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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两场送别 ...
清歌第二天就动身准备回白云城,而陆小凤想着九十九步都做了不差这一步,于是秉着送佛送到西(咦哪里不对)的念头,他决定把清歌一行人送到码头。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来中原比较有新鲜感,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清歌兴致勃勃地买了一路东西,等到清歌打算打道回府时,这些杂七杂八的货物土产光是打包就花了两个时辰。
陆小凤看着山高一样的行李,有些呆滞地问道:“你,你你带的走吗?”就叶管家和几个侍女,人手不够吧。
清歌十分淡定地转头看叶管家,叶管家呵呵一笑,手一挥,唰唰唰平地出现的数十个家丁开始速度麻利的将行李装箱搬出房间,又不知哪里钻出几辆马车稳稳当当地停在后院,马夫和家丁配合无间,货物整整齐齐有条不絮地转移到了马车上。
陆小凤惊呆地看着眼前的场景,卧槽这些人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这么没有发现一点预兆!当初跟在清歌身边的算上叶管家也只有五个人啊!
难道那个管家会召唤术?!
不对作者写的明明就是武侠不是仙侠!
目瞪口呆的陆小凤惊诧良久,半响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收回自己不着边际的脑洞,他也只能摸摸胡子,幽幽感叹一句,“不愧是白云城啊,就连下人也……”说道这里,他猛然反应过来,既然有这么多下人……
“那你还要我帮你收拾行李作甚?”
“我没要你帮忙啊。”清歌毫不在意地耸耸肩,语气含者丝丝笑意,他发现逗陆小凤比逗小红还好玩,毕竟小红可没有陆小凤那么多表情。
清歌摆出一副“我是体谅你”的样子,慢条斯理的说道:“是你自己跑过来问能做些什么,你这么热心,我总得给你找些事做吧。”
陆小凤:“……”
所以他就傻逼一样做了两个时辰白工吗?
陆小凤悲愤交加,直接就要出口控诉,结果清歌一个冷哼过来。“嗯?”语音清脆尾音上翘,勾出袅袅余音,双眼更是透过面上白纱直直看过来,陆小凤一下子就想起昨天看到那张脸之后的心肌梗塞……他、他说不下去了QAQ
于是他只好无力又憔悴地转身,眼不见为净。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漂亮的女人爱骗人,却不知道漂亮的男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啊!
特么的我再上当就改名叫陆小鸡!
不管收拾行李再怎么花时间,也架不住下人效率高。时间是不会等人的,很快,陆小凤和清歌一行人就到了码头。
终于到分别的时刻了,纵是陆小凤游荡多年见惯了离别,此刻心里也颇有些惆怅。“今日一别,不知多久才能再次遇见啊。”
清歌亦是有几分感伤,若不是送孤鸿来武当,他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出白云城,现下回去,却是不知下次再临中原是何时了。
不得不说陆小凤实在是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不想对他生出好感实在太难了。清歌原先与陆小凤同行还存了几分别的心思,一个月下来,他却是真真正正把他当成自己的朋友,只可惜……
清歌微叹一口气,调整了一下心情,对陆小凤说道:“也不尽然,只要你愿意,白云城随时欢迎你来做客。”
陆小凤眼睛亮了一下,对呀他还没出过海呢,清歌来不了他可以过去嘛!
而且白云城的风光与中原大地相比定是别有一番滋味吧,到时候他人远在海外,也没什么麻烦能找上门,清歌是地主就不好意思继续捉弄他,所以他只要畅快吃喝顺便还可以报捉弄之仇……诶嘛这么一想,陆小凤简直有些迫不及待了。于是他爽快一笑,直接应承了下来。“那就却之不恭了。”
清歌也笑了起来,“届时我必扫径相迎。”
陆小凤显然很是高兴,他拍拍清歌的肩,似乎有点惋惜有些兴奋,“我真是恨不得现在就跟你一起上船去领略一下海上风光,不过七童打算近日从家里搬出来住到新居去,我要去贺他的乔迁之喜,只能与你暂别了。”
“七童?”
“就是我的另一个好友花满楼,他出自江南花家,花家你知道吧。”陆小凤解释道,随即又补了一句。“七童的新居叫百花楼,就在金华那一带,可惜不凑巧,等他搬出来时你已经要走了。”陆小凤似乎对这件事感到十分惋惜,“不然的话我一定要介绍你们两个认识。”
听到陆小凤如此推崇花满楼,清歌不禁有一点好奇。“他是个怎样的人?”
“这我可说不全,总之我从没见过比他更好更热爱生命的人了。”陆小凤说道,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容忽视地叹服和欣赏。“他是个瞎子,却活得比任何人都快乐。”
清歌立时对花满楼产生了好感,不管怎样,这样积极阳光的人总是受欢迎的。“你这么一说,我倒是很想认识他。”
“会有机会的。”陆小凤已经没有半点离别伤感的气氛,他神色间极为自信,信心满满地说:“你一定会和他谈得来。”
不知不觉间,船要开了。
江湖人向来不作小女儿情态,陆小凤大手一挥,面上毫无伤感。“时间到了,我就不耽误你登船了。”
清歌亦是潇洒地挥手转身,做最后的告别。
“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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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清歌与他新交的朋友在码头告别时,白云城的码头也在进行另一场送别。
一艘华贵的大船停泊在港口,一切准备就绪,只待主人什么时候出发便可即刻动身。
而大船的主人——南王世子,正在与他的师父拜别。
白云城城主叶孤城不过二十岁,却是威仪不凡,玉带当风。南王世子今年十八,说起来只比他小两岁,可是叶孤城哪怕什么都不做只在原地一站,都如仙人降世般高不可攀,威仪赫赫。相比之下南王世子虽有贵气却远远不足,莫说他还比叶孤城小两岁,便是大两岁,这师徒也一样做得。
眼下,叶孤城的便宜徒弟要回家,他不过是站在码头边上负手而立,连一句勉励的话也无,旁人就已经因为他十分给面子而感到惶诚惶恐——有些人便是这样,什么都不做,众人也会被其风姿折服。
南王世子是个十分心高气傲的人,也是个善于伪装的人。他虽不满于叶孤城的冷淡态度,却什么都没表示出来,反而还满面笑容,摆出一副十分敬重自己师父的模样。
不管怎么说,名义上他就是以醉心武学为民来到白云城的。他做一件事,哪怕只是表面功夫,也要做到最好。
这场送别虽说是叶孤城送别南王世子,却基本上是南王世子在说话,而叶孤城只是偶尔应上一声。周围大部分人都觉得这场面很正常——要是叶孤城侃侃而谈,情深意切地向南王世子道别,那才惊悚呢。
可惜有一个人十分看不惯,不,应该说不管叶孤城什么做派,她都是看不惯的。
“叶城主,你也太冷淡了。旁人有了少爷这么好的徒弟高兴还来不及,哪像你这般?莫非你不把少爷看在眼里吗?”
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恨透了叶孤城当众拒婚,私自散步他断袖谣言的阮家二小姐——阮飞烟。
阮飞烟并不知道她当初的自作主张给家里带来了多大麻烦,虽然阮家已经很严厉地警告过她不要挑衅叶孤城,可是阮家还要靠着阮飞烟的名气保证家族地位,是以那所谓的警告也有限的很。待叶孤城好龙阳一事传开后,她的名声勉强挽了回来,所以她又趾高气扬地回到了受人追捧的娇小姐生活。
南王府与白云城结盟走的是阮家的线,阮飞烟便抓住机会攀上了南王世子,为此她心里是极为得意的——纵使叶孤城再厉害也不过一介平民,南王世子可是真正的皇亲国戚,贵不可言。比叶孤城强出千倍!
阮飞烟自以为成为了南王世子的爱宠便再也无需忌惮任何人,于是她有事没事就给叶孤城下绊子,像这种言语上的挤兑更是家常便饭。南王世子出于某种不便言说的心思并未对其加以制止,而叶孤城……他纯粹是懒得理罢了。
阮飞烟此刻还在为能与南王世子一起去南王府而沾沾自喜,叶孤城却看得分明,南王世子不可能娶她,说不定连纳她做妾的想法都没有。阮飞烟自以为迷住了南王世子,却不知在旁人眼中,她这样没名没分地跟着一个男人,只是白白遭人耻笑而已。
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
是以,面对阮飞烟明晃晃地挑拨,他直接无视了。
叶孤城连一个眼角余光都没给阮飞烟,仿若没有她这个人。阮飞烟气得咬牙,当场就要发作,只是南王世子还在与叶孤城说话,她也只能强自按捺下来。
她状似恭顺地站在南王世子身后,垂下眼睑,遮住眼底的恶毒光芒。
叶孤城,你等着吧,我会让你知道小瞧我的代价!
修了一遍,抓出了好多虫啊……
还有我突然发现叶管家简直就是BUG神器啊,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剧情圆不过来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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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七章.两场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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