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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死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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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打赌,当一个人听到一个闻所未闻的惊讶消息时,他一定会不可思议地抱头嘶吼“这绝对不是真的”。每个人都有一个承受范围,或大或小。可能是小时候被欺负的多了,我的承受范围变得很大,直到大到不危及性命我就不会轻易动怒。我知道那些把痛苦藏在心里不肯分享出来的人们,因为隐藏也是一种勇气。莫大的勇气。如果你的心够深,够大,够宽敞,那你就可以在里面藏下所有的秘密。只要你有,只要你愿意。
——《伊丽莎白回忆录》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月曜日,晴天。
上了一天的课,我草草地在霍格沃茨大堂交谊厅吃了些东西,临走前往口袋里装了两块小蛋糕,就匆匆忙忙地往公共休息室赶。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急什么,以至于刚出门,就撞上了一个人。
忍住额头的生疼,我不好意思地低着头道歉:“真是对不起。”然后就跑开了。
原地,那个人好像说了什么,不过我没听清楚。我记得,在我跑开时,我看到那人有一头红色的头发,就像格兰芬多的热情狮子。
我来不及想那么多,冲胖夫人报了口令,便钻到女生寝室里,迫不及待地开始回忆五年前的事情。
当恶心的呕吐感消失的时候,我觉得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几乎要把我的胸腔挤碎,那种不适感我真想这辈子都不再尝试一次了。
“还好吧。”他还是用的那种肯定语气,令我气得想跳起来狠狠往他头上拍一巴掌。当然,如果我可以跳的够高的话。
我愤愤地瞪了他一眼,接着就开始打量四周。我们并不在伦敦宽阔的大街上,没有看到伦敦眼和红色电话亭。我们只是站在一条死巷子里。虽然今天天气还算明媚,但这条巷子里真是阴森的够可以。让我想起布达佩斯的雨天。
一想到布达佩斯,心底想要见外祖母的欲望就更加强烈。我相信,她不会死的。应该…不会死的吧。
“我还有事情要离开一会儿,你就自己在伦敦玩吧。”他拉过我的手,另一只手遮住我的眼睛。眼前一片黑暗,正当我想大骂一句的时候,他的手已经离开了我的眼睛。随之而来的是手心上沉甸甸的感觉。我一看,发现是十几张五十元面值的英镑。
可能我真的挺年幼的,根本不觉得自己手上的几张纸有多么值钱,这个陌生人有出手多么阔绰。
“我办完事去找你,然后再带你去找你的外祖母。”他留下一句话,径直朝死巷子的里头走去。
“那里面没有路……”我想叫住他,提醒他那没有路。我还没说完,双眼就瞪得如铜铃一般大,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漆黑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小巷深处。我揉揉眼睛,自己也没有做梦啊。
我几步跑上前去,用手探了探面前的东西。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没错啊,我面前的确是硬邦邦的墙壁啊。
那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魔法,可当时的我还并没想到这就是魔法。
毕竟在麻瓜世界生活得久了,越来越否认巫师的存在。
可是现在的我,却再也无法否认。
我头疼地看着手中的钞票,心里早就把那个家伙骂了千百万次。他当我是成年人哦?这么放心的就丢给我一堆钱然后就不闻不问去办事了,还说什么处理完事情再来找我。我就不信那家伙的鼻子能和狗一样灵,能那么准确知道我的位置。
不过再转念一想,他都能无声无息的消失了,都能一转眼就到伦敦了,都能在眨眼睛取人性命了,找人还不是轻而易举不在话下。
我边走边想他为什么会带我先来那个偏僻的小巷子,或许是他那身黑色斗篷太惹眼了,要回去换一件正常的出来呢…想到这,我不禁笑出声来。
我一步一步走在伦敦街道上,很快察觉到路过行人纷纷投来的诧异眼神。我一愣。低头怔怔地看着自己脏的不像样子的裙子:沾满了布达佩斯的泥土,而且那双鞋子也脏透了。我掂掂手里的钱,心想还是赶紧我买件衣服的好。
我看中了一条波西米亚长裙,可惜它是大人穿的。
也许我这么大,应该去买童装。
最终还是店老板娘霍尔夫人给我挑了一件蛮不错的白纱裙,花纹也淡淡的,穿起来舒服极了。就是我这个身材年龄的孩子穿的样式。我点点头,表示满意,然后又挑了一双还算不错的黑色皮鞋。
穿好新衣服,我付款的时候,心里疑惑不知这些钱怎么花。这是我这辈子头一次用英镑。
我只好讷讷地递给霍尔夫人六张纸币。我疑惑地盯着霍尔夫人那呆滞的表情,心里不解,“是不是不够?”
“恩,够了。”她抽出四张钞票,把剩下的两张递给我,“其实这套衣服和鞋子二百英镑就足够了。”我接过钱,倒也没说什么。眼神不经意地瞥到我刚换下了的旧衣服,思索了半天,我还是一脸认命地拿起它们小跑出了霍尔服装店。
刚离开没多久,我就找到一个偏僻的小巷,看人都没有注意,就随手把衣服一丢,一脸若无其事地迈步走了出去。
我看着手里最后还剩下的十二张钞票,觉得肚子有些饿。
想到食物,我又想起自己拿没有吃的面包和水果了。
该死的缪格拉斯。
我深吸一口气,心中翻涌着滚滚怒气。我一直是个记仇的人,怎么说呢,记仇不记恩,特不招人待见的那一类。长年生活在大孩子的欺辱下,不知不觉也成了习惯,只是每次他们夺取自己的东西,我都会咬着牙,心里恶毒地诅咒他们快快下地狱。
我买来好多面包片和糖果,随便在街头找了张长椅坐下。我没有顾忌路人投来的异样眼神,吃的尽兴。
“看来你一个人过得也很滋润。”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传来,是从背后。
我顾不上咽下嘴里的面包片,转过头去,果然看到了那张英俊的脸庞。他没有披斗篷,穿着一件有钱人穿的黑色西装。他本就比我高,现在还是站立着的,从我的角度仰视能看到他里面穿着一件灰色的针织衣,真是有钱又任性。
我赶紧把嘴里的面包片咽进肚子里,惊讶地说,“你穿的这么阔气?”
“你不也换了身衣服。”他说,眼神还瞟了瞟我的裙子。
“……”好吧,我彻底无言以对。
“对了。”我严肃起脸,“你快带我去见我的外祖母。不然…”
“不然怎样。”他说,眼神带着戏谑地盯着我。
“不然我就给你吃糖果!”我蹭的站了起来,就算站在椅子上,才发现自己只到他鼻梁的高度。好吧,要么自己太矮了,要么他太高了。被他冷冽的目光一扫,我立马没骨气地递给他一颗大糖果,“这可以了吧?”
“我对糖不感兴趣。”他双手插兜,虽然酷酷的,但在我看来我真想把手里整袋子的面包都嚼的稀巴烂然后吐他身上。但到底也只是想想而已。
“那你对什么感兴趣?”我没了办法,哀怨地问。
“你……”他略带调侃的语气带这样一股令人不自觉沉醉的魅力,然后,他的薄唇里又吐出几个让我几乎发飙的字眼,“管呢。”
“以后说话能不能不停顿?”我没好气地说。
“先不说这个。”他半眯着眼,那样子看上去真养眼,“我带你去见你的外祖母。”
“真的?!”我一惊,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他反应快扶住了我,不然这大街上人这么多的,我一头栽在地上多没面子。
我突然感觉到很多视线都往我们这边投来,等我发觉,才发现那些目光都是给我面前这个男人的。谁让他长一张这么俊美的脸。
“恩。”他轻轻哼一声,然后迈开长腿,“快点跟上。”
“诶你等等我,喂!”我着急地一手攥着面包袋子,一手拎着还没吃完的糖果,急忙追了上去。
我跟着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走了好久,拐进一条深深的小巷里,就一直荒无人烟,实在叫人害怕。我一惊,习惯性地伸手想攥住他的斗篷,当手中感觉异样时,才发觉他换了衣裳。嘁。我不高兴地撇撇嘴。走了这么久,腿都累麻了,我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拿出小孩子脾性,朝他大吵大闹:“我走不动了,我都快要累死了。”
“你想不想见你外祖母?”他略微皱眉,不满地停下脚步。
“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我不管,反正我现在累着呢,就是不想走。”我撅起嘴,头一偏,“要走你自己走吧!”
我本只是说着玩玩,没想到他一听这句话,竟头也不回地走了。
黑色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我眼前。
我心里简直又急又气,这男人好样的,把我一个“小不点儿”就扔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真是太绝了。
我站起身,开口,声音发颤,“喂?”
“喂,你在哪?”
可是没有任何人回答我。
毫不遮掩地说,那时候的我真的害怕极了,偏偏我周围又一个人都没有。
我急得快哭出来。小时候的我明明不爱哭,但每次一害怕,就会不由自主地哭出来。
也许每个小孩子都会这样。
“别哭。”一个声音突然在我背后响起。我突然觉得,那声音是那么好听,虽然语气还是那么硬邦邦的。
“呜哇,我明明就很累,你又来说我,还丢下我,现在你说不哭就不哭,凭什么我都要听你的?”我这回是真的大哭起来了,鼻涕眼泪什么的自己估计都不忍直视。
果然,他又一次皱起好看的眉,最终又无可奈何地叹口气,语气明显温柔了许多,他说,“别哭了。你个爱哭鼻子的小鬼,真拿你没办法。算了,我抱着你走。”他瞥了瞥我,又说,“像你这样子,又瘦又小,也耗费不了我多少体力。”
听他这么说,我瞬间破涕为笑。
我听见他有些嫌恶的声音,“把你的眼泪鼻涕都擦干净。”不过这些在我看来,都不重要了。
我窝在他怀里,用一只手勾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紧紧抱着自己刚才买来的面包和糖。万一什么时候他又把我扔那不管了,好歹有东西能充充饥。
“伦敦好玩么。”他低沉的嗓音带着无法言喻的魅力,好听极了,只是他一直在我面前一副冰块的样子,实在很少听到他这样柔和的语气。
“还好吧,比布达佩斯喧闹了不少。”提起布达佩斯,我微微勾起唇。
“给我讲讲布达佩斯。”瞧瞧,这高傲的语气又来了。
“布达佩斯啊,它是最安静的首都了。也是一颗永不灭的多瑙明珠。”我半眯着眼,回忆着从小长大的地方。布达佩斯虽然安静,但毕竟也是匈牙利首都,美丽自是不用说的。“布达佩斯,伊丽莎白桥左手牵着布达,右手挽着佩斯,让这两座中古小城再无罅隙,一同沉溺在多瑙河多情的怀抱里。”所以,我喜欢‘伊丽莎白’这个名字。
“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他挑挑眉。
我白他一眼,说,“还能有谁,当然是我的外祖母了。”
提起外祖母,我又是一阵紧张。
我的语气不由得变得慌乱,我问他,“我的外祖母一定平安对不对。”
他只是往前走着,并不回答。被我逼问得急了,才淡漠地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到时候到时候,我现在都急得发狂。
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孩子都是急切的心情了。
因为那种不谙世事,那种稚嫩的无知。
又好像过了好久好久,久到我在那个人的怀里都睡着了。我睡得很沉,小手攥着他的衣领,心里感到莫名的安定。
等我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大房间里。整间屋子布局以阴暗银绿色为主,那种风格令人感到一种恐惧,从心底升腾的恐惧。
我眨眨眼,发现偌大的屋子里除了我以外没有一个人。想到这里,我有些困惑。那个人去哪里了?
我小心翼翼地下床,推开门走出去,我光着脚,为了不发出声音。
我发现,这是一幢很大的宅子。整座宅子都以银绿色和黑色为装饰,这份诡异的美感令我越看越爱。我找了半天,一直没发现那个人。
然后,我听到从一间房里传出了说话的声音。
我急忙跑过去,透过门的缝隙,我看到几个模糊的身影。
“你说的事情最好都解决了。”这个声音!这个声音阴寒无比,却令我十分熟悉,这不就是那个英俊却脾气古怪的男人么,原来他在这里。
我刚想推门进去,却被一个声音止住了动作。
“请您放心吧,我的主人。”这是个女人的声音,带着一丝苍老,却令我的泪珠不受控制地掉落下来。
“外祖母!”我再也不受控制地,推门而入。
房间里包括我在内共有六个人。其中我只认识我的外祖母和那个不知道名字的男人。
“伊丽莎白。”果真是外祖母。她的表情好像充满了惊讶和不敢置信。
“别紧张,葛琳若莱德。”那个不知道名字的男人叫着我外祖母的姓氏,有些头疼地扶额,然后用略带无奈的语气解释,“是我把你的孙女接过来的。”
“可是,主人…”
“外祖母,他是什么人?你为什么叫他主人啊!”我震惊地用手指着坐在首位的那个人,另一只手捂着嘴。
“小伊丽莎白,等你长大了,我就告诉你一切。”外祖母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走近我,然后伸出手抚摸着我的头顶。这个动作是如此熟悉。
外租母低头时看到我没有穿鞋,有些严厉说,“伊丽莎白,怎么又光脚走来走去?”
我顿时觉得委屈极了,“还不是为了尽快找到你。”
“小伊丽莎白,乖,听话。真拿你没办法。你已经找到我了,可是现在你累了,要回去休息。”她的声音无奈又和蔼,就像在布达佩斯的村庄时一样。
“我才不累。”我挣脱她的抚摸,说,“他到底叫什么名字嘛。”
大家都知道,我所说的这个人,就是他们尊贵的主人。
一个黑头发的漂亮女人瞪大了眼,看着我低声吼道,“主人的名讳怎能告诉你这个小丫头片子。”
我被吓到了。“她好凶,她好凶。”我吸吸鼻子,努力不让泪水落下。我躲到外祖母身后,面带恐惧地盯着这屋子里所有的人。
除了陌生人、外祖母、那个黑头发的漂亮女人和自己,剩下的两个人一个有着一头铂金色的长发垂到肩膀,皮肤很苍白,长得也不错。另一个是女人,她有着金色的柔软卷发。我看他俩站在一起,应该和那个铂金色男人是夫妻吧,都挺有夫妻相。
毕竟在布达佩斯也有不少这样有夫妻相的夫妻,我看都看厌了。
“够了,莱斯特兰奇。”那个人的声音总带着一股威慑作用,原本咄咄逼人的女人一下子气焰降了下去,见自家主人发了威,什么也不敢说,只好乖乖站好。
“我亲自告诉你我的名字,你可要好好记住了。”他从那把舒适的靠背椅上起身,迈着步子逐渐走近我。我有些害怕地揪紧了外祖母的衣摆,心里莫名觉得压抑得喘不过气。
他走到我身边停住,蹲下身,伸出漂亮的手,轻轻地将我从外祖母身后拉了出来。
他即使蹲在我面前,还是比我高上一些。他伸出冰凉的手指替我整理脸颊两侧的碎发,那动作温柔地让我久久回不过神。
他凑近我的耳朵,邪魅的声音和嘴里的吐气引来我身体的阵阵颤栗。
“小丫头,记住我。”他说,“汤姆·马沃罗·里德尔。”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
那一刻,这个名字就像咒语,被深深刻印在我的脑海。
汤姆。明明是个俗到掉渣的名字,全天下不知有多少人叫这个名字,但为什么,他却是那么与众不同。
因为眼前的这个汤姆,和其他那些普通的汤姆不一样。
等我回神后,他已经离开我的耳边,站起身,全身上下带着王者的威严与霸气。
“伊丽莎白,我来给你解释原因吧。”这是他第一次唤我的名字,我以为他会像叫我外祖母或那个妖娆女人一样,叫他们的姓氏。可能他还不知道我姓“菲尔德”吧,我想,他肯定不知道,因为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呢。
“可是,主人,这…”外祖母颤颤地开了口,好像在害怕里德尔会说出什么秘密。
“好了,葛琳若莱德。”里德尔漆黑的眸子瞥向外祖母,那目光森寒的让人浑身都是冷汗,“你是她的外祖母,不必像自己的亲人隐瞒秘密。”
“主人,伊丽莎白还小…”
“够了。”还是两个字,却是那么恐怖,就像地狱死神下达的命令让人无法抗拒。我看着这个俊美的男人,心想他果然是死神。最恐怖的死神。最有死神气息的死神。
“是,主人。”外祖母脸色苍白,额上满是汗,嘴里说一句反抗的话。
我看着外祖母,走到她面前,笑着举起胳膊:“来,外祖母,莉兹替你擦汗。”莉兹,Liz,是伊丽莎白Elizabeth的简写,也是最亲的人对我的昵称。目前为止,只有在布达佩斯的时候,外祖母这么亲切地唤过我这个昵称。
“莉兹真是越来越乖了。”外祖母脸上露出一抹笑,伸出手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
“伊丽莎白,过来。”他站在那个铂金色头发的男人旁边,口中唤着我的名字。
“去吧,莉兹。”外祖母说。
我点点头。我走到里德尔身边的时候,他伸出一只手拽过我,另一只手作无意状摩挲着我的头发。“伊丽莎白,我来给你最简单明了的解释。”突然,他凑到我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低语,声音略有些不满,“以后要穿鞋子,懂不懂?”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只好愣愣地点点头。
见我点头,里德尔深不见底的目光瞥了眼铂金色头发的男人,里德尔说,“他是卢修斯·马尔福。”然后,马尔福像是接到了什么指令,伸出一只手臂,把衣袖撩到胳膊肘。我顿时倒抽一口气。
在卢修斯·马尔福的胳膊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像某种标记,最显眼的是一个硕大无比的骷髅,由无数碧绿色的星星般的东西组成,一条大蟒蛇从骷髅的嘴巴里冒出来,像是一根舌头。
那个标记是黑色的,就像天上的星座一样神秘。
“这是?”我咂舌。
“黑魔标记。”他揉乱了我的发,语气一改以前,温和地说,“不过你这么小,不需要知道那么多,只知道,拥有这个标记的人,都是我忠实的手下。”
“那外祖母?”我一愣。刚才外祖母已经管里德尔叫“主人”了。
他微微一笑,并不语。
我惊疑不定地看着外祖母,外祖母无可奈何,只好走到我面前,伸出自己的手臂,撩起袖子,赫然出现了一个跟马尔福身上一模一样的标记。
我问,“外祖母,那个标记不会伤害你吧?”
“不会。”外祖母平静地摇摇头,“那是个鉴别标志,只要主人需要我们,召唤我们,我们会通过这个标记赶来。同时,也能感受到主人的魔力波动。”
“魔力?”我又一次愣住。虽然听自己的外祖母一口一个“主人”叫的很熟练,但心里就是别扭,说不出的别扭。
“现在不说这个了,莉兹。”外祖母露出我熟悉的一个微笑,“等你长到十一岁,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为什么是十一岁呢,为什么不是十二岁,十三岁呢?
我真的很想问出来,但是怕外祖母生气,就咬着唇没有出声。
“还有,伊丽莎白。”里德尔那磁性的声音又响起,但他说出来的话就像一个噩梦,让我永生永世无法醒来的噩梦。
“布达佩斯那个无名小村庄里的居民,是葛琳若莱德杀的。”
“你的外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