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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叔叔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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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很佩服和感激福伯这家人,相对于前世人情之间的冷漠,他们一家子担着本来没必要承受的负担,当真是毫无怨言。即使王家多难,也鼎力相助,连着王家的欠债也准备自个儿慢慢还。本来不愿意告诉我这些的,怕我身子骨还没好利索,不让我操心这事儿。如此重情重义,我自然是感激在心,暗暗想着一定要好好报答。再者我“孤魂野鬼”,在此地算是举目无亲,他们一家子算是我最亲近的人了,就是我在这里的家人。说服他们直接叫我“怀恩”,如此更为亲近。
那小安长得虎头虎脑的,活泼的很。七岁多的年纪,正是无忧无虑的时候。之前病着的时候,大哥大嫂不让他在院子里疯玩,怕打扰“我”养病,想出去玩又不放心,可把小屁孩儿憋坏了。现在我身体差不多好了,想四处转转,小安自告奋勇,拉着我楼上楼下四处跑,欢快地很,“小叔叔”的叫个不停。被小孩子情绪感染,我也挺开心的。福伯看到此景象,也感到很欣慰,忍不住悄悄抹眼泪,心想王升夫妇生前能看到这一幕多好,此时若是泉下有知,也可以瞑目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现在客栈里面有了久违的笑声,有种苦尽甘来,熬出头的感觉在。街坊邻居听闻此事,纷纷带着粮面或是鸡蛋上门道喜,感慨王家时来运转了。我内心自是感动,之前一病十七年,拖垮了王家,有时幸亏有这些热心的邻居照应。人家不帮你是本分,帮你是情分,更何况不沾亲带故的,所以分外显得珍贵了。
送走道喜的人,我们着手准备重新捯饬客栈,择日开张了。虽然房契还在对面楼里,但想来陆老板不是落井下石的人,等咱慢慢攒够了银子,就把房契再赎回来。客栈不小,断了几年的经营,委实显得有些陈旧,要从里到外打扫清理真是项浩大的工程。全家四个大人齐上阵,小安打下手,加上天气炎热,真是挥汗如雨,热闹得很。不过热有热的好处,清洗的被面和褥子晒上半天就干的透透的。
客栈要开起来,自然要分工明确,衔接的上。王大嫂负责厨房,福伯自然是掌柜的,王大哥负责杂役这块,但是杂役这块活又重又累,怕忙不过来,便从外面招了个帮工进来。说是王伯家乡的远亲,想来镇上找点活做,工资多少倒不是很介意,管吃管住就可以。这个憨厚的小伙子叫大勇,今年快二十了,谈笑的时候露出一口大白牙,在略显黝黑的皮肤的衬托下,显得很精神,看起来就本分的很,便以每月一百文的月俸定下来。
本来福伯说再找个跑堂的小二,我自告奋勇,遭到了坚决反对,说哪有老板去做小二的,降了身份,不妥当,再说让街坊邻居知道王家公子竟然当了个跑堂的,可不要笑掉大牙。我倒觉得没啥,不就是服务员么?我可没啥阶级观念,不都为了一口饭么,再说王家没落,人尽皆知,此前最重要的是能省则省,齐心协力渡过难关。
软磨硬泡之下,福伯勉勉强强说先试两天吧。毕竟这是个赔笑脸好脾气的活,我这个骨子里的书生能坚持几天呢,到时候说不定自己主动退出了。我还是很开心很激动哒,之前刚以这具身体重生时,确实有过迷茫和困惑阶段,不晓得怎么个情况,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匪夷所思。后来慢慢适应了这里,想着既来之则安之,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一天一天的日子还得慢慢的过。前世是程序猿,所知道的知识在这里根本用不上,繁体字也不认得几个,毛笔字更是不忍直视。至于到底是哪朝哪代,说是大明朝,当朝皇帝却不姓朱,是赵姓,奇怪得很,跟咱记忆中的不大一样,不过这不管咱什么事。
福伯看黄历选了个大吉的日子开张,虽然我心里是不大相信这些的,但还是听从了,讨个好彩头心里安稳嘛。临近开张,我在一楼用抹布擦拭着桌椅,感慨万千,试图和这些物件建立感情,给客栈带点好运,顺便做一下从事服务行业的心理建设。
这时,门口响动,走进个人来。外面阳光正好,我侧头看去,那人白色的衣裳在强烈的光线中差点闪瞎了我的眼,只能眯着眼睛往外瞅。哎呀,本店的第一个客人啊,反应过来后我立马跳起来,以一种难以抑制超级兴奋甚至感恩的心情凑上前去:“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啊?吃饭了没有啊?要茶还是要酒啊?本店虽然还没开张,还是可以提前招呼您的哟!”
说话间才看清楚来人的样貌,心里更是开心了,妥妥的帅哥,约莫二十六七岁,比我还高上一个头,一身白衣裳看着料子就不错,手里拿把白扇子摇啊摇,颇有些风流潇洒的感觉,后面还跟了个小厮。关键是首次光临本店的人,看起来也有钱,我越想心里越开心,看着这人就跟酷暑吃了根冰激凌似的,脸上也笑成了一朵花。
那人晃晃悠悠地摇着扇子,也不答话,倚在门口盯着我笑,看着挺赏心悦目,我心里却一阵阵发毛,脸上的笑一抽一抽的差点绷不住。
后来才知道那人笑啥子了,他就是对面那传说中的陆老板陆修。福伯一过来就看见我俩在门口大眼对小眼,笑的开心,还以为我俩已经聊上了。福伯还奇怪我不是失忆了么,怎么记得陆老板。我心想福伯你难倒没发现当时气氛有多尴尬么,我的脸都快僵了,还以为碰上神经病了呢。
恭敬地把人请入上座,还上了茶水。不是什么好茶,那冰激凌看起来不介意的样子,坐在凳子上把粗茶喝的那叫一个优雅,莫名地和周围环境不搭又和谐着,还和福伯寒暄着,看来也知道我最近的事,包括复生、失忆什么的。
我在旁边陪坐着还是觉得别扭,和我想象的人物形象、出场方式、见面方式完全不符。那个中年大肚和蔼男呢?之前想着见面时,好好谢谢人家,表现地乖顺点加强印象分,以求激发长辈对小辈怜爱的天性,有助于保持两家长久而友好的关系,以求近几年房契安稳。计划赶不上变化,福伯也没告诉我这陆老板如此年轻啊,跟人说话时一直笑眯眯的,好像完全没有距离感。但是我多年的人生经历告诉我,这种人才可怕好么,鬼知道肚子里想的是啥。我知道这样揣度咱家的大恩人是不对的,但是奇奇怪怪的念头在脑海里盘旋,根本停不下来。
“陆某本来应该早日上门道喜的,只是回来路上耽搁了几天,回来的晚了。现在才登门,略备薄礼,不成敬意,还请小老板不要嫌弃。”说着边让小厮把拎着的盒子放在了桌上。福伯连连作揖,“陆老板宅心仁厚,数次救王家于危难之中。怀恩应当上门拜谢才对,现在您亲自过来已经是我们的不周了,这礼我们万万收不得呀!”
我确实挺惭愧,看看人家那风度,自己还乱揣测,多不厚道。我自己本来的年纪跟那陆修差不多一般大,现在在这怀恩的壳子里,便强忍着违和感,重新做好笑脸,甜甜地叫了声:“陆叔叔!”做作的我自己都浑身不自在。
陆修和福伯齐齐转过头,我心里一紧,眼观鼻鼻观心,这是咋的了,有什么不对么?说和我爹交情好,经常一起下棋喝茶,还是忘年交,我这不就顺理成章地把他归类到叔叔辈了么。我怎么知道以前的怀恩是叫“大哥哥”的啊!
那陆修果真是反应快的人,笑的阳光灿烂,说叫叔叔是其荣幸,如此一来给贤侄的礼物更是情理之中了,让我和福伯更不知道怎么拒绝,只好收下。
坐了一会儿,陆修便起身告辞,还说贤侄有什么困难都可以去找他。我也应景地陪着笑脸左一声“谢谢叔叔”,右一声“叔叔慢走”,恭送陆大老板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