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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温新的妹妹温宛是个护士,或许母亲生哥哥时已经费尽了心力,她远不如温新来得俊俏,顶多也就是五官端正吧。
      我直接来到她家里拜访。
      “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温宛在听到我的来意后显得相当的不以为然,她毫不客气地打断我:“我哥哥现在最需要的是合适的骨髓,而不是一个会让他不开心的人。”
      她太干脆主观的语气让我愕然:“你嫂子认为这样对她的丈夫会有帮助。”
      至亲之人性命攸关时,谁不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姑且不论是否真有裨益,假若蔷薇真的出现,牺牲最大的也是初晴,做妻子的都愿意了,妹妹有什么好不乐意的?
      温宛面色变了变,声音跟着尖利:“那是因为她笨!竟然会做出引狼入室的傻事!”
      这么一句话让我对温宛彻底失去好感也让我疑惑,作为病人血亲她应该像初晴一样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才是:“对于温新的病情,你似乎带了不该有的私人感情。”
      “我没有!”她飞快的否认更让我生疑:“我只是觉得像蔷薇那样的女人没有资格来见他,她伤他很深……而且如果她出现,还有可能伤害到初晴。”
      “可是在他生命垂危时想见的人只有她!”我一针见血。
      温宛面颊肌肉颤动,显然在强掩愤怒,却又怒极反笑:“男人……就是喜欢狐狸精。”
      我莞然,这么老土的称呼。
      “现在你的兄长生命垂危,不论蔷薇的出现有用与否,他都有权见到自己想见的人。我听说你的学费和工作事宜都是由温新解决,你难道忍心看他抱憾?”打蛇是需要打七寸的。
      她整个人陷进沙发,似乎被我击败了,默然半晌,终于说:“我的确不知道蔷薇在哪里,但或许你该了解哥哥与蔷薇的故事,这样你不会这么执着要寻找她。”
      那是个会发生在很多都市年轻人身上的故事,并无太多新意。温新是和阿翰同时认识蔷薇的,当时她大概只有十七岁,却已经有着倾城之貌,有大把裙下之臣,最后温新使尽浑身解数终于打败其他人胜出,两个年轻人坠入爱河。不久蔷薇外出念书,温新拜托自己当地的同学代为照顾。但蔷薇快毕业时,温新的同学打电话来泣不成声,说与蔷薇已经爱到不能自拔,请求温新割爱,温新开始时怒不可遏,最后终于沉默。
      “哥哥为蔷薇付出很深的感情。”温宛说:“我们从小失去父亲,由母亲辛苦把我们抚养成人,他一直是冷静懂事的,我从没有看见他那样失魂落魄不能控制自己。那夜他抽完整包烟然后拼命喝酒,他哭着对我说,他真的爱她,她让他痛苦。那一刻,我恨死蔷薇,这个女人让一个完美的男人受到这样的伤害。”
      过了几天,温新终于做出痛不欲生的决定,他提出与蔷薇分手。
      “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厚颜无耻的女人,是她负温新在先,但是在得知温新要结婚的消息时她竟然还有脸跑来捣乱!她用剪刀把新床毁掉,砸坏家里所有摆设,嘶叫得像个疯女人。”茶几上的水晶烟缸被砸得粉碎,溅起的碎片割破两人的手指面颊,鲜血淋漓、触目惊心。
      我不禁轻轻啊了一声:“她说什么?”
      “她说哪怕她死,也不允许温新爱上其他女人。”温宛咬牙切齿地学着蔷薇的原话,恨得似乎心都要滴出血来。
      “那你哥哥的反应呢?”
      “我哥哥自小就是最善良最温柔的人,他并未阻止,只是在一旁掩面流泪,乞求蔷薇包扎。换做是我,一定把她掴出门口!”
      如果我有兄长也会这么做,有些女人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便狂蜂浪蝶地肆意勾引,放心大胆地虐待爱着自己的人。电视台里这种女人很多,我也见得多,可是温新的处事方式未免太软弱了。
      “我本来要报警的,但是温新阻止我,只能眼睁睁看她离开,温新亲口说从此与蔷薇永为陌路。”温宛恨恨说道:“那次以后,我再没有她的消息。”温宛满以为这辈子都不必和蔷薇有任何瓜葛,却没料到世事变幻无常。
      我缓缓叹了口气:“我明白你的心情,但现在必须以大局为重,你是否……”
      “你去找阿翰吧,那也是个被狐狸精迷了心的男人,没准知道呢。”温宛有些疲倦地用手指按着额头,然后冷冷地下了逐客令:“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的话。”
      虽然温宛态度恶劣而且没有得到蔷薇下落,但我觉得收获还算不错,于是心满意足地起身告辞,扭动门柄时有个声音轻轻叫住我,是个怯生生的中年妇人。
      “叶小姐,我是温新的母亲。”
      我连忙向她点头。
      “请你担待温宛,她以前并不会这样尖刻。”她把我带入自己房间,低声同我讲话:“温宛自幼崇拜兄长,现在温新情况不容乐观,她心情实在难受。”
      “这是人之常情。”我表示谅解。
      “真正难为的是初晴,竟然想出这个法子。”温太太不过五十几岁年纪,容貌清秀却出老,皱纹如同烙印。
      “拜托叶小姐费心了。”那可怜的妇人眼里有水雾漫出:“我青年丧夫,亏得温新懂事体贴,才不致终日痛苦,没想临到老又出这种意外。只要有一线生机,我们都决不会放弃!”
      我无言以对,只觉责任重大。
      “不是我夸奖自己的儿子,世上真是没有比温新更重感情更有责任感的孩子。唯一一次打他,是丈夫过世后,温新吵着要辍学工作,被我痛打,当时全家哭做一团。后来温新一边读书一边打工,成绩好也就罢了,竟然还有心力兼顾学校学生会工作。毕业以后也从不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出去乱来,对我和温宛照顾得无微不至,所有人都羡慕我有这么出色的孩子,他是我毕生骄傲!他一直上进努力,老天却对他不公平,即使拿我的命去换他,我也是心甘的。”说到后来,终于老泪纵横。
      我握着她的手,眼睛发涩:“温太太,吉人自有天象,我一定尽力而为!”不说节目,当为着纯良孝敬的温新,为着这两位温太太我都一定会尽力。
      她感动得直点头,我执着地想多了解一些情况:“您见过蔷薇么?”
      “见过两次,那女孩太美则邪,远不如初晴大方贤良,幸亏温新……”可能想到蔷薇如今已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到了唇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呵,似乎没有一个婆婆愿意自己的媳妇是倾国祸水。
      走出温家,我迅速把整件事情在头脑里分析一下,发现实在是个乏善可陈的简单故事:少年情侣相爱,其中女方中途变节,男方不堪受辱,愤而提出分手。但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心中对女方始终不能忘情,以至多年以后垂危之时念念不忘的还是年少时负他的女友。最后总结一句话:温新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情圣。爱情真可怕,我不禁摇头,明知被背叛仍然一头栽下去。
      我对蔷薇的印象坏到极点。
      其实我一向爱好美丽的人物,对照片中的丽人本来不乏好感,但是现在浮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任性浅薄、风流自私,没有教养的女子。这样的女子最爱把爱情当游戏,手下俘虏越多,成就感就越高,非常变态,虽然造物主偏袒她,给她美丽皮相,但与初晴相比,根本就是云泥之隔。或许她比世界上其他女人美丽,但是每个人的感情都是尊贵的,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可以践踏。
      “可惜了一张好面孔,可惜了温新。”我不无遗憾的想:“而初晴竟然要被这种女人伤害。”

      按照温宛给的号码,我拨通阿翰的电话。阿翰的专业与温新一样,都是盖房子的人,我打电话的时候他刚出差回来,人还在机场。他对我的身份和目的有些疑惑,但是终于同意第二天与我见面。
      我在一个未完成的建筑工地上找到他。
      他戴安全帽,穿球鞋牛仔裤,鬓边有未剃尽的胡须,泛青,不是个对仪表特别在意的人。难怪他虽然亦高大俊朗,却仍败在温新手下。
      “叶小姐,久仰你的大名。”他与我握手,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实在太忙,只能约你来此地。”
      他的手大而温暖,将我整只手包在掌心,我能感觉到他坦诚直率的性格。
      将我带至临时搭建的办公室,阿翰点燃一支烟:“我能为温新做什么呢?”
      这是个很令人开心的开场白,他将温新视为好友,觉得自己将要做的事是对好友生命的挽救。
      我说:“温新希望见到蔷薇,你能否提供帮助?”
      他深吸了口烟苦笑,明亮的眼神里略有苦涩:“我已有三年没有见过蔷薇,最后一次联络是三年前收到她从拉萨寄来的明信片。”
      “她家里的电话号码是?”
      “她们全家已于两年前搬离,再无消息。”
      我有些疑惑,既然最后一次联络是三年前,又怎么知道她们家是在两年前搬离?
      他马上回答:“我偶尔会打电话去她家,但是据她父母说她一直在外。两年前突然电话改号,登门时发现房子已经长租给其他人。”
      原来除开温新,还有人一直记挂着那朵美丽邪恶的蔷薇。
      他看我了然的神色,并无不好意思:“叶小姐既然找到我,便该知道当年我与温新一起追求蔷薇,不过我惨败。”
      我对阿翰很有好感,这么率直的一个人,说起少年失恋也很坦荡,不像很多男人,小气而狭隘。追不到女孩,会说别人没眼光或说自己当时瞎了眼。
      “温新病情不容乐观,他极为记挂蔷薇,我与初晴都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她。”
      他点头应允;“我尽力。”
      “蔷薇真是幸运,温新似乎很爱她。”我试探着开口,一个成功的节目需要大量素材,尤其需要震撼人心的细节,不是简单找到一个人就可以完事。
      “温新同样幸运,蔷薇亦爱他。”
      我踌躇一下,蔷薇这个妖女在阿翰眼里极为完美,我不知道有没有必要破坏。
      但是他接着说:“我不信蔷薇会作出那样的事情,这事略有蹊跷。温新所托之人,我也认识,蔷薇如果要爱上那种人,有满打满筐可供选择,不必冒这么大的风险。”原来他什么都已经明白。
      “爱情来临时,不能用理智来衡量。”
      他微微把头一偏:“你当年如果看到就会明白,任何爱情在蔷薇与温新那样的爱情下都不算什么。”
      “可是据温宛说事实确凿。”我不服气。
      “片面之词,岂可全信?人的眼睛永远都不能见到月亮背面。”他微笑。
      我微微一怔,坐直身子。这个男人有一双亮若星辰的智慧眼睛,笑容温暖,而且并不胡乱说话,是个极优秀的人才。他怎么也会和温新一样被蔷薇那种女人所蒙骗?
      “你愿意告诉我你们之间的故事么?”
      他大方回答:“并没什么好隐瞒的。”
      阿翰第一次见到蔷薇是在娜娜的生日派对上,那天晚上邀请的人很多,他叫上温新一起。派对的女主角娜娜是个明媚爽朗的女孩,与他刚认识不久,她把阿翰温新抓过来向他们骄傲地介绍身边的女孩:“这是蔷薇,我最要好的朋友!”
      阿翰初次见到蔷薇,只觉得脑中轰一声响,面颊瞬间涨红,那么美的女孩,穿玫瑰红伞裙,雪白短靴,头发卷曲到腰,漆黑得如同乌鸦的翅膀;水晶般的面孔上一双黑眸流光溢彩,像是有个小妖精在里面跳舞,气质纯真却又矛盾的拥有绝代风华。他当时快要大学毕业,却从来不乱追女同学,说得好是洁身自好说难听点根本是混沌未开,但看到蔷薇第一眼,便明白自己已经爱上她。
      “一见钟情。”他苦笑对我摇头:“总算见识到丘比特小箭的威力,自那以后简直像是灵魂出窍,每个周末从学校回家都不由自主逛到她家楼下,心虚不敢打电话便吹口哨,或者往伊人窗口扔小石子叫她出来相见。”
      他忘记身边还有一个温新,温新对蔷薇的震撼并不亚于他。于是两人犹如竞争,互不相让,蔷薇当时年幼,刚开始时在两个优秀的男孩热烈追求下似乎有些难以取舍。直到阿翰被分配去外地实习一年,蔷薇终于投入温新的怀抱。阿翰虽然失望至极,但是三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尴尬,反而变得更加亲密。温新是他最好的朋友,蔷薇是他深爱的女子,两个人他都不愿也不能舍弃,想要继续做朋友,就只能接受、祝福。
      看到他们二人山盟海誓,说不心酸是假的,但阿翰也是个磊落的人。蔷薇被温新追去,总好过跟其他人,起码温新英俊而且心地纯良,对蔷薇的深情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
      “温新聪颖上进,蔷薇天真娇俏,本就十分般配,而且他们还那么那么的相爱。只要他们幸福,我已经很开心。”他说:“追求蔷薇的男孩很多,她的性情或许有些娇纵,但决不是个无理取闹的女子。叶小姐,不论别人怎么说,请相信我,她是那种极为真情真性的人,像晨曦一般明亮,而且若爱上一个人,此生一定义无反顾——美貌并不是她的过错。”
      “蔷薇之后你交过其他女友么?也许有了其他爱情后你会发现那只是一段青涩美好的回忆?”
      他笑了:“当然有——29岁的男人若只有过一段暗恋经历会显得很不正常,不过都不长久。或许我仍然没有准备好,心里有一个人的影子却与另一个人在一起,对双方都不公平,不必误人误己。”
      我赞成得很:“这样才是有责任感。”
      阿翰送我到工地大门口:“希望叶小姐能够快点有进展。”
      我点点头,有些不置信地带着阿翰对蔷薇的评语离开,事情变得有些复杂,阿翰这样的男子爱上一个女孩,第一眼或许是美貌,但是能够长久吸引他的必定还有其他。当然也许因为他爱她,所以美化她,但是谁又知道如此厌恶蔷薇的温宛是不是有些言过其实呢?
      晚上我与初晴通电话,报告了事情的进展,她完全站在温宛一边:“叶晓,世上唯有美女占尽便宜,任何曾经爱过她的男子都不会讲她坏话。”
      我摸摸自己脸蛋有些惭愧,连初晴这样的美女都说这种泄气话我只能去到天之尽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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