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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往事入梦来 ...

  •   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好像整晚都在做梦,梦的还都是我小时候的事。
      想起我小时候的光辉历史,注定这梦肯定是一把辛酸泪。其实这有点奇怪,因为我小时候太倒霉,上楼梯时居然会被鞋带绊倒,我从二楼滚到了一楼。脑门磕在台阶上,破了个口子,顿时满脸鲜血淋漓,染红了我那天穿的一条白裙子。被送到医院后,医生在我的脑门上缝了两针,其实用不着缝针,我脑门上的伤口还好的快些。要是这样的话,现在我脑门上也许就不会留下那个难看的疤痕,整个夏天我也就不用顶着厚重的风吹过也纹丝不动的刘海而被热个半死。我想我还可能摔坏了脑子,在摔伤之后我的记性不太好,连白天发生在眼前的事,我都要仔细回想一番,才能记个大概。因此托健忘的福,这些年我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
      如今我却能梦起那么久远的事,想想肯定是肖齐和我分手的缘故,因为我梦见有关他的事。
      我梦见很小的时候,我家附近有一户人家院子里有棵茂盛的桃树,记得刚开始发现这棵桃树时,可把我乐坏了。那时候人小心思也不大,除了电视上的热播的动画片,什么哆啦A梦啦,黑猫警长啦,葫芦娃啦……让我每天心心念念的还有那家的桃子树上能够结出汁厚皮薄的大桃子。
      所以每天傍晚放学,和小伙伴们在巷子口告别,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我都会转身向马路对面的另一条巷子走去。巷口晦暗不明的的街灯下,年幼的少女一蹦一跳地走进寂静的的深巷,夕阳拉长她的身影,揉进逐渐暗淡的夜色里……呃,扯远了,其实我就想趁着天黑,路上人又少,去看看那家的桃子熟了没。
      说起来能邂逅这棵美丽的桃子树,还要多亏我家的阿福。阿福原本是只流浪猫,某天下着暴雨,窜进我家院子,被善良的胡女士在大门边的鞋架旁发现。看着阿福瘦骨嶙峋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胡女士动了恻隐之心,就好心收养了阿福。在这里要说一下,我们家原先就三口人,除了我,桑老头和胡女士之外,就没别的活物,而那些蛇虫鼠蚁不是家养的,当然排除在外。阿福来到我们家后,我们家就成功荣升为四口之家了。
      我那时已经上初一,老师说升了初中就不再是小孩子了。我个子虽然没怎么变,但可以自己穿衣吃饭刷牙洗脸。那时候桑老头还很年轻,工作忙的要死,常年在外头出差。于是胡女士就不用整天伺候家里的两尊大佛,彻底赋闲在家。这下阿福成了我们家的新成员,胡女士满腔慈母之情又开始泛滥了。不仅腾出阳台一隅给阿福搭了个温馨小窝,还有它专属的粉色饭盆,盆子里每天都有胡女士去菜市场买菜时精心挑选的活蹦乱跳的鱼虾。每天傍晚夕阳最盛时,胡女士还会和阿福两个人,哦不,一人一猫,听听音乐看看夕阳,日子过得别提多潇洒了。胡女士这样精心伺候阿福,待遇好的都快赶上桑老头和我。半个多月下来,阿福想不发福也难。说起来阿福在我家待了这么长时间,我居然都没看见它,次次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呃其猫,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我实在太忙了。
      上了初中,要学的实在特么的太多了,以前上小学撑死了就语数英三门,现在一下子升级成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九门,所以我每天都在知识的海洋里玩命地挣扎。我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脑袋里装满了之乎者也、ABCD、氢氮锂铍硼的,纵使我知道家里多了只猫,被数学虐的半死哪有什么心情逗它玩。但是我不找它不代表它不会找我。
      就在那个几小时之后发现那棵桃树的周末上午,我睡眼惺忪的从房里出来倒水喝,正巧撞上从厨房出来的阿福,算起来这是我和它的第二次正式会晤。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眼前这只体型硕大的加菲猫是我家阿福?乖乖,半个多月没见,你怎么可以长成这副鬼样子?我不死心想找胡女士对质一下,眼前这只圆滚滚肥猫可是我家阿福。我在屋子里一通找,也没看见胡女士的身影。来到客厅,我拨通胡女士的电话,她那边嘈杂得很,我仔细才听明白她说了什么。她告诉我,她在苗苗家打麻将,中午就不回来了,让我自己解决午饭问题,哦,顺便也解决一下阿福的。
      我对胡女士这种行为很是生气,但是我不敢冲到苗苗家,苗苗是我的同学,她妈妈是开麻将馆的,十几张麻将桌就摆在家里,所以她家每天人来人往的很热闹。我不会打麻将但我知道,有人赢肯定也有人输,不管哪种,他们都喜欢用麻将把桌子拍的很响,那个声音听起来吓人,所以轻易我不敢到苗苗家去。倒是苗苗妈碰上考试周就会让苗苗来我家复习。
      胡女士出去打麻将,我上个星期也刚刚考完试,苗苗妈就没有让苗苗再来我家复习,家里就剩我一个,而且又没人管着我写作业,所以这注定是一个无聊至极的周末。
      我也没想通我会无聊到窝在阳台的沙发里一边晒太阳,一边揪着头发用剪刀剪掉营养不良而分叉的发稍。阿福也拖着肥胖的身躯东倒西歪的回到它的小窝,虽然到现在我对它的身份还有一点怀疑。。我看到阿福这只肥猫窝成一团,浑身除了黄毛就是肥肉,肥肉堆在脸上,形成一道道褶子,把五官都挤在了一起,两只猫眼向上眯着,看起来像无时无刻都在笑。四五月的太阳暖暖的晒起来还是很舒服,阿福还很享受的喵了一声,四条小短腿向外撑,浑身的肉没了支持,滩作一团,很像外公家看见的毛绒绒的毛毯。
      阿福的猫脑袋正对着我,我想我一定是闲的蛋疼才会把它嘴上的几根胡子剪的一干二净。阿福虽然很懒,家里也用不着它抓老鼠,但是我发神经剪掉对所有猫而言都至关重要的胡须,所以它龇着牙齿对我发威时,我还是能够理解的。
      但我想胡女士还是太宠阿福了,就算你打不过我也不应该离家出走啊!我看着院门口,前一秒阿福还奋力把自己从门缝里硬生生挤了出去,那一坨肉很快消失在门后的画面就深深印进我的脑海里,我很快想到猫不像狗能和人类很快培养出感情,养不熟的话很有可能一去不复返。况且近来阿福的家庭地位隐隐有赶超桑老头和我的趋势。我想它要是不见,以后的日子胡女士也不会让我好过。想到这里,我连午饭问题都没解决就跑出去找阿福了。
      我一口气在巷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跑遍了阿福可能去的地方,家附近的菜市场,公园里的养鱼池,还有巷口那家生意很好的兰州拉面馆,都没有看见阿福的踪影,倒是看见了苗苗,她背着小提琴盒从巷子口的公车下来,正好和我撞见,她很高兴的和我打招呼。
      虽然我从来没见过苗苗爸,但是苗苗妈对苗苗很好,苗苗从小就学琴和画画,所以每年六一儿童节她都会代表班级上台表演,学校里面老师同学都喜欢她。苗苗还有很多漂亮的公主裙,穿在她身上就像童话里的公主降临。不像我从小到大都平平无奇,连裙子都是最简单的白色连衣裙。
      苗苗笑着说:“桑宁,你去哪里了,怎么满头大汗的啊?”
      跑了好一会儿,我有些气喘,“苗苗,我找……找……”
      苗苗笑,“我知道你找什么,胡阿姨清早就到我家打麻将去了,你不用找了!”
      过会儿,总算稳住声音,我说:“不是,我找阿福,我家猫跑了!”
      苗苗显然也没有想到,“啊?”
      我说:“是啊!都不知道跑哪去了,快急死了!”
      胡女士经常抱着阿福去苗苗家打麻将,手气正好时,胡女士显然就忘记来时还带了只猫。阿福离了怀抱,就在麻将桌底下四处乱窜,面临着被踩死的命运,不过幸运的是它碰到了美丽温柔又大方的苗苗菇凉。为了苗苗妈能有稳定的客源,苗苗就担当起了阿福的临时监护人,时不时就喂些吃的给它。我想阿福能长到今天这么圆润,里面应该还有苗苗的一份功劳。日子久了,胡女士在麻将桌上风生水起,同样无聊的苗苗也对阿福照顾出感情来。
      所以阿福跑了,她也很着急,“桑宁,你别急,我回家看看,阿福没准跑我家去了!”
      多个帮手就多份希望,我说:“恩恩,对啊!我妈不就在你家么,阿福很有可能找我妈去了!”
      苗苗:“这好办,我这就回家看看,你带手机了么?”
      我一直都有出门带手机的习惯,“带了。”
      苗苗:“那我回到家要是找到阿福,就给你打电话啊!”
      我说:“恩恩,找到就打我电话。”
      我站在巷口看着苗苗走进了巷子里才回过头,那家兰州拉面馆到了中午,生意火爆,牛肉汤的诱人香味就在我的鼻子尖飘来飘去。我摸摸早已饿扁的肚子,手里捏着唯一一张十块钱,想到阿福和我一样也饿着肚子,现在还不知道孤零零躲在哪个角落。我终究是抵住了诱惑,咽咽口水,把钱塞回裤兜里。
      我站在马路上思索阿福跑去了哪里,它这回不是出去散心,而是带着脾气的离家出走了!所以我认为阿福应该跑到别人很难发现的地方,然后躲起来了。后来我发现原来是我想多了。(胡女士:你以为阿福像你一样啊!每次心情不好就玩失踪!(~ ̄▽ ̄)~)
      我花了一分钟,做出了决定,到马路对面的巷子里去找阿福。说实话要不是找阿福我从没来过这里,不过好在方向感还行,转了快一圈我还没有看见阿福的身影,正要放弃往回走时,我看见了一户人家的院子里长了棵茂盛的桃子树,上面挂了数不清的青色小桃子,光是看着我就很想吃。我还惦记着失踪的阿福,就没有多停留,在心里记下这家的大概位置,准备明天再来看看。
      又转了半天,我才走出巷子,就看到胡女士在马路对面左右张望,我想肯定是苗苗到家和她说的。我急忙穿过马路走到她跟前。心想:惨了!阿福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找到,胡女士肯定会削死我!
      胡女士看见我就说:“宁宁,你怎么跑到马路对面去了?快和我回家吃饭!”
      我的心里有些发虚,还是不要命地说:“尊敬的母亲大人,阿福离家出走,孩儿四处寻找,始终没有下落,请母亲大人责罚!”古人云,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
      万万没想到,胡女士会这么说:“我出来找你回家吃饭的时候,阿福还好好的在家里,哪儿也没去啊。快和我回家吃饭,等会我还要去苗苗家打麻将,今天手气好的不得了,可不能浪费了。”
      什么!阿福回家了!特么的我还傻乎乎转悠半天!
      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遍,“阿福……它……它在家里?”
      胡女士“恩”了一声,又说:“我打了好几遍你手机怎么不通啊?”
      “啊?我怎么没听见?”
      我还有些茫然,掏出手机一看,上面有好几个电话,除了胡女士还有苗苗打来的,手机调了静音之后,我都没有听见。
      我说:“我调的静音,没听见。妈你不是在苗苗家打麻将么?不是说中午不回来了,怎么又回家做饭去了?是不是担心你的宝贝女儿在家吃不好啊?”
      听见胡女士的回答,我感觉自己的心啪嗒碎了一地。
      胡女士说:“我还不是怕你喂不好阿福嘛,它最近口味可挑了,餐餐只吃剁碎的新鲜鱼虾,我加进的猫粮多一点都不行……”
      我:“……”
      敢情胡女士就是顺带烧一下我的饭,这下不得了,阿福在我家的地位看样子已经成功超越了我!
      我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然后就跟胡女士回家吃饭了,不是我没有骨气,只是它不能当饭吃,谁让我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呢。
      回去的路上我给苗苗回拨了电话,她有些着急问我阿福找到没,怎么打我电话不通,我都一一和她说明原因。她还告诉我胡女士回家去了,问我知道嘛。我告诉她胡女士现在就在我身边,我们正要回家吃饭。然后我就挂断了电话。
      那天以后,每次傍晚放学,我都要穿过马路,深入巷子,在那家院子外停驻,然后抬头看那家院子里“红杏出墙”的几根桃枝上挂着的桃子,今天长大了多少。不是“为了一棵大树,而放弃整座森林”的道理,实在是我个子小,胆子也不大,不敢翻墙头,所以我只能觊觎这么几根桃枝上的桃子。
      盼星星盼月亮,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每天都来看看这些可爱的桃子,和她们进行亲切的心灵对话。久而久之,这里的街坊邻居都和我混个脸熟。那个傍晚出来遛狗的李奶奶还笑着问过我,这是哪家的孩子,看着怎么这么面生。我不敢实话实说,怕我苦心经营的偷桃大计毁于一旦。只好含含糊糊的糊弄过去,只说我是来这里借读的学生,目前住在亲戚家。
      苦思冥想之后,我觉得我不能再等下去了,胡女士已经不止一次在饭桌上问我,怎么最近放学次次比以前晚,我都说是学校晚读又推迟了十分钟。每次都这么说,我怕以胡女士三十多年的功力,迟早会被她发现端倪,到时候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所以趁胡女士还没有发现这一切,我很快作出决定,提前对那些桃子“下手”。这天放学后,像往常一样,在巷子口下了公车,和小伙伴告别,看着他们的身影走远,我又很快钻进马路对面的巷子里。
      这一次我在那家院子外侦查了很久,院里静悄悄的,好像没有人。我的心里惴惴不安,哎呦妈呀,毕竟是第一次做贼,有点心虚,很正常的嘛。
      这家人还没有回来,周围也没什么人经过,简直是天时地利人和。我在心里窃喜,我鼓起勇气,壮着胆子,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伸出手去够桃子。左一下右一下的捞桃子,最后干脆蹦起来了。我想要么是我太矮了,要么就是我低估了这桃枝的高度,我居然怎么蹦都还够不着一片叶子,我只能看着桃子在向我招手,却吃不到嘴里。对于一枚吃货而言,这显然是一种挑战。我心下正想着到哪找块石头来垫脚,这时一只手就从我头顶掠过,轻而易举地就把我眼馋很久的桃子摘了下来,然后递到我的眼前。
      我只是愣了下,然后我沿着捏着青桃的手往上瞧,看到一个少年,眉目带着笑意,眼睛里仿佛缀满碎金,熠熠生光,高挺的鼻梁,嘴角扬起灿烂的笑容,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着他,我的心底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文艺一点来说就是我的心像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我想这就是心动的感觉。
      我不用说大家也应该猜到,这是我第一次遇见肖齐,他背着书包,站在一片火红夕阳下,笑着说,“等桃子成熟了,再来我家吧,我给你摘,青桃吃多了不好。”
      我被那夺目的笑容晃得心神不宁,从此心里一笔一画全是他的样子,像泼墨山水,浸透了我白纸一样的少女心事。青涩的懵懂悄悄在心底发了芽……
      不能怪我,那时候何慕衍还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犄角旮旯里蹲着呢,我怎么会知道日后我会那么喜欢他胜过我的生命。
      还是说说现在吧,我分析之所以我会对肖齐一见钟情,主要是从小学到初中,周围的男生不是留着青鼻涕的好哭鬼,就是整个飞机头的非主流,要么就是一声不吭的书呆子,实在连做朋友的欲-望都没有。好容易上了初中,有天班上新转来了一个实习语文老师,还是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大男孩。会穿白色的衬衫,会在黑板上写很漂亮的粉笔字,会说很好听的普通话,还会很清浅的对我们微笑。
      所以理所当然我会对他有好感了,不单单是我,全校的女同学包括部分女老师都这样。本以为我会一直这么花痴到初中毕业,没想到天不遂人愿,我去办公室向数学老师请教令我头疼的数学问题,他也在办公桌上认真批改作业,本以为就这么相安无事,可我听到了什么?我居然听到一道放屁的声音从他那里传来!他怎么可以放屁呢!不对!我怎么就听到了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所有美好的样子,在我心里全都碎成了一片片。
      所以贯穿我整个少女岁月,就是一张白纸,而我看见站在夕阳里穿着蓝白校服的肖齐,就是那一笔浓墨重彩。强烈的视觉冲击,没有丝毫情感情经历的我自然就被惊艳到。后来我逐渐明白那种浅薄的喜欢最禁不起时间的推敲。
      然而小说里的爱情故事都是作者写出来骗读者的,哪有那么多“茫茫人海里,你我相遇,我喜欢上你,刚好你也喜欢我。”这样的桥段。
      初一那年我遇见肖齐,此后每一年,我都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的脚步,幻想着能够走进他的心里。我上初一,他上高三,等我到了高中,他已经在读大学了,当我终于在大学里的时候,他已经毕业多年。
      苗苗一直知道我暗恋肖齐,她问过我,她说:“你和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到底凭什么你暗恋他这么多年?”我说:“虽然这些年我们不能经常在学校里见面,但是我们私下关系还是不错。你说我和他没有交集,但是我知道他所热爱的一切,知道他心地善良,是个很好的人,而且他的成绩从来都是名列前茅,所以我削尖脑袋也要考进他那所大学。当我进了大学,走过他曾经走过的操场,苗苗你不知道当时我心里的激动……”
      苗苗很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她说:“可我知道肖齐一直拿你当妹妹看。”我说:“他的世界里没有我,但我的世界里有他,这就够了。”
      苗苗:“你疯了。”
      我没有回答她。
      我很喜欢一句话: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长久的岁月里我曾这么喜欢着一个人,虽然他一直当我是妹妹,虽然他无视我送他的生日礼物,礼盒里躺着我为他折的999只千纸鹤,那时我上初三,熬了好几个通宵才折够数。不是没有委屈,只是喜欢便喜欢了。我想肯定是老天爷听到我的心声而成全我……
      终于,我听到肖齐说,“桑宁,我们在一起吧!”
      我满心欢喜地答应,以为能和肖齐一生一世。
      可我们的爱情还没好好开始,却又被他亲手终结。
      往事入梦,回忆有几分惆怅。我翻了个身,眼泪无声滑落鬓角。
      …………
      【2015/02/25】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往事入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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