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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们为什么相爱 早期诸文· ...

  •   第一次看到桑德拉•布洛克,是在央视六套的《再见钟情》里面。这部片子看得很完整,因为事先看到了预告,等在电视前看的。刚开始我并不觉得她很漂亮,脸太方了,男主角也不帅。这样的爱情剧,为什么我会巴巴地守在电视机前数着广告等,完全是因为名字的缘故。
      从一开始,我便对一见钟情这个词很感冒,认为那不过是荷尔蒙搞怪加虚荣心作祟的结果。我架着四百度的大眼镜,顶一头乱糟糟的鸡窝走在大街上这么多年了,碰到过数以万计的适龄异性,可从来没有人对我一见钟情。
      不过讽刺的是,我唯一爱过的男子,就是在认识后的第四十二个小时,见第三面的时候,王八看绿豆对上眼的。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即便如此,我仍然是对那所谓的一见钟情很是感冒。长相欠佳乏人问津的女人,有这么点小小的厌憎是很正常的。对我来说,当然是内在美比较重要,细水长流比较可靠。
      不过更讽刺的是,在我的小说里(已写的和未写的),男女主角,不管镁铝涮锅还是青蛙恐龙,第一眼擦出火花来,从此认定对方一生一世眼里再容不下他人的,不在少数。如果第一眼没擦出火花,感情是慢慢产生的,那必定有一大堆情节,让他们俩几乎没时间谈情说爱,等到boss挂掉一切搞定,也差不多快十万字了,小手一牵就此了事,反正大家都知道他们是男女主角,最后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
      一对对的人,就这样被硬生生地凑到一起。
      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让他们相爱。
      我们的男女主角,为什么会相爱?女人爱潇洒,男人爱漂亮?我们不甘让自己的男猪女猪如此浅薄;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我就是认定你了?这不是耍赖嘛!患难见真情?桑德拉•布洛克在《生死时速》里也说过,那种在紧急情况下产生的感情是不稳定的,我们不能把男女主角往教堂里一塞就拍拍屁股走人;相处久了,自然而然相互吸引?每个人身边都有那么多的异性,凭什么我就跟你自然而然了?
      我说不清,所以我只好不说,只好用或紧张或曲折的其他情节来凑满这十来万字。
      昨天沾衣跟我说,她的小说情节性都不强,好像米有看头的样子。我只说,你的小说不长在情节上。当然这句废话没什么作用,她还是很郁闷。确实她的小说大多情节比较简单,要说以情见长,狗血洒得似乎也不厉害。但是她的所有作品(这里我们只讨论长篇言情小说)都有一个特点,当时我没有跟她说,因为要留在今天写。
      言情,言的是爱情的情,而不是情节的情。
      沾衣的小说正是如此。
      她的作品,不免俗地以最后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结束。但是,这样的结局,让人觉得确实是结局了,让人相信,这两个人在一起,真的能够天长地久。
      因为,他们的相爱有理由,他们在一起是真正的顺理成章。
      这样的感觉,只在看于晴小说的时候有。(汗,小沾子你别得意,偶不是说你的小说能和偶心爱的于晴相提并论。)
      《飞龙奇缘》,一个皇帝,一个族长,两个没有自我的人,在对方陌生眼里,看到了熟悉的光;
      《天空的颜色》,她让他看到忘却的过去,他带她走出噩梦的阴霾;
      《She is Cinderella》,白马王子,也就是Mr. Right,冥冥世界中,那个适合你的人(这个论据好像8太有力哦……谁叫小沾子撤文了,偶都找不到原文中的论据啦!反正大家也看见了,Mr. Right嘛~~~~~);
      《皓月弄影》,那时不懂得珍惜,是因为没有认识到她的珍贵;
      《女子爱财》,那个不为任何人事所动,自由自在,变换着她的美丽的女子,羡慕与爱慕,也许都已在我的眼底(汗……酱紫说行米?绝不愿意承认偶和齐玮是一个逻辑!);
      《笑语盈盈》,过去了的,就不会再来,终有一人,帮我割断那条断藕残丝;
      《娶之有道》,暗中之人,莫不向光。如他。再大的坚强,原来终不过是薄薄一层纸上了漆。只有她,只有这个天真的女孩,用那双透彻的眼告诉他,他可以任性。只有这个天真的女孩给了他阳光;
      《Password最爱是你》,汗……为什么没有看完这篇……而且,文案都没有提示……
      《千年》,化石,T一脚,不说了……
      《束魂风》,坑,也不说了……
      本来想来一段洒狗血的结尾,谁知写着写着就变味儿了,这会儿狗血也洒不出来了,就酱紫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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