上去。"
"是的,我家的那个物业就不行了,改天要投诉一下"..云云..
很快扯到别的话题,林方自认也是一种本事。
这个都会本就效率作生命论,连谈天说笑都要省着点用,仿似怕笑得太多财运也被笑散了似的。
所以恋爱,恋爱是至无聊的一件义务,两个人对牢了不说话只是笑,说了话也多半是没有营养的家长里短,什么正事都不做,却心甘情愿白白浪费那每日里的两三个钟来做这一项事业。还做得心满意足依依不舍,林方之前便甚觉神奇,现如今更加不可思议自己也会成为这芸芸众生的其中一员。
但是人心都是疏懒的,总倾向让自己开心快乐的物事,所以林方在家越是沉默,对着沈维和便越是笑脸迎人,女人天生会撒娇的,就算是林方也不例外。这么些年总自己一个人撑着,有时也怪累的。
秦豆豆是林方的密友,见过沈维和几面,也算点头之交。她说,“林方,这个男人我看不透,闷蛋一个不是问题,关键是他心思在什么地方才重要。”言下之意,林方总要给自己一个退路。
“嗯,我们也就试试看,我自己有分寸,你别瞎操这份心了。”林方却心想,别人看不到他眼里的那股子情意的,多说也无用,有一种东西叫做默契。
沈维和偶尔也忙,一开始还总抽出点时间来,林方去了沈住的地方,地方不小也挺干净,总有点军人作风,俩人喜欢在沙发上打闹聊天煲剧,玩玩过家家煮饭仔之类的游戏。
渐渐你侬我侬罢了,也只剩家长里短。林方觉得有点无话说,便提议,不如周末去爬山吧。
于是便出去了,俩人双手紧牵,也看山看景,更看人。笑意盈盈亲密无间,原来旅游真是艳遇的良方呢。林方突然想到秦豆豆说的话,如果一个男人让你背叛全世界,他一定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其实哪有什么真命天子之说呢,只是一夫一妻制度下给自己的另一个美丽谎言而已,在一起开心不就足够了麽,看到他眼里的山山水水有自己的影子,那种愉悦感没有人可以真切体会,除了自己。
回到家里洗完澡,渐渐耳边的唠叨又开始了。林方实在无法好脾气应两声,怎么别人的看法比自己女儿的开心还重要呢。一赌气就出了门,一下子又不知道去哪儿,于是便上了沈维和家。
沈正在洗澡,出来后只穿着一条裤衩,这还是林方第一次看到他光着身子的样子,一下子局促起来,坐在沙发上眼睛死盯着电视机,开始东拉西扯。
沈听着林方絮絮叨叨地念叨埋怨着,突然扑了上来,“林方,不如,我们结婚吧。”
林方吓了一跳,整个人躺在沙发上,姿势尴尬的要命,沈维和也就光着身子赖在林方身上了,一下子林方觉得有点不对劲,压得难受,仔细一看,沈维和正往自己脸上凑。咬咬牙没推开他,闭着眼迎了上去,这个吻乱七八糟没头没脑的。沈的舌头一点也不安分,林方还是在他的手游离到自己大腿的时候一下子拨开了,说了声今天没心情,坐起来理了理头发,上了个厕所,借口回家逃了出来。
林方一下子醒了,仿佛大冬天被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那种不安与恐惧这么真切。原本自己来找他也没有太多的想法,难道他以为可以再进一步?
她突然醒悟,是不是一直以来自己跟沈维和的步调根本没在一起?
她这么久以来一直没问过他想要什么,其实他想要的不过是愿意跟他结婚生子组建家庭的人,而林方想要的,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绝对跟沈维和不一样。
林方开始怀疑,沈维和眼睛里的温柔和情意,是看到她,还是看到了不远的将来有妻有儿的日子。而那个跟他一起生活的人,也许未必一定就是林方,其他人也可以?
秦豆豆说得对,那个男人是挺看不透,因为他不告诉你,你不知道他想什么,就自以为他想的跟你一样。林方突然觉得自己其实并不太了解这个男人,除了生活琐事,他的过去经历,而内在的东西,他的真实性格,他的价值观,他的心情,从来没有说出口过,一直缠绕于林方所以为的默契,或许是否只是一种自欺欺人?
所谓的情到浓时,却完全不是她原本以为的样子,反而只有害怕与不安。
林方有种痴心错付的荒唐感,恍然大悟的失落比所谓的失恋挫败感更让她觉得心凉。
一整个星期林方都心不在焉,没有与沈维和联系。沈也是,突然消失了一般。林方觉得仿佛做了一场大梦,梦是这么真实,亲密的厚实感,依偎的甜蜜,真切得林方想起来就想哭,但心里却清楚地知道,不是他,不会是他了。
原来之前父母的顾虑是很有一点道理的,至少有一句话在理,那个男人的水平跟你不在一个地方,总归是无法长久的。不是素质也不是品德,原来所谓的水平,是包含所有的生活阅历文化素养教育程度所造就的价值观感,林方原本以为不是问题的,就算他读书不多,他懂她就够了。但是原来他不懂,他闷不出声,也许并不是默契只是掩饰?他的真心也许从来未曾表露?
“小林,小林……”
林方才回过神来,同事们对她近日里一天发呆一百八十遍已经习以为常,也只有老板才会如此迫切需要她立刻回魂,“什么事,老大?”
“下午排版前这份稿子帮我拾掇拾掇凑到时经要闻版面里头,凑个六分之一就够了。怎么昨天没睡好?”
林方接过来,老板向来只有对一个特约评论家的稿子如此优待,即使是出了名的拖稿大王,这位于晨光的稿子也一定能定时定候出现在他们当期的刊物上,林方也不得不佩服老板的耐力与定力,容忍此种没有时间观念的人物的耐力,还总按捺脾气好言好语求稿的定力,果真做得老板的总要有点过人之处的。
“没啥,我昨天晚睡有点恍神,你交代的事必定不会有差错,放心吧老大。”林方收拾心情摆出一个好笑容,这样的老板也着实不易,自己不可再成为累赘了。
“恩,年轻人嘛,天塌下来都当被盖,什么事情都会过去的。”原来老板也嗅到林方浑身散发出来的负能量,“我最近看的一篇小说倒是说的很深刻,每朵乌云都镶金边,不是必然也总要天晴。很多道理即使浅显却难明呢。”
“老大,我只是睡不好,没这么深刻的道理好感悟,最多晚上喝杯鲜奶?”
秦豆豆就没有这么好打发了,三言两语能打发得走的,也必然没有什么太深的交情。她对林方的自恃清高已经习以为常,倒是不理解她这次怎会走眼看上这么一号人物,果真恋爱中的女子大多无智商倒也不假,幸亏林方还有最后的一层防线能及时拉回她的理智,但是情感上,不多不少的确是受伤害了的。她自然不会在老友记面前流眼泪,但是夜里哭多少,谁也不知道。所以秦豆豆近期倒是来得勤了,一会买东西一会做美容,也不提沈的名字,但林方知道她的心思,让她忙一些自然少了胡思乱想的时间。时间的好处,就是向来好坏不论都轰隆隆碾过去了。过去了之后才能说放不放下的这些话语。只要还看到这个世界除了自己人人都忙着赚钱买单,自己心里的小伤感也就倏忽没了影子。物质社会总有好处,悲悲戚戚无法长久生存。
林方看到于晨光这一期的抬头,不要轻易相信第六感-论经济泡沫时期新兴商业主体的多样化云云,呵,爱情也是一种经济模式,一见钟情死得最快。
三两个月之后,母亲淡淡地提起,以前有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的?林方回,哪里有人?
于是再无下文。
啊,林方其实并未真正放下,怎么可能呢?那个人的名字,是不敢提起罢了。林方不习惯与至亲之人分享自己如何有眼无珠,然后伤疤渐渐扩大,于是演变成自己被抛弃背叛,然后成了全世界最悲惨的人。不不不,事实并不如此,沈还是好好做了告别的,只是林方扫了一眼就全数删去,刻意让自己没有看到。连自己回了什么都逐渐模糊在记忆里。
有时候在街上看到情侣两两亲密无间,眼角眉梢流露笑意,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某个竭尽全力的拥抱歇斯底里的分手,有时候杂志社女同事总有意无意炫耀身边人的体贴无微不至,有时候,有时候,太多时候过去,林方才竟然发现心里有刺痛的感觉,不是“我也曾经有过”的感慨,而是“我竟然还未经历就已消失”的唏嘘。
不能与人言语的卑微,林方只有投入更多精力在别的地方。工作效率飞快,交稿审稿竟都超额完成,老大一整日都眉开眼笑,林方也不觉得讨厌了,工作能力得到肯定是比任何奖励都有效的良方,治愈失恋的良方。
都市人失恋也云淡风轻的,继续打拼事业即可。那些所谓失恋放弃一切的电视剧情节统统见不到,所以女子有工作多么重要,伤痛都可减半。
老大让林方去参加一个酒会,其实是葡萄酒商赞助的一个规模不小的书友会,不少读者慕杂志社名而来,自然也请了不少知名作者。原本这种类似应酬的差事,林方是基本不碰的,但是想来也无聊,就去见见人好了。
到场林方才觉得奇怪,原来酒店的会场都清空做跳舞所在,俨然一个社交舞会,林方牛仔裤球鞋就进来了,只好当做工作人员在周围晃晃。
林方见到老大,身边有一个斯文质朴的年轻人,面上青嫩,眼神却孤冷得很。林方见到他也看到自己,礼貌地点了下头,他竟然径直朝林方走来。
老大跟过来,“小林,他就是于晨光教授,这位是我们未来的主编。”林方受宠若惊,老大这是退位让贤交代后事,还是人往高处走提携下属,抑或只是在试探她?一时间竟然语塞。
“林小姐,贵社难得的一股清流。我总觉得我们的文章太过生僻难懂,也庸俗世俗,却看到林小姐坚持写‘坊间小悟’,每次拜读都获益匪浅。”
咦?这个披着现代人外衣的古人,竟然是写那新兴商业主体与一见钟情之类似的于晨光,林方有点时空错乱的感觉。
“于教授年纪轻轻,说话倒是面面俱到。我也就一小编辑,随便走走看看胡乱写写心情罢了。”
“邻里坊间看到真道理,人生百悟诲人不倦,林小姐有一双慧眼。”
“噗嗤——”要不是看到他认真的表情,林方当真诧异这堂堂教授也会为讨女子欢心而言不由衷,“教授不仅宏观世界看得透彻,微观领域也观察细微呢,不会是在催稿的时候才记住我的名字吧。”
“哈,见笑了,我不到最后一刻,是断然写不出字来的。大概是以前在学校做论文养下的坏毛病。”
林方看到于晨光清冷的眼神里有一丝亮光一闪即逝,是舞会的缘故吧,明明暗暗的灯光照花了眼。
这个教授挺有意思,年轻外壳古董心脏,皮相倒是极其符合聊斋小说里那被挖心吸阳的腐儒书生呢,林方想着不觉笑了起来。
半个夏天过去,于晨光终于约会林方。林方还没有意识到,竟然有一年过去了。没再提起,也就不再想起。
于晨光是个与林方截然不同的人,生活家世背景价值观,几乎无一有共鸣,但两人从来不谈琐事,也能从日落聊到日出,林方不知道哪来这么多的话,仿佛积蓄了二十多年,只是为了这次相遇。
秦豆豆说,林方,我不知道这次是不是真的,因为你的表情,轻松得不露痕迹,你不说我都不知道你在恋爱。
林方说,我没有在恋爱啊。
呵,知道你们是精神共鸣的至交,不用老这么炫耀。秦豆豆虽然扁嘴,表情却是笑着的,心里想,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或者,沈维和伤得重一些,林方心里早就没有那个人的位置了。
于是个不懂浪漫的人,也不牵手,两人就仿佛好朋友一般相处,林方觉得这才是最舒服的状态,至于以后,以后再说吧。
直到一年过去,于晨光在“坊间小悟”投稿,只有简单的几个字,遇吾友挚爱,三生有幸,仿若林间晨光,一世相随。谁也看不出那是结婚誓词。
人说没有纯粹的男女朋友,也许这个书呆子并不相信呢。
也许他只是假装不相信罢了。
总要看错过一次,才会觉得对的可贵。总会痛过一次,才在遇到爱的时候笑得淡然。
林方也觉得,吾友吾爱,实在幸运,平淡生活,才是一生所求。
也许林方并不会承认所谓错爱,只是有的时候一个人出现得刚刚好,时机掩盖了本心,而重要的是你选择清醒过来才是对的,或者你其实愿意一起沉沦。
ps,本萧不会写长篇累牍的各种小说,只是兴之所至心之所至,希望能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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