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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凯。
当我最后一次写下你的名字的时候,我已经两年没见到你了,整整七百多天。也不是说没机会,只是固执地不想见到你宠溺安陌的模样。
只是偶尔回到家也会听妈说你现在很好,和安陌都挺好的。我便也就放心了。前些日子听千玺说你们有孩子了,是个男孩子。听说你给他取名叫年笙,王年笙,王念笙。我很不争气地以为你也在想我。不然我怎么从这个名字听出想念的味道。
昨天晚上我做梦了,梦见你结婚时意气风发的样子,站在你身边的不是安陌,而是穿着白色纱裙的我,一脸幸福。
我是半夜醒来的,我发现自己哭了,在梦里亦或是在现实。有人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想我是不是还没忘记你,才会在梦里有你笑着的样子。
于是我提笔写下了这封信,写给你,还住在我回忆里的你,才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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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笔来却不知该和你说些什么。你可不要嫌我烦啊。
楼下一群孩子在学自行车。转过头时看见当年你教我学自行车的那块地方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孩在。
男孩骑得很快,女孩就在后面喊说你慢点等等我。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最近眼泪太多,我的眼睛好像又出汗了。我捂着脸不让我妈看见。只是透过指缝我看见女孩跌倒了,男孩紧张得跑前去说你怎么样?眼泪终于抑制不住,就像决堤的大坝,砸在地上。
我想起当年我跌在地上哇哇大哭的时候,你也是像那个小男孩一样跑过来问我有没有事。看我不难过了你就开始骂我怎么那么笨。
是啊,我从小就是个笨小孩,而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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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年纪越来越大的缘故,小时候的事情我倒是记起越来越多了,就像电影一样,一遍一遍清晰地放映在我脑子里。
我记得小的时候我经常会问你会陪我多久,你总是露出你的一口白牙只是笑却不说话。
这时候吴青总跳出来说,夏笙,要是你以后变丑了,我娶你。
誓言多美,所以我总缠着你要你说在我身边呆一辈子。好像有了你的承诺就可以安心了,好像那样你就不会离开我了一样。
最后一次问你,你说好,我陪着你呢。我笑得乐开了花。
只是最后我身边还是没有了你的身影,你早就消失在时间里了。后来我想誓言这种东西也只是口中说说,不能代表什么。偏偏我拿来当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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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高考前一天我问你,“我喜欢你”加一个字,最残忍的说法是什么?
你抿了抿嘴,你说,我喜欢过你。
我点了点头,转过身去,和你说了声再见。不知道你有没有听出哭得哽咽。
终于在你和安陌一起消失在我的视线的时候,发酸了鼻子。千玺说我哭得像只猫。
我甚至已经做好准备听你说“我不喜欢你”,可我受不了“我喜欢过你”从你的嘴里发出。
回到家里我和妈一个劲地说你骗我。我妈不明所以,只是看我像个傻瓜。
你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傻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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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来王阿姨给了我一本你初中时的日记,我才恍然大悟。
我喜欢夏笙。
这是你日记扉页写的五个字。
我喜欢过夏笙。
这是你日记的最后一页。
你不知道,高考毕业后的一个月,我抱着你的日记哭的不能说话。
后来,我决定和你表白。你以为我在开玩笑。我知道你从来就是个说到做到的人,所以你说的“我喜欢过你”也是真的。只是,也只是喜欢过而已了。
可是偶尔也会想,要是我早点看到你的日记,又或者,我早些和你表白。我们会不会在一起呢。
王俊凯,我还记得你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你说,下辈子我们一定在一起的。
你许我的下辈子,会不会像那句“我陪着你呢”一样,只是说说而已?但是这是我们说好的,下辈子你一定要把它实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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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好了信,却不打算寄给你。
只是写下来让自己好过些。写完之后,我就像你一样,将这些全都悉数遗忘。
嗯,我也喜欢过你。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