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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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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笺
她是为着结婚回来的,带着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男子。
从法国到中国,万里跋涉,数十小时的长途飞行数十小时的时差,像只展翅的大雁飞回到属于自己的国度。
擦拭着湿淋淋的长发从浴室走进房间,杜夜色环顾四周。这里是香港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房间宽敞而贵气。她的未婚夫莫里斯是那种E时代的好男人,体贴而温存,虽然他对香港也不熟悉但仍然为她尽力安排好一切,最重要的是他给她足够的个人空间,从来不会勉强她做不想做的事,也不会强横地命令她接受。比如说这次,他就没有勉强她和他一起住在自己的外祖母家里。
下飞机时莫里斯有些感慨:“上次我来看望祖母时,香港用的还是启德机场,才几年工夫就换成了现在的赤蜡角……这么大的工程,还填了海。”
“是外祖母。”夜色一百零一次地纠正他。
莫里斯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中国人的族谱真是麻烦。”浑然忘记自己身体里也存在着一半的中国血统。
夜色也笑了,这就是莫里斯的另一个优点了,拥有着像孩子般单纯的心灵,不管什么天大的事都看得很简单。莫里斯向她求婚那天有极好的阳光,当时她穿着旧旧的大毛衣光脚缩在一张大藤椅上啃苹果。也许那天莫里斯有些不安地来回走动已经让她看出了什么,但她始终保持着一贯的沉着娴静,一声也不吭。直到他在她面前跪下,掏出一枚闪烁璀璨的戒指。
“Soph,请嫁给我,让我给你幸福。”他的脸有些绯红,唤着夜色的法文名字。
夜色放下手中物件,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他,嘴角微微含笑:“你确定?”
“这辈子没有任何一件事让我如此确定。”他也笑起来,露出雪白灿烂的牙齿,但还是显得有些紧张。
夜色低下头考虑十秒钟:“可是我脾气恶劣,如果另一半作出让我发怒的事情,没准会被我用花瓶敲破头。”
莫里斯不在意地耸耸肩,这是他惯有的动作;“相信我,Soph亲爱的,如果令你不快,我将很愿意自己的头被砸破,不过我会亲自动手。”
夜色叹口气,他不信呢,不信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但她还是把自己纤细的手伸到他面前:“为什么不呢?莫里斯,我愿意嫁给你。”
没有惊心动魄地喋血追求,也没有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的海誓山盟,他在求婚前送过她七束百合、唱过一次情歌,仅此而已,那枚戒指就这样轻松地套进了她雪白的手指上。夜色简简单单地把自己交给眼前这个真诚英俊的混血男孩。
其实世界上什么事是不简单的呢?运送过几千万人次到世界各地的启德机场因为不能适应需求所以被终止了使命,沧海桑田不过如此,其他事物也是这样吧。她的心中何尝不是有着这样一个老的启德机场在等待关闭而开启另一个新的篇章呢?
夜色打开电视在桌前坐下,马上有一大堆难懂的粤语蹦出来,她不感兴趣地换了几个频道,把电视关上。视线落在大大的原木桌上,像其他酒店一样桌上放着一本酒店指南和一叠信笺。她随手翻了翻那叠信笺,心跳突然微微加速,那是一叠很华丽的信笺,纸质精美非常配合这间酒店的气派,抬头上公式化的印着某某酒店的字样,让她失神的是信笺右下方的四个小小铅字--‘白色纸业’,字的后面还有一个极小的玫瑰logo。
“白色纸业……”她用指腹轻轻触摸着那朵小小凸起的玫瑰,喃喃念了两遍,然后拿起信笺旁的圆珠笔想要在纸上写点什么,但是又迟疑了,如今电脑太过发达,她已经太久没有用过纸笔,而且中文字写起来似乎也有些力不从心。不过想了想,她终于还是提笔写到: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写完后她把纸举起来看了看,像是验证一张难以辨别真伪的钞票,有些不满意地皱皱眉,字真丑!她的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丑了?这还是她以前最喜欢写的一首古诗呢。可是世上有什么又是永恒不变的呢?几千万年的时间足以让高山变成平原,黄河近几年老是断流,夏天打冰雹,冬天雷声轰轰只是自然现象,这些都不再让人感到可怕,更何况只是字只是爱情。
这么一想她释然了,只是心里似乎还有些什么沉甸甸的放不下,她觉得有些难受,于是拒绝再想什么,把自己抛进柔软舒适的大床里,也不管头发还没有干透。
“我已经很累了,太累了。”她告诉自己:“长途飞行和时差能让我今晚能睡个好觉!”但是事与愿违,这晚她做了无数个梦,在梦中她再次温习到了想要忘怀的过去。
杜夜色是典型的天才少女。
别人七岁入学,她五岁就读小学一年级。刚开始学校因为年纪不够不肯收,结果她在父亲的指挥下滴溜溜背了十几首唐诗又清楚地算了几个鸡兔同笼的算术题,倒把测试的老师吓了一跳,就这么轻轻松松地入了学。到了四年级时又跳了一级,于是其他人见到她就翘大拇指:多聪明的孩子!
她比同班同学要小两岁多,个子也要矮上一个头,所以只能永远地坐第一排。不过说也奇怪,她从小好玩,又参加芭蕾班又去学钢琴,别的孩子天天啃书本、做习题,却就是比不过她。开家长会时老师永远把她当楷模,其他家长纷纷为自己的孩子找理由:“怎么能跟人家比呢?杜夜色的父母可都是大学教授,她会读书那是遗传!”回去后又对自家孩子耳提面命:“你也出息点,学学人家杜夜色!”
最可气是杜夜色还长得玉雪可爱,仪态大方,见到熟人三米以外就开始打招呼问好。这样的学生哪个老师不喜欢,再加上年纪小同学都让她几分,所以哪怕是性情娇纵一点也足以让人原谅——这样的孩子似乎天生就是给人来娇惯的。
五年级时班上转来一个男生,小小年级却已经有张英俊的酷脸。本来按照他的高度是要坐最后一排的,但是据说他在原来的学校里是个爱打架的坏孩子,这让老师有点提心吊胆,不敢把他放得太远,安插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监视着。夜色于是有了个沉默英俊的小同桌,那个男孩叫石幕白。
那时的夜色还很小很单纯,不太能够明白坏孩子的定义,刚好囫囵吞枣看完了本《萍踪侠影》,看到其他同学都对石幕白闪闪躲躲,不禁很有点像女侠般为他打抱不平。上图画课时见他只有一支屁股后面带橡皮擦的铅笔涂涂抹抹,雪白画纸上马上变得糊涂不清,于是大方地拿了自己的香橡皮擦和二十四色水彩笔与他分享。出人意料地是石幕白狠狠瞪她一眼,随手一挥便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好意大力掼到地下。夜色哪里受过这种委屈,眼泪水一下冲到眼睛里差点就要掉下来,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哭。
老师目光如炬,马上护住自己的爱徒:“杜夜色,被其他同学欺负要记得告诉老师!”
夜色抿嘴倔强摇头:“没有!”心里却觉得丢脸至极,恨恨发誓一辈子都不要理这个人。
那天放了学,石幕白一直跟着她走,夜色咬牙切齿转身:“你干吗一直跟着我?”
“我住这里。”他回答。他说的地方与她家只隔两条巷子,两条巷子已经搁出天与地,夜色住的地方是市里出名的知识分子优秀小区,他家是破旧平房。
原来不是为了要跟着她……小小女孩羞恼得再次无地自容。
“哎,你的书包重不重?”他忽然问。
夜色偏头看他,不解。他走过来,从她肩头摘下双肩包轻轻松松甩到自己背上,再次迈开步伐。微沉的阴暗天色下,看着石慕白有些孤寂的落寞背影,夜色小小的心灵受到巨大震撼,连忙快步跟上。
从此以后夜色成为孤僻的石幕白的唯一朋友。
每到周末,夜色参加舞蹈班或去上钢琴课,石幕白总是一声不响地拿起她的书包帮她送回家,有时夜色的父母会请他进来喝一杯水,他看看那清爽宽阔的客厅礼貌地摇头拒绝。夜色开始在做眼保健操时睁只闭只眼的偷偷瞄他,做课间操时也会下意识地搜寻他的身影。不过到底年纪太小,也不明白那种隐约地暧昧情绪是什么,只知道看到了他心中便会有一朵花儿盛开。
他们进了同一间初中和高中。到高三时,功课变得异常紧张,夜色对石幕白说:“我是肯定要读大学的,你也一定要考上!”
石幕白转身沉默半晌,点了点头。
直到很久以后夜色才知道自己当时有多么为难石幕白。石幕白的家庭是夜色不曾理解的那一类世界,他父亲因为工伤早早过世,当工人的母亲靠着抚恤金和微薄工资把他抚养长大。小小年纪的他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有新衣、电动玩具和彩色画笔,却让他有着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傲骨和野心。如果没有夜色的半恳求半命令,他应该是要早早走进社会负担起母亲与自己的生计,可他终于还是选择进了大学。他进大学,多半是为了她!夜色始终不太清楚石幕白的四年大学生涯是怎样辛苦而狼狈地捱过来的,他也不太想让夜色了解,唯一明明白白的事情是在大二那年的一个夜晚他们在江边微凉的风中热烈拥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两个少年,一切都是如此顺理成章,天经地义。
夜色的母亲知道后,起先有些不乐意,整日皱眉嘀咕。夜色的教授父亲倒是看得开:“一切随她吧,儿孙自有儿孙福,再说我看那姓石的小子以后会有出息!”母亲还想说什么,但是一想到石幕白不辞辛苦地为自己的独生女儿十年如一日的送书包回家,也就不再言语了。
“是个不错的孩子,就是家世差了点。”虽然她偶尔还会这么说。
年轻人的爱情像是春日里得到雨水滋润盛开的花朵,茂密成长,或许在许多年前这爱情就已经开始萌芽,不过因为蛰伏的时间长所以更显浓烈。
大学毕业后所有人为出路而忙碌。石幕白却一早已有了自己的想法:“夜色,我们得有自己的事业,给别人打工一世难出头!”那时候刚迈出大学校门就能看得这么远的人并不多,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夜色也有些退缩,但看到石幕白意气风发的面容就什么都不怕了。虽然家里早已为她安排好一切,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随着石慕白去了南边一个沿海城市,事实证明石幕白是有远见的,三年后他看准市场做纸业发家,从此平步青云,富贵缠身。夜色有了个英俊多金的未婚夫,一下成为众多女子羡慕的对象。
这是后话,之前当然自有不足为外人所道的艰辛。
刚开始时局面打不开,两人穷到差点断炊,夜色悄悄找了份文员工作帮补家用。后来终于接到第一份业务,没有人手,也舍不得雇车,两人辛辛苦苦把大叠打印纸送到人家的办公楼。门口警卫看多了人来人往早就练就狗眼看人低的火眼睛精,见到他们两个先是不动声色地盘查半天然后手一挥让他们从侧楼上去。起先以为是电梯坏了,一起把几十斤重的纸抬上七楼后差点虚脱,后来公司里的人一脸惊讶地问道:“怎么不搭电梯呢?”才知道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夜色也不怯场,伸手抹抹额上的汗说:“您也看到了我们这么有诚意,以后贵公司的业务就请全交给我们吧!”
那人看着眼前这个声音清脆的秀丽女孩,心中竟然一怔,真的就这么同意签了约。
走出那幢大楼,石幕白却不雀跃,满脸沉郁,终于开口:“夜色,以后你就不要这么辛苦了,生意上的事有我。”
夜色讪讪地有些难堪,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但是看到他似乎不开心,也就同意下来。再过一段时间,石幕白又说:“夜色,干脆你把工作也辞了吧,我养得起你。”带点玩笑口吻,却又不容拒绝,她虽然有些舍不得,但终于还是屈服了,石幕白在她的世界里永不会出错,强势得让她必须服从。一让再让,一错再错,夜色所有的天地逐渐缩到四面墙的公寓里。
接着石幕白研究了一整年的金融时世,踏入股市,凭着天生的精明和初生牛犊的气势,不久便累积大量原始资本,再后来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工厂,厂名是“白色”--取他的“白”和她的“色”。他……越发的忙了,夜色却越见清闲,两人的话题逐渐不能沟通。
夜色的爱好变成做菜,每天的工作是等待,每每做出一道新的好菜都迫不及待地想与他分享。可是一通电话却能让她的热情迅速冷却,他不在家吃晚饭的时候夜色就吃方便面,有一次特地把方便面袋子留起来,到月底统计竟然有二十六个。而就算他在家时,竟也安安静静的,夜色想要找点话题也不知该从哪里开口。有时候特意换上新装,想让他眼前一亮,却发现他已在床上沉沉睡去。
再迟钝的人也能察觉到出了问题,何况她是个如此聪明的人,可是又找不到他一点错处。他待她还是像多年前那般纵容宠爱,每日为工作累得像条狗,身上没有香水味,衣领上没有口红印子,但是夜色就是能隐隐感到事情已经有了变化。他走得那么快,让她不得不努力追赶,他却越行越远,不但追不上,而且好像还追进了一条岔道。夜色的手掌不再有纤维绳勒过的痕迹,娇嫩的手指也不再被锋利的纸张划伤,因为不经风雨,她的皮肤就像婴儿一样细致。可是对镜自览,她却觉得自己日渐丑陋,不是容貌而是心灵。他会觉得她开始变得愚笨,无趣,不敏捷么?疑惧像条毒蛇盘旋至心中,她心惊胆寒,面对着一室清冷,她常有大声尖叫的欲望。
夜色偶尔会去参加同学聚会,临到下午就频频看表,生怕与石幕白错过。一次她离开后发觉忘带手袋又匆匆折回刚好听到同学正在议论。
“杜夜色为何会变成这样?已经完全没有从前灵气,每一句话之前都要加上‘幕白说幕白说’,好像不这样便无法正常讲话。”
同学中有人笑起来:“这话太刻薄,这不正是女人所羡慕的么,夫婿鲜衣怒马,年少多金,自己被宠得如同迟钝儿。”
“可是也同时失去自我,这种日子更适合被包养的明星。石幕白为什么要这样刻意禁锢着夜色?”
“你想被人禁锢也不成,因为你的长相太不似明星,呵呵。”
夜色的心轰轰烈烈地跳着,连手袋也不要转身就走,她从此不再参加同学会。
她想:我会疯掉,总有一天,我一定会疯掉。
石幕白知道事情始末勃然大怒,“他们嫉妒你呢,你以后不要再同这些人来往!”
夜色习惯性点头:“我也这么觉得。”话说出口后,肃然一惊,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在石幕白面前只会说“是是是,我也这么认为,我也这么觉得了?”
石幕白却很满意,摸了摸夜色的头发:“今天我不回家吃饭,你不必替我准备。”
夜色木然地望着他,点头。
事情终于爆发了,导火索是一个叫白丽丽的女孩。白丽丽是石幕白的一个大客户,祖上据说是务农的,她父亲却有点眼光抓住时机做生意发了大财。夜色对白丽丽的第一印象就非常糟糕,削薄的短发合身套装,眉眼处显得风流,虽说不上美若天仙却自有一种妩媚干练的气质,这正是她所欠缺的。
有一次一起吃饭,也不知怎的忽然就谈到花,夜色说自己最喜欢玫瑰。
白丽丽却笑了,神色中不无轻视:“玫瑰……俗了点,还是百合清丽素雅。石总,你说呢?”眼睛一直望着石幕白,带点勾魂夺魄之势,完全视夜色如无物。
石幕白客气地打哈哈:“我一个大男人,对花知之甚少,都好都好。”左右逢源,两边不得罪。
夜色被白丽丽公然的挑逗气煞,回去后忍不住揪着石幕白娇嗔撒气:“百合的英文名Liyi,倒是挺合那位白小姐的名字,念起来像夜总会小姐,怪道她喜欢,什么样人家的孩子就喜欢什么样的花。”
当时石幕白正如往常一般为自己泡一壶冻顶乌龙,听了这话也不知怎的面色一变,陡然一拍桌子怒喝道:“什么样的人家!你以为个个都像你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好命的有大学教授的父母么?”
夜色被他的大声呼喝吓得一惊,来不及说话他已转身甩门而出。夜色气得软倒在沙发上泪流不止,认得他十几年,他几时对她大声说过话?如此对她,竟然只是为着一个叫白丽丽的女人!怒从心起,目光瞥到茶几上一只插着玫瑰的小花瓶,伸手抓住狠狠掷到地上,花瓶顿时四分五裂,越加哀戚不已。这花瓶是有来历的,如今却碎得如此轻易。
那还是环境极恶劣的时候,两人在异乡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口袋里叮当做响,别说买花,晚饭也就是一碗面就解决掉了,石幕白却不知从哪里变来了一支玫瑰。那花已有些残败,花瓣上滚着一层锈边,看着那支花夜色的眼泪哗一下流出来,哽咽说道:“幕白,我这一生最喜欢的花就是这样的玫瑰。”
石幕白微微一笑回答:“我也是。”
第二天夜色从地摊上买了只不值钱的小花瓶把玫瑰插好,从此那花瓶成为镇家之宝,一直随他们由租的小屋转战至现在的高级公寓也不曾丢弃。可还只过了三年,他的“我也是”变成了“都好”,镇家之宝也已经被摔得七零八落。如此凄凉,为的究竟是哪般?
那天夜里,夜色哭到在沙发上睡着,快到天亮时石幕白回来轻轻吻她的脸颊:“夜色,对不起,请原谅我,这段时间我的压力太大了。”
她泪眼惺忪地望着他,含泪点头,她不知道自己除了原谅还有什么其他选择。
“过几天我要出差,等过了这段时间,就下半年吧,我们结婚好不好?”
夜色再次点头,他既然说要结婚那就嫁吧,也许结了婚就不会瞎想了。
石幕白在出差三天后失去音讯,任夜色怎么疯狂寻找都找不到,好像就这么平白消失在人海中。他出事了还是被人绑架?一切都往最坏处想,夜色觉得自己马上要疯掉了,正要报警时电话接通了,竟然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只轻轻喂了一声便挂断了。夜色的心不住下沉下沉,一直沉到谷底,然后她慢慢沿着沙发滑落至地上,全身不停地颤抖--那柔媚入骨的声音化做灰也听得出来是白丽丽的。
半个月以后石幕白回来了,瘦了些,显得有些疲倦。见到夜色第一句话就是解释:“夜色我的手机掉了……”
夜色抬头淡淡说道:“下次若要失踪,记得找一个好点的理由。”
“我……”
他还想说什么又被夜色打断:“不要再解释了,为了一个错误而解释,下次又为了这个解释再解释,我讨厌这种循环!”
石幕白咬住嘴唇不吱声,夜色也不吵闹,径自转身回卧室睡觉,那夜竟然神奇的没有失眠。
第二天醒来,阳光灿烂,世界依然如故,地球不会为了某一个人的伤痛而停止转动,夜色突然有了厌世的情绪。客厅里,石幕白拿出一叠图案放在桌上,上面全是各种形状的玫瑰Logo。
“夜色,快过来选一个,可以印在我们的喜贴上。”兴高采烈,好像什么事也不曾发生,好像这半个月失踪的不是他。
夜色呆呆看了他半晌,心中一片疑惑,这个人为什么竟然如此陌生?他怎么就能吃定她永远会在原地守候?但她还是随手指了一个。
“这个好么?那个不是更漂亮?”他又征询地比划着其他。
“随你吧,就用你说的那个好了。”她冷冷回答,从来他就没有真正给她选择的余地,从恋爱、离家、辞工到定下婚期,都是他一人说了算,既然这样又何必为一个小图案来征求她的意见?反正他也不会听。
石幕白果然说:“那好,就用这个了!这个清丽些,像你!”一锤定音!
婚礼开始如火如荼地筹备起来,两人一起换了些家具,又买了套高级音响。石幕白对失踪的故事绝口不提,兴致勃勃地等待着做新郎倌。夜色的心有些冷,有时候恍恍忽忽地看着好像根本就不关自己的事,有些事情已经到了嘴边就是问不出口,只因为事情一旦被证实就是无法挽回的决裂。可是她并不想决裂——至少目前还不想。晚上睡不着时,凝视着枕边人的睡颜只觉柔肠百折,那刚毅的轮廓让她有一种要心酸落泪的酸楚。这个人,认得了这么多年,爱了这么多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不可切除的一部分,怎么可以说放下就放下?人的一生不过三天,昨天、今天、明天。也许,有些东西该从生活中沉淀,过去的就过去吧,那已经是昨天的事,她这么告诉自己。
可是要说心中没有任何芥蒂终归是假话,石幕白消失的十几天似乎成了家中的禁忌,不过他既然不提,她也就不问。夜色有些痛苦,装糊涂不难,难的是怎么装得像。
有一天看到报纸上写着:法国留学,易签证,价格低。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她悄悄去报了名,也许是无聊也许是好玩,更或许是潜意识里已经知道不可能有婚礼。
就这么过了四个月,石幕白的公事终于告一段落,婚礼大致也筹备得七七八八。夜色松了口气,似乎一切终于要尘埃落定了。但是只是似乎!
过几天夜色在一家小店里看到一个和原先那个一模一样的花瓶,心中一时欣喜便买了下来。那天是个好天气,阳光如金子般灿烂,夜色的心情也如阳光一般灿烂,早上石幕白离开时不知怎么地忽然说了句:“夜色请相信我,我和白丽丽并没有什么。”
好像是个解释又好像不是,夜色淡淡笑了,心却奇异地安定了下来,等了这么久,就是等这句话吧?相信和不相信全凭自己,她宁愿选择相信,也许的确是多想了吧--他们两个走到今天不容易啊,他应该不会轻易毁了这幸福的。
一路轻快地走到江边大厦,夜色看到对面一对情侣互相环着对方的腰亲密谈笑着踏上大厦台阶闪身而入,真相配--男的高大英挺女的苗条干练。但是那张脸,她原以为会爱恋一生的面容--石幕白……和白丽丽!
夜色镇静地跟上(她竟然还可以镇静),也进入旋转玻璃门,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影。有警卫走过来,她微微笑了笑客气说道:“我是白丽丽小姐的朋友……”
警卫打量一下她点点头——一个气质优雅的女子:“白小姐住十九楼A。”
夜色沉重地踏入电梯,走时还不忘对警卫说声谢谢,然后她按门铃。
开门的是白丽丽,见到她神色错愕,她一把大力地将她推开。
“丽丽,是谁?”石幕白从卫生间走出来,夜色瞟一眼门内,一套非力浦的剃须用品--他惯用的牌子,明目张胆地摆在洗漱台上。
好一对狗男女,这么的厚颜无耻!这里和他们的家到底还有那些不同?他竟然一边筹备婚礼一边和其他人鬼混!
“夜色……”石慕白念出她的名字便已经呆住。
她走上前去,举起手中的花瓶使出全身力气砸到他头上,砰然巨响,花瓶再次碎了,像夜色那颗已经绝望的心。他捂着头慢慢蹲下,白丽丽开始尖叫,她看着他额上溢出的鲜血不明白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似乎是偶然的捉奸但怎么又像是预谋以久只待发泄地重重一击?难道她等待这一刻竟然已经很久?
医院里石幕白望着夜色,迟疑地说道“夜色……”
夜色咬了咬唇挺起胸,来吧,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对不起,是我对不住你。”他闭上眼睛,麻药让他有些晕眩:“你先回去,我们以后再聊。”
虽然已有准备但仍然觉得天地失色,一个男人在被自己的未婚妻敲破头以后仍然客气地说对不起,为的是那般?以后再聊?聊如何好聚好散么?夜色悄悄离开病房。
门外早有虎狼伺候。
白丽丽看到她冷笑一声说道:“其实你早就知道吧?他出差的那半个月……和我在一起。”言简易明,决不拖泥带水,只因为爱着的是同一个男人,所以不是你死便是我活--像是一场豪赌,惊险而刺激。
夜色木然地看着面前那张脸,其实她并伤不了她,伤她的是石幕白,也惟有石幕白。
“你之于他,是一种责任也是一个梦想。”白丽丽慢慢说道:“你这种人有着他梦寐以求的一切,但是其实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而我……出身和他相同,我们都是苦过的孩子,知道只有靠自己才有出人头地的一天,我们本质是一样的!你呢?你明白这些么?从小被娇宠的大小姐?”
“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不必拐弯抹角!”夜色打断她。
白丽丽的面容忽然柔和下来,大概是因为想到一个人的缘故:“那次出差耽误……其实是他胃出血,他不肯回去,所以我带他来我这。他说……只有在我面前,才能感到真正的放松。杜小姐,如果你真的爱他,为什么不放了他?”
羞辱与痛恨,心酸与恼怒,竟然让夜色笑起来:“我和他的问题,不只是你一个白丽丽,没有你也会有其他各种各样的丽丽,你高估自己了。不过你若喜欢,就拿去吧,不是因为爱他放他,而是因为--我杜夜色,决不是别人选择题里的A或B!”说完,她傲然转身离开。哪怕是死,杜夜色也要高傲的死去!
回到家,全身几尽虚脱,只来得及脱下一只鞋就已经软倒在华丽的地毯上。贫穷走到富贵,缠绵走到分离,竟然只是如此简单!十数年的甜蜜回忆,如今成了双倍的痛楚伤害,原来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夜色以为自己会就此死去,但是并没有,当电话铃声响起时,她还够力气去接,话筒那边有人说:“杜小姐,恭喜你,你的签证下来了……”
她趴在茶几上往已经印好的喜帖上写:君既生二心,实难相濡以沫。惟有远走天涯,今生永不相见!泪水在红纸上晕开,模糊了字迹,变成一朵凄凉的花。
这一走就是四年,边打工边读书,拿了两个硕士学位,夜色觉得惟有在书本里自己还算是个聪明人。婚姻与爱情不像数学那样有规律,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爱一个人也不一定就要嫁给他。你全心全意对一个人,不等于他就会同样全心全意对你。你们相爱,不等于会结婚,就算结了婚,也不见得就一定会白头偕老。呵,多么复杂,还是书本里的知识比较简单,能让人接受。
然后她认识了学校里的助教莫里斯,一个有着亚洲人墨黑头发和西方人碧蓝眼睛的男孩。他用优美的法语问她:“Soph,为什么你美丽的眼睛里总带着让人心痛的忧愁?”
夜色俏皮地回答:“也许因为你近视。”
虽然第一次的爱情惨烈收场,但并没有从此让她排斥接受其他人,她终于接受了莫里斯的求婚。要说已经完全忘记石幕白绝对是假话,但是在她回答‘我愿意’时,心里还是涌起了一阵小小的温馨幸福。她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彻底忘记,也许在婚前也许在婚后,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但是总会有那么一天,只要莫里斯给她机会,只要她自己给自己机会,她需要的不过是时间。
“幸好我还年轻,拥有最多的也不过就是时间。”她想:“既然能用十几年时间去爱一个人再花四年时间想明白原来两个人并不合适,为什么不能给另外一段爱情机会呢?”
她不后悔自己说:“我愿意。”
夜色肃然惊醒,是床头的电话响,莫里斯邀她去兰桂坊。
嘈杂的环境里,夜色与莫里斯低声谈笑着,偶尔饮一口玻璃杯里的芝华士。然后她抬头看到对面吧台一个影子,高大修长,模糊却又熟悉。他正望着她!
夜色低低叹息,对莫里斯说道:“碰到熟人了,我去打个招呼。”
莫里斯笑笑:“他看我们很久了……要记得回来。”
她走了过去,两人四目相对,竟然无言。还是夜色打破缄默:“好久不见了。”她小时候常听母亲放一首老歌,叫似是故人来,当时只是觉得名字很优美,可真到了这个场景,却又莫名地觉得凄凉。
“我们出去聊吧!”他转身就走,夜色犹豫刹那终于跟上,走时对莫里斯比个手势,莫里斯微笑着向她举了举杯子。
夜色和石幕白上了一台宝马休旅车,借着车内灯夜色打量他,到底是四年了,岁月催人老,他脸上已有沧桑痕迹……不知怎的忽然想到第一次见面,那时两人才十来岁,还系着红领巾,皮肤被太阳一照晶莹得几乎透明……那么宝贵的回忆,却似乎已经是上一世的事了,夜色又叹了口气。
石幕白在江边把车停下,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终于说道:“……你为什么不声不响地离开?我一直找不到你。”
“是我要父母不要告诉你。”她静静地看着江水。
“为什么?”他有些激动:“你明知道你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白丽丽对你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他微微踌躇一下:“她……”然后一咬牙:“是!我承认……对她,没有一点动心是假的,我和她是在同样环境下长大的人,有些话没办法对你说但是却可以和她聊得投机,我们都一样的阴险狡诈,我也的确和她上过床……可这并不代表什么!你明明知道除开你我根本一无所有,我决不可能为了她而离开你!”
夜色的心刺痛了一下,气得笑起来:“并不代表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和别的女人上床是对我背叛,对别人动心是对我侮辱么?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自己能睁只眼闭只眼,我一直装作不知道,但是发生在面前又怎么能装做看不到?你……实在太难为我了。”
石幕白面色大变,握紧拳又松开:“我知道是我的错……可是,我也有我的难处。”他望着黑漆漆的远处发了下怔:“你……对我来说,一直是个梦想,也是奋斗的理由、目标。我们从小所处的环境天差地别,但是你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跟了我,全然的信任我,爱我。在你眼里我无所不能,如果真是这样也就好了,可我也只是个凡人,我也会有心力交瘁的时候。当我做出一些龌龊的事时从来不敢跟你提起,更不敢跟你分享。我们从小就在一起,我看着你长大,你那么聪明,我费劲辛苦才能做到的事,你似乎轻描淡写就办好了,这让我很不安心……”
原来他怕追她不上,所以把她关起来与世隔绝,夜色微微动容,苦笑说道:“我哪里聪明了,根本就是傻瓜一个,否则绝不会真的相信你而不让自己成长,导致你在结婚前夕出轨。”其实还有不够成熟,如果换做现在的她,处理这个问题该不会像当时那样决绝。
他摇头:“说来说去还是为了白丽丽,我没有和她在一起,去年她已经结婚了。”
“我知道。”夜色淡淡说道:“她在法国渡蜜月时我碰到她了,但你直到现在都还没搞明白,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她。”
世界上少不了一个巧字,夜色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里昂碰到白丽丽,她也知道她的新郎并不是石幕白,她还知道甚至他们联系并不多。白丽丽也是个聪明人,注定得不到的东西并不会让她浪费太多的力气与时间。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回来找我?我只是犯了一个很多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我不觉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其他问题!”他震惊。
“白丽丽或许是问题之一,但并不是最重要的。不错你只是犯了很多男人都会犯的问题,但是我做不到像其他那些女人一样的原谅。”
其实在异乡她是想过回头的,甚至不止一次。宿舍里的寂寞清冷让她发疯似的回忆石幕白强健的臂弯,她写了一封又一封没有寄出去的信笺,拨通曾经住所的电话,却又在它响之前挂掉。已经过去了的事情怎么回头?两个人的根本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再回头也是重蹈覆辙,难道真的要她杜夜色对着四面墙崩溃么?更或许他身边已经另有了他人,而且就算没有又怎么能对他的背叛释怀?她的心想回去,理智却不允许,后来终于想明白,原来有些缘分有些人一旦错过,就已经不在了。
“夜色,你不要再嘴硬,我知道你还爱着我,我感觉得到。我们回家吧,我一直都在等你。”他抓起她的手放到唇边轻吻:“我从来没有放弃过,每个月都打电话去你家,你爸妈已经快疯掉了。这几年我的生意越做越大,所有的纸上都印上你那年选的玫瑰做Logo,我想着你总有一天可以看到……”
夜色轻轻缩回手:“迟了,已经太迟了,你忘了么?当年我选的图案,你并不喜欢……幕白,我到香港是陪莫里斯看望他的外婆,然后我们要回老家办理结婚手续。石幕白,我虽然只是个女人,但我比你更懂得什么是责任。”
车内一片寂静,两人都不再言语,耳边只有水声与晚风呼啸,零零碎碎,宛若被割裂。
良久,石幕白低低说道:“夜色,我从来没告诉你吧?那年那朵玫瑰,是我从别人院子里偷的,提心吊胆怕被人发现送进派出所……其实这辈子里,我最不喜欢的花就是玫瑰。”到后来声音逐渐变得哽咽。
夜色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真的么?……其实我也不喜欢玫瑰,我一直对那香味过敏。”然后就真的哭起来,直到泪流满面,无法抑制。
坐在飞机上,夜色把头靠在莫里斯肩上上假寐,耳边突然听到莫里斯说:“夜色,如果你想离开,并不需要顾及我的感受,你是自由的。”
她继续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过了良久,她回答:“我其实是个老派人,又懒,走不到哪里去,除非你让我走。”
莫里斯吻吻她的额头:“永远都不会有那么一天。”
终于回到阔别多年的老家,亲人相见不胜唏嘘。夜色的母亲当年虽然不愿意接受石幕白,但是见了未来的女婿竟然是蓝眼睛,心中打了个突,又有些觉得还是石幕白好些。夜色的父亲倒是久经风雨,处事不惊,客客气气地和莫里斯聊着天,在发觉莫里斯的专业是有机化学后更加感兴趣,到后来终于真心实意的笑起来。夜色觉得自己的父母真是宽容,她想只要是她带回来的,就算是只猴子也许父母也不会反对吧。
一家人起了融融地吃晚饭时快递公司送来个小盒子给她,打开里面是个戒指。
“送礼物的人说他在外面。”快递公司的小弟说。
夜色看着那枚戒指,花瓣用纯金做成,花芯是颗大概一卡左右的钻石,她把它放在手心捻紧再捻紧,直到手心锐锐地发痛。
莫里斯艰辛地摆弄着手中筷子,抬头似乎不经意地说:“既然在等你就去吧。”
夜色问:“不怕我不回来?”
“我相信你,也相信自己!看到你第一眼后我就决定一定要让你的眼睛不再有哀愁。”他用法语说,然后欢呼起来:“爸爸妈妈,我挟到了这块肉!”
夜色的眼睛湿润了,多么可爱的莫里斯,在来之前他一直拒绝称呼‘别人的父母’为爸爸妈妈,可现在他叫得这么自然。
她当着父母的面吻了一下莫里斯然后拧动门把手走出去。
石幕白穿件黑大衣正在屋外徘徊,看到她脚步瑟缩了一下,又终于迎上来:“你出来是不是因为原谅我了?”
“是!”夜色镇定地回答:“和你分开以后我一直很痛苦,因为不能原谅,但现在终于解脱,因为我可以做到原谅。你看,原来这不过是门里和门外的距离。”
石幕白几乎跳起来,眼中闪烁着狂喜:“夜色,既然你原谅我,请答应嫁给我,这朵玫瑰不会再让你过敏。”
夜色笑了笑:“是不会再过敏,但是也不会再让我有感觉,看来这个戒指始终不太适合我。”她摊开手,戒指在发出璀璨的光芒:“你该为它找个合适的主人。”
石幕白怔怔地看着她,肩膀耷拉下去:“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难道不能证明我有多爱你?”
“我知道,我知道你爱我如同我爱过你,”夜色轻轻叹息了一声:“但是我还知道连你也不知道的秘密——你最爱的其实是自己。”爱自己超过世上任何一个人,其实无可厚非,但请不要让深爱他的女人知道,这会让她伤心。
夜色望着石幕白的身影颓然消失在昏黄的街灯下,慢慢在门口蹲下把头埋进胳膊里,上帝才知道拒绝需要多大的勇气。
过了不知多久,门吱呀一声开了,有人把外套覆在她身上。
她抬起头:“你不是不怕我不回来?”
莫里斯温柔地笑了笑:“良辰美景,陪你赏月的人应该是我。”
夜色讶然:“什么时候会用成语了?”
莫里斯很得意:“爸爸刚教的,准确么?”
夜色点点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这是谁说的?为什么会这么熟?……”
夜色笑起来。
属于杜夜色的爱情,终于在夜色中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