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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掘墓 寿可夭,银 ...

  •   夜。

      半明半昧。

      依稀是在梦里,身着淡蓝道袍的人坐在太师椅上,那时她不过四五岁的光景,小小的一团站在那人旁边,还没椅子高,萝卜似的。

      那人抚摸着她的头,眼睛望向远方。

      “为师是在芒种时捡到的你,就给你取名姓夏......”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颠之倒之,自公召之......那年蝗灾,多少人易子而食,我还记得你父母把你交到我手里时的样子,这么大一团......”他比了个手势,“百姓苦啊——不如,就给你起名夏未明。”

      画面一转,眼前一片模糊。

      依稀有冷厉的声音问:

      “何谓天道,何谓人道,何谓轮回。”

      ......

      夏未明睁开眼,漆黑瞳孔里一片澄明。

      “何谓轮回?”她嘲道:“人嗝屁了,不就轮回了么。”

      她抬手摸向额头处,手指摸的地方光洁平滑,但是封魂印的印记早已深深刻进魂魄里,如同打上了烙印,逃到哪都会被那人察觉。

      啧,麻烦。

      为今之计也只有暂时按兵不动,找到时机再逃跑......

      月上琼梢,浅淡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在榻上,平添几分凉意。

      白日里一路紧赶慢赶,出了沁阳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众人便找了城外客栈就地休息。

      夏未明摸着黑摸摸索索的找到埙,背靠墙坐起身来,单腿屈起,把通体漆黑的埙凑在唇边呜呜的吹了起来。

      冷月照寒夜,一曲话离殇。埙本适合哀乐,本该是凄凄惨惨戚戚配上一曲苍凉小调,多几分沧桑惆怅。

      好景好曲就是没摊上好人,一曲苍凉小调愣是被夏未明吹得使人无端起了分尿意。

      檐顶乌鸦嘶鸣几声,啪啪拍着翅膀四散奔逃。

      “大半夜的招魂呢!”隔壁人暴躁吼道。

      鬼唱般的埙声蹭的抬高了调,气势嚣张的将对方的咆哮淹没在尖锐上扬的尾音中。

      隔壁:“......”

      夏未明:“......”

      金乌初升。

      客栈已经开始热闹了起来,这家客栈处在城外,来往住宿的大多是些行脚商人及江湖侠客。一大清早,大家就三三两两的聚集在楼下吃起了早食。

      后半宿辗转反侧的睡不着,正赶了个大早。夏未明推开房门,站在栏杆处朝楼下张望,已经有不少人在吃饭了,客人们的交谈大笑声瞬间让客栈喧闹无比。

      视线一转,目光瞬间定格在门口的青年身上,面上没了那嘻嘻哈哈的模样,配上一身靛蓝道袍倒显出几分仙风道骨。青年正与几个陌生人交谈,离得远夏未明听不清,但从那几名陌生人的衣着气质来看就明显与周围人不同。

      夏未明无聊的趴在栏杆上。青年交谈完毕上了楼,“他们临时委托我除妖,你随我一起,跟他们走完这一趟我再送你回玄天派。去收拾东西,过一会跟他们往南走。”

      “太麻烦了吧,要不我在这等着你。”夏未明举手,真诚的眨眨眼:“放心,我绝对不会逃,你可以把我锁在这里。”心里却思忖着待在这里肯定比待在他身边逃跑容易得多。

      “我不嫌麻烦。”青年笑眯眯道。

      夏未明遗憾的撇撇嘴,伸手拢起钻进脖领的长发拨到背后,青丝垂直流泻下来直到后腰,“成成成,听大道长的!天热,道长好歹给我买个绦子呗,我要扎头发。”末了又补充道:“要买锦绣阁的。”

      青年正欲答应,忽然想到锦绣阁的一尺素布都要十两银子,一根绦子最少也要五两。话到嘴边转了,“自己去买。”

      “钱。”夏未明摊手。

      青年就没见过她这么理所应当的,未料这货接着道:“我的人都是你的了,买个绦子怎么啦,这么抠夭不夭寿啊。”

      青年贞洁烈妇状:“ 寿可夭,银子不可夭!”他可没忘第一次见面时,夏未明牢房里那一套价格不菲的物件。“你不是钱很多么?”

      “我走的时候都留给衙役小弟啦。”夏未明耸耸肩,“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不是跟你混么,要钱干什么?”

      原是把他当冤大头了,青年心道,恰逢阿蕊一蹦一跳上了楼,脆生生道:“阿光,大姐姐,快下去吧,他们都等的不耐烦啦。”

      青年怕夏未明再纠缠银子的事,顺势便要下楼。夏未明无语一会,跟上去打听道:“我们这是要去哪?”

      “往南,跟他们去掘冢。”

      掘冢,民间又叫“掘墓”。但凡是去掘墓的,总要叫上那么一两个修士帮忙给他们清除路上不干净的东西,那些掘墓人或许平时武能敌百,但毕竟是凡夫俗子,若遇上墓里的妖魔鬼怪,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夏未明挑挑眉,一脸了然。

      自前朝某皇帝开设“摸金校尉”一职,光明正大的掘墓以来,民间盗墓之风便猖狂崛起,一时间,卸岭力士们的足迹横跨大江南北,十墓九盗。后来皇帝发现连自家祖宗的墓都给挖成了马蜂窝,终于意识到事态严重,颁布“盗令”——窃盗者刑,发墓者诛。又修订律令“诸发墓冢者,加役流;发而未彻者,绞;已开棺椁者,诛九族。”

      然而倒斗之风仍猖獗盛行,屡禁不止,只不过由明面改成了暗面,一直从前朝盛行至如今的大周。

      那群人共有三人,一个皮肤黝黑的昆仑奴,身材高大魁梧,几乎有两个人那么宽,站在门口几乎堵住了整个门;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侧脸上有一道疤痕,狰狞凌厉,背后还背着一柄大半人高的玄铁大弓,加上颇有些阴冷的眼神,让人敬而远之。

      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一副笑颜,看着面善。看见青年身后的夏未明,中年男人明显愣了一下,“傅道长......也要带上这位姑娘吗?”

      青年疑惑,“怎么?”

      中年人笑道:“路途凶险,我是怕这位姑娘遭遇什么不测。”掘墓本来就是个凶险活,没有人会希望自己队伍里多个拖油瓶。

      夏未明心说对啊路途凶险你让我留在这里吧,再一瞅青年笑眯眯的样子,便知道没戏。

      夏未明拍了拍青年的肩:“放心吧,到时候我会躲到这位道长后面的......道长你叫什么来着?”

      众人:“......”

      青年:“夏女侠真让人伤心,到现在还不知道小生的名字。傅重光,女侠可别再忘了。”

      夏未明从善如流:“哦,阿光。阿蕊也叫你阿光,不好,叫你光光,重重,阿重?还是阿重好听一些......以后叫你虫子好了?”

      众人:“......”

      傅重光面上五颜六色瞬息万变,中年人道:“既然是傅道长的意思,姑娘想跟着就跟着吧。”这句话多少还是看在傅重光的面子上。若不是傅重光颇有名气,且还是众人中唯一的修士,这人情也不一定会卖给他。

      中年人叫庞瑜,是此次掘冢的领头人,混了几十年的老江湖,几乎什么都干过。那个昆仑奴据说是他跟了十几年的仆人,因曾被庞瑜救过一命,便一直忠心耿耿的跟着他;少年名叫顾冽,据闻箭法超群。

      言谈间庞瑜提及此次去的地方是蚀骨林。蚀骨林这个名字还是当地百姓给起的,本是一片荒郊野林,据说是林子里有厉害的妖物,人类进去,必是尸骨无存,于是便有“蚀骨林”之名。而庞瑜他们在进林子之前还要找个领路人。据说蚀骨林常年浓雾弥漫,没有人带路,他们就是在里面走上十年也找不到方向。

      他们找的领路人名叫阎老三,据说是唯一从蚀骨林里活着出来的人。当然,为了请动阎老三还颇费了一番波折。

      五年前,有个缺心眼的富家公子进山打猎,误入蚀骨林。公子的家人悬赏百金寻找能人异士进山寻找公子,阎老三被金钱迷了眼,随一伙人进了深山。众人本以为他们也会像以往进山的人一般音信全无,却不料,阎老三竟从深山里活着出来了!之后阎老三行为便有些奇怪,别人问他怎么出来的他也不说,也不再打猎,只安安静静的种田养家。

      最开始知道这蚀骨林里有墓,还是因为阎老三。

      阎老三曾当掉一只血玉贡碗——庞瑜不久之前在当铺偶得这只血玉贡碗,当铺老板不识货,只知这是皇室遗物,却不知这东西是个才出土不久的新货。庞瑜却看出这东西是新墓里挖出来的,按随葬规格,墓主人绝对是王侯以上的人物。于是庞瑜便召集手下查卖出血玉贡碗的人,顺藤摸瓜便查到了阎老三的身上。

      答案呼之欲出——阎老三的血玉贡碗便是从蚀骨林里带出来的,蚀骨林里有王侯墓。

      途中生了一番波折,蚀骨林凶险异常,威逼利诱也好刀架在脖子上也罢,阎老三还是不愿带路,最后还是庞瑜用阎老三的亲人性命威胁,阎老三才不情不愿的同意。

      翌日清晨,金乌洒下第一缕晨光,庞瑜带的三个人和傅重光夏未明,六人一鬼踏上了行程。

      山里草木葱茏,树木高大旺盛,放眼望去郁郁葱葱的深林,沿途看见些许野兽,均被昆仑奴挥着大斧轻松除掉,往里面越走,几乎看不见小树,全都是两人合抱不住的大树,棵棵直插云霄、枝繁叶茂,将众人头顶盖了个严实,抬头看不见完整的天空。

      阎老三道:“上一次我们进去了百十个同乡,也只有我一个人出来了,待会可能会遇到雾,你们跟紧点。”

      “雾很大么?”庞瑜问。

      “当年我们进来,起雾后身边十尺不能见物,而且林子里还有妖怪野兽,我们的人大半都折在里边了......不过,这也要看运气,有时候是不起雾的。”

      “树这么高,我们已经进到林子里面了吧。”昆仑奴张着嘴一边向上探望。

      阎老三摇摇头,“这只是蚀骨林的外围,只比平常我们打猎的地方稍深一些,往里走,树会更大。”眼前是一望无尽的树林,他神色怔忪片刻,似是陷入遥远的回忆,“五年前,我们那么多兄弟就折在这儿了——就是这儿,还有我当时为怕迷路做的......”

      “......记号。”阎老三指着面前的树干,呆呆道:“这记号怎么看起来这么新?”

      树干上,简单的符号每一个沟回深浅熟悉之极,明明就是自己亲手刻下的印记,但五年过去,为何刻印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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