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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我觉得难过是因为欺骗了这个世界上唯一真心待我的人,可是我却要抛弃她,独自远方,我不知道我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只是知道,在我选择了撕掉那张准考证的时候,苏琳的人生便再已不可回头。
我的母亲秦素就是心脏病去世的,以至于为什么姑妈对我的谎话深信不疑的原因,一路上在巴士上哭的停不下来,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姑妈得知这个消息看我的眼神,悲戚,绝望,无以言表。
天啊,苏琳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个坏孩子的呢。
我不敢回想。
从巴士上下来,夜色已经彻底将古溪笼罩,这个风韵十足的古镇即使是在晚上也不失韵味,巷子里有些黑,我轻车熟路的穿过一条又一条狭窄逼仄的巷子,地锦已经长了满墙,白天时绿油油的一片,煞是好看。
剧组好像是在茶馆取景,在经过人群身边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搜索了一下白天见到的那个姑娘的身影,可是除了在摄像机后发脾气的导演令我印象深刻外,基本都是一群满面愁色的工作人员。
“我就是苏琳。”我对着围在家门口的几个人问:“有什么事?”
陈二嫂看到我回来白了一眼道了一句“耳根子终于能清净了。”便“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为首的戴帽子的青年回过头来,一愣,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你好,我们是《长安月》剧组的工作人员,是这样的,住在苏小姐对面的澄汐小姐把钥匙弄丢了,但是拍摄的服装在屋内,因为澄夕小姐说从这能过去,所以来叨扰了,真对不起。”
我将他们带进了屋子,奶茶似是听到了我的声音,叫着从卧室里跑出来跳进我的怀里。
我指了指卧室的方向:“那里。”
三个人道了谢,有一人跳进房间将衣服去了出来很快离去。
那一天过去了很多天,期间姑妈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我拔掉了电话线,开始陷入死循环。
那一段日子实在是太无趣,没事的时候我会和奶茶一起在镇子里走走,偶尔能碰见拍摄的剧组,奶茶对人群似乎是很有兴趣,总是去捣乱,以至于在剧组里混了个脸熟,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能看见那个叫做澄夕的女孩子,剧中的主演,不只是人名字也极好听,澄汐不止一次叫我想起梦洁,以前白伦在的时候我偶尔能从它的口中听到梦洁的新消息,听说她也签约了公司开始演艺生涯。
后来在某一个清晨我又看到了住在白伦家的那个女孩,正是澄夕,她看到我的时候微微一笑,当时我正在白纸上画梅,这是我目前为止最好的一副,人都说心若静如止水,画出的便也活灵活现。
墨砚中的墨汁不小心滴在了红木桌上,我实在是懒得擦掉。
那一天的天很蓝,几乎没有白云,晨风拂起了白色窗纱沾到画笔上,落下浓重的一笔。
我有些懊恼的放下了笔,没回应澄夕的微笑。
我又翻出了那几本书,一遍一遍的不厌其烦的抚摸过那个名字,暮然的发现心中竟再无涟漪。
白伦的诺言在迟到了将近一个月后才实现。
他晒黑了一些,显得牙齿格外的洁白,张开了双臂站在门外,似是早知道我会拥抱过去。
我没让他失望。
白伦的身上透着熟悉古龙水味儿,以前我总说他骚包,现在竟然无比的贪恋。
白伦解释说跟表弟去了三亚度假,所以直到现在才来,我过去十八年的人生里白伦几乎都没有缺席,这一次他离开了几个月的时间,我们并没有陌生,有一些人就是这样的,即使你们很久不见面不联系,却总是最初那般亲密。
白伦带回了一张照片,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上女孩笑的灿烂,挽着他的手臂,紧紧的贴在一起,白伦说:“这是我的女朋友,漂亮吧。”
“漂亮!”我如实的回答,白伦对我的回答很满意,笑的露出了浅浅的酒窝,将照片从我的手中抢回去,小心翼翼的揣在口袋里。
“走,去喝茶!”
白伦不怎么喜欢喝茶,但是我喜欢,所以他每一次都迁就我,我说:“算了,今天去吃冰淇淋吧!”
白伦有些惊讶:“你不是不喜欢吃甜的吗。”
我把门锁上走在他的前面,“改了口味嘛!”
镇里起了风,天色也是阴阴的,大朵大朵的乌云在灰色的空中盘旋着,杨柳枝在风中起舞,细长的柳叶被刮下来,十三岁那一年,我曾经画过一副叶,并且获得了全国第三名的好成绩,只是那一天我的父亲因车祸去世。
那之后我再没画过叶。
我不喜欢夏天的炙热,因为浓烈的太阳光总会使我烦躁,好在今天是阴天,白伦按照他的口味点了两份香草冰淇淋,然后两个人坐在粉色格子桌布的座位上边吃边聊,没见到白伦的时候我想过很多要对他说的话,像是离别赠言之类的,但我怕他看出破绽,只是小口吃着冰淇淋,白伦说我应该去古溪外的世界出去看看,是有多么的美妙,我说,会有那么一天的。
白伦的肤色已经接近小麦色,干净利落的黑色短发,浓黑的眉毛,是个标准的北方少年,白伦现在的生活很是惬意,高考发挥的也不错,谈到这个问题时白伦问我:“对了苏琳,你考的怎么样?”
“哦。”我有些慌乱的回道:“就那样呗。”
“那样又是怎么样。”白伦说:“苏琳你志愿填的不会是南方大学吧?”
“当然不会了。”我不敢对上他的眼睛,怕他从我的眼神中看出什么来,不安的搅动着杯子里的冰淇淋:“我怎么会背叛你。”
一起考北京大学是我和白伦的约定,从林一白和梦洁去了北京之后白伦就信誓旦旦的对我说:“苏琳你放心,总有一天我会带你去的!”
那时候有这样的想法是无比坚定的,只是我觉得人的命运都是上天安排好的,我所爱的人既然注定要离我而去,又何必为了那一丝都不存在的希望,而去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只是直到三年后的现在,我才能明白这个道理,我想我已经可以让那个印在我心底的烙印彻底的抹去,毫不留情的,即使心痛。
白伦没有留在古溪,临时接了一个电话,匆匆忙忙的便走了,我坚持送他去车站,看着巴士逐渐远去的背景,我开始正式的告别。
与古溪,与白伦,与这里我所爱的,所舍不得的。
只是在所有的幻想未来之旅中,总有些是预料之外的东西,也许只是偶尔的经过,却在你波澜不惊的生命中激起不小的涟漪。
白伦离开古溪的当天下午,古溪还是下了一场大雨,雷光电闪,大雨顷刻而下,我躲在屋子里开着窗,任凭雨水打在我的脸上,落在红木桌上,前几天所画的那副梅已经被打湿了大半,奶茶在我脚边呼呼的睡觉,格外的香甜,它总是在不好的天气里睡觉,而我却格外的清醒。
我乘着伞走在街上,街上的人并不多,《长安月》剧组的人好像总是穿梭在古溪的大街小巷,只是这一次我没有看见摄像机,那神秘的男主角至今也未见到,只有澄汐一个人,站在小镇里最高的四层楼的楼顶上,迎着风和雨,任由长发凌乱的飘扬在脑后,她和我一样,总是喜欢穿着白色的裙子,看起来清新淡雅,世界上怎么会有那样一种姑娘,她的四周都好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光,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有些人的气场是与生俱来的,就好比澄汐。
我站在人群的最前方,仰着头看向那道身影,因为风向的原因雨滴吹进我的眼睛里,我只是眨了眨,然后任由它们从眼角流了下来,像泪水一样,但是老天会证明,我已经很久没有哭过。
站在我左边的是个带着眼镜的小姑娘,我看到她一脸羡慕的看着澄汐喃喃自语:“演的好真啊!”
我突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与此同时吹过一阵子的风,伞柄瞬间从我的掌心中溜走,我听到身边的人同时发出了一声尖叫,然后是纷纷往后退的脚步声,雨还淅淅沥沥的下着,一点也没有减小的迹象,那一道连身影都美妙的让人羡慕的澄汐,此刻像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从四层楼的高度上飘落下来。
没错,是飘落。我更愿意用这样的词来形容。
像是有一滴鲜血迸溅到我的脸上,还有被我刷的洁白的运动鞋上。
这一定是幻觉我想。
可耳边几乎都刺穿耳膜的尖叫声和身体触碰青砖的声音又是那么的真切。
我想起了郭德纲曾经说过的一个笑话:想知道从二楼和二十楼跳下去有什么不同吗?一个是“砰”“啊...”一个是“啊...““砰”。
我没有听到澄汐从口中发出来任何声音,她离我那样的近,流出的鲜血被雨水晕染在青砖上,有人打着电话叫救护车,有人害怕的跑开了,我跌跌撞撞的跑过去蹲在她的身旁,手足无措,她紧闭着眸子,脸色煞白,长发密切的贴在脸上,鲜血从头下一直蔓延。
血腥味直直的冲进我的鼻孔里,我一阵反胃,忍不住的干呕起来,一双大手把我推开。
“澄汐!”
在跌坐在地上的一瞬间,眼泪决堤。
我才发现,原来有些事情尽管你有多么的想忘掉,可是它们却像是刻在你心口的刺青,很难抹掉,不敢回想,不敢不坚强,甚至不敢用力的呼吸,因为会牵动的伤口,那样的滋味,比死了还难受。
偶然间在微博上看到一段话,觉得是这样的,如果是为了赚钱而去写作,文化产业是要流泪的。到目前为止最钦佩的作家是饶雪漫,没有之一。文笔不好,在努力,希望路过的你们如果为之心动,请留下你的名字,对我来说是莫大的鼓励,感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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