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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首(1) 故事其实不 ...

  •   故事其实不复杂,当时刚上大一,程羽在看了一场球赛后迷上了校篮球队的许逸风,然后在舍友的怂恿下写了封情书。
      结果,糟糕的是,情书送错了对象,最糟糕的是,基于害羞心理,情书神马的一般都是称呼为你……
      然后收情书的某人有一天在图书馆叫住了程羽。“同学,你确定你了解我吗?”
      “啊?”程羽首先是莫名其妙。
      “这不是你给我的吗?”
      然而当看到某人递上来的自己亲手写的所谓情书时,程羽羞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能不能说不是我的啊”程羽腹诽。可是明明白纸黑字写着:05,生化系,程羽。这要如何抵赖。
      这是哪跟哪啊?这帮损友说夹在人家的专业书里了,感情是夹错对象了啊!
      程羽想说不是,可是让她说送错了。她又不知如何开口,程羽急的鼻尖冒汗。
      大概是人家看她不说话,以为她害羞了。
      “去那边坐一下吧。”
      听到人家给了台阶,程羽总算松了口气,不禁抬头看了一眼,刚刚光顾着窘了。
      眼前的这个大男生大约一米八的个头,五官分明,一脸阳光,难得的是气质绝佳,谦谦君子,如芝兰玉树。程羽第一反应是,也没亏啊,这帮损友夹错书还能夹到这么个帅哥。
      待到坐定,程羽总算从状况外恢复了过来,权衡再三,还是决定坦白从宽吧。
      其实说到写情书这回事,当时也是被舍友怂恿的一场恶作剧。许逸风是谁,那可是N大的校草,写给他的情书那是像雪片一样,多如牛毛。况且,程羽一个大学新生,人家大三的学长肯定不认识程羽何许人也。于是,在赌上一顿盖浇饭后,程羽挥毫写下了人生第一封情书。
      “这么说这封‘信’不是给我的咯?”面前的男生听完程羽无力的辨述后,不置可否地说,“你倒挺诚实的嘛!”
      天知道凌霄这是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压下这股怒气和紧接而来的羞愤,他活了这二十二年还是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羞辱。况且,曾以为……
      “我,我,我不是故意的”什么不是故意的,这话说的是有多蹩脚啊,程羽气的想敲掉自己的脑袋。
      “算了,说开了就好,就当交个朋友吧。”林霄迅速平复了心情。
      看人家,多坦率,多从容,这才是气度啊,哪像你这么小家子气!程羽在心里迅速给眼前这个温和帅气的大男生点了个赞,顺便鄙视了一下自己。
      然后,释然了,开怀了……
      “哈哈哈,不好意思,师兄,算我欠你一个人情!”程羽向凌霄调皮地眨眨眼睛,两眼弯弯笑了起来,“谢谢你,我们正式认识一下,我叫程羽,生化系,大一的。”说着向凌霄友好地伸出了手。
      “哦,我叫凌霄,生化系,大三。”凌霄怔了怔,随即也伸出了手。
      “那现在怎么办?他们还等着我请吃饭呢。”凌霄指指图书馆门口,3个探头探脑的男生正看着他们两。
      这又是什么状况。程羽呆了。
      “我的舍友,他们说要我请吃饭。”凌霄看程羽一片茫然,只好耐心解释,“那个是男生宿舍‘习俗’,谁找到女朋友谁要请吃饭的。”这会凌霄真对这个‘习俗’深恶痛绝了,天知道,以前吃人家的时候是多么的愉快,果然,“肉”债还是要“肉”偿的。
      “可,我们……”程羽想否认。
      凌霄只好一股作气,无赖到底了:“你不会这么没义气吧,刚刚是谁说算欠我一个人情的。”
      可人情没说是要当场还的啊!程羽在心中呐喊,但嘴上没敢说。
      “过阵子我就要出国了,到时候说我们分手了好了。我会告诉他们不要乱说的。”
      “那吃完这顿饭是不是就两清了。”
      “可以!”
      “那好吧。”
      最后的最后还是吃了那顿据说是“认亲饭”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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